1、兼职教师管理制度(一)、为明确兼职教师的工作职责,保障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得到科学、规范的管理,以使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教学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是我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见xx信息科学职业学院制度汇编第二部分 (一)、教学管理类制度、xx信息科学职业学院教学管理类文件汇编(一)(二)的具体执行细则。(三)、兼职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兼职教师应遵守本院的教学安排,执行本院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表,按时上课,按时下课。(四)、新课程开课之前要认真研究所任课程在培养学生能力上的基本要求,钻研教材,熟练掌握课程的培养目的、目标、知识和能力体系、重点难点与关键,编制好该
2、课程的教学大纲,交教研室、系、教务处审核。(五)、上课前必须备课。应当实现超前备课。备课要做到“三备”:(一)针对能力目标备教材知识与训练项目;(二)备学生的学习状况;(三)在(一)(二)项基础上备教学方法与教学的训练过程。备课应按学院统一格式写出书面教案于甲方备案。中青年教师应写出详细或较详细的书面教案,有二十年以上教龄(其中从事高等教育至少十年)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教案可适当简略。无论详案或略案都必须完整地具有“三备”这三个要素。(六)、必须布置书面作业或动手实践的作业;动手实践的作业应当要求学生写出书面总结上交。每次作业必须按学院要求查阅,签注日期。其中详细批改的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并
3、做到逐题批改,指出错误;此“三分之一”部分应当在学生中轮换,以关照全体学生,体现教学公平。每次作业都应当有讲评。特别是针对共性的问题,应当在课堂上有分析讲解;少数或个别学生的错误应给予学生当面辅导;学生作业中的错误,应当在教师指导后,由学生自行更正;教师应当检查学生的更正。教师应当有书面作业批改记录,并备上级部门检查。对实验实习报告,项目设计方案等必须全批,全考核,逐一点评。(七)、课程实施计划中应酌情安排阶段(或单元)复习、练习、检查小结。(八)、按照学院的安排,并结合该任教课程的教学实际,全期安排适当次数的测验与考试。课程本身的测验与考试的命题、备课、作业的批改、辅导一样也是教学全过程中的
4、一个组成部分,不应单独计入报酬;应当认真、严肃、科学,符合课程的教学目的、目标,符合学生的学习状况实际,有针对性。每次测验、考试后应对学生进行详细而重点突出的有针对性的讲评,每学期必须完成教师任务书上的全部内容。(九)、按照学院和系部的规定,需要保存的考试资料,应完善整理并上交教研室或系部保存。(十)、兼职教师应按时到岗。每节课前应做好充分准备,提前五分钟到教室。不得提前下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为教学事故,依照学院有关制度、规定处理。十(一)、兼职教师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需由教师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依学院之有关制度、规定办理。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到课的,按旷课处理。出现旷课一节(或一节以上)不计算此课课时费,另处以授课费两倍的罚款。十(二)、兼职教师因故需调课的,必须按学院规定履行调课手续;因个人原因未履行调课手续按旷课处理。兼职教师旷课四学时以上者,按自动单方终止合同,追究相应责任。因私自调课未履行手续每次处50元罚款;一个月内私自调课达二次者,由系部进行提醒谈话,按每次课100元处以罚款。若此后仍继续有私自调课现象发生者,一律解除兼职合同;一学期内因私经过批准的调课达到三次或三次以上,解除兼职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规定之未尽事宜,参照教师管理有关制度办理,解释权归教务处、人事处。 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