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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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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pdf

    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 1 / 11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质量监督内容 第三章 质量监督制度 第四章 质量监督机构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罚则 第七章 附则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b5E2RGbCAP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开展公路工程质量监 督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路工程建设是指公路的新建、改建以及养护大修工程等 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是指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 称“质监机构” 对执行公路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p1EanqFDPw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委托 其所属质监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 2 / 11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委托 其所属质监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工程法人 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 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实验检测单位以下称“从业单位”)及相关人员 依法、依合同对工程质量负责。 DXDiTa9E3d 实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不改变、不减少、不免除从业单位和人员 的质量责任。 第二章质量监督内容 第六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对公路工程从业单位和人员执行国家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 制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从业单位相关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从业单位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公路工程实体质量及使用的材料、产品、设备质量进行监督检 查。 五)对工程实验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质监机构对工程实施过程的质量工 作和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采取巡视与随机抽查方式,检查重点是 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涉及结构强度及稳定性的重要质量指标,以提高工 程质量保证度。RTCrpUDGiT 质监机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 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 3 / 11 见和要求。对不符合质量技术管理的行为和一般质量缺陷,责令其限期整 改,对不合格工程和违法的工程质量行为依照行政执法程序予以纠正,并 视情节轻重依法对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进行处理。5PCzVD7HxA 各相关单位应按照质量监督检查意见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报质 监机构。 第八条 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质监机构应对工程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单 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工程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在工程 开工前,应按规定向质监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施工过程中, 应主动接受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程交工验收前,应由质监 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工程竣工验收前,质监机 构应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jLBHrnAILg 第九条 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质监机构应对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勘察设计 工作的资格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资质等级 及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的勘察设计含优化设计)任务,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勘 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xHAQX74J0X 第十条 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质监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质量保证 体系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必须按资质等级确定的业 务范围承揽相应的工程施工任务,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质量自检体系。 LDAYtRyKfE 第十一条 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质监机构应对监理单位的资质和工程监 理质量控制体系以及监理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Zzz6ZB2Ltk 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 4 / 11 第十二条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质监机构应对实验检测机构工作进行 监督。对实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检查。 dvzfvkwMI1 第三章质量监督制度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建设实行质量责任制与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交 通主管部门及所属质监机构应检查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的落 实情况。 rqyn14ZNXI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监督申报制度。工程法人应在 工程开工前,按照有关规定向质监机构提交质量监督申请书并附相关资 料,包括工程批复文件、合同文件、从业单位和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等材 料。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可集中申请办理监督手续。EmxvxOtOco 质监机构自收到工程法人质量监督申请书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监督 手续。 对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质监机构确定监督责任人、制定监督工 作大纲并下达给工程法人。 对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质监机构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交通 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开工报告。擅自开工的,由责任人自行负责。 SixE2yXPq5 第十五条公路工程建设实行质量鉴定制度。质量鉴定分为调解性鉴 定、委托性鉴定和验收鉴定三种。 质量鉴定遵从客观、公正、数据为准的原则。质量鉴定由质监机构在 调查、实验检测的基础上做出,质监机构依据检测数据对鉴定负责。 6ewMyirQFL 第十六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前,质监机构应对工程质量做出鉴定, 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 5 / 11 并对从业单位的质量行为做出评价。未进行质量鉴定的工程不得组织竣工 验收。 kavU42VRUs 质量鉴定以参考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的数据资料和质监机构独立 抽检数据为基础。参考数据由质监机构验证并有权决定取舍。独立抽检视 工作量和技术复杂程度可委托有资质的实验检测机构依照公路工程竣工 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y6v3ALoS89 第十七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实行质量纠纷调解制度。交通主管部门 及所属质监机构依法受理从业单位之间的质量纠纷和有关部门委托的质量 鉴定事项。M2ub6vSTnP 质量纠纷调解实行监督单位受理原则。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可 向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质监机构提出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0YujCfmUCw 第十八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实行工程质量跟踪评价和信息发布制 度。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质监机构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状况进行 跟踪评价,总结质量管理经验。 eUts8ZQVRd 对设计使用年限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工程,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质 监机构应进行专题调查,依据质量责任制追究从业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sQsAEJkW5T 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质监机构应对公路工程从业单位及主要人员质量 信誉进行记录,定期发布质量动态信息。 第四章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九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设质量监督机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 主管部门设专职质量监督机构,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 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 6 / 11 管部门可设置专职质量监督机构。GMsIasNXkA 质监机构隶属同级交通主管部门,业务受上级质监机构指导。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不设专职质监机构的设区的 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设置专兼)职质量监督人员,接受上一级质 监机构业务指导。 TIrRGchYzg 第二十一条省级及以下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所属质监机构应具备 以下基本条件: 一)组织机构应符合精简、效能的原则,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的专业技 术人员结构合理,其数量不少于职工总数的70%。7EqZcWLZNX 二)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三)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10 年以上公路专业工作经历和高 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有与监督检查活动相适应的检测仪器设备。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质监机构必须经上一级质监机构业务考核合格后,方可 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所属质监机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其所 属质监机构负责考核;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所属质监机构由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其所属质监机构负责考核。 lzq7IGf02E 第二十三条质量监督人员必须熟悉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业务,具有相 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按规定参加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取得交通 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 7 / 11 行政执法证后,方可按照核定的岗位行使行政执法权。zvpgeqJ1hk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所属质监机构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方面的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和规章。 二)监督公路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 制性标准的执行。 三)负责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实验检测的行业管理并拟定 相关的行业政策。 四)受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公路工程监理、实验检测单位 资质及监理、实验检测人员资格管理。 五)组织公路建设工程的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参与国家重点公路建设 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参与对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受理工程质 量问题的投诉;参与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公路工程竣工 验收。NrpoJac3v1 六)负责全国公路工程质量信息管理,发布公路工程质量动态。 第二十五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所属质监机构在公路工程质量监 督方面应有下列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监督公路工程建设活动中国家和本地区有关工程质量标准、规 范的执行。 三)负责本地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实验检测的工作管 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 8 / 11 理并拟定相关工作的实施细则。 四)负责本地区公路工程监理、实验检测单位及监理、实验检测人 员的资格管理;具体组织监理、实验检测人员业务培训;配合上级质监机 构做好监理、实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工作。1nowfTG4KI 五)负责本地区公路工程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质量鉴定;受理本地 区工程质量举报和组织一般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或参与本地区工程质 量检查;参加公路工程验收。 fjnFLDa5Zo 六)根据同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筹划、建立本地区 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质监机构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机制,并对其 进行指导。 tfnNhnE6e5 七)负责本地区公路工程质量信息管理,向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 质监机构提供基础数据,发布本地区工程质量动态。 HbmVN777sL 八)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质监机构报告工程质量和 监督工作情况。 第二十六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所属质监机构的基本职 责、公路养护大修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的形式和职责由省级交通 主管部门确定。 V7l4jRB8Hs 第二十七条质监机构应具备常规实验检测能力。复杂、大型结构的 实验检测和专业性强的其它实验检测工作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实验检测单 位承担。 83lcPA59W9 国家重大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质量鉴定的检测可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 所属质监机构跨地区选择检测机构承担。 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 9 / 11 第二十八条交通主管部门应保证质监机构正常的工作条件和经费。 质监机构经费应在交通规费中安排,或从收取的工程质量监督费中解 决。 工程法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工程监督费。 第二十九条质监机构因工作需要对工程实体进行的非常规实验检测 和交工、竣工验收检测所发生的实验检测费用,由工程法人承担。mZkklkzaaP 第三十条质监机构的经费应专款专用,在当地银行开户,单独立 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质量监督行政执法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交通部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有关规章执行。AVktR43bpw 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质监机构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时,有权要求相关单 位和个人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进入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取证。进行工程 质量事故调查时,质量监督人员应出示交通行政执法证。ORjBnOwcEd 第三十二条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质监机构对负有质量责任的单位或 个人可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向当事人发送交通行政处罚决定 书。 2MiJTy0dTT 对质量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照交通部交通行政复议规 定提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质量监督工作应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 行,坚持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原则。 第三十四条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质监机构应健全质量监督管理制 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 10 / 11 度,对监督工作质量负责。质量监督实行政务公开。gIiSpiue7A 第三十五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建立质量专家后援制度,质监机构应 根据需要分类组建质量调查、鉴定专家库,对重大质量技术和质量事故进 行咨询。uEh0U1Yfmh 第三十六条工程质量鉴定、质量调解、质量缺陷或事故成因和质量 责任判定须取得足够的实验检测数据并进行分析,必要时可委托有关机构 或专家进行咨询。 IAg9qLsgBX 第三十七条质量监督人员应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与被 监督事项有利害关系的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第三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质监机构及其人员的违规、违法 行为向交通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九条从业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有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 质监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视情节对其进行警告、罚 款、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WwghWvVhPE 第四十条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责 任人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公路工程建设工程未办理质量监 督手续擅自开工的,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质监机构应责令工程停工并对工 程法人 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予以处罚。asfpsfpi4k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公路工程建设工程未经质量鉴定 个人资料整理仅限学习使用 11 / 11 即组织竣工验收的,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应追究竣工验收组织单位责任, 并通报批评。 ooeyYZTjj1 第四十三条质监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质量监督职责,不认真承担质量 监督工作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BkeGuInkxI 第四十四条质量监督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 施细则,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核备。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 * 年* 月* 日起施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暂行规定 交公路发 1992443号)同时废止。 PgdO0sRl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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