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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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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指南》.docx

    1、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指南2025年06月一、适用范围1二、现场核查工作要求1三、现场核查人员管理1四、现场核查要点2五、现场核查结论及意见6附件1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表一单位基本信息10附件2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表一申报条件11附件3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表一核查材料14附件4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表一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及辐射组织机构与人员16附件5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表205.1 III类医用射线装置205.2 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245.3 放射治疗装置275.4 中子发生器3

    2、25.5 II类非医用X射线装置365.6 工业射线探伤装置405.7 III类非医用射线装置445.8 工业辐照用加速器475.9 加速器生产调试场所515.10 含放射源仪器生产场所545.11 固定式III、IV和V类源使用场所585.12 移动式非探伤放射源使用场所615.13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应用场所655.14 自屏蔽式加速器生产放射性药物场所705.15 动物X射线诊断装置75附件6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意见模板78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指南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

    3、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统一和规范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的内容、要点及结论,实现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工作系统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核查效率,确保辐射安全,保障公众、辐射工作人员以及环境安全,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制定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河南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河南省内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二、现场核查工作要求辐射安全许可事项包括如下几种类型:新申请;改、扩建重新申请或逾期后重新申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地址

    4、变更申请;延续申请;注销申请;部分终止申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辐射安全许可时监管部门需进行现场核查,需要核查申领资料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基本条件、设备情况、辐射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等。三、现场核查人员管理各地要对辐射安全许可核查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培训,加强对指南的学习及应用培训,让核查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指南的实际步骤及具体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时,要求至少两名正式人员进行核查。核查完成后,现场核查无问题,则向申请单位出具现场核查意见,并反馈给申请单位辐射安全负责人;需整改的,则告知给申请单位辐射安全负责人需整改内容,整

    5、改后,将整改结果提交给核查主管部门,整改通过后方能出具核查意见。四、现场核查要点(一)环保手续履行情况1 .核查辐射安全许可证情况:(I)改、扩建后重新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注销申请及部分终止申请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应持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所从事的活动须与许可的种类和范围一致。(2)核技术利用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提供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3)改变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的,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并提供材料。(4)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

    6、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供材料。(5)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距有效期不足30日,未及时申请延续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并提供材料。第2页共82页(6)核技术利用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活动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部分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申请,并提供材料。2 .核查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1)新、改、扩建核技术利用项目应及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和执行“三同时”制度。(2)核技术利用单位原有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7、新建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并提供相关批复文件。(二)组织机构和人员1 .核技术利用单位应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或配备至少有1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2 .辐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参加与其从事活动等级相适应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配备足够数量的辐射工作人员,严禁无证人员从事辐射工作活动。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应参加复训并通过考核。(三)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台账应建立动态的台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应做到账物相符,并及时更新。(四)辐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核技术利用单位应根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

    8、的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并分类归档。重点包含以下制度:1 .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文件2 .辐射安全管理规定3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4 .辐射工作设备操作规程5 .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维护维修制度6 .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7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账管理制度8 .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9 .监测仪表使用与校验管理制度10 .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11 .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12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措施(五)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1 .辐射工作场所的位置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表位置的一致性。2 .辐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措施及辐射屏蔽防护措

    9、施的有效性。3 .辐射工作场所应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措施。4 .辐射工作场所应合理分区,并设置实时有效的安全联锁、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5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六)“三废”处理“三废”主要包括放射性固体废物、放射性废液、放射性废弃物(气态),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对其在辐射作业活动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妥善处置。(七)监测设备和防护用品核技术利用单位应配备与其从事活动相适应的辐射剂量监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以及防护用品。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配备的辐射监测仪器按相关要求应进行检定或比对。(八)监测1 .日常自主监测(1)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定期开展辐射工作场所和周边环境的

    10、辐射水平监测,并记录备案。(2)核技术利用单位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开展场所的日常辐射监测。2 .委托监测(1)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定期(不超过3个月)将个人剂量计送交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于个人剂量检测数值异常的,要进一步开展调查,查明原因,撰写调查报告并由当事人在调查报告上签字确认。(2)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辐射作业场所及周围环境至少进行1次辐射监测。(九)辐射事故应急管理1 .核技术利用单位应针对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风险,制定相应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予以修订,重点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2 .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定

    11、期组织演练。3 .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做好与从事活动相匹配的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储备。现场核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五、现场核查结论及意见(一)由省生态环境厅直接组织现场核查的,核查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形成核查报告,提交处务会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将核查结果反馈至核技术利用单位及辖区生态环境部门,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由辖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并适时组织核查验收。(二)省厅委托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现场核查的,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指南要求指导核技术利用单位抓好落实,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应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完成问题整改,符合许可申请条件后向省厅报送问题整改情况及正式核查意见

    12、附件1: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表一单位基本信息附件2: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表一申报条件附件3: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表一核查材料附件4: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表一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及辐射组织机构与人员附件5: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表5.1 III类医用射线装置本表适用于从事X射线诊断设备和开展非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及使用场所单位的核查(如DR、CR、CT、数字胃肠机、移动DR、车载DR、车载CT、牙片机、口腔全景机、口腔CT机、X射线骨密度机、X射线碎石机、乳腺X射线装置、X射线模拟定位机、移动X射线C

    13、臂机、移动X射线G臂机等常见X线诊断设备)。5.2 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本表适用于从事心血管介入术、外周血管介入术、神经介入术等的X射线装置,以及含具备数字减影(DSA)血管造影功能的装置及使用场所单位的核查(如DSA、移动X射线C臂机等)。5.3 放射治疗装置本表适用于从事医用电子加速器、钻-60治疗机、中子放射源及放射源后装治疗机、X射线及射线立体定向放射治疗系统(如X刀、刀)、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术中放射治疗的移动式电子加速器、低能X射线放射治疗设备等装置及使用场所,医用X射线治疗机(如浅部X射线治疗机)调试和使用场所单位的核查。5.4 中子发生器本表适用于从事密封中子管生产、使用场所

    14、单位的核查,包括在密闭箱室内进行充余、充笊等活动的场所,及中子管生产中的产额刻度、稳定性考核场所等。5.5 II类非医用X射线装置本表适用于从事II类非医用X射线装置使用场所单位的核查,包括工业用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CT)装置、固定式X射线探伤系统、便携式X射线探伤机、移动式X射线探伤装置等利用X射线进行无损探伤检测的装置。5.6 工业射线探伤装置本表适用于从事工业射线探伤活动单位的核查,主要使用的是II、In类放射源,分为移动式和固定式射线探伤,常用放射源核素为Ir-192、Se-75o5.7 In类非医用射线装置本表适用于从事生产、使用人体安全检查用X射线装置、X射线衍射仪等11I类非医

    15、用射线装置活动单位的核查。5.8 工业辐照用加速器本表适用于从事电子辐照加速器使用单位的核查。电子辐照加速器主要用于辐照加工或辐照改性研究。5.9 加速器生产调试场所本表适用于从事II类射线装置中的加速器生产调试场所单位的核查。5.10 含放射源仪器生产场所本表适用于从事含III、IV、V类放射源仪器生产单位的核查。常用放射源核素为CS-137、Co-60、Am-24KKr-85等。5.11 固定式HI、IV和V类源使用场所本表适用于从事除刻度装置用源和固定式探伤外工业、科研用固定式ni、IV和V类源使用场所单位的核查。常用放射源核素为CS-137、Co-60.Am-241,Kr-85、Ni-

    16、63、Am-241(Be)、Cf-252,Ge-68、Sr-89等。5.12 移动式非探伤放射源使用场所本表适用于从事移动式非探伤放射源的使用场所单位的核查。移动式非探伤放射源的使用主要为测井源(11至V类)、移动式湿度仪(IV至V类)等。常用放射源核素为CS-137、CO-60、Am-241(Be)等。5.13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应用场所本表适用于从事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操作场所单位的核查。医院使用部门为核医学,工业用途为测井。5.14 自屏蔽式加速器生产放射性药物场所本表适用于从事自屏蔽式加速器生产PET用短寿命放射性药物单位的核查。如生产F-18等。5.15 动物X射线诊断装置本表适

    17、用于从事动物X射线诊断装置使用单位的核查。常用单位为宠物医院。附件6:河南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检查意见模板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表一单位基本信息核技术利用单位名称核查地址核查类别1.新申请口2.改、扩建后重新申请口3.逾期后重新申请口4.部分终止申请口5.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及地址变更申请口6.延续申请口7.注销申请口核查活动种类1.生产口2.销售口3.使用口核查活动范围I类放射源口2.11类放射源口311I类放射源口4.1V类放射源口5.V类放射源口6.1类射线装置口7.11类射线装置口8.III类射线装置口9.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口10.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口IL丙

    18、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口核查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名称及数量核查时间年月日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表一申报条件活动种类申报条件核查意见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备注生产放射性同位素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有不少于5名核物理、放射化学、核医学和辐射防护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1名(生产半衰期大于60天的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前项所指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不少于3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6名)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其中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应当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担任有与设计生产规模相适应,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实体

    19、保卫要求的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场所、生产设施、暂存库或暂存设备,并拥有生产场所和生产设施的所有权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运输、贮存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具有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运输要求的运输工具,并配备有5年以上驾龄的专职司机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固定式和便携式辐射监测、表面污染监测、流出物监测等设备建立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和监测方案建立事故应急响应机构,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和应急人员的培训演习制度,有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准备,有与设计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具有

    20、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销售放射性同位素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者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需要暂存放射性同位素的,有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实体保卫要求的暂存库或设备需要安装调试放射性同位素的,有满足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要求的安装调试场所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贮存、运输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运输放射性同位素能使用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运输要求的运输工具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

    21、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便携式辐射监测、表面污染监测等仪器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安全保卫制度、辐射防护措施、台账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生产、销售射线装置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射线装置生产、调试场所满足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措施、台账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有辐射事故应急措施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

    22、置使用I类、11类、In类放射源,使用I类、11类射线装置的,应当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者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其他辐射工作单位应当有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或者兼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依据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名录,应当设立辐射安全关键岗位的,该岗位应当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担任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应当有满足辐射防护和实体保卫要求的放射源暂存库或设备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场所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配备与

    23、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辐射监测等仪器。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单位还应当有表面污染监测仪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检测计划(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开展诊断和治疗的单位)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还应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备注注:不适用项不列入核查统计;适用项中有不符合项则要整改完成后通过现场核查;不能详尽的在备注中说明。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

    24、场核查表一核查材料核查类别核查材料核查意见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备注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文件,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的本科学历证明文件辐射工作人员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核证书或仅从事11I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的自行考核记录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便携式辐射监测、表面污染监测(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单位)等仪器的证明材料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安全保卫制度、辐射防护措施、台账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等辐射相关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措施单位拟新增加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改、扩建后重新申请辐射

    25、安全许可证申请表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文件,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的本科学历证明文件辐射工作人员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核证书或仅从事HI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的自行考核记录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便携式辐射监测、表面污染监测(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单位)等仪器的证明材料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安全保卫制度、辐射防护措施、台账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等辐射相关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措施单位现存的和拟新增加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原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正、副本延续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表一年内的辐射工作场所环境监测报

    26、告上一年度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报告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注销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申请表废旧放射源回收、收贮备案表已获批准的放射性工作场所退役证明材料原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部分终止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部分终止申请表废旧放射源回收、收贮备案表已获批准的放射性工作场所退役证明材料原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备注注:不适用项不列入核查统计;适用项中有不符合项则要整改完成后通过现场核查;不能详尽的在备注中说明。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表一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及辐射组织机构与人员1、核查要点核查项目核查内容具体要求核查意见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备注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

    27、响报告书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除外);使用I类放射源的(医疗使用的除外);销售(含建造)、使用I类射线装置的;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以上项目的改、扩建(不含在已许可场所增加不超出已许可活动种类和不高于已许可范围等级的核素或射线装置,且新增规模不超过原环评规模的50%)依法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了审批部门批复环境影响报告表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医疗使用I类放射源的;使用11类、In类放射源的;生产、使用11类射线装置的;乙、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除外);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以上项目的改、扩建(不含在

    28、已许可场所增加不超出已许可活动种类和不高于已许可范围等级的核素或射线装置的)依法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了审批部门批复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销售I类、11类、In类、IV类、V类放射源的;使用IV类、V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11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III类射线装置的项目填报登记表网上备案辐射安全分析报告在已许可的生产、使用高类别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不改变已许可的活动种类的前提下,增加生产、使用同类别或低类别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依规编制了辐射安全分析报告,并重新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重点核查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中:(1)新

    29、增项目源项情况,确认新增项目不超过已许可的活动种类和不高于已许可范围等级;(2)新增项目布局情况、屏蔽情况、辐射工作场所分区及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等内容;(3)新增项目运行致工作人员和项目周围关注点的附加辐射影响;(4)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情况,如:辐射安全管理组织、制度、人员、监测等退役项目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及其场所退役场所已通过退役环评审批/备案辐射安全许可辐射工作单位改变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种类或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的,按规定重新申请领取了许可证辐射工作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已按规定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

    30、变更手续辐射工作单位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许可证到期30日前已按规定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按要求在每年的1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的辐射安全评估报告辐射工作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射线装置活动的,及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部分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申请辐射工作单位因故遗失许可证的,及时在省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并在公告30日后的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提交了补发申请竣工环保验收建设单位原有项目按规定组织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已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认真组织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达到了验收合格的要求,并提出了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

    31、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已按照要求进行了网上公示且备案证明材料齐全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及其场所退役已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了退役终态验收退役场所向社会公开了验收报告组织机构与人员辐射安全管理机构使用I类、11类、III类放射源,使用I类、11类射线装置的,应当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者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明确人员管理职责;其他辐射工作单位应当有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或者兼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

    32、保护管理工作;依据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名录,应当设立辐射安全关键岗位的,该岗位应当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担任生产、销售射线装置的单位应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明确人员管理职责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和企业实际情况一致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辐射安全与防护负责人和辐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和考核,取得了考核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将人员培训情况及时录入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定期组织辐射事故应急相关人员进行辐射事故应急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个人剂量监测本单位所有辐射工作人员(辐射防护负责人纳入辐射

    33、工作人员进行管理)配备了个人剂量计辐射工作人员在开展辐射作业时佩戴个人剂量计,不同人员的个人剂量计不得混用安排专人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个人剂量档案应当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剂量监测结果等材料。个人剂量档案应终生保存由有资质单位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发现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的,应立即核实和调查,并在接到监测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告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对每名辐射工作人员一个年度内的个人剂量进行相加汇总,登记并录入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备注注:不适用项不列入核查统计;适用项中有不符合项则要整改完成后通过现场核查;不能详尽的在备

    34、注中说明。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表(51III类医用射线装置)1、射线装置基本信息装置名称设备型号设备编号生产厂家类别参数工作场所最大管电压(kV):最大管电流(mA):2、核查要点(辐射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及辐射安全防护设施与运行)核查项目序号核查内容具体要求核查意见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备注辐射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制定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重点是射线装置在工作现场的保管、运行时的辐射安全管理2*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维修制度明确内容包括机构人员、维护维修内容与频度、重大问题管理措施、重新运行审批级别等3*场所及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定期开展监测,并建立有效的监测记

    35、录或监测报告档案,明确监测的点位、频次、检测方法、双人检测、仪器类别、异常情况处理等4*监测仪表使用管理制度包括监测仪表使用相关内容,如便携式辐射监测仪器和个人剂量报警仪的使用与校验5*操作规程按照相关射线装置规定制定主要内容6*X射线诊断中受检者防护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受检者防护要求,明确工作人员、受检者和陪检者需采取的措施,包括孕妇、儿童的注意事项7*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规定对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内容包含个人剂量的佩戴、检测周期、检测范围、档案管理、个人剂量检测异常情况处理等8*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再培训管理制度制定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内容、周期、方式以及考核的办法

    36、等内容9*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成立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明确有职责分工,制定辐射事件应急预案,内容至少应包含应急管理机构、事故类型及应急措施,事故报告程序、时限、联系方式,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程序;演练周期(不少于2年1次)10年度评估定期辐射安全自查11每年1月31日前将年度评估报告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进行申报辐射安全防护设施与运行12*车载X射线设备工作场所分区管理车辆周围3m建立临时控制区,且在边界上设立清晰可见的警告标志牌(例如:“禁止进入X射线区”)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13*在临时控制区内不应有无关人员驻留14固定设备和CT场所分区及管理将工作场所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15*单独

    37、机房每台固定使用的X射线设备应设有单独的机房16*机房使用面积及单射线装置工作场所机房内最小有效使用面积和最小单边长度符合相方舱边长度关标准要求17*机房门安全设施平开机房门应有自动闭门装置18*防夹装置电动推拉门宜设置防夹装置19*观察窗或监视装置机房应设有观察窗或摄像监控装置,其设置的位置应便于观察到受检者状态及防护门开闭情况20*工作状态指示灯机房门上方有“射线有害,灯亮勿入”工作状态指示灯且与机房门有效联动2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辐射工作场所的入口处、机房门口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22*通风设施机房应设置动力通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23*移动设备曝光开关配置有遥控曝光开关或连线曝光开关的电缆

    38、长度不小于300Cm24*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射线装置显著位置上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25监测设备便携式辐射监测仪器仪表26*辐射工作人员进出机房应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27*辐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28*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对工作人员、受检者和陪检者配备有相应数量和种类并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每个辐射工作场所至少一套)注:序号中加*的项目是重点项,其他为一般项;不能详尽的在备注中说明。3、现场核查结论现场核查结论整改意见备注1 .本表共28项,其中重点项24项,一般项4项,不适用项不列入核查统计;2 .核查标准:重点项全部符合,一般项不符合项不超过2项,则通过现场核查;

    39、重点项有不符合项或一般项不符合项超过3项,则整改完成后通过现场核查。核技术利用单位(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核查人员(签字):河南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表(5.2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1、射线装置基本信息装置名称设备型号设备编号生产厂家类别参数工作场所最大管电压(kV):最大管电流(mA):2、核查要点(辐射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及辐射安全防护设施与运行)核查项目序号核查内容具体要求核查意见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备注辐射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制定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重点是射线装置在工作现场的保管、运行时的辐射安全管理2*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维修制度明确内容包括机

    40、构人员、维护维修内容与频度、重大问题管理措施、重新运行审批级别等3*场所及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定期开展监测,并建立有效的监测记录或监测报告档案,明确监测的点位、频次、检测方法、双人检测、仪器类别、异常情况处理等4*监测仪表使用与校验管理制度包括监测仪表使用相关内容,如便携式辐射监测仪器和个人剂量报警仪的使用与校验5*操作规程按照相关射线装置规定制定主要内容6*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规定对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内容包含个人剂量的佩戴、检测周期、检测范围、档案管理、个人剂量检测异常情况处理等(工作人员每人两个剂量计)7*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再培训管理制度制定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内容

    41、周期、方式以及考核的办法等内容8*辐射事故应急措施成立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明确有职责分工,制定辐射事件应急预案,内容至少应包含应急管理机构、事故类型及应急措施,事故报告程序、时限、联系方式,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程序;演练周期(不少于2年1次)9年度评估定期辐射安全自查10每年1月31日前将年度评估报告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进行申报辐射安全防护设施与运行11场所分区及管理将工作场所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12*单独机房每台固定使用的X射线设备应设有单独的机房13*机房使用面积及单边长度射线装置工作场所机房内最小有效使用面积和最小单边长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14*机房门安全设施平开机房门应有自动闭门装置15*电动推拉门宜设置防夹装置16*观察窗或监视装置机房应设有观察窗或摄像监控装置,其设置的位置应便于观察到受检者状态及防护门开闭情况17*工作状态指示灯机房门上方有“射线有害,灯亮勿入”工作状态指示灯且与机房门有效联动18*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辐射工作场所的入口处、机房门口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19*通风设施机房应设置动力通风装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20*监测设备便携式辐射监测仪器仪表21*辐射工作人员进出机房应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22*辐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23*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对工作人员、受检者配备有相应数量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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