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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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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doc

    1、北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目 录第 1 章“十二五”工作回顾1.1工作成效1.2主要问题第 2 章“十三五”发展形势2.1发展形势2.2环境压力第 3 章规划总则及目标3.1指导思想3.2规划原则3.3编制依据3.4总体目标3.5具体指标第 4 章水环境保护4.1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4.2加快污水基础设施建设4.3深化重点流域保护治理4.4加大重点污染治理力度4.5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第 5 章大气环境保护5.1控制能源消耗,防治燃煤污染5.2加大流动源污染治理5.3深化扬尘源污染防治5.4加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防治5.5引导传统产业根治恶臭污染5.6推进社会生活源整治第 6 章土壤

    2、污染防治6.1全面摸清土壤污染底数6.2确保农业用地土壤安全6.3推进工业场地污染防治6.4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第 7 章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7.1生活垃圾污染控制7.2工业固废污染控制7.3危险废物污染控制7.4废弃资源回收利用第 8 章生态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8.1提升生态示范水平8.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第 9 章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9.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9.2强化养殖污染治理9.3加大面源污染防治第 10 章产业结构与工业污染防治10.1加快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10.2完善环保准入管理体系10.3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10.4加强风险评估与应急管理10.5完善园区环境管理与建设第 11 章循环经

    3、济与环保产业11.1发展循环经济和综合利用11.2推进第三方治理和环保产业第 12 章噪声与辐射污染防治12.1噪声污染防治12.2环境辐射防治第 13 章保障措施及机制13.1强化环境保护责任体系13.2实施最严格的环境执法13.3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13.4完善环境风险预警应急体系13.5资金筹措与投资保障13.6加大科技支撑力度13.7强化环境信息公开第 14 章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第1章 “十二五”工作回顾1.1工作成效(1)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十二五”期间,北海市的空气、水、噪声等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空气质量一直名列全区前列,并且持续改善;城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连续五年达标率

    4、100%,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比例保持90%以上。“十二五”期间,各类环境功能区噪声达标率100%。(2)节能减排全面开展,污染排放总量总体下降“十二五”期间,北海市重点抓好国控企业污染物减排、推动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等工作。建立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增加减排资金投入和调整产业结构,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完成并通过减排核查核算项目121个(废水106个、废气15个),形成减排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5147万吨、氨氮0.1351万吨、二氧化硫0.2634万吨、氮氧化物1.0782万吨。截止2015年年底,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及

    5、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分别为2.6022万吨、0.1580万吨、1.3466万吨和0.9974万吨,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3)节能降碳目标超额完成“十二五”期间,北海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41号)和广西壮族目治区“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桂政发201326号),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降低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为核心,以构建低碳型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产业体系为基础,积极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大力优化能源消费结

    6、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增加森林碳汇,努力构建政府推动、市场驱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2015年,北海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为0.912吨/万元;2015年较201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计下降51.58%,累计完成“十二五”进度目标的429.83%。2015年,北海市单位GDP能耗为0.5987吨标准煤/万元,五年累计实现下降15.64%,完成“十二五”节能进度目标的142.18%。2015年,北海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为489.77万吨标准煤,全社会用电量49.98亿千瓦时,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各项控制目标(全社

    7、会能源消费总量需控制在590万吨标准煤以内,全社会用电量控制在53.5亿千瓦时以内)。(4)水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初见成效制定实施北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北政办201474号)北海市扬尘控制区管理办法(北政发20167号)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了燃煤锅炉整治、扬尘治理、淘汰落后水泥生产企业、秸秆禁烧等专项整治工作,2015年PM10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达到北海市的2017年目标任务PM10 50微克/立方米。建立全市机动车尾气在线检测系统,建成5个环保检测机构,共12条轻汽检测线、5条轻汽/轻柴混合检测线、5条重柴检测线;实现了“检测机构-市环境保护局-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三方检测数据

    8、实时输共享,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气环保标志管理,2015年新车环保标志核发率为100%,在用车环保标志核发率为73.0%;淘汰营运黄标车931辆,完成43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迈上新台阶。积极开展北海市环境空气中颗粒物来源解析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取得一定成果。饮用水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加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三条红线”指标控制体系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机制;先后完成市区、合浦县城和乡镇饮用水保护区划分,形成了“市区-县级-典型农村”饮用水环境状况评估体系,及时推动整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全市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首次建立入海河流流域污染防治“河长”负责

    9、制。经过综合整治,部分入海河流水质明显好转。完善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全市现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7座,生活污水设计处理能力达到32.2万吨/日,主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4%,合浦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2%。(5)农村生态建设全面开展,人居环境品质不断提升深入开展“美丽广西生态乡村”“饮水净化”专项活动,组织对全市供水1000人以上的农村人饮工程进行摸底调查,开展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组织争创自治区级生态村活动,全市县区共有19个乡镇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廉州镇马江村、福成镇新安村、涠洲镇荔枝山村、后背塘村4个行政村获得自治区“生态村”称号。组

    10、织乡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涠洲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通过自治区验收,廉州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通过市环保局验收。(6)环境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每年均采取不间断的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和排查整治行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案件2例,极大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辐射和危险废物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开展全市核安全文化宣传,组织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监管,市医疗废

    11、物集中处置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并有效运行。积极协调引进2家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填补北海市危险废物处理的空白。(7)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大幅提升环境监测、监察、应急、辐射安全管理等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全面增强,率先在全区环保系统大幅增加了监测、监察、辐射、信息宣教等机构人员编制。进一步优化下属单位机构及职责设置,在环境监察支队设置了6个副科级内设机构,使环境监察职责分工更加科学。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新建重金属实验室和嗅辨室,配置了超高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液相-原子荧光联用仪等大型仪器,监测分析能力有了较大的提升,地表水质分析能力由自主分析54项增加到109项全分析。拓展

    12、监测PM2.5,已建成4个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拓增自动监测噪声,在市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安装两套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建设有北海市机动车排气检测在线监控系统和北海市环境监测数据处理平台;在广西全区14个市级环保部门中第一个建成环境监管与预警信息系统,基本实现办公、审批、远程执法自动化。推动在市辖区设立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落实辖区政府环境管理主体责任。(8)开展环保科研,推进环保与信息公开配合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完成北海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通过规划,加强城市环境保护顶层设计,改变过去那种城市环境管理的事后、被动、补救的局

    13、面,逐步形成事先、主动、预防的城市环境管理新格局,积极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组织开展北海市环境空气中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委托并协助上海交通大学完成北海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修编方案北海市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修编方案及北海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修编方案的编制工作。上述三个修编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批复实施,对北海市分类控制环境污染,保持环境功能区达标,为项目环评及审批提供依据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9)扎实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组织完成北海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北政发201239号)及各年度实施方案,将26项创模指标纳入市政府工作“四定”和绩效考核,形成政府牵头

    14、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齐抓共管、共同争创的良好工作格局。北海市创模工作已正式纳入国家环保部的创模分类指导和培训体系,创模的26项指标已有18项指标达标或基本达标,带动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表 11 “十二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类别序号指 标单位2015年目标值2015年实际值指标完成情况备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1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万吨 2.74882.6022完成约束性2氨氮排放量1万吨 0.1790.158完成约束性3二氧化硫排放量1万吨 1.49421.3466完成约束性4氮氧化物排放量1万吨 1.09730.9974完成约束性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16%52%完成指

    15、导性环境质量与污染防治指标6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75未完成指导性7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市/县)%100100完成指导性8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100完成指导性9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2天/年350365完成指导性1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市/县)%90/7594/84完成指导性11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市/县)%97/90100/100完成指导性1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5100完成指导性1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75100完成指导性14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利用率%100100完成指导性15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率%10099.9基本完成指导性

    16、16单位GDP用水量近三年逐年下降或小于全国平均水平完成指导性17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完成指导性18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指导性19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80-指导性2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dB(A)5554完成指导性21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dB(A)7064完成指导性生态环境保护指标22森林覆盖率%31.636.3完成约束性23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550710完成约束性24自治区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万公顷0.60.6完成指导性25林地保有量万公顷9.739.45(2011)基本完成指导性26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小区占国土面积比例%1.8813%完成指导性27有效保护自然湿地面积占湿地总

    17、面积比例%6060完成指导性28城市建城区绿化覆盖率%4240(2010)完成指导性监管能力指标29“三同时”执行率%100100完成指导性30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达标率(市/县)%100/40100/40未完成指导性31监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市/县)%100/100100/100未完成指导性32国控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成运行率%100100完成指导性33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1.7未完成指导性注:1.2015年年初,自治区根据全区减排完成实际情况,重新下达年度计划,并作为“十二五”减排完成依据之一。2 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进行评价。1.2主要问题(1)环境

    18、与生态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所下降。2010-2013年,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2014年水质达标率下降至25%,2015年水质达标率为75%,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因子为总磷。入海河流存在劣V类水体,直排海污染源排放达标率低。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目前北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标,但细颗粒物还是影响北海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且臭氧浓度呈升高趋势,环境空气质量形势需要关注。环境生态问题频发。受南流江、北海市城区排污、养殖排污等影响,海洋环境质量不稳定,赤潮、绿潮爆发频繁,海域生态环境恶化明显。海滩受到互花米草侵袭,对红树林造成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的危险。(2)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重点

    19、减排项目推进缓慢。各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列入自治区“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中的重点减排项目,但建设进度缓慢,是北海市生活源污染减排面临的主要难题。农业污染源的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是北海市“十二五”期间废水污染减排的重点和主攻方向。同时也是北海市目前减排成效最差、推进难度最大、形势最为严峻的减排工作之一,目前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治理工程推进缓慢,建设资金缺口大。饮用水防护任务亟待解决。北海市饮用水主要为地下水供水,地下水的超采,存在供水安全隐患;而备用水源建设还需加快,禾塘饮用水保护区替代水源建设工作还需加快。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整治、面源污染突出、未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系统(无在线监测)、存在

    20、环境风险等问题亟待解决。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仍然滞后,污水处理率还有待提升,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未能全面截流,内港、冯家江等局部近岸海域水质超标,廉州湾存在赤潮风险。农业面源污染突出,辖区政府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滞后,洪潮江水库畜禽养殖污染(养鸭)对水质影响较大。大气防控工作任重道远。北海市尚未形成大气污染物联防联控工作合力,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薄弱,船舶和道路施工移动源治理进展慢,各级政府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对北海市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合浦工业园区区域大气环境监测和防控滞后。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缓慢。由于经济综合实力不够强,导致城市环保资金投入不足,城镇环保基础设

    21、施仍需完善,计划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进展缓慢,乡镇及工业园区未建设污水处理厂,部分区域雨污合流或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中心以及铁山港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未建成。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历史欠债多,不适应新形势发展。(3)环境能力建设县区以下环境监测、监察人员、业务用房、设备等与国家标准化要求之间差距较大,乡镇未设置环保管理人员,与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不相适应。第2章 “十三五”发展形势2.1发展形势“十三五”是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的最后“窗口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国家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决定性阶段,本市环境保护既面临着严峻挑战,同时也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当前北海市生态文明建设正处

    22、于城市快速发展和污染复合压缩期,外部环境压力和内部转型需求都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国际层面,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全球发展的新理念,智慧宜居生态宜居已成为展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的重心上移至生态系统层面。继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后,循环型、低碳型社会的形成将成为城市建设的新目标,生态环境已成为全球城市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国家层面,全国的环保形势和要求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新环保法和大气、水、土壤专项行

    23、动计划相继出台,党政同责、终身追究等要求更加明确,环保的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实践深度前所未有。自治区层面,广西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双核驱动、绿色发展四大战略,将绿色发展提升到新高度;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桂发2015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生态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规划等配套文件,将大力推进广西经济社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将会迎来更大机遇和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市级层面,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理念,构建健康安全、优质适宜的生态环境,建设现代化新城区。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看,北海市进入了工业化中期阶段,

    24、经济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国及广西平均水平,北海市在北部湾经济区和广西发展格局中的地位明显提升,一个区域性国际化的现代产业集聚基地、旅游商贸物流中心、开放合作重要平台和生态宜居文明城市展现在世人面前。从环境保护的阶段性特征看,“十三五”期间,随着经济总量和增量持续上升,污染物新增量将剧增,排放总量也将出现不降反增严峻形势。水、气、土等环境质量改善正处于关键突破阶段,实现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曙光已经初现。如何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稳定发展,让人民在生态优美宜居法环境中生产生活,既是本市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今后一段时期内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2.2环境压力(1)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污染减排形势

    25、严峻“十三五”期间,随着火电、石化、新材料和林浆纸一体化的扩能等一批污染总量大的企业将相继投产,北海市将出现污染物新增量剧增,排放总量将出现不降反增的严峻形势。北海市城乡区域发展程度明显提高,预计到 2020 年城镇化率达到60%,资源、能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机动车污染物总量逐年新增,新增量给减排带来巨大压力。废旧电子电器、有害建筑和装饰材料等各类新污染呈上升趋势。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健康问题与环境风险正逐步显现。(2)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的压力加大北海市环境质量已处于全国前列,主要污染物的减排空间小。冶金、有色金属、水泥、造纸、制糖等传统高耗能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压

    26、力大,全市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的压力较大。(3)环境风险防范难度加大北海市沿海地区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临海工业区逐步建设,海洋环境污染风险增大;部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以及土壤污染状况尚未完全摸清,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隐患短时间无法根除,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能;一些企业偷排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非法小企业隐蔽生产转移污染排放尚未杜绝,极易发生环境事件。北海市环境风险防范的源头预防、过程控制、事故应急、损害赔偿的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区域协作联动机制尚不健全,环境监管能力仍不能完全适应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第3章规划总则及目标3.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

    27、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遵循“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承担广西“三大定位”赋予北海的新使命。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制度和政策创新为手段,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质量改善,打赢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升城市环境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民生改善,为北海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坚实的环境基础保障。3.2规划原则绿色发展,科学发展。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在保护中发

    28、展,在发展中保护,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源头防控,综合治理。坚持从源头预防,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重大隐患,防止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坚持污染源头和全过程预防,从单纯改善环境质量转变为环境质量改善与污染物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有机结合,全面推进污染源头治理。分区控制,分类指导。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状况,结合资源承载、环境容量以及环保要求,合理确定城市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实行分区控制分级管理。统筹兼顾,纵横衔接。既要与国家、广西省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划充分衔接,又要与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其它

    29、专业规划相互协调。适度超前,便于实施。即要立足当前实际,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又要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规划具有一定的超前性。3.3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 146 号)(7)北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8)北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9)北海市绿地系统规划(2015-2025 年) (10)北海市城区畜禽养殖发展规划(2015-2020年

    30、北政办2015140号)(11)北海市城市环境功能区划修编方案(2012年7月10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北政发201615号)(13)北海市水环境容量测算与控制对策研究(14)北海市大气环境容量测算与控制对策研究(15)广西近岸海域功能区划(桂政办发201174号)广西海洋功能区划(桂海发201339号)(16)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主体功能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北政发201435号)(17)北海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建议方案(18)北海市辖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19)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桂

    31、政办发2016125号)(20)北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北政办201614号)(21)北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北政办201474号)(22)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北政办2016183号)(23)以及北海市水资源、海洋、农业、水利、国土等相关部门的“十三五”规划思路3.4总体目标到2020年,绿色发展型、生态活力型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空间规模、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提升,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符合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建设要求,为全面建成高质量的小康社会和生态宜居的滨海旅游城市提供有力保障。3.5具体指标环境质量方面,到2020年,全市主要环境质量指标

    32、保持稳步改善趋势,PM2.5年日均浓度力争35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达到91.5%;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恢复100%,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为100%,市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入海河流水质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自治区要求,公众满意度达到90%。污染减排方面,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总氮、总磷排放总量控制在自治区要求的范围内。环境治理方面,到2020年,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全市集中建设区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污泥有效处理率为100

    3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利用率均为100%,争取实现各乡镇建成污水处理厂。环境风险方面,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控制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均发生率,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辐射事故、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生态保护方面,森林覆盖率达到36.3%,森林蓄积量达到750万立方米,自治区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0.6万公顷,林地保有量达到9.73万公顷,湿地保有量达到17.68万公顷,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7%以上。红树林面积达到5100公顷,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率达到70%,受保护的珍稀物种比例达到90%,互

    34、花米草进一步得到防治。生态公共服务方面,人居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 m2/人,城市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达到3%以上。表3-1 北海市“十三五”环境保护指标类别序号指标2015年现状值2020年目标值指标属性环境质量改善1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491.5约束性2PM2.5年均浓度(g/m3)2935约束性3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国考断面)75100约束性4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100100约束性5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100100约束性6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100约束性7受污

    35、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自治区下达约束性8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自治区下达约束性9公众满意度(%)-90预期性总量控制10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万吨)2.6022自治区下达约束性11氨氮排放总量减少(万吨)0.158自治区下达约束性1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万吨)1.3466自治区下达约束性13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万吨)0.9974自治区下达约束性14总氮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吨)4299吨(2014)自治区下达预期性15总磷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吨)513吨(2014)自治区下达预期性污染治理16城镇污水处理率(%)94/84(市/县)95预期性17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100预

    36、期性18污泥有效处理率(%)100(2014)100预期性1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10075预期性20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利用率100100预期性风险防范21较大及以上级别辐射事故-不发生预期性22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不发生预期性生态保护23森林覆盖率(%)36.336.3约束性24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710750约束性25自治区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万公顷)-0.6约束性26林地保有量(万公顷)9.45(2011)9.73预期性27湿地保有量(万公顷)-17.68约束性28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1317预期性29红树林面积(公顷)4702(2012)5100预期性30矿山

    37、生态恢复治理率(%)60(2014)70预期性31受保护的珍稀物种比例(%)80(2014)90预期性生态公共服务32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人)-10约束性33城市建城区绿化覆盖率(%)40(2010)42预期性34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3.0约束性 第4章水环境保护全面落实北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城市饮用水源安全保障、污水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流域保护治理、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超采得到控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及主要湖泊生态环境

    38、稳中趋好,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好转。4.1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完善水源地布局建设。减少自来水厂地下水开采量,建立“以地表水供水为主,地下水供水为辅”的供水格局,开辟与现有饮用水需求量相匹配的备用水源地。启动牛尾岭水库、合浦水库、洪潮江水库联合供水,加快引江(南流江)入库(合浦水库)的供水可行性论证;逐步将现有地下水源过渡建设成中心城备用应急供水水源;分批关闭城区公共供水管网内的自备井,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和取水量;严禁在地下水超采区新建任何采用地下水设施。加强水源地环境监管。落实国家有关水源地规定,加快制定出台北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

    39、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排污口、畜禽养殖和网箱养殖。加快牛尾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合浦县南流江总江口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整治,确保水质达标。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事故防范,重点防范高氨氮、高有机污染、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对水源地的威胁。定期监测评估饮水安全状况,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2017年底前,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任务。4.2加快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深入优化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布局,紧密推进县区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到2020年底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任务。加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扩大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由主干管收集向支管同步

    40、完善,由单纯截流逐步向完善雨污分流城市排水系统完善;加快推进已建的涠洲岛、南康、山口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的脱氮、除磷工艺,到2017年底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和臭气治理。按照“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加快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同步开展污水厂臭气治理。到2020年,本市基本形成以焚烧后建材利用为主、深度脱水后卫生填埋为辅的处理处置格局。4.3深化重点流域保护治理重点推进南流江的污染治理,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南流江全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进畜禽养殖粪污

    41、收集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有效控制总氮、总磷排放。深化流域协作和共同治理,推进南流江等流域上游城市的环境管理区域合作,加强水环境规划、标准的协调统一,推进信息共享。以保障流域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建立相关的合作机制,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及时通报制度,大力加强和完善市界断面水质水量同步在线监测系统,确保上游水源地应急响应能力。到2020年底,南流江水质达到优良。进行西门江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开展西门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流域城镇畜禽养殖、农村生活污水等面源污染防治和河道清淤等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建设,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削减,考核断面水质明显改善。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实施水质较好

    42、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北海工作方案,重点保护水质较好的星岛湖(洪潮江水库)和合浦水库。到2020年,星岛湖(洪潮江水库)和合浦水库水质达到III类。4.4加大重点污染治理力度重点断面整治,按照国家“水十条”消除劣类水体的要求,凡存在劣类及不达标省控断面的地区必须设置该断面所对应的小流域整治工程。建立断面水质自动监控、预警系统,对断面水质进行严格的监控,密切关注断面水质;对排入断面附近河道的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严格控制断面附近河道的纳污总量,使“十三五”期间断面水质比“十二五”期间有明显改善。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

    43、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水污染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实现北海出口加工区、北海工业园区、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合浦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废水集中治理。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实施“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沟渠清淤疏浚,创新管护方式,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4.5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编制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整治方案,开展南流江、西门江、白沙河等入海河流以及入海排污口的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

    44、理的入海排污口,优化入海排污口布局,并进行规范整治,实施集中深、远海排放。提高涉海项目准入门槛,实施总氮总量控制,到2020年,彻底消除入海河流劣V类水体,入海河流控制断面和入海口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其他断面达到国家考核标准。推进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防治。加强港口码头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同时加强船舶污染治理,防止港口污水和船舶废水(或压舱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码头附近海域;严管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实施修造(拆)船污染专项整治。针对北海市外沙渔港、南氵万 渔港、侨港渔港,开展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完善渔港渔船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消除港池黑臭水体。实施养殖污染整治。加强海水养殖、滩涂养殖和海岸带畜禽养殖的污染整治,实施水产养殖池塘、近岸养殖网箱标准化改造,推广健康生态海水养殖技术和模式,强化沿海水产养殖废水治理;限制海岸带畜禽养殖规模,在沿海区域科学划定畜禽和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准养区。严格海洋倾废管理。全面跟踪监测和评估已有的海洋倾废区,坚决关停对海洋生态系统有明显影响的倾废区。控制、调整、优化海域倾倒区的区域布局,严格控制在海湾和湾口区域设立新的海洋倾倒区,淘汰落后倾倒设施。第5章大气环境保护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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