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安全,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湖北省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并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分工、工作程序等。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食品安全。第三章食品生产经营
2、过程的监督管理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建立食品生产经营档案,记录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存储运输等环节。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及时识别和评估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第四章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第十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销售等记录,保留相关信息不少于一年。第十一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检验检疫,确保食品符合安全要求。第十二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第
3、五章食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食品使用者应当正确存储、处理和使用食品,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第十四条食品使用者应当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监督,选择合格的食品供应商。第十五条食品使用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问题,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六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十六条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处理。第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流通企业、食品使用者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八条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相关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条本条例由湖北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