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工程变更管理制度1、总则1.K为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管理,确保工程变更进行必要的审核和信息流转,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和工期,根据省、市、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2、工程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图纸本身差错,设计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变化,原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等原因,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在工程施工合同基础上发生的工程变更(资金变更)。包括设计方案变更、地质地貌条件变化变更、材料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政策调整变更及其它变更等。2、工程变更条件2.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入工程变更:2.L1、达到原设计
2、标准质量,可降低投资或节约土地的;2.1.2、 达到原设计标准质量,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够解决特殊的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的;2.1.3、 设计虽然可行但明显欠合理的;2.1.4、 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的;2.1.5、 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有利于改善使用条件、节约能源、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或便于日后改造和扩建的;2.1.6、 建设单位因工程使用目的、功能或质量要求发生变化的;2.1.7、 因交地拖延或工程进度延期等;2.1.8、 为减少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和确保安全的;2.1.9、 因意
3、外事故引起的;2.1.10、 1.10、其它特殊情况。2.1.11、 级和审批权限3.1、 工程变更等级:3.1.1、 小额工程变更是指单次变更增加工程投资金额在5万元(含)以下工程变更。3.1.2、 较大工程变更由是指单次变更增加工程投资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下或变更金额占合同造价3%(含)以内的工程变更。3.1. 3、重大工程变更是指单次变更增加工程投资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变更金额占合同造价3%以上的工程变更,或累计变更增加工程投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或变更金额占合同造价5%以上的工程变更。3.2、 审批权限:3.2. 1、小额工程变更由公司现场工程师、预决算、工程部经理、工程变更审查小组办
4、公室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3.2.2、 较大工程变更在小额工程变更审核流程的基础上由公司工程变更审查小组集体审查研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生效。3.2.3、 重大工程变更在完成较大工程变更审核流程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变更的实际情况,经现场勘察、会议研究、形成书面意见,经公司工程变更审查小组批准,再上报区建设工程重大变更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4、工程变更管理4.1、 工程变更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公司负责签证工程变更发生的“最”,不签证“价”,但依据充分的情况除外,同时可提出参考单价。工程变更最终计价由区审计局根据工程施工合同和有关标准规定,结合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意见确定。4.2、
5、 设计单位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后,公司总师办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参加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内审,内审意见应在施工图设计前对设计单位进行交底,切实提高设计施工图纸的质量,从源头上减少设计变更。4.3、 工程招标前,公司总师办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要会同设计单位及符合要求的工程咨询机构仔细审查施工图,最大限度地符合施工要求,以减少工程变更。工程开工前,要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再次审查施工图,办理一次性设计变更。4.4、 工程变更联系单以工程项目为单位,按时间先后进行编号。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联系单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待竣工验收时汇总管理。4.5、 凡需工程变更的项目应先办理
6、变更手续后才能施工不得后补。一般工程变更施工完毕后10日内施工单位须将变更报告单上报监理审核。监理在7日内审核完毕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30日内审核完毕。特殊情况,由延误部门提出延误原因报告,征得下一程序同意后才能上报。变更报告单不得随意涂改,并必须注明日期。不得用直接在施工图上修改签字的形式代替工程变更报告单。4.6、 所有工程变更联系都由总师办负责办理,施工单位不得直接找设计单位签证,设计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给予签证。工程变更报告单应有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方为有效。重大变更应有区建设工程重大变更审查委员会及区领导签字盖章方为有效。未经签字盖章的设计变更一律无效。4.
7、7、 工程变更实行现场校核制,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变更联系单后应马上进行核实,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和预决算人员必须到现场认真核实会签。没有图纸的变更工程量记录,要求预算人员到现场记录。工程施工变更后,工程费用增减额必须在30日内确认完毕。4.8、 分包工程的工程变更必须通过总包单位统一办理。4.9、 所有工程变更设计资料,包括工程变更报告单、修改图、补充图等,均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按最终确认日期顺序编号整理并归入工程技术档案。4.10、 10、工程变更资料应包括所有工程变更报告单、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预算、现场检测记录、图片资料、相关试验报告或记录等,重大工程变更资料应增加技术与经济
8、的比较结果。4.11、 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较大自然灾害需紧急变更时,监理单位在得到工程主要负责人口头同意后,可以主持开始实施变更,但在变更开始后48小时内,必须补办变更手续。4.12、 隐蔽工程必须有影像资料、原始丈量记录,并通知公司工程变更小组现场踏勘确认。5、审批流程5.1、 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的,应向监理单位报送工程变更报告单及相关材料一式六份,由监理单位负责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协商。5.2、 设计单位提出变更的,应向建设单位报送工程变更报告单及相关材料一式六份,由建设单位负责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商。5.3、 监理单位提出变更的,应向建设单位报送工程变更报告单及相关材料一式六份。建设单
9、位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要协商一致。5.4、 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的,要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协商一致。6、审批程序6.1、 本公司和设计单位的工程变更联系单。本公司相关部门或设计院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提出的变更意见,如涉及设计变更,由总师办负责联系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图纸,经总师办审核后,公司分管领导签发后送工程部,如涉及重大工程变更的,按重大工程变更流程进行报批。工程部通知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施工单位根据变更联系单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单价,在14日内将工程变更报告及相关附件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在7日内审核完毕报公司工程部、总师办审核。6.2、 施工单位变更联系单。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项目实
10、际和工程变更的原则,提出的变更联系单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规范审查工程变更的必要性、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工程量的可信性,签署具体审查意见后,报公司工程部。工程部接到变更联系单后审查其技术经济的合理性,再由总师办会同预算人员、设计院进行审查,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涉及重大工程变更的,按重大工程变更流程进行报批。变更批准后,由总师发工程部通知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7、工作职责7.1、 工程部负责办理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手续,对工程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并负责变更的实施。7.2、 总师办负责对拟发生的工程变更进行技术可行性、必要性分析和审核,组织预算人员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预算人员应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