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五五”专项规划第一章“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一)“十四五”期间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回顾“十四五”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区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系列讲话精神,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以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规划为目标,以污染物防治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职能,强化环境执法,围绕全民参与、全域环保、全程监督三大环节,区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为建设滨江生态新城区继续保驾护航。第一节长江大保护行动成果显著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全面清零。区坚决贯彻落实全市长江沿线1公里内化
2、工企业“清零行动”,督促田田化工按期关停生产设备,移厂入园,全力做好田田化工厂区拆除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田田化工原址土壤修复项目全部完成。原化工企业璜时得公司老厂房关停,整体搬迁至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现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厂房及仓库建设,开工试生产。至此,全区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全部完成。长江干线及支流非法码头整治全面完成。全区所辖长江岸线计36.9公里,共有四类码头及设施22处,其中经营砂石的非法码头12个,历史老码头5个,危化码头4个,设施设备1处(红光港机厂吊装车间),完成取缔或关停20个,规范提升1个,保留内部使用1个。积极争取市直相关部门和企业支持,协调开通专用公交,妥善处理码
3、头取缔后当地菜农“卖菜难”和群众出行难问题。长江两岸造林绿化任务超额完成。根据关于下达长江两岸造林绿化任务的通知精神,上级下达区长江两岸造林任务785亩,计划2019年完成540.5亩,2025年完成245亩。2019年度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顺利通过省级中期复核验收,面积核实率达100%,合格率达99.7%。2025年,克服新冠疫情影响,抢抓春种机遇,按照“四季挖窝、三季种树”理念,实施造林绿化810.9亩,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积极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以长江岸线生态复绿为重点,统筹推进山体生态修复、路绿化美化、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栽花等各类活动,号召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
4、行动,共栽植各类树苗21.7万株。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扎实推进。一方面,拉网式排查治理沿江排口,对沿江2公里范围内的所有排逐一排查并予以登记。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要求,采取“分类治理、一体推进”的办法,重点对4个工业排污口进行整治,沿江2公里内入河工业排污口全部清零。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沿江生活污水排口治理。2018年,在艾家集镇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4座,集镇居民生活污水全部达标处理;2019年,葛洲坝右岸区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封堵沿江2个排水口,所有污水全部接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卷桥河及联棚河下段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紫阳河和联棚河上段建设12个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沿线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处理。
5、第二节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区环境质量同比“十二五”末期稳中趋好,2015年末,区可吸入颗粒物PMIo年均浓度为101微克/立方米。2025年底,上级下达可吸入颗粒物PMlO年均浓度控制在72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下(激励目标为年均浓度不高于70、49gm3),2025年可吸入颗粒物(PM2.5)累计平均浓度40gm3,可吸入颗粒物(PMlO)累计平均浓度52gm3,较2015年末大幅下降。2025年,1个国控考核断面(长江云池)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2个市控考核断面(五龙河红光二桥、卷桥河红旗桥)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其他区级河长制
6、河流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楠木溪饮用水源地(县级)、王家坝和七里冲饮用水源地(乡镇级)水质达标率为100%。“十四五”期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全区声环境质量稳定。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区政府每年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对象及考核办法。打赢蓝天保卫战。建章立制确保工作有章可循,制定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温时段臭氧临时管控措施的通知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清单区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不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细化各部门责任分工、强化各部门责任意识。成立区大气联动办,设置专
7、人专岗,同步引入第三方巡查机构,在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的同时,也加强了问题督办力度,加大了问题的整改效率及整改速率,形成有巡查、有通报、有督办,及时认领、及时处理、及时反馈的长效联动机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制度,每月一碰头,每月一通报、每月一总结,边整改边提炼边推广,不仅能够及时解决阶段性的疑难杂症,也不断提高了各地、各部门的环保意识,形成了大气污染防治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全面部署安排了农作物秸秆(含生活垃圾)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不断探索秸秆源头治理的体制机制和疏堵结合的方式方法,到伍家岗安能生物质发电厂帮助乡镇、街办想出路,基本建成了秸秆回收转移的长效机
8、制。打好碧水攻坚战。全区河流、水库、饮用水源地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增加河流监测频次,延伸河流断面,全面准确掌握水质情况。完成市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提标改造工程,2017年10月正式建成投入运行。完成三峡制药有限公司(一厂)污水处理系统的改造工作。完成“百吨千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并上报7个(待审批)和1个县级饮用水源地2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划分命名;开展葛洲坝枢纽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创新思路投放色素追踪污染源,并完成整改;编制县级水源地和县级政府环境应急预案;配合生态环境部对全区长江与主干河两岸2公里范围内的排口进行实地排查建档;督促落实河长制牵头单位完成污染源治理;分析研判不达标
9、水体污染因子,开展针对性的督办。打好净土保卫战。大力推动我区实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多部门联合共享,实行多部门配合的按月报送进展工作机制。完成了饮用水源保护区(楠木溪水库)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开展了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内业核实和外业勘探核实并上报核查结果。编印了区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清单及技术报告,完成了区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耕地总面积4479.12亩,优先保护类耕地44086.21亩,占比99.12%,安全利用类耕地392.91亩(其中天王寺216.2亩、新村176.71亩),占比0.88%,通过优化施肥的方式改良土壤500亩。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强化土壤污
10、染预防与控制,着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共计确定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单元2个,农用地详查点位10个。督促凯普松、三峡制药等重点企业完成土壤环境质量自行监测。强化固体废物监管。强化固废(危废)日常监管。梳理全区19家危废产生单位(危险废物产生企业14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5家)。结合一年一度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对全区21家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对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交办的问题完成整改,其中信远建设公司固废整改受到省市好评;对全区医疗卫生危废和工业企业危废开展联合整治,纠正整改。深化工业企业面源污染治理。通过“增产不增污”控制总量,严
11、格把关环境准入,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行大气污染物减量或等量置换,对达不到环境要求的提出整改,对高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通过“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削减总量,督促三峡制药、环高乐器、双龙塑业等重点单位全面升级废气处理能力,确保工业排放不断降低。加快推进“散乱污”整治工作,组织召开全区“散乱污”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出台区“散乱污”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专班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建立完善企业台账。强化铁腕执法,实行“曝光”“整改”“罚款”“停产”“查封”五策并举。全面完成区餐饮业油烟治理,敦促全区餐饮业完成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优化道路洒水机制,不断加大重点道路洒水喷雾力度,扩大洒水覆盖率
12、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行动。持续保持露天禁烧高压态势,督促各乡镇、街办开展禁烧巡查、秸秆回收,做好疏堵秸秆、标本兼治,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减少农田氨排放。第三节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牢筑生态安全屏障。在坚持做好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严格控制不合理资源开发活动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活动。积极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对长江段岸线生态修复,对中华鳄保护区内码头依法依规进行整治,重点企业(双龙塑业)进行搬迁,关闭长江沿线违规养殖户。对县乡两级饮用水源地(楠木溪水库为县级、七里冲水库和王家坝水库为乡级)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对于一级保护区房屋土
13、地征迁,二级保护区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整治,开展备用水源地建设。对全区11条中小河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主要内容包含养殖污染治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河道整治等。启动长江铝业周边土壤环境修复工作。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抓住国家农村”以奖促治”政策机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抢抓环保三大攻坚战政策机遇,做好对上争取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中小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入国家省市项目库。编制了区2019-202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以“生态、清洁家园”、“三万”活动为载体,持续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联棚河、桥边河、紫阳河等主干水系截污管网改造38公里,认真
14、谋划申报艾家镇鲤鱼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全区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及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并开工,到位专业资金1.8亿元,全区社会口径到位环保资金12.8亿元。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途径,继续加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根据市畜禽养殖“三区”与区域布局方案以及区畜牧业发展规划(2014-2025)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对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实行严管严控,按照项目覆盖、产业转型、关闭搬迁等原则,共关停拆除养殖户498家。第四节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取得成效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不断完
15、善。一是乡镇集镇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均已完成提标升级改造,排水稳定达标;土城污水处理厂、艾家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投运。二是加快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完成紫阳、五龙一路雨污分流改造,推进紫阳河、长岭河、艾家沿江农家乐污水治理。三是积极探索污水处理分担机制,起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缴管理办法,将土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已纳入财政预算,并申报市级运行补助。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了艾家镇4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保障设备运行稳定。四是加大污水治理资金争取,申报省级污水治理地方债券1180万,地方配套320万。五是严格执行污泥“联单制”管理,全区3座
16、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均托运至花艳污泥干化厂处理,无害化处理率100%o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深入推进。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机制,积极城乡推进垃圾分类,纵深推进爱卫行动,开展“生活垃圾大扫除、卫生死角大整治、大件杂物大清理“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部达标,基本实现“五有”,街办、艾家镇全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其余乡(镇)达95%以上。在疫情防控中,率先在全市启动主次干道、重点小区的“消杀”工作,保障157个日常垃圾清运点作业的同时,增设废弃口罩收集点,落实防疫生活固废处置措施。全面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市区统一协调指挥下,紧密围绕高效
17、质为宗旨,立足摸清家底为根本,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自2017年10月至2025年6月,通过两年的不懈努力基本完成区辖区内五大污染源的普查工作。区工业源普查对象数量为202家(运行189家,停产13家)。自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开展以来,区污普办共开展了清查建库一全面普查一产排污核算一质量核查一数据汇总一验收自评六个阶段性工作。环境监管执法不断加强。一是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即推进三峡制药异味扰民以及水泥制品厂整治工作。印发区贯彻落实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重点问题整改清单并上报整改销号一批。二是执法整治
18、加强,“十四五”期间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46余件,罚款200多万元,停产整治3次,约谈当事人40余人。制定了2019年区生态环境普法责任清单2019年机关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启动2019年执法大练兵活动,强化检查,对51家单位(个人)、22家企业进行检查考核,共下达检查整改函108份,排查环境安全隐患21个,立案1起;接受监督,强力整改。如期办结检察院下发的8项检查建议书。组建督察专班,对全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专项督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丰富多样。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条款。通过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举办“法律服务进农家”等普法活动,发放守护蓝天禁烧提纲等宣传手册,通过
19、政府门户网、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监管信息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在政府网开设“省级环保督察进行时”专栏,发布新闻12条,印发工作简报10期,被市级采用信息3条。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创办生态环境电子版,累计投稿12篇,展示我区“环保铁军”风采。联合稻草圈圈环保公益组织,走进泰和世家小区,开展共建滨江生态新社区活动。通过全员、全领域的普法方式,群众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同呼吸,共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渐形成。截止2019年底,全区共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19个、市级生
20、态乡镇3个、市级生态村33个。目前已经拨付4个村生态环保资金12万元(每村3万元)。(二)存在的主要问题统筹发展和保护的难度增加。新冠疫情加速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与条件仍不够稳固。随着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协同发展”战略纵深推进和“宜荆荆恩”城市群的快速发展,将成为“宜荆荆恩”城市群连接西向发展的重要支点,将吸引更多人来区旅游、定居或经商,势必推动餐饮油烟、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机动车尾气等污染物总量增加,带来的消费规模扩张对资源能源消耗也带来更大压力,生态空间和环境容量将进一步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任务复杂艰巨。未来5年,区将
21、面临多领域、多类型、多层面的生态环境问题累积叠加交织。大气环境质量稳定改善难度大,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03)为主要代表性污染物复合型污染逐步凸显,工地扬尘、秸秆禁烧等大气污染容易反弹。随着区快速融入主城区的发展,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上升,持续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对大气环境治理带来压力,控制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难度大。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交通噪声等重点区域生活噪声污染问题日渐突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仍有提升空间。生态文明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还不够,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未充分有效发挥。生态环境治理更多依靠行政手段,相关责任主体内生
22、动力尚未有效激发,市场化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不足、渠道单一,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水平总体不高。部分企业依法治理环境污染、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不足。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仍需持续扩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能力需要提升,水、气、生态等方面智慧化水平还需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化政策和长效机制还需加强,综合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高水平管理依然薄弱,治理体系现代化仍有提升空间。(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主旋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自谋划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习近平生
23、态文明思想,指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集中体现在“八个观”: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深邃历史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行动观;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的共赢全球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对深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十五五”乃至更长时期,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奋斗目标没有变,坚持生态优先、绿绝发展的战
24、略导向没有变,围绕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实施路径没有变。“十五五”期间,环境保护仍将面临巨大压力,不仅要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账,避免爆发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维持生态环境稳定,而且还要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带来新的资源环境与生态压力。而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大,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可能更加突出,地方环保投入一旦不足,可能导致环境治理和质量改善任务难以推进。市地处长江中上游结合部,是三峡库坝区生态屏障和长江流域生态敏感区,肩负着保证一库清水、保障三峡工程、保护万里长江的特殊历史使命。“十五五”期间,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既是负重前行、大有作为的关键期,也是实
25、现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向好的攻坚期、窗口期。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坚定推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区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到新时期各项工作中,努力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四)规划编制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4月25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2019年3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2019年6月26日);中共
26、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2019年6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95号);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9月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1月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3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1月2日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2016年3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9号);
27、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8月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370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一主两副”重大战略决策加快推进市跨越式发展的决定(鄂发(2011)20号);中共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2018年5月15日中国共产党省委第十
28、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2018年2月20日);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办文201634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鄂发20092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1210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生态保护红
29、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2号);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省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X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的通知(鄂环委办2016)8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鄂政发20183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51号)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规财201788号);市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方案(修编)(宜府办函(2013)46号);中共市委市人民
30、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城区生态建设的意见(宜发2014)8号);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2015年1月9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5年)(鄂政函(2009)243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2013年2月6日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的意见(宜发20171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江大保护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发20172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市城区重点绿地名录(2017年)的通告(宜府发20173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宜
31、府发20181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4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办发(2019)1号);长江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规划(宜府发20183号);长江段生态环境修复和三峡生态治理试验总体方案(20172025年);关于印发市环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修订)的通知(宜环委发2018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宜府发202613号);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远景目标纲要。(五)指导
32、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五位一体”总体部署、“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长江经济带“五个关系”的指导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空间管控为手段,细化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战略、优化中心城区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国土开发、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等多规融合,促进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格局稳定、资源
33、高效利用、产业布局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中心城区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抢抓长江经济带、“两圈两带”、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生态治理”试验试点、三峡旅游新区和城乡统筹精准扶贫示范区等重大战略机遇,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平台,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生态保护与治理、环境风险管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把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的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全省绿色示范区和滨江生态新城区。第二节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推进经济绿色转型,使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
34、调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实施环境分区管治和分类管理,推进多污染源综合治理,以大工程、大投入带动大治理、大修复,使部分区域、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努力实现全面改善。积极探索“两山”价值转化路径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努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坚持空间管控、分类防治。坚持“长江大保护”的理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三大布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维护生态安全。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的发展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居环境健康安全作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划定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制定环境质量改善中长期战略。坚持合理开发、持续发展。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科学确定不同区域资源能源开发利用上线,
35、优化资源开发、产业结构与布局,构建城镇建设、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的格局,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坚持全面参与、社会共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群众既是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方”,也是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主考官”,更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力军”。必须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发育滞后、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更好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自我约束作用,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积极性和监督作用。第三节主要目标(1)总体目标在建设长江经济带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进程中,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将区建设成为生态安全格局稳固、自然资源利用集约高效、环境质量优良、环境公共服务设
36、施健全、绿色低碳、宜居宜业宜旅、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2)分阶段目标到2030年,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结构、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完成市定目标,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最终在“十五五”结束时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为2035年远景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实
37、现根本好转,生态屏障更加完善,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贯彻执行绩效显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重点生态功能区域保护全面增强。自然资源利用集约高效,产业结构和布局科学合理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基本建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建设成为绿色发展示范城区。(3)规划指标结合区创建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的现实需求,立足区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确定了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五五”专项规划指标体系。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五五”专项规划指标体系领域序号规划指标生态保护修复1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i比例(%)2森林覆盖率(%)73.533水土保持率()绿色低碳发展4单位
38、地区生产总值能低(%)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6单位GDP用水下降率(%)36环境质量改善7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M例(%)8PM2.5年均浓度(Ug/m3)419PMlO年均浓度(ugm3)5210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水水水质达标率(%)10011地表水环境断面达到In类及以上水质比例(%)10012劣V类水体比例(%)0生态人居建设13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1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651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第二章以碳减排牵引绿色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利用综合标准推动落后产能,着力构建绿色循环低碳的经济体系,让绿色低碳产业和企业获得更大发
39、展空间。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发挥环境信用评价、绿色金融、污染者付费等环境政策对绿色发展的驱动作用,健全生态环境市场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秩序。第一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产业准入限制。发挥主体功能定位、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和“三线一单”在产业布局结构和规模中的基础性约束作用,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硬约束。实行严格的环保倒逼机制,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优化工业园区实施更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防止污染转移和过度开发,推动区域产业聚集化和绿色化发展。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
40、发展,推动农业、工业、服务业绿色发展。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把特色效益农业发展作为核心任务,推进集约化经营、生态化生产相结合的农业发展模式。继续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全面推行以“生态+”的理念谋划发展、“生态+”的思路发展产业。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工艺技术或生产线,促进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实现全行业转型升级。支持环保产业发展。大力培育以“低碳”为特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新能源、生物、新材料、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形成以高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低碳产业体系。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
41、推动低碳循环、治污减排、监测监控等核心环保技术、成套产品、装备设备研发。推动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综合发展,推动环保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大力发展环境服务综合体。加大对民营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承担生态环境科研或技术示范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第二节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资源节约利用。继续推行水资源、能耗、建设用地总量、强度“双控”行动。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餐饮、住宿等重点领域节能。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制度。严格用水定额,规范取水许可和水资
42、源论证,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快实施清江水系连通工程、葛洲坝枢纽水厂增容改造工程。加快推动艾家沿江城大道供水主管道、第二水厂建设。大力推行“智慧水务”建设,利用物联网技术、射频识别技术以及云计算等一系列先进的科学技术,将水厂、供水管网以及供水社区的基础性设施进行有效连接,形成现代化的智慧化供水系统。严控新增建设用地,通过旧城改造、土地置换、地上地下空间扩展等途径,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结合市下达的碳达峰目标任务,指导工业、能源、交通、建筑、农业和大数据等重点领域编制专项达峰行动方案,制定明确的达峰目标、路线图和实施方案。推动重点领域碳达峰工作,协同推进
43、减碳与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高排放车辆,大力推广低碳零碳车辆,制定社会车辆购置促进政策,提升新能源车占比;推进低碳园区等示范建设,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启动一批重点企业开展低碳化改造试点,指导园区、企业和工厂开展低碳认证;推行绿色建筑,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示范创建。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体系,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推进园区、重点企业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统计、监测、报告、评估机制,摸清二氧化碳排放家底。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工作,稳定森林、湿地、耕地固碳作用,
44、建立“碳汇+”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体系。开展“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到2030年,完成市级下达的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制定适应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增加林业等生态系统碳汇。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人体健康、大工程的影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完善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提升应对未来气候风险能力。提升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面向重点碳排放企业、第三方市场机构等群体开展应对气候变
45、化能力系列培训。第三节加强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大力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鼓励现有商品杜、预拌砂浆、制砖等建材生产企业新建、扩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利用现有路网、综合管廊和架空线路廊道,完善供电、供气管道铺设,进一步推动土城、桥边“气化乡镇”工程,完成LNG气站建设。积极发展循环产业。探索“源头收集-垃圾分拣-分类处理-资源再生”全链式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的循环产业。积极构建循环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体系,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园区废物交换利用、能源资源梯级利用、污染集中治理减少单位产出物质
46、消耗。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有效保障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第三章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牢筑三峡生态屏障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筑牢长江重要生态屏障为核心,强化生态空间管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质量。全面推行林长制。建设长江、桥边河流域、生态廊道,统筹整治自然保护地。第一节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筑牢生态安全格局。筑牢以长江、桥边河、卷桥河、联棚河、谭家河、柳林河等自然水域,以磨基山、荆门山、文佛山等自然山体,以重点生态功能区域为支撑,以交通廊道、绿色廊道、城
47、市绿地为补充的复合型、立体化、网络化的多维生态空间体系。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题,推动“串园连山”工程,以磨基山森林公园、卷桥河湿地公园、联棚河滨江景观工程、桥边河奥体段河道景观工程等为重点,统筹奥体、卷桥河、五龙片区周边永久性保护山体保护利用规划,科学有序地进行微改造微建设,打造全域城市生态公园名片。建立完善“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禁生态破坏行为,构筑山体生态屏障带。严格控制与长江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占水域岸线等行为,加强河道两岸植被保护,打造水系生态涵养带。补齐生态廊道断档路段,科学配置树种结构,丰富四季景观,积极推进沟渠河库周边造林绿化。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
48、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将划定成果纳入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不能随意调整生态保护红线用途和范围,对涉及重大的民生保障项目或者重大战略所需而需要调整的,必开展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协调机制,统一开展用途管制、监测评估、监督执法、考核评价,及时向社会发布生态保护红线相关信息,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的社会监督管理。逐步退出红线范围内农业用地,原有居住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不得随意改建和扩建。加大红线范围内违建、毁林、捕猎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第二节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重点维护好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长江中华鲍自然保护区、文佛山省级自然保护小区、长江葛洲坝库区、楠木溪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的生态公益林等区域自然生态功能,严格控制土地开发面积,尽量减少人为活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