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有关要求,规范我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是指我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初次
2、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第三条实施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应坚持合法、公正、公开、客观、全面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以及法定的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确保过罚相当,防止畸轻畸重。第四条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批评教育、签订承诺书、帮扶指导等措施,促进行政相对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第二章实施范围第五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第六条下列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
3、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一)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在检查之日起5日内完成备案的;(二)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未按时编制,但处于建设阶段,无污染物产生,企业主动停止建设或者恢复原状的;(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审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已按环评要求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行,已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未经验收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在调试运行12个月内仍未验收,经责令改正后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验收的;(四)建设项目投产时未经验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已按照环评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被检查发现后主动停止生产,积极推进整改
4、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免予处罚;(五)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没有填报,在检查之日起5日内完成填报的;(六)环境保护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后,未依法变更或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建设单位,经责令限期改正的;(七)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执行报告、未及时开展自行监测,检查发现后企业限期主动完成整改的;(八)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或者排放口设置、排放口标识设置不规范的,经责令改正后及时完成整改的;(九)未按规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或未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但已按要求开展自行手工
5、监测,且污染物达标排放;(十)未使用焊烟收集处理设施,首次发现,焊机不超过4台,经现场检查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十一)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检查发现后企业限期主动完成整改的;(十二)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行为,经现场检查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十三)不规范贮存危险废物,数量小于0.1吨或危险废物独立包装小于等于2个的,经现场检查指出后立即改正,且未污染外环境的;(十四)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数据不全,但按照要求有记录,经现场检查指出立即改正,并自整改之日起按照规范要求记录的;(十五)未按照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评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
6、备案、应急培训、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及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且3年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经责令改正及时完成整改的;(十六)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未按规定时限公开或公开内容不全,或排污单位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的(不含公开内容弄虚作假行为);(十七)其他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情形。第七条一定期限内初次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再次出现同类型违法行为,按照自由裁量规定从重处罚。(一)三个月内初次实施下列违法违规行为:1 .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按规定采取抑尘措施,经责令改正后
7、及时完成整改的;2 .经监测超过许可浓度排放污染物,常规污染物单因子超标倍数小于等于01倍,或者pH值大于等于5且小于等于10的或者噪声超标在3分贝以内,24小时内完成整改并达标排放的;3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密闭而未密闭,经现场检查指出后立即改正的;4 .自动监测设备故障超6个小时,按规定正常运营维护但未采取手工监测,经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且污染物达标排放的;5 .因突发故障等非主观故意因素导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24小时内及时报告并采取停、限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且已联网的在线监控企业日均值未超标的;6 .未按规范记录危险废物管理纸质台账,但已按要求在河北省固
8、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且当日改正的;7 .未按规定贮存工业固体废物,经责令改正后及时完成整改的;8 .其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二)六个月内初次实施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经监测超过许可浓度排放污染物,常规污染物单因子超标倍数小于等于0.2倍,或者噪声超标在5分贝以内,24小时内完成整改并达标排放的。(三)一年内初次实施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经监测超过许可浓度排放污染物,常规污染物单因子超标倍数小于等于0.3倍,24小时内完成整改并达标排放的。存在前款规定超过许可浓度排放污染物情形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在5天内通过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
9、自行限产、停产、积极采取技术改造措施等方式减少污染物的超标部分排放量2倍以上。第八条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且已按相关操作规程或要求履职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九条本清单未提及的其他可以免予处罚的情形,可以通过集体讨论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及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规定,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第三章实施程序第十条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全面、客观、公正调查取证。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发现符合立案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当立案并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对于符合免予处罚条件的,应当在调查终结后提出免予处罚的理由、证据和建议。第
10、十一条对符合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到位。第十二条对于当场能够及时改正的免予处罚问题,要留存影像资料,记录整改过程,同时督促当事人现场签署承诺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做好资料归档备案。第十三条对现场检查时环境违法行为未立即整改到位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督促当事人现场签署承诺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对于需要一定整改期限的免予处罚问题,要严格履行立案调查程序,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经集体研究讨论后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阐明免予处罚的事实、证据、依据和
11、理由。第十四条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做好调查取证、集体审议过程的记录,做好违法行为证据和案件审批过程记录等案卷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有据可查。第四章监督与保障第十五条生态环境部门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按照行政执法公示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第十六条市生态环境局定期调度并评估各县(市、区)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实施情况,将其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执法稽查的重要内容,严厉查处生态环境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经发现立即启动一案双查”,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第十七条本办法与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12、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在我市同时执行。因上级法规政策调整导致本规定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适用上级规定。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下供参考2025年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为巩固2025年师德师风建设年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上级各部门关于教育会议的精神,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监督,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德为人先学为
13、人师行为示范”为准则,强化师德教育,履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努力铸就一支忠诚于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社会满意的教师队伍。二、工作目标L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以“修身正己,立德树人”为主题,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的学习,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增强敬业修德、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解决少数教师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自私自利和奉献精神缺乏等方面突出问题。2 .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务实求真精神,增强教师的职业光
14、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明确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的神圣职责,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廉洁从教,依法执教。着力解决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工作上不服从学校安排、追求名利,以及损害学校集体荣誉、影响教师间团结等突出问题。3 .进一步提高教师业务能力水平。引导广大教师以教师专业标准为基本准则,牢固树立立德树人理念,努力钻研业务,把握学生特点精心育人。着力解决个别教师备课不充分,上课批改作业不认真,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等突出问题。4 .进一步规范教师的育人行为。教师的高尚言行、良好品德,是学生直接模仿和接受教育的重要来源。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精心育人
15、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解决个别教师有偿补课、侵害学生利益、借教书育人谋取私利、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以及言行与教师身份不相符等突出问题。三、具体措施(一)加强学习教育,引导教师树立远大职业理想L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六讲六做”大宣讲活动,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相结合,在全系统努力营造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的良好氛围,引导教师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敬业修德,奉献社会,争做“四有”好教师。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创新党史学习教育形式,组建思政课教师宣讲团队。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组
16、织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5 .强化师德规范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职工开展学习培训。主要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规范。在学习过程中,每位教职工撰写读书笔记不少于5篇,学习心得不少于2篇。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答题活动。6 .开展全员师德培训。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全县暑期师德培训,参训率
17、达100%。各校(园)要制订学习计划,把师德培训纳入教师全员培训,把师德师风作为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各校(园)每学年对教师集中培训不少于4次,个人撰写学习心得不少于2篇。县教育局常规检查和年终考核时检查学校落实情况,根据学习成效量化评分计入学校考核成绩。(二)加强师德宣传,促进形成重德养德良好风气1 .积极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各校(园)要注重发现典型,弘扬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学生、诚实守信、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用实际业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2 .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狠抓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建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真正担负起、担负好直
18、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着力解决部分党员教师意识淡化、党性观念弱化等问题。3 .加强师德典型事迹宣传,营造氛围。各校(园)推选先进典型参加各级各类评选活动,教育局表彰在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代表,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师德高尚典型事迹,努力形成社会尊师重教、教师爱生乐教的良好氛围。(三)创新活动载体,提高师德师风建设实效各校(园)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让广大教师在丰富多彩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中,接受教育,经受锻炼,使他们的思想有所触动、素养有所提升。L开展师德师风签名承诺活动。各校(园)每学年开展一次师德师风集中宣
19、誓和公开承诺活动,学校要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并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学校的醒目位置,要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4 .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座谈会。根据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学校实际,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座谈会,征求社会对学校和教师师德师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社会评学校等方式评出积极性、评出差距感,让所有教师赶有目标,追有方向,增强广大教师自我加压,自我促进,自主发展的内生动力。5 .扎实开展师德宣传月活动。各校(园)要把师德建设作为推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落实师德师风宣传月活动,通过学习规范、讲述师德故事、撰写教育记忆等形式
20、进一步完善师德教育机制,丰富师德教育形式,凝聚师心,鼓舞师劲,提高全县教师职业道德水平。6 .开展师德师风自查整改活动。各校(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师德规范进行深刻剖析,并形成自查剖析材料,制定个人整改计划。党员教师特别是校级领导要带头认真查摆自身师德师风问题,并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各校(园)要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报教育工会。(四)完善师德考核监督,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要以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监督、奖惩等常规制度和有效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教师行为。L严格师德考核。各校(园)要建立和完善师德考核办法,采取个人自评
21、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家长点评、考核组考评等多种形式,每年开展师德评价,教师建立师德档案,包括教师个人承诺书、每学期的个人师德述评、师德考核结果。教师的师德考核与教师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发放、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挂钩,对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给予优先考虑,继续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学校和教师施行“一票否决”,体现奖优罚劣,让师德好的教师有荣誉感,让师德差的教师有危机感,努力促成良好的教风、校风。7 .2.强化师德监督。学校、幼儿园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主阵地,要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师资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创新管理方式,完善师德失范曝光和定期通报制度,构建社会、家长、学生、学校
22、四位一体”的全方位无缝化师德师风建设监督体系。3 .加强环境建设。强化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完善和严格执行校务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重大事项决策会议,保证教师在校园建设、管理、决策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教师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开展校(园)级领导与教师交流活动,学校领导要主动过问教师困难诉求,了解掌握教师的心理动态,合理设计教师集体活动,多为教师办实事,解难事,让他们全身心投入工作,形成人本化的学校管理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师德师风建设环境。4 .开展专项治理。各校(园)要针对当前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深入开展以“治理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参与办班辅导、参加谢师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为重点的“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各校(园)要建立治理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内容,完善治理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切实提升思想认识,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抓紧抓细抓实各项工作。要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压实学校主体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要结合校(园)实际情况,制订年度工作计划,于12月11日前报教育工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