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承包工程项目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总体要求项目部应严格遵守中建三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十项“铁律”相关规定。二、具体要求1、设备进场设备进场时,项目安监部应留存完整的设备技术档案和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并联合设备管理工程师及时进行进场验收,留存设备进场验收表,保证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监控装置齐全,禁止滥租5年以上的陈旧设备或其他法律规范禁止使用的设备。2、设备安拆设备安拆应根据设备危险性大小,由安拆单位或项目物设部牵头安拆单位分别编制安装、拆除专项方案,需要专家论证的,项目技术部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必须具有与安装设备相适应的安装资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安装单位组织自查形成自查报
2、告,自查合格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项目必须组织安装单位、出租单位、监理单位及分公司物资设备部共同验收,填写设备安装验收表,安监部留存相关验收记录、影像资料,填写旁站监督记录表(设备)(此表可代替设备安拆时安监部旁站监督记录表),项目设备管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必须全程监控设备安拆过程,做好影像资料。3、设备操作从事设备安装、顶升(爬升)、拆卸作业和使用操作的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证书,安监部留存并查验真伪。操作人员实行专人专岗、定人定岗制度,严禁无证上岗。4、专项方案起重设备安装、顶升(爬升)、拆卸之
3、前,应有安装、顶升(爬升)、附墙、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和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审批,安监部留存相关专项方案的复印件。现场相关作业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禁止盲目作业。5、过程监督设备安装、顶升(爬升)、拆卸等关键过程,项目应督促安装单位做好班前安全技术交底,项目安监部应进行旁站监督,形成旁站监督记录,留存物设部的顶升(爬升)、降节、附墙验收记录。6、安全交底设备投入使用前,项目应对安装、操作单位的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设备使用过程中,项目应进行定期交底,安监部留存相关资料,做好台账。7、环境安全设备安装、调试、顶升(爬升)、运行、拆卸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安装、调试
4、顶升(爬升)、拆卸作业时设置安全警戒区和安全警戒线,派专人值守,严禁冒险作业、无关人员进入安全警戒区等危险行为O8、设备检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设备月检、周检、班前检等例行检查制度,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必须开展一次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安监部留存相关检查记录。检查中重点关注设备状态是否良好、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监控装置是否完好有效、设备是否带病运行等。9、安全协议设备使用单位与设备安装、拆卸单位,设备安装、拆卸、使用单位与安拆、顶升(爬升)、拆卸、使用操作人员应签订安全专项协议书或保证书,项目安监部留存。IOs自制机具项目上使用的自制机具必须有公司级及以上技术部门审批的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经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私自制造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