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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课堂学习笔记亲自总结(可编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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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课堂学习笔记亲自总结(可编辑).doc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课堂学习笔记亲自总结 2012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课堂笔记前 言 一、题型、题量及考试时间题型单选多选计算综合合计题量40题30题2大题2大题90 题分值40分60分16分(每题4小问,每问2分)24分(每题6小问,每问2分)140分6月16日下午1:00-3:30,考试时间150分钟,总分140分 及格线84分。 二、课程说明: 不是基础班和习题班的内容简单重复,也不是押题、猜题,而是对重点难点的回顾,是对已做习题的总结。 三、复习建议:查缺补漏、模拟测试、考题回顾。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 【考情分析】重点章,平均分值在45分左右,占比为35%。 【考点一?】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考点精要】 表一: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25%;20%(小微);15%(高;西部);15%-25%分5年 “321”过渡;非居民企业设立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境外但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25%;未设立机构、场所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20%(实际10%)虽设立机构、场所但所得与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 表二: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销售货物交易活动发生地提供劳务劳务发生地不动产转让不动产所在地动产转让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被投资企业所在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个人住所地 【考点二?】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考点精要】 表一: 销售商品 托收承付方式办妥托收手续时预收款方式发出商品时需要安装和检验购买方接受商品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如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发出商品时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时售后回购各自按购销业务处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收到的款项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在回购期间确认利息费用。商业折扣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现金折扣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收入,现金折扣实际发生作财务费用处理销售折让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以旧换新销售商品按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分期收款销售货物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完工进度或完成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产品分成方式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额按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买一赠一不属于捐赠,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确认。提供劳务安装费依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服务费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期间分期确认收入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会员费只有会籍,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入会员后,不再付费或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特许权费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转让股权收入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计算转让所得时不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可能分配金额。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租金收入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接受捐赠收入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为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 表二: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视同销售在确认收入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不以销售为目的,具有代替职工福利等费用支出性质,且购买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处置的,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表三: 项目会计收入确认增值税所得税统一核算,异地移送××非应税项目(自产、委托加工)××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职工福利(自产、委托加工)投资分配赠送× 【考点三?】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 【考点精要】项目扣除标准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拨付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利息费用和借款费用略。增加: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资产损失要注意和增值税中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的结合。税金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及其他小税种的结合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可扣但受比例(15%、10%、5%)、支付方式和范围的限制新增:1.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2.航空企业空勤训练费;3.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 【考点四?】资产的所得税处理 【考点精要】 1.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计税基础、折旧范围、折旧计提方法(新增: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相关规定)、计提最低年限。 2.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计税基础、摊销范围、摊销方法和年限。 3.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改建支出、修理支出、其他支出。 4.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清算所得和可供分配的剩余资产的计算、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的确认。 【考点五?】资产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考点精要】 1.资产损失扣除政策: 应收、预付账款确认坏账的条件,股权投资损失确认条件。 2.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的范围、境内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申报扣除的相关规定、内部和外部证据的区分、资产损失认定相关证据资料。 【考点六?】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考点精要】 1.一般性税务处理: (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2)相关交易的处理规定。 2.特殊性税务处理: (1)条件; (2)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3)相关交易的处理规定。 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考点七?】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考点精要】 1.收入的税务处理; 2.成本、费用扣除的税务处理; 3.P49-50:各种成本方法适用、非货币方式取得土地的成本确定方法、可以计入成本的预提(应付)费用。 【考点八?】特别纳税调整 【考点精要】 1.关联关系的确认; 2.关联业务税务处理的一般规定(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 3.同期资料管理:内容、免于同期资料的情形; 4.转让定价:方法含义及适用、调查及调整; 5.预约定价管理、成本分摊协议管理、受控外国企业管理、资本弱化管理、一般反避税管理; 6.法律责任。? 【考点九?】税收优惠 【考点精要】税收优惠方式具体优惠适用范围直接减免免征8项减半征收2项定期减免2免3减半(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两区内取得的所得3免3减半(同上)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低税率20%小型微利企业(条件)1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0%非居民企业优惠加计扣除加计扣除50%1.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100%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投资抵税70%投资额抵扣所得额创业投资企业10%投资额抵扣税额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减计收入减按收入90%计入收入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加速折旧缩短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有免征额优惠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500万元1.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税2.超过5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1.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2.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3.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企事业购软件2年、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生产性设备3年)5.五免五减半(80亿、0.25m);两免三减半(小于0.8m)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鼓励类,l5%的税率;(鼓励类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 【考点十?】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计算的相关考点 【考点精要】 1.亏损弥补:基本规定、境内外亏损的弥补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筹办费用的相关固定。 2.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三步法 【考点十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精要】 1.查账征税。直接法、间接法。 2.核定征税。新增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 【考点十二?】征收管理规定 【考点精要】 1.源泉扣缴; 2.纳税地点、纳税期限、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增加: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 【考情分析】重点章,平均分值在38分左右,占比为27%。 【考点一?】征税对象 【考点精要】应税项目范围1.工资薪金所得1.出租车经营单位对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承租的客运收入;2.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3.商品营销活动中,对雇员的营销业绩奖励;4.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5.在公司(含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6.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7.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8.全年一次性奖金、半年奖等;9.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部分;10.演职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11.股票期权、认购权行权前的转让和行权时的所得;12.其他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少支付的差价;(不含房改政策);13.企业年金中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部分;14.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注意:不征税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1.个体出租车收入以及个人出租车挂靠形式的收入;2.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和家庭成员支付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并入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纳税;4.承包承租后,工商登记改为个体工商户;5.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1.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交纳一定的费用,交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1. 商品营销活动中,对非雇员的营销业绩奖励;2.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3.演职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5.稿酬所得1.非本单位的专业人员等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3.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7.财产租赁所得1.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2.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租。8.财产转让所得1.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2.股票期权行权后股票的转让;3.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以外的其他财产拍卖;4.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5.股票转让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 职工个人以股份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2.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3.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时,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4.股票期权行权后不转让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5.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6.自2008年10月9日起,储蓄存款利息个人结算账户利息所得税暂免。10.偶然所得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11.其它所得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产权。其他需要说明事项1.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1)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3)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2.对从事广告业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1)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而取得的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纳税。(2)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视其情况分别按照税法规定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应税项目计算纳税。(3)扣缴义务人的本单位人员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取得的由本单位支付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纳税。 【考点二?】纳税人 【考点精要】 1.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分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所得的征税问题。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居住时间 纳税人性质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1.90、183日 非居民 免税 ×高管要交 × 2.90天、183-1年 非居民 ×高管要交 × 3.1-5年 居民 免税 5年以上 居民 3.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按一天算在华实际逗留天数。按半天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4.所得来源地的确认 【考点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精要】 表一:扣除方法应税项目定额扣除(1)工资薪金所得(每月3500元)会计核算(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3)财产转让所得定额和定率扣除(1)劳务报酬所得;(2)稿酬所得;(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800元或20%)无扣除(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偶然所得;特殊规定1.个人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以及通过人口福利基金会、光华科技基金会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特殊可以全额扣除的项目:红十字事业;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宋庆龄基金会等六家;中国医药卫生事业、教育、老龄事业发展基金和中华快车基金会。3.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可以全额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表二:应税项目应纳税额计算1.工资薪金所得1.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1)(每月收入-35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2.雇佣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3.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问题。4.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扣除标准。5.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6.双薪计税方法。7.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税问题。8.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税处理。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1.(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修理费用可以据实扣除。修理费用不均衡或数额较大的,应分期扣除。3.缴纳的工商管理费、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摊位费按实际发生额扣除。4.研究开发的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的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超出上述标准和范围的,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扣除。5.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据实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费用,从2011年9月1日起扣除标准为3500元。6.公益捐赠: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据实扣除。7.家庭生活混用的费用,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分摊比例,据此计算确定的属于生产经营中发生的费用,准予扣除。8.低值易耗品支出原则上一次摊销,但一次性购入价值较大应分期摊销。9.个体工商业户的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5% 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1.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生活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2.投资者及其家庭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税务机关核定。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经营利润+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劳务报酬所得1.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1)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每次收入-800)×20%(2)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每次收入×(1-20%)×20%(3)每次应纳税所得大于20000元: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2.相关规定:(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强调同子项同一县域)(3)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不再单独扣除。对中介人和相关人员取得的报酬,应分别计征个人所得税。5.稿酬所得1.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1)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每次收入-800)×20%×(1-30%)(2)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每次收入×(1-20%)×20%×(1-30%)2.每次收入的确定。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每次收入-800)×20%(2)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每次收入×(1-20%)×20%7.财产租赁所得(1)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每次(月)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20%(2)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每次(月)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8.财产转让所得1.(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2.每次卖出债券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该次卖出该类债券收入-该次卖出该类债券允许扣除的买价和费用)×20%3.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收入×20%2.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时,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所得额征税;3.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10.偶然所得收入×20%11.其它所得同上12.特殊计税方法1.境外缴纳税额抵免的计税方法;2.两个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先分后税;3.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4.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核定问题(新);5.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6.限制性股票应纳税额的计算;7.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新);8.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考点四?】税收优惠 【考点精要】免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福利费(生活补助费)、抚恤金、救济金(生活困难补助费)。4.保险赔款。减税1.残疾、孤老、烈属的所得。2.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3.减征幅度和期限,由省一级人民政府规定。4.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才适用减税规定,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和租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暂免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5.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6.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7.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8.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 【考点五?】申报和缴纳 【考点精要】略。第三章 土地增值税 【考情分析】次重点章,平均分值在10-15分左右,占比低于10%。 【考点一?】征税范围 【考点精要】一般规定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课税,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出让国有土地不征税。2.对转让土地使用权课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产权征税。3.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则不予征税。(赠与行为特指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和公益性赠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1.房地产作价入股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暂免征收; 2.投资、联营的企业属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征收。合作建房1.建成后自用,暂免;2.建成后转让,征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房地产交换1.单位之间换房,征税;2.个人之间互换自住房免征。房地产抵押1.抵押期不征;2.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房地产抵债,征税。出租不征房地产评估增值不征国家收回房地产权不征土地的转让、抵押、置换征税 【考点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精要】 一、收入额的确定 实物收入收入时的市场价格折算成货币收入;无形资产收入;专门评估确定其价值后折算成货币收入;外国货币取得收入的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率折算。 二、扣除项目及其金额新建房地产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出让方式为土地出让金;行政划拨方式为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转让方式为实际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税费,如契税、登记、过户手续费。2.房地产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含耕地占用税)、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3.房地产开发费用分摊利息支出,并提供证明的利息+(1+2)×5%以内不能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证明的,(1+2)×10%以内 注意:超过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以上方法扣除。有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借款的,不能同时适用两种办法。清算时,已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至财务费用中扣。4.税金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其他企业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5.加扣房地产开发纳税人(1+2)×20%特别说明:1.代收费用:一并收取:计入收入,费用可扣,但不做加计扣除基数;单独收取:不影响计税。旧房及建筑物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有评估价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无评估价有发票发票金额×1+(售房发票年-购房发票年) ×5%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转让环节的税金注:需要评估的情形(1)出售旧房及建筑物的;(2)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3)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4)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考点三?】税收优惠 【考点精要】一般减免税规定建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率未超过20%的,免税。超过20%的全部增值额计税。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税。居民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转让旧房作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 【考点四?】申报和缴纳 【考点精要】申报纳税程序房地产开发公司申报时提供的证件和资料:P245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外的纳税人申报时提供的资料:P245需要到税务机关备案的转让行为:P245纳税时间和缴纳方法一次性交割付清价款,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数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税款。分期收款方式转让:合同规定的收款日确定,按比例计算每次税额,每次收款后数日内缴纳。全部竣工前转让的,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纳税地点房地产的坐落地 【考点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 【考点精要】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1)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要求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1)已竣工验收的项目,已转让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清算时应提供的资料(1)清算表及其附表 (2)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 (3)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 (4)委托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报送鉴证报告。清算相关问题的处理收入:全额开发票的,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质量保证金:有票可扣除,未开发票的,不得计算扣除。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拆迁安置费:回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同时确认拆迁补偿费,差价调整拆迁补偿费;异地安置:包括本企业项目安置、购入安置和货币安置,计入拆迁补偿费。预缴后,清算补缴的,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滞纳金。清算审核方法 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行为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等公共设施的原则处理:A.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B.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C.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销售已装修的房屋的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房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核定征收的情形核定征收率不低于5%,P253 第四章 印花税 【考情分析】次重点章,平均分值在10-15分左右,占比低于10%。 【考点一?】纳税人 【考点精要】 1.立合同人;2.立账簿人;3.立据人;4.领受人;5.使用人;6.电子凭证的签订人(新增)。 (1)当事人在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各方均为纳税人; (2)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3)如立据人未贴花或少贴花的,书据持有人负责贴花。 (4)如果应税凭证是由当事人的代理人代为书立的,则由代理人代为承担纳税义务。 【考点二?】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精要】税目重点内容购销合同1.出版与发行单位(不含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书报等征订凭证。电厂与电网间、电网与电网间的购售电合同,不含电网与用户间的合同。2.计税金额为购销全额,即不作任何扣减的购销金额,特别是调剂合同和易货合同,应包括各自提供货物额之和;加工承揽合同1.包括修缮、印刷、广告、测试等合同。2.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分别记载原材料和加工费分别贴花,未分别记载,全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3.委托方提供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加工承揽合同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1.收取的费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1.计税金额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2.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分包或转包合同也贴花。财产租赁合同1.不包括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租赁金额,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货物运输合同1.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 即运费收入),不含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2.货物联运: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以全程运费为计税金额,起运地结算双方贴花;分程结算以分程运费为计税金额,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3.国际货运:凡由我国运输企业运输的,以本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托运方按全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企业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托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印花税。仓储保管合同计税依据为收取的仓储保管费用。(不包括仓储物的价值)借款合同1.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合同;2.应纳税额=借款金额(本金)×0.53.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填开借据的,以借款合同金额贴花;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以借据金额贴花;4.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贴花一次;5.财产抵押借款,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6.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财产保险合同支付(收取)的保险费,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技术合同1.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2.法律、会计、审计等咨询合同不贴印花;3.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产权转移书据1.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2.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树立的产权转移数据。营业账簿1.征税范围见附表;2.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为计税依据。次年后增量贴花。其他账簿1.定额贴花。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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