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萤石合同.doc
买 卖 合 同卖方: 合同编号:买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签订时间:2012年6月18日序号物料描述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交货时间1萤石吨58.63960.6256321.292012年6月18日-2012年6月27日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万陆仟叁佰贰拾壹元贰角玖分(含17%增值税)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基价标准:CaF2=85.00%,S<0.200%,P<0.08%,粒度:Ld1(5mm)10.00%, Ld2(40mm)10.00%。判废标准:CaF276.00%。产地:内蒙。三、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承担:公路运输至料场交货;收货单位:;交货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2012年6月27日。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散装。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货到买方料场验收,以买方使用地质检、计量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卖方参与验收过程,如有异议,买卖方双方共同到榆钢复检,以买方使用地复检结果结算,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和损失。六、结算方式及期限:1、按到场含税基价结算。2、基价960.62元/吨,17%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3、质量加减价均在含税矿价中执行,CaF2=85.00%,执行基价:CaF285.00%,每增加0.01%加价0.08元/吨,CaF285.00%,每降低0.01%减价0.08元/吨;CaF276.00%为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无法退货时,按每降低0.01%减价0.20元/吨办理结算。S0.200%执行基价;S>0.200%,每增加0.001%减价0.10元/吨;P0.080%,执行基价;P0.080%,每增加0.001%减价0.010元/吨;粒度:Ld1(5mm)所占比例10.00%,执行基价;所占比例10.00%,每增加0.01%减价0.010元/吨; Ld2(40mm) 所占比例10.00%,执行基价;所占比例10.00%,每增加0.01%减价0.010元/吨。4、付款方式:银行承兑。5、开票期限:买方依据每批货物的质检、计量结果和质量加减价条款核定最终结算金额后,向卖方发出结算通知单,卖方根据结算通知单向甲方开具发票。七、违约责任:1、卖方欠发合同约定数量的10%以上,欠发的数量按30元/吨扣回货款;2、卖方应准确填写货票运单,注明发货单位和商品名称,否则将承担因错卸料等造成的损失。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嘉峪关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买方2份,卖方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其他约定:卖方及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向买方通报发车等信息;卖方及时向买方反馈质检、计量等信息。 有效期限:2012年6月18日至201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