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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浦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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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浦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docx

    1、黄浦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1适用范围本预案是黄浦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全面指导本区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2事件分类分级2.1 事件分类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同时发生、相互交叉和关联,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统筹应对。2.2 事件分级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 体系和预案体系本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

    2、黄浦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城运应急委)负责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关于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统筹制定本区应急管理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本区应急体系规划、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等重大问题,组织防范和应对本区各类突发事件。区城运应急委主任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3.2 办事机构区城运应急委下设区城运应急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城运应急力)作为区城运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区城运中心共同负责。3.3 指挥体系及其主要职责区城运应急委指导各部门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分头处置和协同配合工作。全区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切实履行本部门、本行

    3、业应急管理工作职责,承担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任务及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并配合各区级专项指挥部牵头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区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区公安分局,负责承担本区各类突发事件和应急求助报警的先期处置和指挥工作。3.3.1 区级专项指挥部在区城运应急委统筹协调下,区相关部门牵头分领域设立区级专项指挥部,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3.3.2 街道应急指挥体系街道主要领导统一指挥协调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街道党政办公室作为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落实街道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统筹基层应急资源,整合信息资源,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发挥街道城运中心指挥平台作用,加强

    4、力量配备,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信息报告工作,协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协助开展恢复重建工作。3.3.3 区级应急管理单元指挥体系区相关主管部门通过明确组织体系、应急预案、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和指挥信息平台等要素,牵头负责区域应急管理工作。可视情在突发事件现场或临近场所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总指挥一般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或指定的同志担任,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事发地街道负责人和应急管理单元单位负责人协助现场总指挥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也可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开设现场指挥机构。3.4 应急预案体系区总体应急预案由区应急局编制,是应对本区突发事件的整体计划、规范程序和行动指南,是指导区相关部

    5、门、街道和有关单位编制应急预案的规范性文件。专项应急预案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编制,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由各部门负责编制,是为应对单一种类且以部门处置为主、相关单位配合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计划、方案和措施。街道应急预案由街道负责编制,是为应对本街道突发事件制定的整体计划和规范程序,是街道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指南。区级应急管理单元应急预案,由区级应急管理单元牵头单位负责编制,包括人民广场地区、外滩风景区、南京东路步行街区、豫园地区、新天地地区、田子坊地区等。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重大活动承办单位负责编制。鼓

    6、励市民以家庭为单位做好应急准备措施。4风险防控4.1风险防控责任体系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主动报告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信息。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各单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设施各种风险源的调查研判、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督促指导责

    7、任单位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按时完成挂牌督办的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管控治理工作。5监测与预警5.1 监测各相关部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实现对突发事件态势的全面感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各部门负责监测信息集成,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和特点,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实施动态监测,并做好保密工作。5.2 预警发布和响应预警信息发布按照上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本市相关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等级由高到低一般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具体应对层级和响应等级划分标准由各专项指挥部和专项应急预案予以明确。6应急处置与救援6.1 应急处置事发单位和社区负有先期处置的第一责

    8、任,事发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属地街道接报后,应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区应急联动中心负责组织、指挥、调度、协调相关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突发事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研判事件等级,上报现场动态信息。相关联动单位根据处置需要,迅速赶赴现场,协同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一旦先期处置仍无法有效控制事态,由区专项指挥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涉及跨区或明显超出本区应对能力的突发事件,提请市政府或市级主管单位提供支援或负责应对。6.2 指挥与协调区城运应急委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

    9、指挥、协调事发地街道和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上级指挥机构设立后,下级指挥机构纳入上级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参与处置的队伍和人员应服从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进展情况。要注意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3 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由负责决定、发布或执行的指挥机构宣布解除应急响应状态,转入常态管理。6.4 信息发布区委宣传部做好重大信息发布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加强媒体、网络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迅速澄清谣言,积极营造健康的社会舆论环境。各专项指挥部及相关

    10、应对处置部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发布机制。对涉及人员伤亡、社会影响较大或敏感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经区城运应急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向上级部门报送。参与救援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处置情况、事件原因、事态发展、伤亡数字、责任追究等信息。7恢复与评估7.1 善后及重建各街道在区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依法依规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救助、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妥善化解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事发地保险监管机构

    11、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理赔工作。恢复重建工作由区政府总体负责,属地街道具体组织实施。属地街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修复被损坏的道路、通信、供排水、供电、燃气等公共设施,有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支持的街道提供资金、物资支持、人力支援和技术指导。7.2 调查与评估相关主管部门会同事发地街道、单位,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区政府报告。8准备与支持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能范围,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和处置支持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应急救援、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8.1 应急准备8.1.1 队伍准备区政府系

    12、统谋划构建以区消防救援支队为主力、专业应急队伍为骨干、民兵力量为突击、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必要时提请市政府协调驻沪部队和武警上海总队提供支援。各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应急预案和实际需要,落实突发事件防范应对所需的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开展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加强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8.1.2 物资准备各相关部门、街道按工作职能落实物资储备职责,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和区应急局具体负责全区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区商务委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鼓励支持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8.1.

    13、3 指挥平台准备区城运应急委日常指挥平台设在区城运中心。区城运中心、区公安分局指挥场所是本区互为备份的应急指挥场所。各区级专项指挥部可设置在区城运大厅或视情依托自有指挥场所设立。各街道和区级基层应急单元的指挥平台应确保和区指挥平台音视频的互联互通。8.1.4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区应急局会同各部门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能够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8.2 应对支持8.2.1 经费支持区政府、各街道及有关部门将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区级所需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资金由区有关部门提出,经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

    14、定程序列入年度区政府财政预算。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实行分级负担。区政府负责组织应对的突发事件,相关经费由区级财政予以保障。鼓励推进巨灾保险制度,完善巨灾补偿机制。鼓励从事高风险活动的企业购买财产保险和安全责任险,为其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8.2.2 现场支持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维护社会秩序。公安、建管(交通)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保障联动机制,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

    15、送达。必要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区科委(区信息委)负责协调运营商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各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广播系统建设,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广播安全畅通。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专家库,为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应对提供科学、专业的决策建议,必要时组织专家直接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区红十字会对伤病人员提供紧急救援、人道救助及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区应急局、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发地街道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9预案管理9.1 预案编制预案编制单位根据应对和响应等级,明确工作机制,确定相应职责清单、联系人清单,精确划

    16、分工作环节、处置流程,细化制定具体行动清单,并绘制结构清晰、逻辑严谨、完整闭环的预案流程图。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2 预案审批.发布与备案各类预案的审批、发布与备案参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执行。9.3 预案评估与修订预案编制单位应每2年对预案进行评估提出预案是否有效、是否需要修订、是否废止的明确意见,并将评估结果报预案审批部门同意。如原预案上位法、上位预案内容有重大变化的,应及时修订。9.4 预案演练预案编制单位要建立预案演练制度,专项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单元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2年至少进行1次演练。重大活

    17、动应急预案应在活动举办前至少进行1次检验性实战演练。区应急局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区、本部门(行业、领域)应急预案演练的评估指导。9.5 传.教育和培训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培训制度,对各级负有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培训,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学校把应急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对学生及教职工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培养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与互救能力。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培训。11附则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解释。各部门、各街道要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黄浦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黄府发20122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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