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SJGSJG139-202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管线综合设计标准Standardfordesignofpipelineintegrationinurbanrailtransitengineering2023-11-15发布2024-02-15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管线综合设计标准StandardfordesignofpipelineintegrationinurbanrailtransitengineeringSJG139-20232023深圳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21年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的
2、要求,标准编制组对国内主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管线综合设计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管线综合设计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特点,吸纳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共分9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缩略语;3.基本规定;4.设计原则;5.总体布置;6.各专业布置;7.支吊架;8.图纸;9.管线综合信息模型。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发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归口并组织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编制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管线综合设计标准管理组(地址:深圳市福田
3、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邮编:51802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深圳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孙波蒲晓斌唐翠陈小林贺彬罗燕萍刘舸争冯绕黄路林珊李艺胡自林姜璐李芯嘉彭丹侯赛锋李媛张巍龙丹杨逸夫陈凌顶刘子文苏蒙甘世新宋伟光王新张自太侯茂华吴炜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梁瑾浦至姜军苏君康王兆红徐森林张鸣本标准主要指导人员:宋延龚爱云刘燕萍方军关B伟1 总则12 术语和
4、缩略语22 .1术语23 .2缩略语33 基本规定44 设计原则64 .1车站65 .2区间76 .3车辆基地87 总体布置108 各专业布置116.1通风空调及防烟排烟111.2 动力照明121.3 牵引供电121.4 弱电131.5 给排水及消防137 支吊架158 图纸169 管线综合信息模型17附录A管道荷载选用18附录B标准地下车站管线类别和代码20本标准用词说明23引用标准名录24附:条文说明25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andAbbreviations22 .1Terms23 .2Abbreviations34 BasicRequire
5、ments45 ProvisionsforDesign64. 1Station65. 2MetroTunnel76. 3VehicleBase87. GeneralArrangement108. RequirementforEachMajor116. 1Ventilating,AirConditioning,SmokePreventionandExtraction117. 2PowerLighting128. 3TractionPowerSupply129. 4WeakElectricity1310. 5WaterSupplyandDrainageandFireProtectionTechno
6、logy137 SupportandHangers158 Drawing169 ModelofPipelineIntegrationwithInformationModeling17Appendix A Pipeloadselection18Appendix B Standardundergroundstationpipelinecategoriesandcodes20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23ListofQuotedStandards24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251. o.1为规范和统一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7、工程管线综合设计标准,使管线综合设计做到布局合理、安全可靠、经济美观,提高工程质量,便于运营维护,制定本标准。1.1 .2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城际铁路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车站、车辆基地、区间及联络通道的管线综合设计。1.2 .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管线综合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缩略语21术语2. 1.1城市轨道交通Urbanrailtransit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等。2. 1.2城际铁路intercityrailway连接
8、不同城市或不同城市群的轨道交通线路。2.1.3管线综合设计designofpipelineintegrationinurbanrailtransitengineering根据建筑、装修、结构、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供电、通信、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站台门系统、综合监控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导向系统、电扶梯、列车无人驾驶监控系统等相关专业的设计要求,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对各专业管线综合布置,保证建筑空间效果,满足管线施工、运行和维护的要求。2.1.4穿越性管线crossingpipeline设置在设备区,仅服务于公共区的管线。2.1.5有压管线pressu
9、repipeline通过给管内流体施加重力以外的作用力,使管内流体流动的管线。2.1.6无压管线non-pressurepipeline通过管内流体自身的重力,使管内流体流动的管线。2.1.7水平净距horizontalclearance工程管线外壁(含保护层)之间或工程管线外壁与建(构)筑物外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2.1.8垂直净距VertiCaIclearance工程管线外壁(含保护层)之间或工程管线外壁与建(构)筑物外边缘之间的垂直距离。2.1.9桥架cabletray由电缆槽盒、电缆托盘或电缆梯架的直线段、弯通、附件以及支、吊架等构成,用于支撑电线电缆的连续刚性结构系统的总称。2.1.1
10、0弱电weakelectricity本标准中,通信(含专用、公安、安防、乘客资讯等)、信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门禁等系统统称为弱电。2.1.11强电strongelectricity本标准中,牵引供电、动力与照明等专业统称为强电。2.1.12工程信息模型正向设计BIMforward以三维工程信息模型为出发点和数据源,完成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任务。2.2缩略语BASBuildingAutomationSystem机电设备监控系统FASFireAlarmSystem火灾自动报警系统AFCAutomaticFareCollection自动售
11、检票系统DCCDepotControlCenter地铁车辆段控制中心CIMCityInformationModeling城市信息模型OAOfficeAutomation办公自动化3基本规定3.0.1管线综合设计应包括协调各专业管线布局,确定管线的排列顺序及位置,确定相邻管线的水平间距、交叉管线的垂直间距,确定不同区域管线布置的最低底标高,确定支吊架的设置形式等。3.0.2管线综合设计时,应减少管线交叉。当管线发生交叉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小管径管线应避让大管径管线;2有压管线应避让无压管线;3 弱电管线宜避让强电管线;4 可弯曲的管线宜避让不可弯曲的管线;5 非永久性的管线宜避让永久性的管线;
12、7 附件少的管线宜避让附件多的管线;8 施工、检修方便或次数少的管线宜避让施工、检修不方便或次数多的管线。3.0.3管线综合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轨行区管线布置应满足限界要求,不得侵限;2风管不得斜穿墙体或骑墙设置;3无关水管不得穿越高、低压及弱电设备用房;4风管不得穿越变压器上空。3. 0.4管线垂直方向叠放时,根据管线类型,自上而下宜为风管、强电桥架、弱电桥架、水管。4. 0.5强、弱电专业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强电与弱电专业管线应分开敷设;2 FAS专业不得与其他专业合设桥架;3 通信、信号、AFC、综合监控、BAS管线应合设桥架,各专业数据线和电源线应分开敷设;4 通信、信号、A
13、FC、综合监控、BAS管线合设桥架时,通信、信号、其他弱电类应分子槽敷设,其他弱电类子槽应增加非连续隔板。3. 0.6以下区域管线安装宜采用综合支吊架安装:1车站公共区、设备区走道和管线较多的房间;2地下和带上盖的地上车辆基地盖板区域。3.0.7地下区间隧道、地上区间、车站公共区及设备区、车辆基地管线综合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以及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有关规定;3. 0.8在同一路径上设置的综合支吊架和抗震支吊架,应统筹设计。4. 0.9管线布置除考虑支吊架安装位置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线底标高宜保持一致;2 管线宜均匀布置;
14、3 需设置抗震支吊架的管线宜集中布置;4 支吊架吊杆和横杆的安装空间宜为100mm150mm。3.0.10风管、水管、电缆桥架等金属管道,应可靠接地并做等电位联结。3.0.11管线孔洞封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3. O.12管线综合应采用工程信息模型正向设计,且应涵盖所有专业管线,必要时可建设ClM平台。4设计原则4.1车站4. 1.1车站结构净高宜符合下列要求:1 标准车站站台不宜小于4.65m,站厅不宜小于4.95m;2 换乘车站站台不宜小于4.65m,站厅不宜小于5.25m04.1.2车站管线不得遮挡检修孔、吊装孔、风孔、运输通道等。4. 1.3车站
15、设备区建筑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1 设备区同类房间宜就近集中布置;2车站设备区设置单走道时,走道宽度不得小于2m;3车站设备区设置双走道时,走道宽度不得小于1.8m;4车站站台层临轨行区的外走道宽度不得小于1.2m。4.1.4下列管线密集区域的站厅层结构顶板梁宜上翻:1环控机房和冷水机房;2 设备区内走道;3 设备区进入公共区的第一跨区域。4.1.5车站设备区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服务于设备管理用房的风管主干管、穿越性风管、卫生间排风管宜布置在房间内,不宜布置在内走道;2 桥架、水管宜布置在走道内,桥架宜布置在设备房进线密集的一侧;3 设备区走道排烟管宜布置在走道管线的最上层,排烟口布置应
16、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的有关规定;4 走道补风管宜布置在走道管线的最下层,补风口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的有关规定。4. 1.6车站公共区的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站厅公共区各类管线由主体结构侧墙向车站内宜依次为水管、空调回风管、桥架、空调送风管;2公共区管线布置应统筹装修吊杆、龙骨等安装空间;3公共区各类管线应避开风口布置;4管线由站厅层设备区进入公共区的第一跨区域,管线宜贴顶平铺布置;5站厅公共区管线应避开站厅至站台的楼扶梯等不便检修区域布置;6站台公共区管线应敷设于楼扶梯安装位置外,且不得影响
17、站台门检修。1 .1.7楼梯间、前室、气瓶室等房间不得有无关管线穿越。4 .1.8公共区与出入口的管线布置高度宜符合下列要求:1 地下车站站厅管线底标高不宜低于3.4m,站台公共区管线底标高不宜低于3.2m;2 地面、高架车站站厅及站台公共区管线底标高不宜低于2.8m;3出入口通道内管线底标高不宜低于2.8m,困难时不宜低于2.6m,且应满足装修要求;4 出入口通道管线穿越人防段挡墙时,管底至门框顶净距不宜小于400mm。4.1.9设备区的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备区走道内管线底标高不宜低于2.4m,且不得遮挡闭门器和泄压阀;2变电所设备房可拆卸墙附近走道管线底标高不宜低于2.8m,且不得
18、影响变电所设备运输;3设备用房内管线最低底标高不得低于房间净高要求,管线底标高不宜低于表4.1.9中规定:表4.1.9设备管理用房高度房间名称管底标高(相对于设备房装修面)车站控制室3000mm变电所、高压设备用房3500mm(设置变压器时)/3300mm(未设变压器时)设有静电地板的其他设备用房2800mm不设有静电地板的其他设备用房3000mm4管理用房内管线底标高不宜低于3m;无吊顶且困难时,不得低于2.8m;5环控机房、冷水机房通道管线底标高不宜低于2.4m;困难时,在满足设备运输及运营检修条件下可局部降至2.2mo4.1.10站台板下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水管应避开变电所电缆夹
19、层开孔位置;2 水管不得敷设在电缆支架正下方;3 水管与电缆支架平行敷设时,水平净距不宜小于500mm。4.1.11站台门端门外轨行区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临轨行区走道管线的支吊架应加固处理,确保安全牢固;2布置在轨行区上方的组合风阀,应加装钢丝网,确保安全牢固。4. 1.12装配式车站管线综合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线综合设计应与建筑结构一体化设计,同步预埋预留支吊架连接件、孔洞等;2管线综合设计应结合车站建筑结构形式优化布置,做好规划。4.2区间4.2.1区间隧道内安装的管线与设备限界的安全间隙应不小于50mm(架空接触网和接触轨除外)。4.2.2强电、弱电管线(含支架)宜分别布置在线
20、路两侧;如必须布置在同侧时,其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的有关规定。4.2.3地下区间隧道内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强电管线宜布置在行车方向左侧,弱电管线宜布置在行车方向右侧;2区间消防水管、压力废水管宜布置在行车方向右侧;3采用集中供冷方式时,冷冻水管宜布置在行车方向右侧;4区间行车方向左侧隧道壁自上而下应依次布置:控制保护电缆与动力配电电缆支架、疏散平台、35kV环网电缆支架;行车方向右侧隧道壁自上而下应依次布置:弱电电缆支架、信号灯、动力配电检修电源箱、区间消防水管、压力废水管;特殊情况下,动力配电检修电源箱可布置在行车方向左侧;5各类管线不得遮挡区间联络通道及废
21、水泵房门洞;6各类管线不宜竖向穿越疏散平台;若不可避免,应保证穿越后疏散平台宽度不小于550mm;7疏散平台斜撑及其锚板的最低点与疏散平台踏板面垂直净距宜小于400mm,且不得影响环网电缆支架安装。4. 2.4高架区间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强电管线宜布置在行车方向左侧,弱电管线宜布置在行车方向右侧;2区间行车方向左侧自上而下应依次布置:接触网、疏散平台、控制保护电缆及动力配电电缆支架、35kV环网电缆支架;行车方向右侧自上而下应依次布置:弱电电缆支架、信号灯、动力配电检修电源箱。4.2.5轨行区各类电缆宜采用刚性轧带捆绑。4.2.6各专业过轨管线应统筹布置,过轨位置应避开道岔区。4.2.7
22、过轨管线应增设绝缘防护措施。4.2.8区间水管接头宜避开上网隔离开关柜等电气设备左右100Omm范围安装,困难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接头脱落。4.2.9轨行区射流风机安装处应设置检修平台或爬梯,管线布置不得影响检修平台的使用。4.2.10区间管线、广告灯箱不得遮挡信号灯;不得侵入轨行区人工摇岔操作空间。4.2.11区间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的有关规定。4.2.12区间隧道管线支架应安全牢固,能够抵抗列车运行时产生的气流冲击与振动。4.3车辆基地4.3.1 车辆基地综合管线设计应根据车辆基地的功能、布局和各项设施配置情况,进行全面规划、合理布置,并应满足管线
23、施工、运维的要求。4.3.2 车辆基地室外埋地管线应结合道路及绿化带敷设;管线走向宜顺直,埋深相近、性质类似而又互不影响的管线宜集中布置。4.3.3 车辆基地室外管线敷设宜设置综合管沟(廊)用于敷设高、低压电缆、弱电管线和给排水有压管线。管沟(廊)的检修通道净宽、电力电缆支架间距、通信线缆管线间距及管道安装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的有关规定。4.3.4 3.4地下管线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表4.3.4的规定,当条件受限不能满足时,可采取保护措施减少其最小覆土深度。表4.3.4埋地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m)管线名称给水管线排水管线
24、再生水管线电力管线通信管线燃气管线管沟直埋保护管直埋及塑料、混凝土保护管保管钢护最小覆土深度非机动车道(含人行道)0.600.600.600.700.500.600.500.70机动车道0.700.700.701.000.500.900.601.000.504.3.5地下管线交叉敷设时,管线自地表面向下排列顺序宜为:通信、电力、燃气、给水、再生水、雨水和污水。管线交叉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表4.3.5的规定。表43.5埋地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m)序号管线名称给水管线排水管线燃气管线通信管线电力管线再生水管线直埋保护管及通道直埋保护管1给水管线0.15一一一一一一一2排水管线0.400.15
25、一一一一一一3燃气管线0.150.150.15续表4.3.5序号管线名称给水管线排水管线燃气管线通信管线电力管线再生水管线直埋保护管及通道直埋保护管4通信管线直埋0.500.500.500.250.25一一一保护管、通道0.150.150.150.250.25一一一5电力管线直埋0.50*0.50*0.50*0.50*0.50*0.50*0.25保护管0.250.250.250.250.250.250.256再生水管线0.500.400.150.150.150.50*0.250.157管沟0.150.150.150.250.250.50*0.250.158涵洞(基底)0.150.150.150
26、250.250.50*0.250.159轨道(轨底)1.001.201.201.501.501.001.001.00备注:“*”表示用隔板分隔时不得小于0.25mo4.3.6 室外埋地管线之间以及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的有关规定。4. 3.7车辆基地单体建筑室内或盖下综合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避开设备吊装孔、通风空调系统风口、设备运输预留门洞;2运用库、检修库、工程车库等生产类厂房内,管线底标高不得低于工艺要求,与起重机械各运动部分上界限的垂直净距不得小于200mm;与接触网带电体的
27、净距应满足接触网安全绝缘距离要求,不宜小于300mm;3给排水立管不得布置在接触网隔离开关左右100Omm范围内;4库房开口处设置防火分隔水幕时,水幕喷头应避开横穿开口处的管线;5停车列检库等高大空间内通风设备应设置检修平台或爬梯;6库房内管线布置不得影响检修平台的使用,不得与启动设备及走行范围、爬梯、接触网等冲突。5总体布置5.0.1管线综合布置的检修空间应符合下列要求:1宽度不大于1200mm的单根管线可从单侧进行检修;2宽度大于1200mm的单根管线应能从两侧进行检修;3 单层布置的管线检修空间宽度不得小于300mm;4 多层布置的管线检修空间宽度不宜小于400mm,困难时不得小于3OO
28、mmo5.0.2风管与其他专业管线净距应符合下列要求:1 平行布置时,净距不宜小于200mm;2 垂直交叉时,净距不宜小于100mm。5. 0.3强电桥架与其他专业管线净距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与弱电桥架平行敷设时,净距不宜小于200mm;上下敷设时,净距不宜小于500mm;当有屏蔽盖板时,不宜小于300mm;2 平行布置时,净距不宜小于200mm,困难时不得小于150mm;3 垂直交叉时,净距不宜小于200mm,困难时不得小于150mm;4当强电桥架敷设在最上层时,桥架上部距顶板或梁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4 .0.4母线槽与其他专业管线净距应符合下列要求:1 平行布置时,净距不宜小于200
29、mm;2 垂直交叉时,净距不宜小于150mm。5.0.5弱电桥架与其他专业管线净距应符合下列要求:1 平行布置时,净距不宜小于200mm,困难时不得小于150mm;2 垂直交叉时,净距不宜小于200mm,困难时不得小于150mm。5. 0.6给排水管线与其他专业管线布置净距应符合下列要求:1 水管管径小于50mm时,净距不宜小于100mm;2 水管管径处于50mm和150mm之间时,净距不宜小于150mm;3 水管管径大于15Omm时,净距不宜小于200mm;4带有阀门等给水附件的水管与其他专业管线净距应满足阀门等给水附件检修要求。5.0.7车站各专业设备箱应统筹设计,集中规整,宜色调统一,宜
30、嵌墙安装。6各专业布置6.1 通风空调及防烟排烟6.1.1 通风空调管线与墙体、楼板、天花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1 管线与墙体的净距不宜小于150mm,困难时不得小于100mm;2 保温风管以及耐火风管与楼板的垂直净距不得小于200mm;3非保温风管与楼板垂直净距不得小于150mm;4 公共区域风口应结合天花布置,空调风管底部与吊顶底部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5排烟风管宜靠近顶板布置,侧部排烟口上沿与风管顶部的距离不宜大于200mm;6 空调水管与上方障碍物、顶板、梁的净距不宜小于200mmo6.1.2车站公共区通风空调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站厅公共区空调水管及送风口应避开安检机、闸机、
31、售检票机等设备正上方;2站台公共区送、排风管与站台门装饰板水平净距不得小于500mmo6. 1.3车站设备区通风空调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同一设备房排风管和送风管在不同高度布置时,排风管宜布置在上;2风阀不得布置在变压器维护区域内及其他高压供电设备上方;3 风管不宜在电气设备房内穿中板;4 下排风管应避开检修人孔、巡视通道和设备运输通道,下排风管与设备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800mmo6.1.4设备用房内的通风空调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整流变压器室、列车再生制动能量回馈室的风管与设备水平投影线间距不宜小于600mm;2 高压开关柜室、高压控制室、跟随变电所、400V开关柜室的空调
32、风管底标高不宜小于3500mm;3 弱电综合设备室、公众通信设备室、警用通信设备室、弱电电源室、信号设备室、环控电控室、站台门控制室等房间的风管底标高不宜小于3000mm;4 设备房内的风管宜避开设备正上方;送风口及室内机应避开设备正上方,且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00mmo6 .1.5环控机房、冷水机房及专用防排烟机房内的通风空调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常检修的管线不宜布置在大型设备及屏柜正上方;2贴墙布置的管线不得遮挡穿墙管线的检修空间;3 管线不宜布置在吊装设备正下方,且应避开接线盒、执行机构、检测传感器等检修点;4 落地管线与设备的间距应满足设备的安装及检修空间;5 排烟风管不宜穿越加压、
33、补风机房,加压送风风管不宜穿越排烟机房。6.1. 6通风空调阀门的检修空间应符合下列要求:1阀体应布置于便于操作检修的部位,不宜布置在站厅设备区内走道等管线密集区域。两层及以上风管的阀体并列布置时,宜满足400mm的操作和检修空间;2 安装空间有限的情况下,相邻区域多个并列布置风管的阀体宜前后错开布置。若需并列安装,阀体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250mm;3 组合风阀卧式安装时,执行器侧的孔洞距墙不宜小于600mm,其余各边的孔洞距墙不得小于300mm;立式安装时,孔洞距墙不得小于300mm,距地不得小于300mm,执行器侧的有效空间不得小于70OmmO6.2动力照明6.2.1动力照明明装管线在潮湿
34、房间或结构渗水区域应离墙安装。6.2.2电缆引接至上方柜盘时,最上层支架距构筑物或梁底的净距不得小于电缆的弯曲半径。6.2.3母线槽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不得布置在站台板下电缆夹层等密闭潮湿环境;2 母线槽水平布置时,底边距地面的垂直净距不得小于220Omm,侧边距墙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00mm,顶边距楼板、天花及梁底的垂直净距不得小于100mm;3 母线槽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00mm;4 母线槽垂直布置时,接头距地面垂直净距不得小于700mm,接头距楼板垂直净距不得小于300mm,母线槽背面距墙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00mm。6.2.4车辆基地电缆梯架或托盘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落地布置
35、时,最下层梯架或托盘距地坪的最小净距不宜小于300mm;2 有行人通行时,最下层梯架或托盘距地坪的最小净距不宜小于2500mm;3有车辆通行时,最下层梯架或托盘与地坪的垂直净距应满足消防车辆和大件运输车辆无碍通过,且不宜小于4500mmo6.3牵引供电6.3.1车站电缆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岛式站台,在站台板外沿下设置电缆敷设通道,通道尺寸不得小于50OmmX850mm(宽X高);2岛式站台,在下轨道步梯处,步梯内侧与电缆安装墙体间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500mm;3侧式车站,在站台板外沿下设置电缆敷设通道,通道尺寸不得小于50OmmX980mm(宽f)O6.3.2电缆过人防密闭门时,应符合下列要
36、求:1应在门框预埋非磁性电缆保护管或玻璃钢管;2环网电缆埋管数量及尺寸应根据供电系统方案确定;3埋管间距不得小于50mm;4人防门埋管处车站端应考虑电缆路径畅通。1.3.3 管线布置不得影响变电所设备的运输。变电所设备运输通道路径上,管线底标高不宜低于3500mm,困难时不得低于33OOmm01.3.4 供电电缆过轨后若与弱电电缆同路径布置时,供电电缆宜布置在下方,弱电电缆宜布置在上方。6. 3.5高架段声屏障及管线应与架空接触网支柱及基础协调一致,不得影响接触网悬挂及下锚坠陀、开关等装置的正常工作。7. 3.6电缆支架、梯架或托盘的层间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
37、的有关规定。6.3.7地下主变电所引入电缆时应采用预埋刚性防水套管等防渗漏措施。6.3.8车站接触网可视化接地装置控制屏宜在车控室一体化设计,车辆段接触网可视化接地装置控制屏宜在DeC控制室一体化设计。6.4弱电6. 4.1弱电管线综合设计应包括通信(含专用、公安、安防、乘客资讯等)、信号、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FAS、BAS、门禁等专业的管线设计。7. 4.2弱电主干桥架内布线容量初期不得少于1/2,远期不宜大于2/3;桥架敷设截面利用率不宜大于50%,保护管敷设截面利用率不宜大于40%o8. 4.3弱电桥架布置应满足桥架盖开启和检修要求,安装位置应与建筑、动力照明、通风空调、给排水等专业协
38、调一致,桥架的深度不宜大于200mmo9. 4.4弱电桥架内侧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300mmo10. 4.5弱电金属梯架、托盘或线槽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与保护导体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11. 4.6弱电机房内不得穿越380V及以上主干桥架、母线槽、自动灭火干管、压力水管。12. 4.7弱电桥架布置应符合表6.4.7的要求。表6.4.7弱电桥架布置要求车站布置方式场段布置方式公共区出入口设备区区间引入单体引入场段室外场段室内通信吊挂吊挂、管廊信号OOO吊挂O吊挂、管廊自动售检票一O吊挂、地埋一一一吊挂、地埋综合监控O吊挂吊挂注:应设置O可设
39、置一无内容13. 4.8弱电桥架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通信、信号、AFC、综合监控、BAS、门禁专业宜共用桥架,桥架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1)站厅数据桥架规格宜采用600mm200mm;站台数据桥架规格宜采用500mm200mm;2)站厅、站台电源桥架规格宜采用300mm200mmo2 FAS专业管线应与其他弱电专业管线分桥架敷设,桥架规格宜采用200mm100mmo6.4.9弱电桥架应为民用通信系统预留线槽安装条件。6.4.10顶部悬挂式站台门(含端门)顶梁上方600mm水平500mm的空间范围不得敷设管线,站台门(含端门)门体下方、绝缘带下方严禁敷设任何管线及接地体。6.4.11广播系统采
40、用定压功放设备时,宜采用单独穿管或线槽进行线缆敷设。6. 5给排水及消防1. 5.1给排水及消防水管不得穿越车控室、变电所、配电房、通信机房、信号机房、环控电控室、蓄电池室、电缆竖井、气瓶间等,不得敷设在控制箱、配电箱及设备吊装口上方。2. 5.2给排水及消防管线的防晃支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气体灭火系统管线的防晃支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的有关规定。6. 5.3给排水及消防管线多层布置时,从上到下依次为:给水管、消防管、通气管、排水管,管线间净距不宜小于100mm。7. 5.4给排水立管宜靠墙或立柱布置,
41、且应保证安装空间。6.5.5站台层给排水管线不宜布置在站台门端门梁上方;站台板下给排水管线应避开电气设备开孔位置;布置在组合风阀上方的给排水管线宜在梁上预埋套管穿越。6.5.6自动灭火系统管线宜布置在综合支吊架最下层,不宜布置在设备上方。6.5.7车站引入区间消防立管上的阀门应设置在站厅层或设备层易操作处,不得设置在轨行区。6.5.8轨行区排水立管与广告灯箱位置应统筹设计,不得冲突。6. 5.9设备区走道管线及综合支吊架的布置不得影响气体灭火防护区隔墙上泄压口的开启。7支吊架7.0.1支吊架应分析管道布置、管线重量及结构荷载并计算确定,支吊架应由结构专业进行受力计算。7. 0.2初步设计阶段各
42、类管道荷载的选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有关规定,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使用管道实际荷载进行支吊架计算。7. 0.3地下车站综合支吊架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综合支吊架应选用全刚性支架,支架水平布置间距宜不大于2m,最大间距不得超过2.5m;2管道端头、管道直角拐弯处距弯头0.7m内应设置支架;3制冷剂配管支吊架水平间距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J174的有关规定。7.0.4设备区走道综合支吊架应在底部设置加固横担,横担最大水平间距不得超过10m,转弯处Im范围内应设置加固横担,加固横担两端固定点宜设置在构造柱或圈梁处。7.0.5综合支吊架应采用机械连接安装方式,槽钢的断面切
43、口应采取防腐处理,严禁采用现场焊接安装工艺。7. 0.6抗震支吊架布置间距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有关规定。7.0.7抗震支吊架应和结构主体可靠连接,当管线穿越建筑沉降缝时,应考虑不均匀沉降的影响。7. 0.8防排烟管道单独设置时,应单独设置抗震支吊架;防排烟管道与其他管道综合布置时,应设置综合抗震支吊架。8.0.1车站管线综合设计图纸应包含设计说明;车站站厅层、站台层、站台板下平面图;公共区、设备区走道、环控及冷水机房等管线密集区域的典型剖面图。8. 0.2车辆基地室外埋地管线的平面和竖向位置宜采用与车辆基地总平面图相同的坐标系和高程系。车辆基地盖下、库内和
44、楼内各种管线平面位置宜参照建筑轴网定位,竖向位置宜采用相对标图。8. 0.3管线综合设计图纸应量纲统一,且符合下列要求:1 高程、里程、标高应以m为单位,其他应以mm为单位;2 风管、桥架及母线槽等矩形管线应标注管内底标高,水管、通气管、自动灭火管等圆形管道应标注管中心标高。8. 0.4管线综合设计图纸中管线类型、数量、规格、代码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与各专业设计图纸保持一致,管线代码可参照附录B;2应与现场敷设的管线类型、数量、规格保持一致。8.0.5管线综合设计图纸说明宜包含下列内容:1各类管线的标识说明;2安全风险提示、节能环保及全生命周期要求;3施工注意事项、验收要求等。8.0.6管线综合设计图纸应包括下列内容:1各类管线阀件执行器、组合风阀执行器、管线连接件及管线安装检修空间;2非金属风管的材质厚度;3复合风管、耐火风管的保温层或防火层厚度。8.0.7管线综合设计图纸应图面清晰、美观,管线交叉时应做断开处理,长距离多层管线叠放时应补充该区域管线剖切图。8. 0.8管线综合设计调整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各专业应及时向管线综合专业提供管线变化情况,由管线综合专业统筹制定调整方案;2调整后的方案导致其他专业管线发生变化时应经相关专业签署后方可实施。9管线综合信息模型9. 0.1管线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