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7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8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L下列选项中的表示属于要约的是(红色字体为本题正确答案选项)。A.甲给乙发微信称愿以友情价将自己的电脑转让给乙,有意可于7日内交付B.甲对乙说:我正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C.甲公司在某媒体上发布招股说明书D.甲在某媒体上做广告,以2000元价格出售一台电脑,广告中注明:本广告所载商品售与最先支付现金的人。2 .自然人姓名权的内容不包括(红色字体为本题正确答案选项)。A,姓名决定权B,姓名使用权C,姓名变更权D,姓名转让权3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
2、了结婚的消极条件为(红色字体为本题正确答案选项)禁止结婚。A.呆戚B.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C.血杀D.亲人4 .父母和子女有(红色字体为本题正确答案选项)遗产的权利。A,相互处分B.保留C.相互继承D转让5 .依据是否存在数人之间的意思联络(共同故意),数人侵权责任可以分为有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和(红色字体为本题正确答案选项)的数人侵权。A.无意思联络B.意思联络C.双重意思联络D.单独意思联络6,张三和李四二人共同砸坏王五的轿车,造成损失8万元。三人协商后约定,张三、李四各赔偿4万元。后李四没有给付赔偿金。此案应如何认定?(红色字体为本题正确答案选项)A,三人的约定违反了民法典第17
3、8条连带责任之规定,因而无效。张三应当先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然后向李四求偿B.约定责任不能改变法定责任,故张三、李四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C.为减少李四迟延履行的责任,张三应当先为李四无因管理,然后李四向张三支付管理费用D,王五分别向张三、李四主张4万元赔偿金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有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未选全或错选的,该小题不得分)7 .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产生的法律事实。下列属于债的发生原因的是(红色字体为本题正确答案选项)。A合同B.侵权行为C,无因管理D,不当得利8 .甲违章闯红灯被交警抓获,甲冒用乙的名义接受了罚款处罚,后来交警部门将此情
4、况通报给乙所在的单位,单位人员议论纷纷,指责乙的行为是素质不高的表现。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何种权利?(红色字体为本题正确答案选项)A姓名权B.荣誉权G隐私权D.名誉权9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包括(红色字体为本题正确答案选项)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原则共五项基本原则。A.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原则B.婚姻自由原则C.一夫一妻原则D.男女平等原则10 .转继承的特征包括(红色字体为本题正确答案选项)。A.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因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制度B,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并未实际取得遗产C.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应继份额D,被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IL我国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采用的是(红色字体为本题正确答案选
5、项)的二元归责原则体系。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平等责任D.绿色责任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12 .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某人获得了一方的财产利益,从而使另一方受到了损失。13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固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为维护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权利。14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15 .继承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遗嘱指定而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权利。四.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6 .
6、简述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答: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财产继承所必须遵循的并带有普遍适用性的基本法律准则。一般来说,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项:(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2)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3)养老育幼、保护弱者原则。(4)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17 .简述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答: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五、案例分析(22分)18.2021年12月9日,甲在其工作场所收到乙邮寄的快递包裹,包裹内是一件寿衣。快递面单上所载的收件人为甲,收件电话为甲的电话,收件地址为甲的工作地点,寄件人署名为乙。后甲与7取得联系,乙称其为平台商家,甲要求乙提供下单人的信息,乙未予提供。甲认为乙的行为已严重违区了公序良俗,严重侵害了其私人生活安宁和人格权,故将乙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问题:法院能否支持甲的诉讼请求?为什么?答:法院能支持甲的诉讼请求。因为:隐私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乙向甲寄送的物品本身具有特殊含义,易让人产生消极的联想,给甲造成了一定困扰,故乙的行为构成对甲私人生活安宁的侵害,侵犯了甲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