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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谨防6大误区(一).doc

    • 资源ID:5121157       资源大小:24.01KB        全文页数: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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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谨防6大误区(一).doc

    更多文档,请到网址:http:/www.docin.com/afeidoc81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谨防6大误区(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所得税制,将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划分为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减除规定、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使得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呈现复杂化、多元化的特点。同时,这也使纳税人一旦对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理解不到位,在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中就容易走入误区。日常工作反映,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的认识存在下面几个误区,具体说来有六种表现: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误区一:工资、奖金现金以外收入不征税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是针对工资、奖金而言的,而且只就现金收入计征。至于各种补贴如住房补贴、手机话费补贴、交通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等则无须缴税。其实,工资、薪金所得不仅指工资、奖金,而且还包括年终加薪、津贴、补贴、劳动分红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在此情形下,很多单位、部门在发放各种实物福利时根本不知道分配的各种实物福利也要计征个人所得税,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其实,有关税收法规早已明文规定,对属于现金以外的各种实物、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应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向本单位职工支付的所有费用、实物,包括企业在"实利费"、"工会经费"等科目列支的各类支出,单位财务、工会和所在部门发放的各类支出,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范围。即凡由任职单位(含财务、工会以及其它各部门)发放的任何名目、任何性质收入,除税法另有规定外,应界定为"工资、薪金"所得计税。例如:李四因工作业绩突出在X年3月份获得单位先进奖金1200元和价值6000元的液晶电视一台,当月工资X元。计征李四3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解:单位在年终发给个人的奖品,不论是现金、实物,还是有价证券都要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则李四X年3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X+1200+6000-1600)×20%-375=7600×20%-375=1145元。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误区二:所有奖金均与工资薪金合并计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98293号)文件精神,个人因在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而从省级以下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奖励收入,即凡由非任职单位发放的奖金不认定为工资、薪金,不与工薪收入合并计税,应按"其它所得"或"偶然所得"项目征税,而不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如果发放的是实物(有价证券)要折算成人民币。例如,X年1月28日,某企业部门经理王某因在X年工作表现突出,主管单位奖励其笔记本电脑一台(折算成市场价1X元),奖励现金8000元。支付所得的单位应按"其它所得"或"偶然所得",为王某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X+8000)×20%=4000(元)。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误区三:退养工资与退休工资一样不征税国税发199958号文明确规定,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实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除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例三:老李X年2月份办理内部退养手续领取一次性收入45000元,退养工资850元,(其至法定离退休年龄还有4年零2个月)。计征老李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解:(1)确定适用税率。45000元÷50个月=900元,(900+850-1600)=150元。由于150元未超过500元,故其适用税率应为5%(2)老李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45000+850-1600)×5%=2212.50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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