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ID1.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第1局部定义和解释定义1.1在本合同中,以下名词及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均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八)(i)”雇主”指本合同条件第H局部指定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但不指该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非得到承包人同意)。(ii) “承包人”指其投标书巳为雇主所接受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但不指该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非得到雇主同意)。(iii) “分包人”指合同中指名承当得到局部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工程师同意分包了一局部工程的当事人及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分包人的任何受让人。(iv) “工程师”指雇主任命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工程师任务,并在本合同条件第11局部提出姓名的
2、当事人。(b)(i)“合同”指合同条件(第I局部和第11局部)、技术标准、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如果已签订)及其明确列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果已签订)中的其他文件。(ii) 标准”指合同中包括的工程技术标准和根据第51条或由承包人提供经工程师批准而作出的修改或补充。(iii) “图纸”指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样、模型、操作与养护手册及其他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iv) ”工程量清单指构成投标书一局部并已标价填好的工程量清单。(V) “投标书”指承包人根据合同
3、规定为实施并完本钱工程及其缺陷修复而向雇主提出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报价书。(VI) “中标通知书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接受。(VII) ”合同协议书”指第9.1款所述的合同协议(如果已签订)。(VIII) “投标书附件指合同条件中所附的投标书后的附件局部。(c)(I)“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师根据第41条规定签发的开工通知书的日期。(ii) “竣工时间”指从开工之日算起按合同规定(或根据第44条而延期)完成施工或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检骏所用的时间。(d)(i)“竣工检脸”指合同规定的检验,或经工程师和承包人另有协议的其他检脸。这些检验应由承包人在雇主接收本工程或其任何区段或局部工程之前完成。
4、iii) “接收证书”指根据第48条规定签发的证书。(e)(i)“合同价格”指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完成工程实施及其缺陷修复而按照合同规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ii)”保存金指雇主根据第60.2款(八)规定保存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f)(i)“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具体情况指两者中任何一个。(iv) “永久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拟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v) i)“临时工程”指在实施和完成工程及其缺陷修复工作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vi) “设备”指预定构成永久工程或其一局部的机械、仪表和类似装置。(V) “承包人设备”指为施工和完成工程以及修复工程内
5、缺陷所需的全部设备和各种器具(临时工程除外),但不包括已成为或将成为永久工程的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VI) “区段”指合同内专门确定作为区段的工程局部。(VII) “现场”指由雇主提供进行工程施工的场所,及在合同中可能具体指定为现场组成局部的其他任何场所。(g)(i)“费用”指现场内外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全部正常开支,包括日常管理费和其他正当分摊的开支,但不包括利洞提成。(ii) “天”指日历日。(iii) “外币”指工程所在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货币。(iv) ”书面函件”指手写,打字或打印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标题和旁注人,但以下情况除外:(八)按合同规定支付绐承包人指定银行托管的属于或
6、将属于承包人的任何款项;或(b)将承包人从其他有责任的当事各方取得减轻损失的补偿金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在担保人已经免除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的情况下)。分包4.1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没有工程师事先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任何局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即使取得上述同意也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对于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和疏忽,承包人应完全负责,并应视为承包人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但是,承包人在下述事项上,不必要求取得工程师的书面同意:(八)提供劳务;或(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置材料;或(C)将工程的任何
7、局部分包给合同已指名的分包人。分包人的义务转让4.2 如果某一分包人已对承包人承当了工程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设备及效劳的责任期限超过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时,则在该缺陷贲任期终止后,承包人应根据雇主的要求,由雇主付手续费,向雇主转让分包人在超出缺陷责任期的剩余责任期限承当的义务而带来的利益。合同文件语言和法律5.1 在本合同条件第II局部中应写明:(八)用以拟定该合同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以及(b)适用于该合同,并据此对该合同进行解释的法律是何国或何州的法律。如果上述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此解释和说明该合同的那种语言也应在本合同条件第11局部中予以指定,作为本合同的“主导语言”。
8、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5.2 组成合同的几个文件应该认为是彼此互为解释的,但在出现模糊或互不一致的情况下,工程师应该向承包人发出有关指令,以便对此做出解释和调整。在这种(八)按照第44条规定,承包人可以延长工期;以及(b)在合同价格上增加的上述费用金额;并且要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承包人未能提交图纸6.5如果工程师不能发出图纸或指令,其全部或局部原因是由于承包人未能提交按照合同规定应该提交的图纸、技术标准或其他文件,则工程在根据第6.4款规定作出决定时,应该将承包人这种失误因素考虑在内。补充图纸和指令7.1 为使工程正确施工、完成及修复本工程内的缺陷,工程师应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
9、所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按此执行,并受其约束。承包人设计的永久工程7.2 合同明文规定由承包人设计局部永久工程时,则承包人应将以下文件提交给工程师批准:(八)为使工程师对该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程度感到满意而需要的图纸、技术标准、计算书和其他资料;以及(b)已竣工的永久工程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及永久工程的竣工图纸、其详细程度应使雇主能够使用、维护、拆卸、重装及调整该永久工程。只有当上述使用和维护手册与竣工图纸一起交出并经工程师批准,才能认为该工程已竣工,可按第48条进行接收。不受批准影响的责任7.3 工程师根据第7.2款规定所发的批准并不解除承包人按合同应负的责任。-般义务承包人的一般责任8.1
10、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承包人要细心和勤奋的进行设计(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和完成工程及修复工程任何缺陷,承包人应当提供上述设计、实施和完成工程及其缺陷修变所需的全部监督管理,劳力、材料、设备、承包人装备和其他物品,不管是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只要上述各项在合同内有规定或暗示的要求,皆应及时提供。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b)水文和气候条件;(C)实施和完成工程和修复工程内任何缺陷所需做的工作和材料的性质和范围:以及(d)进入现场的方法和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供给条件。总之应认为承包人对上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及其所有情况必要的费料。应认为,承包人的投标书是以雇主巳经备有的资料和他自己进
11、行的所有上述考察和检查为依据的。投标书的完备性12. 1应认为承包人在投标前对自己的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费用和价格的正确性与完备性。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上述文件应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包括在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或效劳的义务;以及需支付暂定金额的不可预见工作的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该工程和修复工程缺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不利的障碍或自然条件12.2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如果遇到不属于现场气候条件的障碍或自然条件,而且承包人认为这些障碍或条件是一个有经脸的承包人不能合理预见的,则承包人应立即就此向工程师发出有关通知,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工程师收到该通知后如果认为该障碍或条件
12、不可能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应作出以下决定:(八)承包人按照第44条规定可延长工期;以及(b)承包人因逋受这种障碍或条件而可能造成的费用金额。该费用金额应加到合同价格上。应将上述决定通知承包人,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做上述决定时,应该考虑工程师为此可能发给承包人的指令,并应考虑在没有工程师具体指令的情况下承包人可能巳经采取的被工程师接受的合理而又恰当的措施。工程要符合合同要求13. 1除非在法律上和客观上不可能实现,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工程并修复工程内任何缺陷,到达使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该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对涉及或有关工程的任何事件(无论这些事件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所作的指令。承包人应只从工程师或者按照第2条的规定,从工程师代表处取得各项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