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文库! | 帮助中心 三一文库31doc.com 一个上传文档投稿赚钱的网站
三一文库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工作总结>
  • 合同范本>
  • 心得体会>
  • 工作报告>
  • 党团相关>
  • 幼儿/小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经济/贸易/财会>
  • 建筑/环境>
  • 金融/证券>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隐患执法检查指导目录.doc

    • 资源ID:5277665       资源大小:189KB        全文页数:27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6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6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隐患执法检查指导目录.doc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隐患执法检查指导目录序号隐患和问题描述检查方法检查结果处罚条款一、企业合法生产经营1未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或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的。查许可证(原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企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化工企业未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擅自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或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延期手续,仍然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2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查在建项目安全条件或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或者安全条件审查未通过,擅自建设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擅自建设的。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3未按规定组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档案不齐全的。查建设项目管理档案。未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试生产(使用)的;或者未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审查、对试生产(使用)条件未进行检查确认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或者未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试生产(使用)的;(四)未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审查、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检查确认的。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评估、建档、备案的。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资料。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或者安全评价,以及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未按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其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5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查最新版安全评价报告。3年内未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未进行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与化学品相符的安全标签的。查化学品管理档案,化学品登记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现场抽查部分产品包装上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十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或者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未按规定申请复核换证,继续进行生产或者进口。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登记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未按规定申请复核换证,继续进行生产或者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或者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二、安全生产责任制7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齐全,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抽查责任制文本。企业无责任制,或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或责任制表述不清晰,或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8化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查最近一次履职情况报告及回执。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进行履职报告,或未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履行报告手续。9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查相关记录资料。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或不在有效期内。10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和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抽查企业近一年管理档案和隐患排查记录。企业管理档案中没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与安全检查的记录。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11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查特殊作业制度。特殊作业制度未按规范的要求进行修订。12企业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或未严格执行的。查变更管理制度,抽查一年内变更管理记录。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或未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三、安全机构和人员13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查企业组织机构和人员任命文件,抽查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业条件。企业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从业条件不符合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1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抽查相关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相关人员无考试合格证明。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15特种作业人员(含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按期复审,或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操作。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16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抽查近一年岗位人员培训记录。岗位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操作。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四、隐患排查治理17未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检查表的。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抽查岗位以及各层级及专业的安全检查表。企业隐患排查制度未经主要负责人签发,企业隐患排查制度不全,未包含班组岗位巡检交接、部门专业检查、厂级综合检查、外聘专家检查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18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各层级安全检查,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抽查近半年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包括外聘专家检查)。无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包括外聘专家检查),或台账记录不完整。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19未落实班组岗位巡查和交接班安全检查制度的。抽查一个月内岗位巡查记录,交接班记录。无岗位巡查记录,交接班记录;无岗位巡查记录,交接班记录不完整。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20限期整改的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抽查一年内隐患整改台账记录。事故隐患记录不完整,或未制定隐患整改“五落实”措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五、承包和出租21选用不符合资质的承包商的。抽查承包商管理制度、档案。没有承包商管理制度,或承包商管理档案、资质认定记录不齐全。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2非法出租或发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查相关管理档案。承包或租用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具备相应资质。23未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对承包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和督查的。查承包商管理档案以及一年内安全培训记录和检查记录。没有安全管理协议、安全培训记录和检查记录,或安全培训记录、检查记录不齐全。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六、总体布局和自动控制24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查企业设计总图和安全设计诊断报告。未经正规设计企业无安全设计诊断报告。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抽查企业工艺、设备清单。使用的工艺、设备在国家淘汰的生产安全工艺、设备目录内。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26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逐级放大试验到工业化生产;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省化工行业协会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抽查企业生产工艺设计文件,新工艺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报告或技术转让合同;查工艺可靠性论证报告。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省化工行业协会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7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未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或者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未设置紧急停车系统的。抽查PID图,抽查现场与设计是否一致。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未设置自动控制系统,或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未设置紧急停车系统。28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未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装备紧急停车系统的。抽查PID图,抽查现场与设计是否一致。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未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或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装备紧急停车系统。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未按照本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测监控的;29重大危险源未配备重点控制参数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未配备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抽查一周内监控记录,及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台账和校准记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控制参数监控记录信息无连续记录,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台账以及定期检定、校准记录不齐全。30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的。抽查SIS图纸和设计文件,抽查现场与设计是否一致。无SIS图纸,或现场与设计不一致。31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未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涉及毒性气体的设施,未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的。抽查现场重点设施和处理装置与设计的符合性。相关重点设施和处理装置与设计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二)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32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外部的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或采取的安全措施未经过安全论证的。抽查评价报告,现场抽查。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外部的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规定,未进行定量风险评价,或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未进行安全论证。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33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有门窗的。现场抽查。控制室、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有门窗。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34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现场抽查建构筑物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35在厂房、围堤、窨井等场所内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口且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现场抽查。现场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36涉及液化烃、液氨、液氯、硫化氢等易燃易爆及有毒介质的安全阀及其他泄放设施直排大气(环氧乙烷的排放应采取安全措施)的。抽查设计图纸和现场。现场与设计图纸不一致。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七、工艺控制和电气仪表37生产、储存装置及设施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的。抽查一周内装置运行记录和报警记录。有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的记录。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38工艺或安全仪表报警时未及时处置的。抽查一周内报警记录和处置记录。有工艺或安全仪表报警未及时处置的记录。39安全联锁未正常投用或未经审批摘除以及经审批后临时摘除超过一个月未恢复的。抽查三个月内安全联锁运行、审批和检修记录。有安全联锁未正常投用或未经审批摘除或经审批后临时摘除超过一个月未恢复的记录。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二)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40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信号未发送至有操作人员常驻的控制室、现场操作室进行报警的。现场抽查报警系统。报警系统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41有毒、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未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测校准的。抽查设计图纸和现场一致,查近期检测校验、使用台账记录。未按设计设置使用报警系统,或未定期校验检测。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二)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42未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抽查近一年内维护、保养、检测记录。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测。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对重大危险源中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的。43在用装置(设施)的安全阀或泄压排放系统未正常投用的。抽查现场的安全阀或泄压排放系统投用情况。现场的安全阀或泄压排放系统未正常投用。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44涉及放热反应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未设置双重电源供电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UPS)的。抽查供电设计和现场。供电设计和抽查现场不一致。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八、现场和作业管理45未在有毒气体的区域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仪、空气呼吸器等器材和设备;未在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场所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的。现场抽查。有毒气体的区域未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仪、空气呼吸器等器材和设备,或未在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场所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46易燃易爆区域电器和工具不符合防爆要求的。现场抽查。现场检查电器和工具不符合防爆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4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现场抽查。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八)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的;48从业人员不掌握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因素、应急处置措施,应急救援装备使用不熟练的。抽查岗位人员应知应会情况或培训记录。岗位人员不掌握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因素、应急处置措施,应急救援装备使用不熟练。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49将火种带入易燃易爆场所或存在脱岗、睡岗、酒后上岗行为的。现场随机抽查。现场随机抽查发现将火种带入易燃易爆场所或存在脱岗、睡岗、酒后上岗行为。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九、特殊作业50未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按程序审批作业的。抽查一年内特殊作业票。抽查特殊作业现场。特殊作业票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或作业现场所持特殊作业票与作业内容不相符。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51特殊作业场所未按规定配备可燃、有毒气体(物质)检测报警仪、氧含量分析仪器、空气呼吸器的。查企业相关的仪器、设备台账。企业相关的仪器、设备不齐全。抽查作业现场未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

    注意事项

    本文(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隐患执法检查指导目录.doc)为本站会员(少林足球)主动上传,三一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

    三一文库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