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文库! | 帮助中心 三一文库31doc.com 一个上传文档投稿赚钱的网站
三一文库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工作总结>
  • 合同范本>
  • 心得体会>
  • 工作报告>
  • 党团相关>
  • 幼儿/小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经济/贸易/财会>
  • 建筑/环境>
  • 金融/证券>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文库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pdf

    • 资源ID:5530186       资源大小:62.43KB        全文页数:21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6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6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pdf

    南宁市 商品房买卖合同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00八年印制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 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充分协商。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 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 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 作约定时,应在空白行上写“无” 。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 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 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 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 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经房屋登记机构备案后, 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 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 效力。 本合同说明部分, 买受人已经阅读, 并签名:_ 。 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 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 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土地 使 用 权 划 拨 批 准 文 件号 】 【 划 拨土 地 使 用 权 转 让 批 准 文件 号 】 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 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 【暂定 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 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 【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 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 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 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_路_号_(项目 ) 第 _ 【栋】 _ 【座】 _ 【单元】 _【层】 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_,属_结构,层高为_ 米,建筑层数地上 _层,地下 _层。 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 _个,非封闭式阳台 _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 (适用于预售)【产权登记】(适用于现售) 建筑面积共 _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平 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 平方米(有关分摊的共有 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面积测算单位: _ ; 注册地址: _; 营业执照号码: _ ; 资质证书号码 _ ; 资质等级 _ ; 法定代表人:_ ; 联系电话:_ ; 通讯地址: _; 邮编:_。 第四条该商品房的权利瑕疵 1、出卖人告知买受人,该商品房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1)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权登记, 抵 押 权 人为,抵 押 权 登记 日 期 为。 (2)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 为, 抵 押 权 登 记 日 期 为。 (3)。 2、出卖人在办理该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前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 并承诺对该商品房存在的上述权利瑕疵按以下第种方式 处理: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注销该商品房的抵押权登记。 (2)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3)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4)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5)_。 3、因出卖人原因导致上述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迟延办理,双方同 意按下列第方式处理: (1)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 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 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 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_元计算,向 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价款按下列方式计算: 该商品房属【现售】 【预售】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 单价为( _币)每平方米_元,总金额(_币) _元 (大写:_亿_仟_佰_拾_万_仟_ 佰_拾_元)整。 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购买费用已计入上述套内建筑面积销 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约定以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有差异的,以 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为准。 商品房竣工交付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 筑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种方式进行处理: 1 、方式一 (1)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以内(含 0.6%)的,双方 互不补差价; (2) 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以上至1%以下(含1%) 的, 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 0.6%至1之间(含 1)部分的房价款由双方按合 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多退少补; (3)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1%以上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日内 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 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 退房的有关手续。 买受人不退房的, 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 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在0.6%至1之间(含 1)部分的房价 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1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所有。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 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至1之间(含1)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 人退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 1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计价套 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100% (4)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出现差异的,不得另行结算。 2 、方式二 双方自行约定如下: (1)_; (2)_; (3)_; (4)_。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 。 2、分期付款 _。 3、其他方式 _。 双方同意买受人支付的预售款应“专款专用”于所购商品房项目 的工程建设,在该项目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前不得用于其它用 途。 为保证预售款专用于工程建设,买受人应将商品房预售款支付至以 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开户行: _ ; 专用账户账号: _。 第八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 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 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 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 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出卖人要求继 续履行合同的, 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 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该 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 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 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九条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_年_月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 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 买受人使用: 1、已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 2、_ 。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 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_日内 告知买受人的; 2、_。 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 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 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 分之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_日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 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_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 _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 续。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 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 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 的违约金。 2、 _。 第十一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 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 同意之日起 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减少的; (2)该商品房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 (3)该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的; (4)该商品房空间尺寸发生变化,导致层高变化或合同约定建筑 面积发生变化的; (5)该商品房朝向发生变化的; (6); (7)。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 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 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日内 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 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 退房的有关手续。 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应按变更给买受人造成的实际影响,给予 买受人相应补偿。 双方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就补偿问题另行签订补充协 议。 第十二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 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 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 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 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 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对延期交房的责任及产生 的相关费用约定如下: _ _。 第十三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 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发生债权 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_ _ 。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附件三)。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3、。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建筑节能内容的承诺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建筑节能指标应符合双方约定的内容(附 件四) 。与约定内容不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2、。 第十六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房地产 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规定的要求: 1、供水排水供电设施为年月; 2、教育文体设施为年月; 3、医疗卫生设施为年月; 4、物业管理用房为年月; 5、社区管理用房为年月; 6、环卫设施及环保设施为_年_月; 7、人防设施为 _年_月; 8、邮政设施为 _年_月; 9、园林绿化及景观为 _年_月; 10、_ ; 11、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2、; 3、。 第十七条合同登记备案、预告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约定。 1、属于商品房预售的,本合同签订后_日内(应当不超过 30 日) ,出卖人应按规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本合同登记备案后_日内, 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出卖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 预告登记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3、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_种方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为 买受人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并将以买受人为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交付买受人。 (2)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_日内办结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 ,并将房屋登记机构要求的需出 卖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交买受人。 4、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双方同 意按下列第 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 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 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_元计算,向 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 责任。 第十八条保修责任。 1、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 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 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 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 责任等内容。 2、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按国 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保修期内,买受人发现该商品房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 出卖人或其受托人;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接到买受人的报修通知后应在 _小时内到场检查(双方另约时间的除外),并根据工程质量问题 的实际情况与买受人商定具体维修日期,及时、合理安排维修。买受人 应在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检查、维修期间给予必要配合。 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怠于履行该商品房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应当按 下列第方式承担责任: (1)按每迟延一日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 该商品房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买受人经济损失的,出卖 人按下列第方式赔偿买受人: (1)买受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2)。 双方对该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 _ 检测,另一方应当配合和协 助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支持一方主张的,由对方承担检测费用。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房屋损坏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九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_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 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 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 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 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 性质。 _。 第二十条前期物业服务。 1、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_ , 资质证号为 _ , 资质等级:_ 。 2、前期物业服务期间, 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 _/月· 平方 米(建筑面积),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年】 【半年】【季】 【月】收取。 _。 3、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 定提供物业服务。 4、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详见附 件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附件五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临时管理 规约 ,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 承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 第二十一条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 有。买受人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 买受人按下列 _方式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受托之日起 _日内将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向买受人提交专 项维修资金交纳凭证。 、买受人自行交纳。 买受人自行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将专项 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 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 件六) 。 第二十四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 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_页,一式_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_份,买受人 _份,_份,_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 (签章)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于签于 附件一:房 屋 平 面 图 附件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2内墙: 3顶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 附件四:建筑节能指标 附件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 附件六:合同补充协议

    注意事项

    本文(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pdf)为本站会员(白大夫)主动上传,三一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

    三一文库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