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公司农机作业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公司名称:农业公司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代码法定代表人:法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乙方(受托方):姓名:农机手姓名(如为个人)/公司名称:农机服务公司全称(如为法人单位)身份证号码(如为个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为法人单位):公司代码地址:常住地址(个人)/公司地址(法人单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鉴于甲方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需要专业的农机作业服务,乙方拥有相应的农机设备及作业能力,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及要求1 .服务项目:乙方按照甲
2、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以下农机作业服务:耕整作业:使用具体农机型号拖拉机及配套农具,对甲方位于耕地详细地址的耕地面积亩土地进行耕整,耕深达到凶厘米以上,土壤细碎度均匀,无明显大土块和漏耕现象,平整度符合当地农业生产标准,以满足甲方农作物种植的前期土地准备要求。播种作业:根据甲方提供的农作物品种和种植技术要求,采用播种机型号播种机,在耕整后的土地上进行播种作业,播种量控制在每亩凶千克(或根据甲方要求的具体播种量),播种深度为凶厘米,行距保持凶厘米均匀一致,确保播种均匀、无漏播、重播现象,保证种子的出苗率和分布均匀度,达到当地农业生产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植保作业:在农作物生长期间,按照甲方制定的病
3、虫害防治方案,使用植保机械型号喷雾器或无人机等植保设备,对甲方的农作物进行凶次病虫害防治作业,药剂的种类、浓度和使用量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甲方的要求执行,确保施药均匀、覆盖全面,有效防治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同时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农作物的药害影响,作业后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效果达到凶以上(或根据具体病虫害防治目标确定相应的效果指标)。收获作业:在甲方农作物成熟时,乙方应及时安排收割机型号收割机进行收获作业,收割损失率控制在凶以内,含杂率不超过凶,破碎率低于凶,确保收获的农作物质量符合甲方的销售或储存要求,并将收获的农作物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位于指定地点详细地址)进行存放或初加工,运输过程中
4、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农作物的二次损失和污染。2 .服务时间:耕整作业应在起始日期1至结束日期1内完成;播种作业需在起始日期2至结束日期2期间进行;植保作业根据农作物的生长周期和病虫害发生情况,具体作业时间由甲方提前凶天通知乙方,但每次作业应在接到通知后的凶天内完成;收获作业在农作物达到成熟标准后的凶天内启动,并根据实际种植面积和天气情况,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全部收获工作,确保农作物及时收获归仓,避免因收获延迟造成的损失。二、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合同起始日期起至合同结束日期止,涵盖上述各项农机作业服务的预计完成时间范围,但具体每项作业的实际执行时间以甲方的通知和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为准,如
5、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服务期限延迟,服务期限相应顺延。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服务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农机作业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凶元(大写:大写金额),费用明细如下:耕整作业费用:每亩凶元,共计凶亩,费用为凶元;播种作业费用:每亩凶元,合计凶亩,费用为凶元;植保作业费用:每次凶元,共凶次,总计凶元;收获作业费用:每亩凶元,总计凶亩,费用为凶元;如有其他额外服务项目或费用,在此详细列出并计算总金额上述服务费用包含乙方提供农机作业服务所需的人工费用、农机设备折旧与损耗费用、燃油费用、维修保养费用、运输费用(如涉及)以及合理的利润等所有成本和费用,但不包括因甲方原因导致的额外作业费用(如土
6、地条件异常需要多次耕整、病虫害突发导致增加植保次数等),若发生此类情况,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额外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2 .支付方式: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凶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X%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凶元(大写:大写金额),以便乙方做好农机设备的准备、调试和作业人员的组织等前期工作;在乙方完成耕整作业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凶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耕整作业费用的X%,即人民币凶元(大写:大写金额);在播种作业完成且甲方确认播种质量符合要求后的凶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播种作业费用的X%,即人民币凶元(大写:大写金额);每次植保作业结束后,甲方
7、在X个工作日内对作业效果进行检查,如无异议,向乙方支付该次植保作业费用的X%,即人民币凶元(大写:大写金额);在全部植保作业完成且经甲方验收达到约定的病虫害防治效果后,支付剩余植保作业费用;在收获作业完成并将农作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凶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收获作业费用的X%以及之前各项作业尚未支付的剩余款项;甲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等具体付款方式,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有权对乙方的农机作业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农机设备的作业状况、作
8、业质量、作业进度等方面,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及时改进;在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要求提供服务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或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延误农时导致的农作物减产损失、重新寻找农机服务提供商的额外费用等);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农机作业服务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和资料,如农机设备的作业日志、保养记录、燃油消耗记录、施药记录等,以便甲方进行质量追溯和管理统计;在服务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后,有权要求乙方清理现场,将农机设备撤离甲方场地,并确保甲方场地的原状恢复(如有必要
9、乙方应积极配合。2 .义务: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前,负责向乙方提供准确的农田信息,包括土地面积、地形地貌、土壤条件、农作物种植计划等,以便乙方合理安排农机设备和作业人员,确保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不得拖欠或克扣,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付款延迟,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款项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支付款项的凶;在乙方进行农机作业服务期间,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条件,如协调与周边农户的关系、提供水电供应(如有需要且双方协商一致)、指明作业区域和路线等,但甲方不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任何责任和风险;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
10、验收,在每项作业完成后的凶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工作,如发现作业质量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双方协商解决办法,若乙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后的凶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应妥善保管乙方在作业过程中遗留在甲方场地的农机设备和工具(如有),如因甲方保管不善导致设备和工具损坏或丢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农田信息和必要的协助,如因甲方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协助不到位导致服务延误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
11、此给乙方造成的额外费用和损失(如农机设备的闲置损失、增加的燃油消耗等);在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农机作业服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如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乙方有权暂停后续作业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作业的全部费用及相应违约金,同时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资金周转困难导致的利息支出增加、农机设备维护保养延迟等);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现甲方的农田存在不利于农机作业的异常情况(如地下障碍物、土壤含水量过高或过低等),有权及时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如甲方未及时处理导致作业无法正常进行或出现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在合同履行
12、期间,有权根据实际作业需要合理调配农机设备和作业人员,但应确保不影响服务质量和进度,并提前通知甲方相关调配情况。2 .义务:乙方应确保其拥有的农机设备性能良好、运行稳定,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农业作业要求,在每次作业前应对农机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调试和保养,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和消防器材,如因农机设备故障或安全问题导致作业延误、质量下降或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整改,防止损失扩大;乙方应安排具有相应操作技能和经验的作业人员进行农机作业服务,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农业机械操作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如有要求),不得
13、违规操作,确保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如因乙方作业人员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事故后续事宜;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时间要求,认真履行农机作业服务义务,确保各项作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作业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时完成,乙方应承担返工费用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农作物减产损失、补种费用、延误农时导致的市场价格波动损失等;在作业过程中,应爱护甲方的农田设施和农作物,避免对其造成不必要的损坏,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农田设施损坏或农作物受损,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在农机作业过程中,采
14、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噪声污染和农药残留,妥善处理废弃的农药瓶、包装袋等农业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如因乙方违反环保规定导致甲方遭受环保部门处罚或其他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责任;在服务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后,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清理现场,将农机设备撤离甲方场地,确保甲方场地的原状恢复(如有必要),并承担因撤离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五、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律师代理费、诉讼费、鉴定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2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
15、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款项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支付款项的X%;逾期超过凶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作业的全部费用及相应违约金,同时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资金周转困难导致的利息支出增加、农机设备维护保养延迟等)。3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要求完成农机作业服务,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服务费用总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作业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根据甲方的实际损失确定;如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对不合格的作业进
16、行返工、修复等);若乙方的违约情况严重影响甲方的农业生产经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项(如有),并按照服务费用总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如甲方未提供准确的农田信息、乙方未遵守环保规定等,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应根据各自的违约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六、不可抗力1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法律法规调整、重大疫情等)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凶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
17、证明文件,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情况和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2 .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双方应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并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部分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合同的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用、服务期限、作业内容等,以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对双方造成的损失。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确保农机作业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因争议而导致双方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3 .本合同附件包括如有,如农机设备清单、作业质量验收标准、农田信息资料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为法人单位):签订日期:年一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