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申论模拟20申论二、给定资料L2011年5月7日,31岁的长春市民李女士醉酒驾车肇事,被交警部门带走调查。8日,这名两岁孩子的母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这是醉酒驾驶入刑出台后,长春市区内受到刑事处罚的第一人。7日22时许,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飞跃路与支农大街交会处附近,一辆黑色奥迪轿车左转弯时连续撞击3辆出租车后停下,出租车的司机迅速报警。经初步勘查,事发时,肇事的黑色奥迪轿车顺着飞跃路由南向北行驶,由于驾驶员李女士对周围情况观察不够细致,连撞3辆经过此路口的出租车,同时,驾驶员李女士有醉酒驾车的嫌疑,交警将其带回大队调查。“当时,黑色奥迪轿车内共有5人,李女士、她的丈夫还有其丈夫
2、的3个朋友,5人都喝了不少酒,驾驶员李女士算是最清醒的一个,事后,5人都被我们带回了大队调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汽车产业开发区大队事故科科长刘长榆说。8日2时许,李女士血液内的酒精含量检验结果出来了,达到88mg100m1,属于醉酒驾车。“我真的知道错了,家里还有一个两岁的女儿没人照顾呢,这可咋办?”李女士后悔奠及,痛哭流涕。李女士31岁,是长春市一家公司的职员。据她回忆,22时,她驾车沿飞跃路由南向北行驶到支农大街处左转弯时,看见前面人特别多。当时为了躲避行人,左转弯时拐急了,刹不住车子,撞上了前面一辆出租车,随后又撞上了两辆在等红灯的出租车。“我只是注意躲行人了,没有看见旁边还有车。”李
3、女士说事发后自己都蒙了。刘长榆说,李女士初领驾驶证的时间是2010年10月13日,距事发时还不到7个月,是一名新手。按照新的“醉驾入刑”的法律规定,李女士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交警部门刑事拘留,这是醉酒驾驶入刑出台后,长春市区内受到刑事处罚的第一人。她很可能被法院判处拘3个月到6个月,罚金100O元,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9日下午,记者在看守所见到了李女士。她称以前很少喝酒,即使喝酒了也从来不开车。“当天就是有点侥幸心理,以为不会被抓,喝了两瓶啤酒后还开车。”李女士说,自己知道新规定在5月1日开始实施了,她认为自己醉酒驾车被警方刑事拘留的处罚并不是很重,”这样的处罚对于醉酒驾
4、车的人应该是一个教训。2 .2009年以来,我国连续发生了多起醉酒驾车引起多人死亡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另外有80%的网友认为对于酒后驾车的处理过轻,起不到震慑作用。2010年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将在全国统一正式施行。对酒后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使用套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新规将对驾驶员一次扣清12分。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20毫克,并小于每100毫升80毫克,这往往是一杯啤酒就能达到的效果。根据新规,酒后驾驶一次性扣12分,驾驶证就会扣满分停止使用。驾驶员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将扣分清零后驾驶证才能恢复使用。
5、酒后驾车尽管是交管部门一直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但屡禁不止,这一方面是由于司机安全意识不到位,另一方面处罚太轻也是原因之一。南宁车友小徐在车友Q群里表示,执行这样的新规,实在太好了,以后有饭局,无论谁劝酒都有理由回绝了。小徐也提出,交管部门严管酒后驾车,但测量的仪器一定要够精准,因为这可关乎车友驾照重考的大事情。对于酒后驾车一次扣12分的规定,南宁私家车车主黄女士在车友Q群的讨论页面上留下一个“大拇指”的表情。她说,这样的规定实在太好了,相信不会有司机敢冒如此大的风险酒后驾车。在得到车友们的认同后,她接着说:“以后我对丈夫放心多了,以前他总说喝一点酒开车没事,出台如此严格的交规,估计他没这样
6、的胆量顶风违法。”3 .根据司法部2008年的一份研究数据表明,我国每年酗酒肇事立案400万起,全国每年有10万人死于车祸。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也有数据表明:今年1月初至6月底,因酒后驾车引发重大交通事故13起,死亡14人,在刚刚过去的七月份一个月内西安城区就查处酒后违法行为243起,其中查处醉酒驾车94起,这其中还不包括侥幸逃脱的。前段时间在西安西大街就有一起酒后肇事,当时车速近80码,连撞两车都没停下。目前,交警部门对于一般被查出的酒后驾车,能采取的就是扣证、拘留等措施。4 .2009年3月11日14时40分许,长春市朝阳区交警大队二中队左武、王际鹏等3名交警,驾驶巡逻车在繁荣路和前进西街
7、交会处执勤时,发现一男子从一家饭店走出,驾驶一辆白色捷达轿车沿前进西街向南行驶。交警驾车追上该车,示意驾车男子在路边停车。男子停车时正在打手机,这也是交通违法行为,男子被叫上警车接受处理。交警发现,该男子是长春市某局干部董某,驾驶的是公务车。交警对董某进行了酒精呼吸测试,他每百毫升血液含有84毫克的酒精,属于酒后驾车,要被罚款并暂扣驾驶证。董某说:“我是X局的,你们照顾一下。”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左武表示必须依法处理,不能徇私,董某在后座打了他肩背部两下。下车后,董某又指着左武的鼻子说:“你等着,咱们以后有碰到的时候!”紧接着骂了一些污言秽语,并狠狠照左武的头面部打了一巴掌。左武的两名同事拦住董某
8、打了no报警电话,巡警赶来将董某带到辖区派出所。5 .整治“醉驾”,对官员不应网开一面。接连几起酒后驾车导致的血案,引发了一场全国性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行为”专项行动。基于官员身份的特殊性,“如何处置醉驾官员”自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一一广州番禺某镇被查时称“醉驾是工作需要”的纪委书记梁某就是其中一个。媒体调查发现,梁某19日晚被查,然而事发当晚梁并未被拘,次日上午还照常上班。番禺警方解释称等抽血结果出来后再拘并无不妥,公众则质疑“这样做会给醉驾者逃脱惩处的机会”。依据有关规定,在强制抽血的检验结果出来前,有醉酒嫌疑的驾驶员应该被控制而不能放回去,除非当事人出现身体条件不允许的特殊情况。如此看来
9、番禺警方对醉驾官员梁某的惩处就有了袒护之嫌一一这种做法,既伤害了整治“酒后驾驶行为”专项行动的公信力,也容易使醉驾问题转化为领导干部和民众之间的矛盾。醉酒驾车是一种普遍性、平均分布的问题,人人都可能醉酒,人人都可能开车,人人醉酒开车都会危及交通安全。所以,醉酒驾车是醉酒者对公共规则和公共安全的侵犯,是醉驾者与公众的矛盾,而不是富人与穷人、民众与官员、强者与弱者的矛盾。也就是说,公众的“敌人”是无视法律的醉酒驾车者,而不是官员或者富人。但是,如果执法者在整治“酒后驾驶行为”专项行动中不能公正执法、严守程序、严格执法、一视同仁地惩处每一个违法者,就会很容易激起民众敏感的愤怒,从而使本属公共矛盾的
10、醉驾问题演化为官民矛盾、官民对立,甚至官民冲突。如果平民违法必究,而有些官员则能依靠权力的羽翼轻易逃脱法律的惩罚,这将使法律缺乏公信力。在这种语境下,公众将会对“公正执法”充满怀疑,对法律能否平等地惩罚违法的官民充满不信任。因此,每逢有针对某个社会问题的专项行动,舆论的眼睛总是本能地顺从着民众而紧盯官员群体,很自然地将“能否一视同仁地惩治官员”视为执法是否公正的衡量标准,以“有罪推定”逻辑紧盯每一个执法细节,试图从中找出证据印证自己的猜想。在这种舆论的聚光灯和放大镜下,执法者哪怕有一点儿程序瑕疵,也会被敏感的舆论抓住不放,成为公众发泄不满情绪的出口。一起普通的社会事件就可能激化成严重的官民矛盾
11、邓玉娇案是这样,胡斌飙车案也是这样。番禺警方违反程序让醉驾的纪委书记“照常上班”,显然使矛盾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人们不再将矛头指向醉驾者,而指向官官相护,指向法律对官员的包庇,指向违法不受追究的特权。本是醉驾者与公众的矛盾,很可能演化成民众与官员群体的矛盾。这种矛盾转化,既使整治“酒后驾驶行为”专项行动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又激化了官民冲突,更有害于醉驾问题的整治。如果官员违法受到袒护,人们还有什么理由尊重法律呢?人们可能因此沉浸于官民冲突的受迫害想象中,而忘记了醉驾是一种公害。理性的执法者,应该能敏锐地感受到公众的情绪。所以,在针对醉驾的执法上,越是涉及官员的案例,越是要严格依据法律程序,严格执
12、法,同时还要做到透明公开,一视同仁,绝不护短,借此向公众传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执法理念,消除公众的疑惑。6 .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无非有赖于两个层面:一是驾驶者具有良好的公共道德,二是严格的法律制约。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刚刚进入汽车社会的国家来说,关于出行的公共道德仍然处于建设当中,这种滞后必须依靠法律的制约加以弥补。尤其是在一个饮酒渊源深厚的国度,缺少法律条文的制约无异于闹市纵虎。酒驾者为何敢上路?原因有三:一是公众教育缺失,交通安全意识培养不到位。有媒体报道,不少驾车者在暗访中自信地宣称饮酒不会影响自己的“车技”“只要意识清醒,开车不会出事”。这种侥幸心理从何而来?纵观酒驾前后涉及的方方
13、面面,不论是作为消费场所的酒吧、饭店,还是作为消费者的驾车者、坐车者,对酒驾无一不是抱有“无所谓”的态度。显然,我们的社会尚未形成“酒后不驾车”的氛围。而这种安全意识的培养,应该是从学校,包括大学、中学、小学,甚至幼儿园做起的。国外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二是社会公德缺失。尽管交警部门几乎天天严查酒后驾车,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O一些饭店甚至推出“提醒”服务一一安排专人在饭店周边路口查看是否有交警执法,并提醒饮酒后的驾驶员逐一避开周边易被临检的线路。媒体曝光的酒驾肇事案中,很多肇事车辆已有多次交通违章记录。但一些酒驾者仍然抱着“钱能摆平一切”“出事后能搞定”的心理不放,不但反映了自身缺乏起码
14、的道德意识,也反映了整个社会公德的共同缺失。三是违法成本低,法律对酒驾者惩治力度不够。各个城市路口成千上万,即便交警夜夜查、日日检,酒驾被查的几率仍然很低。原因是“交警警力有限,检查通常集中在热闹路口、高架路口,走小路可以避检”O目前,我国对酒驾等违法行为规定的最重处罚为治安拘留15天、罚款1500元、扣证6个月和记12分。只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才会被追究刑责。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城市扩张,经济提速。每年流入市场的新车数量剧增,驾驶车辆的人也越来越多,据统计,全国L3亿人有驾驶执照。人、车、道路之间越来越紧张的关系,正对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形成新的挑战和制约。这不但提醒我们,提
15、高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已刻不容缓,还呼唤着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树立全体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及尊重他人、尊重生命的意识是多么的迫在眉睫。7 .在加拿大,醉酒或吸毒驾车属于刑事犯罪。加拿大刑法规定,首次醉驾罚款1000加元(1美元约合1.1加元),禁止驾驶1年;若再犯,入狱80天,禁驾两年;第三次醉驾,入狱120天,禁驾3年。若由醉驾引起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肇事者最高可被判10年监禁,造成人员死亡的,最高可判终自lNHELAso加拿大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关注和整治醉驾行为,最具有影响的全国性反醉驾组织加拿大“反对醉驾母亲协会”也应运而生。在政府与民间机构的共
16、同努力下,“醉驾是危险的犯罪”这一概念已深入人心,醉驾案例大幅下降。在西班牙,酒后驾车属刑事犯罪。西班牙交通法规对于酒后驾车者的处理近年来逐渐加重。2007年底,西班牙议会修改了道路安全法规,将酒后驾车列入刑事处罚范围。按照西班牙现行法规,如果司机的呼气酒精浓度超过每毫升0.25毫克,就属于酒后驾车;对于职业司机和驾龄一年以下的新手来说,这一要求更加严格,呼气的酒精含量不能超过每毫升0.15毫克。在新加坡,实行教罚并重,治理酒后驾车。一向以法律体系完善严明著称的新加坡对待酒后驾车也不例外,通过积极宣传教育和较其他国家更严厉的刑罚“两手抓”来打击酒后驾车。新加坡警方每年都会举办大大小小的讲座和图
17、片展览等活动,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同时在酒吧等娱乐场所张贴海报,劝诫人们饮酒后不要开车。自1989年起,每年圣诞节等公共假日之前,警方会集中举办“酒后别驾车”宣传活动。新加坡法律规定,酒后开车初犯者将被罚款10005000新元(1美元约合1.44新元),或入狱6个月以下;再犯者则被罚款3000100OO新元,并被判入狱12个月以下;屡犯者则可被判支付高达3万新元罚款,并入狱3年。被判酒后驾车者即使没有造成车祸,也将被吊销驾照至少一年。在法国,法律对酒后驾车的处罚相当严厉。如果司机血液酒精含量每毫升超过0.5毫克低于0.8毫克,要根据情节处以135欧元至750欧元的罚款,而且
18、驾照要被扣掉6分。如果血液酒精含量每毫升超过0.8毫克就要按醉酒驾车来处置,司机可能面临2年的牢狱之灾和4500欧元的罚款,而且法院会视情节吊销司机一段时间的驾照。这些还都是对初犯者的从轻处罚。如果是重犯处罚会翻倍,也就是说有可能要坐牢4年、罚款9000欧元。如果醉酒驾车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处罚会更重。如果造成了其他人员重伤,罚款会升至3万欧元,判刑则升至3年至10年不等。如果醉酒驾车导致他人死亡,则将被判最高10年监禁,罚款可能会升至15万欧元,这还不包括与案件有关的民事赔款。日本道路交通法对酒后驾车的新规定于2007年9月19日开始生效,其中第六十五条规定,任何人不许酒后驾车;严禁为酒后驾驶
19、员,或者是疑似酒后的驾驶员提供车辆;任何人不得为即将驾车的司机供酒、劝酒;不得乘坐酒后驾驶员驾驶的车辆,违者严惩不贷。根据日本道路交通法规定,对于醉酒驾车者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1美元约合95El元)以下罚款;饮酒驾车者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醉酒驾车扣35分,当场吊销驾照,3年内不核发驾照;饮酒驾车扣13分至25分。对于醉酒驾车司机的同乘者和供酒人,也要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H元以下罚款。对饮酒驾车司机的同乘者和供酒人则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万日元以下罚款。日本道路交通法对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实施更为严格的惩罚。醉酒驾车造成人员死亡的驾驶员将被当场吊
20、销驾照,且10年内不核发驾照。8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尔梅指出:人民法院应当正确适用法律,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犯罪的作用,依法严惩醉酒驾车犯罪。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饮酒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符合刑法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造成重大伤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1款的规定,应处
21、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决定对被告人的量刑时,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伤亡后果和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在一般情况下,构成本罪造成重大伤亡,属于间接故意犯罪,即行为人不希望,也不追求危害后果的发生,因此,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与以制造事端为目的而驾车撞人并造成重大伤亡后果的直接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有所区别,在决定具体刑罚时,也就应当有所区别。同时,行为人醉酒驾车,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有所减弱,量刑时也需要酌情考量。醉酒驾车行为人应依法赔偿由于其犯罪行为而使被害方遭受的经济损失。行为人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不影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
22、并因此得到被害方谅解的,在一定程度上减轻r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应当指出,对于此前已经处理过的将特定情形的醉酒驾车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案件,应维持终审裁判,不再变动。这是法律稳定性原则的体现,是以往司法解释处理此类问题确定的原则,也是司法实践的一贯做法,有利于保持社会关系的稳定。一段时间以来,由于醉酒驾车犯罪频发,社会舆论对此比较关注,对此类犯罪的定罪量刑也有不同意见,司法实践中的处理也不完全一致,有必要统一法律适用o今后,对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造成重大伤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十百卜五条第1款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样才能
23、有效打击、预防和遏制一个时期以来醉酒驾车犯罪多发、高发的态势。三、作答要求第I题:请结合给定材料分析酒后驾车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10分)要求:分析合理、条理清晰、语言流畅。不超过150字。我的答案:我的答案:参考答案:酒后驾车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国对于酒后驾车的处罚较轻,难以对驾驶员产生足够的心理约束;二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规意识普遍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三是中国传统“酒文化”的影响,酒是人们日常交往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也间接地增加了酒后驾车的几率;四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大大增加,车辆增多,也增大了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风险。答案解析:第2题、材料中,外国对于酒驾的处理方法
24、有哪些值得借鉴的地方,谈谈你的看法。(15分)要求:分析透彻,条理清晰。300字右。我的答案:我的答案:参考答案:加大对酒驾的处罚力度,让法律起到应有的威慑力。对于酒驾者,采用罚款、拘留、暂扣一定时间的驾照或终生禁驾等措施,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列入刑事犯罪范畴,从重处罚。对于屡次违犯者,从重处罚。(2)加大宣传力度,让人们充分认识到酒驾的危害,并且认识到如果酒驾会受到何种严厉的处罚。使酒后不驾车,酒驾是危险的犯罪等观念深入人心。(3)每年举办各种关于酒驾的教育活动,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抓酒驾不能一阵风,要建立常态化的机制。(4)对于为司机提供酒类的人,给司机劝酒的人,乘坐酒驾车辆的人,
25、也列入处罚范围。答案解析:第3题、有人认为“整治酒驾,当用重典”,你是否同意该观点,请谈谈你的看法。(15分)要求:观点鲜明、内容充实、结构完整。字数在400字左右。我的答案:我的答案:参考答案:二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是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形成并稳定下来的,加重或者减轻对某行为的处罚,应当经过科学的论证以及实践的过程。我国法律关于酒后驾车的处罚,比起一些国家来说虽然较轻,不过这是同我国的法制状况以及人们的生活习惯相适应的。是否加重处罚,我认为应当慎重考虑。目前,我国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很多,如交通设施不完善,设计欠缺科学性、人性化,人们交通法规意识淡薄,驾驶员培训过程不够严格,交通法执法不严,等等。
26、驾驶员酒后驾车虽然也是原因之一,但是面对诸多的原因,单纯地加重对驾驶员的处罚,明显不公平而且可能引发并激化行人与驾驶者之间的矛盾,以及驾驶者与交通设施管理者之间的矛盾。这些都会给社会的和谐发展带来不稳定因素,因此“整治酒驾,当用重典”须审慎处之。答案解析:第4题、给定材料4、5中指出,对官员酒后驾车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请分析材料,指出其危害。(20分)要求:表述准确,层次分明,引例恰当。400字左右。我的答案:我的答案:参考答案:随着民众参政意识的觉醒,对于执法者行为的群众监督力度越来越强。在这种形势下,官员的不恰当的行为,将会在社会中造成巨大的影响。结合材料,就官员的酒后驾车问题来说,如果执
27、法不严,至少将会带来如下危害:(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已深入人心,官员酒驾如果不严格依法处罚;法律的尊严将大打折扣。(2)政府、公务员在民众心中的形象将受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也是政府和公务员的工作方向。人民公仆凌驾于法律之上,就是凌驾于守法的人民群众之上,将动摇党和政府执政的合法性。(3)政府的公信力受到影响。执法者应当是公正的,首先应当是守法的。人民政府执政不能只依靠人民投予的权力,缺乏公信力的政府,将处处碰壁。(4)一件涉及官员的普通交通事故,处理不当,有可能酿成一起群体性事件。由于官员的特殊身份,民众对官员的行为特别敏感。(5)社会秩序遭到毁灭性破坏。在官员带头破坏
28、秩序之下,群众不再尊重、遵守法律,甚至对抗法律,社会秩序将难以维持。最终受害的是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答案解析:第5题、根据给定资料,结合你对酒后驾车现象的分析,请对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问题,提出治理方案。(40分)要求:紧扣给定材料,观点明确、语言流畅、论述深刻,有说服力。字数1200以上。我的答案:我的答案:参考答案:参考例文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酒后驾车等违反交通法的行为,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同时,对一些官员酒后驾车等违反交通法的行为处罚不力,给政府公信力和政府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治理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现象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其具体可采用下列几项措施。一是严格查处酒后驾驶行为。
29、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应经常性地开展酒后驾驶整治,形成高压态势,严格执法,对酒后驾驶人员,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驶证。二是针对官员酒后驾车违反交通法等行为,设立专门档案。每次发生违法行为,除严格按照交通法进行处罚之外,还应通知其工作单位,由其单位内部对违法者进行进一步批评教育,列入单位绩效考核。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科学性、人性化。比如在设计交通设施时,尽可能做到方便行人、驾驶员。这样可以大大减少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驾驶员违法行驶等现象的发生。四是不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平台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号召全社会
30、共同关注道路交通安全,使更多的群众自觉参与到抵制酒后驾驶行动中来。五是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协调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与车辆保险费率和银行个人诚信体系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的,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六是改进查处方式方法。一方面,规范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缉方法。另一方面,创新查缉手段,应用新式测定血液酒精含量的科技装备.提高查缉效率,减少因查处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拥堵以及其他负面影响。七是加强立法调研。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修订酒后驾驶的认定标准,细化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加大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的惩戒力度。八是大力提倡正规的代驾服务等业务,以解决酒后代驾业务的需要。国家要规范汽车代驾行业的合同条款,对服务双方进行权益保护。交通安全事关全社会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需要全体公民共同努力。我们的社会是由多个个体组成的,交通安全也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各部门在治理交通违法问题时,一定要注意考虑人民的感受、人民的需要,同时也要注意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在实施以上治理措施时,应不断积累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最终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融入日常工作中,最终形成强有力的体系保障社会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