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基础模拟试卷84单项选择题第1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实施日期是()o4月1日5月1日10月1日1月1日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2题、2007年4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490号令,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于2007年7月1日就职。A.董建华B.曾荫权C.何厚锌D.马英九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2007年4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490号令,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
2、长官,于2007年7月1日就职。第3题、2007年3月27日,北京奥组委在首都博物馆隆重发布了2008年奥运会奖牌式样。奖牌背面为()oA.插上翅膀站立的希腊胜利女神B.希腊潘纳辛纳科竞技场C.镶嵌着取自中国古代龙纹玉璧造型的玉璧D.五个福娃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2007年3月27日,北京奥组委在首都博物馆隆重发布了2008年奥运会奖牌式样。奖牌正面为国际奥委会统一规定的图案插上翅膀站立的希腊胜利女神和希腊潘纳辛纳科竞技场。奖牌背面镶嵌着取自中国古代龙纹玉璧造型的玉璧,背面正中的金属图形上镌刻着2008年奥运会会徽。奖牌挂钩由中国传统玉双龙蒲纹璜演变而成。第4题、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最近
3、签署第489号国务院令,公布()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A.金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B.商品期货交易管理条例C.股指期货交易管理条例D.期货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2007年4月15日,期货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开始施行。第5题、关于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oA.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B.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结果和体现C.有法律责任不一定有法律制裁D.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结果和体现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是国家强制责任人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做出一定行
4、为,救济受到侵害的合法利益和法定权利的手段,是保障权利与义务实现的手段。由此可见,法律责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当行为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时,如果他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承担r法律责任,就不会有法律制裁的问题。法律制裁,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具有国家权威性。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结果和体现。因此,D项说法不正确。第6题、符合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的行为是()oA.法官李某为办好案件,与原、被告代理人分别多次私下接触B.在处理民事纠纷时,主审法官接到市委领导批示,指示不能让外地当事人胜诉C.县长命令强奸案的被害人王某及其家人不许向公安局报案,由强奸人赔付青春损失费1万元D.监
5、狱根据法定的情况没有将因贪污、受贿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的原财政局局长万某收监执行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我国法的适用原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A、B、C项都违反了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均应排除。D项的行为是根据法定的情况实施的,因此符合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第7题、下列关于法律的制定的理解不正确的是()。A,法的制定不包括对一项法律宣布废止B.广义上的立法与法的制定的含义是相同的,泛指一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制定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C.狭义上的立法是国家立法权意义上的概念,仅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
6、即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法制定、修改和废止宪法和法律的活动D.授权立法权,义称委托立法权或委任立法权,是指有关的国家机关由于立法机关的授权而获得的、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进行立法的一种附属立法权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活动。立法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的立法泛指一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修改和废止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它既包括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宪法和法律的活动,也包括有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还包括国务院和有权的地方行
7、政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狭义上的立法仅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即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法制定、修改和废止宪法和法律的活动。由此可见,对立法的理解,不能只限于字面上,立法包括国家有权机关废止法律的行为,而不仅限于制定和修改法律。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由国家立法机关立法有时无法适应社会的需要,所以授权立法成为现代社会立法的一个重要特点。第8题、法的遵守的主体的行为,不论从外在行为方面还是从内在动机方面,都符合法的精神和要求,从而真正实现法律调整的目的,这属于守法的()oA.外在状态B.,最低状态C.中层状态D.高级状态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
8、案解析:守法状态是指守法主体行为的合法程度。守法状态包括守法的最低状态、守法的中层状态和守法的高级状态三种类型:守法的最低状态足不违法犯罪。守法的中层状态是依法办事,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守法的高级状态是守法主体不论足外在的行为,还是内在动机都符合法的精神和要求,严格履行法律义务,充分行使法律权利,从而真正实现法律调整的目的。第9题、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未遂的是()oA.甲欲杀害乙,自感人单力薄,遂极力请求朋友丙一道前去。丙则劝阻甲不要杀害乙,但未成,遂打电话报案。公安干警火速赶到,将正在赶赴乙家途中的甲抓获B.周某用猎枪瞄准正在骑马的李某,欲将其打死,枪响后即逃走,结果将马打死,李某负轻伤C.
9、黄某向检察机关投寄诬告信,捏造马某贪污国家财产5万元的事实,后惧怕承担法律责任,遂在检察机关立案追究前撤回控告D.刘某夜间潜入某妇女房内企图实施强奸,他摸索着往该妇女床前走时不慎踢响地上脸盆。该妇女惊醒后大呼有贼,刘某害怕,迅速逃离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已经着手实干了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只有B项的行为符合定义,属于犯罪未遂。A、D项行为人还未着手实行犯罪,属于犯罪预备;C项犯罪行为已经完成,故属于犯罪既遂。第10题、2000年1月10日,李某因无证驾驶赵某汽车被交警徐某扣留。在徐某将汽车开往交管站的路途中不慎将汽车撞坏o赵某
10、单独就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在驳回起诉时,应当采用下列哪项理由?()A.原告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B.徐某的行为是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C.损害是李某导致的,国家不应承担责任D.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先经过义务机关处理。第11题、陈某系某公司经理,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入狱后,陈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陈某()oA.既可以减刑,也可以假释B,可以减刑,但不能假释C.既不能减刑,也不能假释D.由监狱长自由裁量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
1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因此,对陈某可以减刑。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对陈某不得假释。第12题、甲与乙系国家机关工作的同事,平时有隙。为报复乙
12、甲向公安机关作虚假匿名举报,一诬告乙曾在一歌舞厅嫖娼,有陪侍女丙为证。公安机关调查时,丙对此作了虚假指证;乙因此而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分。在公安机关查处乙的过程中,甲在公开场合多次渲染乙嫖娼的事实。甲的行为构成()o、A.诬告陷害罪B.报复陷害罪C.诽谤罪D.不构成犯罪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案中,甲虽然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但其不具有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意图,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罪;甲虽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没有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且被报复人非控告人、巾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故不构成报复陷害罪;甲在公开场合多次散布自己捏造的乙嫖娼的事实,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第13题、与行政诉
13、讼原则相比,下列哪个原则是行政复议的专有原则?()A.公开原则一B.公正原则C.合法性审查原则D.适当性审查原则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一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审查行政行为的适当性。而在行政诉讼中,以合法性为原则,合理性审查仅是合法性审查的一个例外。公开原则和公正原则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共有原则。第14题、2004年4月1日,出租车司机王某被公安交警以出租营运手续不全为由罚款100O元,并将车辆暂扣。王某当场缴纳罚款。4月20日,交警支队提出只要王某缴纳3OOO元保证金,即可将车辆归还,恢复营运。王某认为极不合理而拒交,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2
14、005年1月10日,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交警支队的罚款和扣车决定。依据国家赔偿法,对于王某的损失,应如何进行赔偿?()A.返还出租车B.赔偿从2004年4月1日至4月20日车辆被扣期间的直接经济损失C.赔偿从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1月10日车辆被扣期间的直接经济损失D.退还罚款1000元及利息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有关财产损害赔偿方式的内容。应注意,赔偿的是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被扣出租车和罚款是属于必须返还的项目,因此,排除A、D,B项对期间把握有误。故选C。可见,涉及赔偿方式、标准和计算的问题,准确记忆法条是关键。第15题、下列情形中,属
15、于事实行为的一项是()oA.创作作品B.友谊C.地震D,对要约人予以承诺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口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设立、变更或终止正常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创作作品的活动,对于作者而言,虽然主观上未必具有创作的意图,但是在客观上却导致著作权关系的产生,可见,创作作品属于事实行为,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事实行为必然导致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而友谊本身却不能产生任何民事法律关系,因此,排除B项。地震虽然能够使得某一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如因地震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系不可抗力,但是地震并不是行为人有意识的行为。事实行为和
16、事件(自然事实)的区别在于,事件是与主体的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事实行为却属于行为的范畴,尽管事实行为不属于行为人主观上的意愿,但无论如何还是存在人的意志因素的。地震作为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排除C项。事实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而民事法律行为必须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基于上述区别,事实行为又称为非表意行为。而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可见,承诺必须有意思表示,所以承诺应当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事实行为,因此,排除D项。第16题、下列情形中,适用善意取得的是()oA.白银B.吗啡C.从拍卖机构购买的赃物D.汽车我的答案:参考答案
17、C答案解析: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让与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善意取得的标的物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白银属于限制流通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因此,排除A项。吗啡是毒品,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流通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因此,排除B项。盗窃物、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但是经过拍卖机构拍卖的赃物(如法院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某一贪污犯的贪污所得),适用善意取得,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不动产因实行登记制度,不能适用善意取得,所以善意取得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但是也仅限于不需要登记的动产,汽车属于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的动
18、1立,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因此,排除D项。第17题、李某离家出走5年,至今下落不明,李某的妻子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李某的父母均不同意宣告死亡,则()oA.法院不应当宣告李某死亡B.法院应当宣告李某死亡C.法院应当先宣告李某失踪,过一定期限再宣告李某死亡D.王某应与李某的父母协商一致后再向法院巾请宣告李某死亡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小叫的,符合巾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呵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巾请宜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巾请宣告火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的,则应当宣告死亡。如果既符
19、合宣告失踪条件,又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既可以宣告失踪,也可以宣告死亡。本题中,李某的妻子王某属于宣告死亡制度中第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而李某的父母属于第二顺序的利害关系人。因此,法院应当按照王某的请求宣告死亡,并驳回李某的父母不同意宣告死亡的巾请。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第18题、下列合同中,既属于要式合同,又属于实践合同的是()oA.商业借款合同B.保管合同C.建设工程合同D.赠与合同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须采用法律要求的形式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采取书向、登记或者审核批准的合同都属于要
20、式合同,如抵押、质押、定金、融资租赁、保险、建设工程、保证合同以及订立6个月以上期限的租赁合同等都属于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赠与合同即为不要式合同,因此首先排除D项。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如买卖、赠与、商业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保险、运输、委托、行纪、居间、仓储、技术合同等。据此可排除A项和C项。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如质押、定金、保管合同、自
21、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等都属于实践合同。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第19题、甲将牛借给乙耕种,3日后,乙表示愿意购买该牛,甲表示同意并达成买卖合同,则牛的交付方式属于()oA.现实交付B.占有改定C.指示交付D,简易交付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交付方式有四种: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返还请求权让与(指示.交付)。现实交付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现实交付给买受人直接占有,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简易交付指在买卖合同订立时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自合同生效时标的物就已为交付。该题中所述的情形就是简易交付,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占有改定指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出卖人继续
22、占有标的物,而买受人取得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如甲向乙出售一台拖拉机,本应将拖拉机现实交付给乙才能使拖拉机所有权发生转移,但是甲尚需用之完成农事,于是可以将甲留用的这几天视为当事人之间又成立了一种租赁关系,这时乙取得间接占有,以此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返还请求权让与(指示交付),指在出卖的标的物为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人,由买受人直接向第三人要求返还标的物。最常见的就是将提单、仓单、海运单等单证交给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第20题、下列有关少数民族的选举说法不正确的是()。A.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按照当地的民族关系和居住
23、状况,各少数民族选民可以单独选举B.有少数民族聚居的乡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按照当地的民族关系和居住状况,各少数民族选民可以联合选举C.自治区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参加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可以另加5%D.自治区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可以另加5%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条规定:自治区、聚居的少数民族多的省,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聚居的少数民族多或者人口居住分散的县、自治县、乡、民族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
24、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因此,C项说法正确。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少数民族聚届的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按照当地的民族关系和居住状况,各少数民族选民可以单独选举或者联合选举。自治县和有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对于居住在境内的其他少数民族和汉族代表的选举办法,适用前款的规定。因此,A、B项说法正确。该法第卜七条规定:全国少数民族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各少数民族的人口数和分布等情况,分配给各省、白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因此,D项说法不正确。第2
25、1题、把意识看成是大脑分泌出来的特殊物质的观点是()oA.朴素唯物主义观点B.机械唯物主义观点C.庸俗进化论观点D.庸俗唯物主义的观点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在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上,庸俗唯物主义否认意识具有主观特征,抹煞意识与物质的区别,将意识与物质等同起来。作答此题一定要明确两点:一足庸俗唯物主义不属于唯物主义派别,即唯物主义派别中不包含庸俗唯物主义;二是抓住庸俗二字,庸俗唯物主义就庸俗在将意识和物质看成是一回事,即把意识看成是人脑分泌出来的特殊物质。第22题、在自然界中,既没有原因,也没有结果;因果规律的一切形式都是从主观意向中产生的。这种观点是()。A.形而上学机械决定论B.否
26、认因果区别的诡辩论C.唯心主义非决定论D.唯物主义决定论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因果联系是客观必然的,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任何原因都引起一定结果,任何结果都由一定的原因所引起,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如果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必然性就会犯唯心主义非决定论的错误。题中所给定的四个备选项:形而上学机械决定论(A项)是夸大因果联系的必然性;唯物主义决定论(D项)是承认冈果联系的客观必然性;否认因果区别的诡辩论(B项)将原国和结果当成一个东西。这样A、B、D三项都是错误的,只有C项才是符合题意的正确选项。第23题、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决定论,是一种承认历史发展具有客观规律性、必然性和因
27、果制约性的理论,它建立在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基础之上,是能动的决定论。这说明历史唯物主义的决定论()。A.排斥主体选择的作用B.是机械论和宿命论C.是旧唯物主义理论D.与承认主体选择的作用不矛盾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在是否承认历史发展具有客观规律性、必然性问题上,存在着决定论和非决定论的对立。决定论承认历史的规律性和必然性,而非决定论否认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和必然性。在决定论内部根据是否承认主体选择性即主观能动性,又分为机械决定论和辩证决定论.机械决定论(旧唯物主义)夸大历史的规律性和必然性,排斥主体选择的作用(A项),是历史宿命论(B项)。辩证决定论即历史唯物主义的决定论,既承认历史的规
28、律性和必然性,又承认主体选择的作用,坚持历史决定沦与主体选择的统一。第24题、社会主义社会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是()。A.旧的社会分工的存在,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B.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水平C.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在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消费品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项基本原则。礼会主义条件下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有其客观必然性,这是由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笫一,礼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第二,社会主义阶段旧的社会分工还没有消失,劳动还存在着重大差别,劳动还是个人谋生的手段,足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
29、因;第三,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足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条件。第25题、毛泽东认为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是无产阶级百年大计、千年大计、万年大计的极其重大的问题是()oA.培养和造就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问题B.执政党的建设,尤其是思想建设的问题C.执政党与群众关系的问题D.党内民主与党的监督问题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培养和造就无产阶级革命事定接班人的问题,是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党的干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培养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问题,从根本卜说,就是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所开创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事业是不是后继有人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自20世纪50
30、年代中期起,由于帝国主义加强对社会主义同家推行和平演变战略,由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发生了重大问题,以及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也遇到许多严重困难等等,因而促使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开始较多地认真考虑如何在新的斗争形势下,培养和造就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问题。第26题、下列主张中属于人际关系组织理论的是()。A.重视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个体与群体的平衡,组织应该给有贡献的员工提供需要满足B,主张建立和谐有效率的组织,重视对组织成员行为、动机的研究,用民主方式进行管理C.不同的组织模式和管理方法的有效性,将随着组织内外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变化D.组织的功能在于提供一个有利于做出合理决策的组织
31、结构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A项的主张属于组织平衡理论;C项的主张属于权变组织理论;D项足决策过程组织理论的观点。第27题、人事行政的基本功能是()。A.提高政府工作效能B.提高公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廉洁奉公的自觉性C.为国家政权的巩固和行政管理的实施提供人事保证D.保持和提高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人事行政的基本功能是为国家政权的巩固和行政管理的实施提供人事保证。第28题、职位分类制度是依据()、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和所需资格四个要素建立的。A.绩效水平B.学历基础C.年资长短D.工作性质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职位分类以事的性质为巾心进行分类,故D
32、项正确。A项是职位分类的结果而非前提,B、C项均足指人的主体资格,都不是建立职位分类制度的要素,故排除A、B、C项。第29题、国务院办公厅2006年8月15日所发的、发文序号为123号的发文字号的正确写法是()oA.国办发(2006)第123号B.国办发200发123号C.国办发200发123号D.国办发06第123号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序号组成。年份要用阿拉伯数字准确表达,并用六角括号口,括起来,不得用两位数简写,如06。发文顺序号是按公文的发文顺序统一编制的流水号,每年年初从1开始,序数宁前面不加0和第字。第30题、公文正式印制前,文秘部门应当
33、进行复核,以下属于复核的重点的一项是()oA.是否确需行文B.行文方式是否妥当C.行文格式是否统一、规范D.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复核的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因此,正确答案为C、A、B、D项是公文审核的重点。多项选择题第31题、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的原则有()oA.必须坚持以人为本B.必须坚持科学发展C.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D.必须坚持民主法治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全会强调,构建丰十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
34、下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峰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第32题、2006年4月17日,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遭遇漫天黄尘袭击中召开。温家宝总理在会上指出,要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解决环境问题。A.法律B.经济C.技术D.必要的行政办法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2006年4月17日18日,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温家宝总理在会上指出,要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第33题、()、英国、法国、德国六
35、国2006年6月1日在维也纳就解决伊朗核问题的方案达成共识。6月29日,伊朗表示,在六国方案中的所有疑问和含糊不清的地方得到澄清之前,伊朗不会对此作出答复。A,美国B.俄罗斯C.日本D.中国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2006年6月1日,美国、俄罗斯、中国、英国、法国、德国六国在维也纳就解决伊朗核问题的方案达成共识,在伊朗中止铀浓缩活动的前提下向其提供一项具有吸引力的方案。第34题、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哪些是不适当的?()A.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各环节的统一,核心是依法治国B.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的涵义在强调法律要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依法办事
36、等方面是不相同的C,法治要求法律更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D.我国最早宣传并明确提出法治概念的是沈家本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社会主义法制是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工人阶级领导下全体人民意志的法律和制度的总称,是社会主义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各环节的统一,核心是依法办事。社会主义法制的其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现在所说的社会主义法治,则是指社会主义国家的依法治罔的原则和方略,即与人治相对的治国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的涵义在强调法律要建立存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反映社会发展规律、依法办事等方面是相同
37、或接近的。我国最早宣传并明确提出法治概念的是梁启超。因此,A、B、D项的表述足错误的。法治一词的涵义比较明确,就是在全部国家牛活和礼会,#活巾都必须依法办事,显示了法律介入礼会生活的广泛性。第35题、法律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不同的法律解释其效力也不相同。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的权限范围?()A.法律韵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B.法律规定业已修正需要重新定义其相关内容的C.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D.法律之间发生冲突,需要裁决其效力优先性的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C答案解析:口我国立法法第四卜一条规定:法律解释权
38、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法伴规定业已修正需要重新定义其相关内容的应是新的法律制定、修改活动或者卅法解释活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无关;法律之间发生冲突,需要裁决其效力优先性的不属于法律解释范围,而是法律的具体适用问题。立法法第八卜五条叫确规定: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小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
39、院裁决。第36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A.财政经济B.治安保卫C.公共卫生D.人民调解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CD答案解析:我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没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
40、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因此,B项、C项、D项是正确的;A项是错误的。第37题、下面有关教唆犯的表述,正确的有()A.教唆犯的主观方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B.教唆行为,可以作为方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方式实施C.教唆的内容必须是唆使他人实行具体犯罪,教唆的对象必须是具体个人或者具体的多数人D.教唆的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自然人或者精神病患者的,对教唆者应当按单独犯论处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具体地说,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有
41、犯意但犯罪意志尚小峰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目的的人。关于教唆行为的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足书面的;可以是一人单独教唆,也可以是数人共同教唆。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只能以作为方式出现,不作为行为不可能成立教唆犯。教唆犯的主观方面,可以足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或精神病患者犯罪的,对教唆者应当按单独犯论处,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间接正犯即间接实行犯。第38题、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关于刑法对特殊正当防
42、卫的规定,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A.对于正在进行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没有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能称为正当防卫B.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表述,不仅说明其前面列举的抢劫、强奸、绑架必须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而且说明只要列举之外的暴力犯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也应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C.由于特殊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这种犯罪一旦着手实行便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应当允许防卫时间适当提前,即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处于预备阶段时,也应允许进行特殊正当防卫D.由于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可以杀死不法侵害人,
43、所以,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结束后,当场杀死不法侵害人的,也属于特殊正当防卫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选项A是错误的,对于正在进行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没有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当然也是正当防卫,只是由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不属于特殊正当防卫而已。选项B是正确的,法条中的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蘑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表明:前面列举的抢劫、强奸、绑架必须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2)只要列举之外的暴力犯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也应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选项C是错误的。这句话前半段是对的,后半段是错误的。由于特殊正当防卫
44、针对的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这种犯罪一旦着手实行便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应当允许防卫时间适当提前是正确的,例如行为人欲杀害他人,在其举枪欲射时,即可进行正当防卫。但即严重危及人身安伞的暴力犯罪处于预备阶段时,也应允许进行特殊正当防卫则是错误的,不能在该犯罪尚处于预备阶段时,就对其进行特殊防卫,杀死行为人。选项D也是错误的。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结束后,当场杀死不法侵害人的行为是事后防卫,也属于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第39题、关于犯罪基本特征的表述,正确的包括()oA.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决定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B.应受刑罚处罚性揭示了犯罪的法律后果C.一种行为如果没有社会危害性
45、刑法便不会将其规定为犯罪D.刑事违法性揭示犯罪与刑法的关系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刑法理论认为犯罪具有三个特征,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首先,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的特征,它决定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因为立法者受到社会生活环境的制约,是不会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体现的是犯罪和社会的关系。其次,并不是所有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会被刑法规定为犯罪,其中还存在立法者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选择的问题。刑事违法性体现的足犯罪和刑法的关系。最后,犯罪和刑罚是一对相互依赖的范畴,互为表里,不可分割。应受刑罚处罚性体现的是犯罪和其
46、法律后果的关系。第40题、单位犯罪成立的条件包括()。A.单位实施韵犯罪行为以法律明文禁止单位实施的危害行为为范围B.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C.目的是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D.犯罪行为的实施必须与单位的工作或业务相联系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我国刑法中的单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特征:首先,主体方面,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可以构成单位犯罪,只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才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其次,主观方面,必须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而实施犯罪;如果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实施犯罪,则应当按照白然人犯罪处理。再次,客观方面,犯罪行为的实施必须与单位的工作或业务相联系。最后,单
47、位犯罪应当具有法定性,换言之,只有刑法分则中具体的犯罪明文将单位规定为犯罪主体的,单位才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第41题、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期间适用1年期限的包括()o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已声明的C.延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买卖房屋的价款的D.寄存财物被损毁的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D答案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因此,正确答案为A、DoB、C项的情形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期间。第42题、在一个特定物买卖合同中,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出让方,故意将特定物毁灭,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则受让方可以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