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地电工聘用合同第一条合同双方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基于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建筑工地担任电工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二条合同标的1 .本合同标的为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建筑工地提供电工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安装、维护和检修电气设备; 负责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布置; 确保电气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按照施工计划,完成相关电气工作。2 .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开展电工服务相关合作。第三条工作/服务范围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电气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电气系统的故障检修;-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
2、查与保养;- 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性。2 .乙方保证按合同要求,按时完成工作,并确保符合质量标准。第四条合同期限1 .本合同自年月一日起生效,至一年月日终止。2 .合同期满,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五条工作/产品质量1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电气安装标准;-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提供合格的材料及设备,确保施工质量。2 .如乙方所交付的工作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应负责进行整改或重做,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付款方式1 .本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元整)。2 .付款方式:甲方应在以下期限内向乙方支
3、付款项:- 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金额的30%;- 工程进度达到70%时支付总金额的50%;- 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3.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收据或发票。第七条双方权利和义务L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资料;- 监督乙方的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与质量;- 提供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与条件。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合同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 按时交付,不得无故延误; 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遵守工地的安全规章; 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度及存在的问题。第八条违约责任1 .若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2 .若违约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
4、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3 .如乙方未按期完成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因延误造成的损失。第九条争议解决L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4 .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争议。第十条合同终止1 .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可提前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 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2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按实际履行情况结清款项。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违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补充条款1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补充,本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年一月一日签订地点:以上是建筑工地电工聘用合同的详细内容,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明确规定,并考虑到可能的风险及争议解决机制。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