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试行)根据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一件事”改革的通知(浙委人办202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人才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名家名师、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人才、后备人才。一、名家名师1 .国家文化英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3 .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艺术家;4 .浙江省特级专家;5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6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7 .经省级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
2、定,相当于上述相关领域层次的人才。二、领军人才(一)文化艺术类L文化和旅游部“文华奖”单项奖(编剧奖、导演奖和表演奖等)获得者,“文华大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2 .中国戏剧奖(含“梅花奖”、“曹禺剧本奖”)、音乐“金钟奖”、舞蹈“荷花奖”、曲艺“牡丹奖”、杂技“金菊奖”、民间文艺“山花奖”、摄影“金像奖”、书法“兰亭奖”、话剧“金狮奖”单项奖获得者;3 .文化和旅游部“中国动漫奖”获得作品核心主创人员;4 .文化和旅游部“群星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5 .中国美术奖金奖获得者,“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优秀项目”主要策展人;6 .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二)文化遗产
3、类L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7 .“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国家文物局“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项目主要负责人,“田野考古奖”一等奖项目主要负责人,“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项目一等奖项目主要负责人;8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9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特别奖、精品奖项目主要策展人。(三)广播电视类L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单项奖获得者、优秀作品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中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中国国际动漫节”金猴奖”综合奖金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10 全国广播电视主持“金声奖”(“金
4、话筒奖”)获得者,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11 中国广播电视大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中国新闻奖一等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12 全国广播电视技术能手竞赛一等奖获得者;13 国家级大视听类产业基地(园区)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四)旅游类L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2 .全国特级导游,全国导游大赛总决赛金奖获得者,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金牌讲解员;3 .全国星级旅游饭店服务技能竞赛总决赛单项奖一等奖获得者;4 .中国旅游集团2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五)综合类1 .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 .全国精神文
5、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4 .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领军人才);5 .通过综合考评的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员;6 .浙江大工匠、浙江省首席技师;7 .经省级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相当于上述相关领域层次的人才。三骨干人才(一)文化艺术类L全国戏曲表演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全国声乐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全国魔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全国文艺院团管理领军人才培养项目;2 .浙江省戏剧金桂奖、音乐奖、舞蹈奖、美术奖、书法奖、曲艺奖、杂技奖、民间文艺映山红奖等最高等级单项奖获得者;3 .浙江省戏曲节兰花奖
6、单项奖获得者,“特别奖”“新剧目大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上海市白玉兰戏剧表演奖获得者;4 .浙江音乐舞蹈节金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浙江省曲艺杂技魔术大赛金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5 .浙江省舞台艺术拔尖人才,浙江省舞台艺术“1111”人才计划培养人选,浙江省“新松人才”计划舞台专业人才金奖获得者;6 .浙江省“群星奖”获奖作品的核心主创人员;7 .中国美术奖银奖、铜奖获得者,全国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入选者,文化和旅游部“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主要策展人;8 .国家重点动漫企业、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二)文化遗产类1 .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奖”二等奖、三等奖主要负责人,
7、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创新奖”项目二等奖、三等奖主要负责人;2 .”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3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优胜奖、国际与港澳台合作奖和入围奖项目主要策展人,国家文物局”博物馆里读中国一一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重点推介项目主要策展人;4 .中国文物报社“文化遗产研学十佳案例、十佳线路”项目主要负责人。5 .浙江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全省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奖项目主要策展人。(三)广播电视类L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单项奖入围者,中国国际动漫节“金猴奖”综合奖银奖、铜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
8、6 .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入选者;7 .中国新闻奖二等奖、三等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8 .全国广播电视技术能手竞赛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全国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一等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全国人工智能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9 .浙江省广播电视节目奖一等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浙江新闻奖一等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浙江省纪录片“丹桂奖”单项奖获得者,最佳作品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10 浙江省广播电视技术能手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浙江省广播电视科技创新项目金潮奖一等奖获奖作品(除基层优秀科技创新类、科技论文奖)核心主创人员,浙江省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金鼎奖一等奖获奖作
9、品核心主创人员;11 省级大视听类产业基地(园区)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四)旅游类L世界技能大赛银牌、铜牌获得者;12 全国高级导游,全国导游大赛总决赛银奖、铜奖获得者,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优秀讲解员,全省导游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浙江省讲解员大赛金牌讲解员;13 全国星级旅游饭店服务技能竞赛总决赛单项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或团体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14 国家级星评员或全国星级坂店国家标准实施监督员,五星级旅游饭店、浙江省品质饭店、绿色旅游饭店主要经营管理人才;15 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项目领办人;16 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五)综合类L国家青年文化英才、文化和旅游部青年专家
10、含原国家旅游局青年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7 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青年人才),通过综合考评的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二层次培养人选;18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19 浙江杰出工匠,浙江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杰出技能人才),浙江省特级技师,浙江省文广旅导师工作室领办人;20 全省数字文旅优秀示范案例项目主要负责人,全省文旅企业、数字文化企业、历史经典产业文旅企业梯度培育企业领军型企业负责人;21 经省级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四、青年人才(
11、年龄45周岁以下)(一)文化艺术类1 .浙江省戏剧金桂奖提名奖,美术奖银奖、铜奖获得者,书法奖优秀作品奖获得者,民间文艺映山红奖优秀民间艺术表演作品核心主创人员;2 .浙江省戏曲节兰花奖“优秀参评剧目”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3 .浙江音乐舞蹈节银奖、铜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浙江省曲艺杂技魔术大赛银奖、铜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4 .浙江省“新松人才”计划舞台专业人才银奖、铜奖获得者。5 .浙江省公共图书馆拔尖人才;6 .浙江省“新翰人才”计划美术专业人才。(二)文化遗产类L浙江省“新鼎人才”计划文物专业人才;2.国家文物局“博物馆里读中国一一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
12、推介项目主要策展人。(三)广播电视类1 .中国国际动漫节“金猴奖”综合奖最具潜力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2 .全国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全国人工智能创新大赛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全国智慧广电网络新服务”入选案例核心主创人员;3 .浙江省“新光人才”计划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专业人才;4 .浙江省广播电视节目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浙江新闻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浙江省纪录片“丹桂奖”优秀作品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5 .浙江省广播电视技术能手竞赛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浙江省广播电视科技创新项目金潮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作品
13、基层优秀科技创新类、科技论文奖需要获一等奖)核心主创人员,浙江省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金鼎奖二等奖获奖作品核心主创人员。(四)旅游类1 .全国中级导游,全国导游大赛总决赛优秀奖获得者,全省导游大赛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浙江省讲解员大赛优秀讲解员;2 .全国星级旅游饭店服务技能竞赛总决赛单项奖优秀奖或团体奖三等奖获得者,浙江省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单项奖获得者;3 .浙江青年工匠;4 .浙江省高职高专酒店管理专业带头人称号,浙江省高职高专旅行社专业带头人称号;5 .4A级以上高级景区青年职业经理人,浙江省金宿级名宿主要经营管理人才。(五)综合类1 .具有相应业务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取得副高级职称
14、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师资格的技能人才;2 .经相应专业培养的博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人才;3 .省级文化特派员、省级高层次文化人才服务团(原省级文化特派团)成员;4 .全省文旅企业、数字文化企业、历史经典产业文旅企业梯度培育企业骨干型企业、新锐型企业负责人;5 .经省级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五、后备人才(年龄35周岁以下)1 .在省级以上本行业赛事中的获奖人员;2 .具有相应业务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资格的技能人才;3 .经相应专业培养的高等(高职)院校毕业生;4 .地市级、县(市、区)级文化特派员;5 .经全省各级文化
15、广电和旅游部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含自由职业者)。说明:1 .本目录所称的“省级”“省”,均指“浙江省”。2 .本目录所称的“核心主创人员”“主要策展人”“主要负责人”“主要经营管理人才”,主要指在作品创作表演、活动组织策划、单位经营管理中发挥实质带头作用的人员。其中“核心主创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等,“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和首席技术专家等。3 .本目录为各地各单位做好人才服务、人才认定和人才培养提供参考。4 .本目录将定期修订,更新完善。解读2024年12月,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发布了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浙文广
16、旅人202427号)。现解读如下:一、文件依据根据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一件事”改革的通知(浙委人办20211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时代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浙文旅2023)110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省委“新春第一会”精神,统筹抓好我省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各梯次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试行)。二、基本思路浙江省新时代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
17、6年)明确我省文广旅行业人才三年培养目标:名家名师培育和引进10人;领军人才培育和引进30人;骨干人才培育和引进300人;青年人才培育和引进500人;后备人才培育和引进100oo人。按照三年规划培养目标,综合考虑各类人才评选、表彰、赛事等获取难度和数量,制定五个梯次人才初步认定标准(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名家名师为国家级拔尖以上人才和省内顶尖人才;领军人才为在全国性以上赛事大奖获得者,或国家级人才、省内拔尖人才,或达到一定规模文广旅企业(园区)的主要运营管理人员;骨干人才为在全国性赛事二等奖、三等奖(部分)、集体奖一等奖获得者,或全省性赛事一等奖获得者,或省部级人才项目获得者,或达到一
18、定规模文广旅企业(园区)的主要运营管理人员;青年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为在全国性赛事三等奖(部分)、鼓励奖获得者、集体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或全省性赛事二等奖获得者,或厅级人才项目获得者,或部分省级学会协会奖获得者,或部分省内重点文化工作参与者,或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能人才,或博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人才;后备人才(年龄35周岁以下)为省级以上本领域行业比赛中的获奖人员,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能人才,或经相应专业培养的高等(高职)院校毕业生。三后续人才认定工作一关于人才认定方法和时间。上述五类人才符合人才目录项目标准的可进行直
19、接认定,不在人才目录项目内的,由用人单位或本人提出认定等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后备人才由当地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认定,名家名师、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人才由各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汇总后报省级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人才认定一般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进行一次。二、关于首次认定及后续工作开展。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试行)待党组审议通过后,下发全省文广旅系统参照执行,并对各梯次人才进行统计汇总,同步开发全省文广旅系统高层次人才应用,利用数字化手段为全省文广旅行业人才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四、实施时间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五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解读部门: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