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县委关于开好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我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主题,对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分管工作和个人实际,深入查找问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一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不够强。作为纪委书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纪委工作要求和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安排等方面,存在理解不够深刻、落实不够坚决的问题。例如,在
2、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一体化建设的工作要求时,系统思考不够,重点不够突出,存在照本宣科、机械执行的现象。对驻在部门和单位巡察发现的涉及政治纪律问题,没有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高度深入分析研判,处置不够及时有力。在落实“四责协同”机制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导致一些单位职责界限不清,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二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解把握不够准确,特别是在运用第一种形态时,存在简单化、机械化的问题。如在开展提醒谈话时,针对性不强,存在“一般化”“大而化之”现象。在运用第二、三种形态时,对违纪违规行为性质认定把握不准,量纪不够精准,处分决定有的偏轻偏重。在开展警示
3、教育时,存在单打一的问题,没有很好地统筹用好“四种形态二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析研判不够深入,处置不够精准,没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治病救人的作用。三是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不够顺畅。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领会不够深入,在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中,系统性谋划不够,整体性推进不够。如在监察对象边界认定、监察措施运用等方面,把握不够准确,有的案件在调查取证阶段就暴露出问题。在执纪执法贯通上,对一些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行为的性质认定不够准确,存在就案办案、就事论事的问题。在案件移送衔接中,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不够充分,有的案件因证据标准、程序要求等问题被退回重查,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4、二)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教育管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够严格。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不够扎实。比如,在教育培训方面,对年轻干部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培养不够系统,业务培训质量不高,导致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跟不上工作要求。在管理监督方面,对执纪执法办案安全问题重视不够,个别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存在监督盲区。二是查办案件质量把控不够严格。在案件查办工作中,程序意识不够强,对一些重要办案环节把关不够严格。如在立案审查调查阶段,对问题线索研判不够深入,重要证据材料固定不够规范。在案件审
5、理过程中,程序审查不够严格,个别案件存在程序瑕疵。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量把关不够严格,有的案件存在调查不深入、取证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在一些复杂案件办理中,统筹协调不够有力,对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不够深入,解决不够及时。三是纪检监察工作内部制约机制不够完善。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建设重视不够,内控机制不够健全。如在线索管理、立案审查、涉案款物管理等重点环节,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监管漏洞。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评查标准不够细化,评查结果运用不够充分。对执纪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监督不够到位,个别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特别是对执纪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监督制约不够有力,容易产生执纪
6、执法不公问题。(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日常监督的有效性不够强。对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入,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如在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时,创新不够,存在单打一、碎片化问题。对新业态、新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不够及时,处置不够有力。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针对性不强,存在“一刀切”现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判不够深入,整治不够有力,监督实效不够明显。二是派驻监督质效不够高。对加强派驻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统筹谋划不够有力。如在派驻机构建设方面,人员配备、力量调配不够合理,监督力量分散。对派驻机构的业务指导不够有力,监督质量
7、参差不齐。在推进“三转”工作中,一些派驻机构还存在越位、错位、缺位问题。对派驻机构发现的问题线索研判不够及时,处置不够有力,影响了派驻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三是巡察监督质量不够高。对巡察工作的政治定位把握不够准确,工作谋划不够系统。如在巡察组组建方面,人员选配不够科学,专业能力不够强。在巡察监督中,政治巡察不够深入,重业务轻政治问题仍然存在。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研究不够深入,整改落实不够到位。特别是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监督不够有力,存在巡察、整改“两张皮”的现象。(四)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推动一体推进“三不腐”不够有力。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工
8、作谋划不够系统。如在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时,存在就案说案、单打一的问题,没有充分发挥治本作用。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时,针对性不强,说服力不够。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存在监管漏洞。特别是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分析研判不够深入,防控措施不够有力。二是专责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不够。对构建监督体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入,统筹谋划不够有力。如在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方面,还存在各自为战的现象。对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监督力量的统筹运用不够充分,监督合力没有充分形成。在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中,上下联动机制不够完善,工作质效不
9、够高。三是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量不够高。对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指导不够有力。如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养方面,缺乏系统性规划,培训质量不高。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重要工作、重大案件把关不够严格,存在质量问题。特别是在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标准不够细化,推进不够有力,影响了工作质效。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贯彻不够坚决。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使命认识不够深刻,站位不够高。在工作中,存在就事论事、就案办案的问题,没有很好地从政治高度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对新时代纪
10、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握不够准确,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思路不够开阔。特别是对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入,工作谋划不够系统,推进不够有力。(二)责任担当不够坚强。面对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担当作为不够有力,攻坚克难的勇气不够。对一些重要工作、重大案件把关不够严格,存在畏难情绪。在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中,存在等待观望心态,不敢动真碰硬。特别是在查办重大案件、整治突出问题时,存在顾虑多、担心多的问题,影响了工作效果。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不够扎实,导致一些干部能力素质跟不上工作要求。(三)工作方法不够科学。对纪检监察工作规律把握
11、不够准确,工作方法比较粗放。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存在就事论事、单打一的问题,没有很好地运用系统思维谋划推进工作。对新技术新手段运用不够充分,信息化建设滞后,影响了监督效果。在统筹各类监督力量方面,协调不够有力,监督合力没有充分形成。特别是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方面,思路不够清晰,措施不够有力。(四)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工作中存在急功近利、浮躁冒进的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对重要工作、重大案件研究不够深入,分析把握不够准确。在推进各项工作时,存在抓而不实、抓而不细的问题,影响了工作质效。特别是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工作不够细致,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指
12、导帮助不够有力,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三、整改措施(一)深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实际成效。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特别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二)强化担当精神,提升监督质效。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对重点工作、
13、重大案件的统筹谋划和督促落实。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质效。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帮助,推动基层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严格执行办案安全制度,确保执纪执法安全。(三)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坚持系统思维,加强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研究把握。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机制,提高执纪执法工作质量。健全完善“四种形态”运用机制,强化分类处置和精准把握。加强对新
14、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研究分析,完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监督统筹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督效能。完善线索管理、案件查办、涉案款物管理等重点工作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完善巡察工作机制,提高巡察监督质量。(四)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责任落实。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重要工作、重大案件的分析研判,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强化责任担当,以“严”的主基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对重点问题的整治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完善工
15、作督查考核机制,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根据此次民主生活会要求,会前,我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一体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温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等。深刻反思和汲取*、*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与班子成员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并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实际,认真开展了自我检查和深刻剖析,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现对照检查如下。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
16、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上一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共*个方面*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条,本人坚持对标对表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一)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等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不充分。虽然我在挂职期间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第一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结合*实际工作起草了关于*工作的思考,但在转化为工作成果方面还有所欠缺;二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不到位。虽然知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但在实际
17、工作和生活中,谋划宣传工作缺乏创新性,只是简单地转发官方文件和信息、参加集中宣传活动,没有结合本地实际案例,以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方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政策。例如有些群众仍认为在汛期时提前转移群众是小题大做,劳民伤财;三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方法单一。在工作团队中,当出现意见分歧时,出于维护大局的考虑,主要采用柔性谈心谈话的方式进行协调,缺乏更丰富更有效的协调手段,没有充分考虑到不同成员的性格特点、工作背景。(二)在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等方面。一是加强党性锻炼方面存在差距。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主动进行党性锻炼的意识比较弱。没有将党性修养融入到每天的工作习惯和思考方式中,只有在参加党组织集
18、中学习或主题教育活动时,才会集中精力思考党性相关问题,缺乏常态化、持续性的自我修炼。二是民主决策氛围有待提高。在落实民主集中制过程中,议事氛围还不够浓厚,班子成员普遍对自己分管领域的工作说得多,对非本人分管领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质量不高,相同意见多、不同意见少。三是服务群众方面还有不足。尽管工作中也会耐心与群众交流,积极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但在“疑难杂症”方面服务群众力度还有待提升。(三)在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等方面。一是在增强“创新意识”,破解发展瓶颈上存在差距。在面对新挑战时,有时思维方式较为保守,更多谋求稳定。例如,在探索社会基层治理工作时,一方面仍沿用传统
19、的治理思维,重管控轻服务,另一方面主要由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等多元主体的参与度还有待提升。二是在振奋“工作士气”,提升责任担当上存在差距。面对复杂任务时,虽然我能靠前指挥、悉心协调,但在激励干部担当责任方面出的实招还不够多,例如个别干部会因任务难度较大而产生畏难情绪,过于依赖上级指示,缺乏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意愿。三是在深化“基层调研”,破解实际难题上存在差距。在调研基层时,有时过于依赖传统的座谈、走访等形式,缺乏创新和多样性,导致信息收集不够全面,难以反映真实情况。另一方面,由于现实因素,调研结果未能及时有效的转为具体政策措施或解决方案,导致调研与实际工作脱
20、节,没有真正破解难题。(四)在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一是在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落实上有差距。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存在“抓而不紧、落而不实”的问题。尽管分管单位年初都会制定党建工作要点,涵盖加强党员教育、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等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但在实际执行中,仅满足于“照章行事”,将任务落实停留在开会传达、表面部署的阶段。例如,分管单位党员会议虽然召开了,但对党员具体落实情况的检查流于形式,对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未能及时督促整改,这种“虎头蛇尾”的执行模式,导致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在筑牢“廉政防线”,营造清廉生态上有差距。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
21、闭环不全、管理薄弱”的问题。廉政教育形式单一,无法触及思想深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流于“点到为止:例如,在推进廉政教育时,缺乏贴近实际的创新方式,只是一味依靠传统的讲座形式,难以激发党员干部的内在警醒。针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工作也未做到常态化,对问题隐患缺乏深入排查。三、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查摆问题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一)主观原因剖析。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刻,个别干部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二是党性修养不够坚定,在利益诱惑面前,未能坚守党性原则,背离了党的宗旨和使命。三是廉洁自律意识缺失,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放松了对自身和家人的约束,
22、最终陷入了违纪违法的深渊。(二)客观原因剖析。一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为违纪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存在漏洞,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的违规行为。三是教育引导不够到位,对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不够深入,导致部分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淡薄。(三)自身问题查摆。一是对干部的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还不够。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不够有力,信息掌握滞后,对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收集不够及时,抓早抓小抓预防方面做得不够。二是对干部的日常监管举措存在差距。对分管领域干部的日常管理方面有时存
23、在“重使用轻管理、重任务轻关怀、重考核轻激励”等现象,更多的是聚焦于干部的工作表现、业务表现,对干部的廉洁情况关注了解不多,放松了对干部的日常廉政宣传教育。四、产生的原因和剖析(一)“学用转化”不到位。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学用转化”深度不足,尚未形成有效机制。虽然能认识到理论学习的重要性,也学习了大量的原文,但学习内容过于理论化,和实际工作的结合不够充分。(二)“理想信念”不够牢。自认为接受党多年教育已经足够,因而缺乏持续锤炼的自觉性与经常性。对外部复杂环境的严峻性认识不到位,滋生懈怠心理,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升的意识有所减弱。在具体工作中“就事论事”现象较多,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
24、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担当作为”动力弱。“创新作为”的动力不足,导致工作效率和质量难以突破瓶颈,同时,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对担当作为的干部激励不到位,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约束不够有力,影响了工作积极性的全面释放。(四)“管党治党”力度弱。在从严治党落实方面,”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识不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的问题,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较为明显。监督管理方式单一,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不到位,存在“盲区”和“漏洞”。五、整改的方向和措施(一)用好“理论武装”,提升政治“内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以理论学习的“制度化、常态化”推动政治素养全
25、面提升。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钻研党的创新理论,强化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例如,通过定期组织党性实践活动,如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与党性修养,切实将理论学习内化为“政治自觉”,外化为“实践担当”。(二)推动“方式创新”,激活工作”动力引擎二在领导方式上,注重工作理念的“破旧立新”,鼓励领导干部积极提出新思路、新方法。通过探索建立“项目化管理”“清单化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例如,围绕重点任务,强化制度执行力,健全制度落实与监督体系,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氛围,让创新思维贯穿工作始终,从而实现效率最大化。(三)深耕“群众服务”,优化治理“服务链条”。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为抓手,加快建设县级综治中心,充分发挥乡镇综治中心作用,完善群众诉求的登记、受理、转办、办理等工作规范,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加强综治中心信息化建设,汇集全量数据,实现全流程在线运转。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室、司法所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政法工作更加聚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让群众在办事时感受到“无处不在的温暖”,形成“线上线下同频共振”的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