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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宁夏工程建设通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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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宁夏工程建设通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docx

    1、项目名称)招标(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编制人:招标文件审核人:年月05. 开标145. 1开标时间和地点146. 2开标程序147. 3开标异议146. 评标146. 1评标委员会147. 2评标原则158. 3评标程序159. 4中标候选人公示1510. 5评标结果异议1511. 6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157. 定标167. 1定标168. 2中标结果公告169. 3中标通知书168. 合同授予168 .1履约担保169 .2签订合同169. 纪律和监督17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7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17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7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79.5 投诉17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8评标办法前附表181 .评标方法192 .评审标准192. 1初步评审标准192. 2详细评审标准193. 评标程序193. 1初步评审193. 2详细评审203. 3投标文件的澄清203. 4评标结果20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1评标办法前附表211. 评标方法222. 评审标准222. 1初步评审标准223. 2详细评审标准224. 评标程序223. 1初步评审223. 2详细评审233. 3投标文件的澄清2

    3、33.4评标结果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6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9(一)投标函29(二)投标函附录30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1三、授权委托书32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33五、投标保证金34六、报价清单35(一)报价清单说明35(二)报价清单35七、资格评审资料36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6表2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37表3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等)简历表38表4近年财务状况表39表5投标人信誉情况40八、技术文件41九、其他材料42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

    4、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招标人为O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交货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如果有)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格,且同时具有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3.2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5、于年月日时分至一年月日_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_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6、接受部门监督,联系电话8 .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年月日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名称):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招标人为O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交货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如果有)3 .投标

    7、人资格要求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格,且同时具有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4.招标文件的获取4. 1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收到“投标邀请书”后确认参加投标并发送“邀请招标确认通知”的单位,请于一年一月一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被邀请单位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4. 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

    8、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并发送“邀请招标确认通知”。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接受部门监督,联系电话8.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年月日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项目名称)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名称):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9、参加(项目名称)投标。1、请你单位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被邀请单位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并发送“确认通知”。5、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

    10、传真:电子邮件:年月日附件: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于(日期)收到你方(日期)发出的(招标项目名称)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4招标项目名称1.1.5项目建设地点1.1.6项目建设规模1.1.7项目投资估算/工程概算额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2.2资金落实情况1.3.1招标范围1.3.2计划工期1.3.2服务期限1.3.2交货期限、地点1.3

    11、3质量标准1.4.1投标人资质、能力和信誉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口不组织口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口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1.11.1分包口不允许允许,分包要求:1.12偏离口不允许允许,2.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1.1(8)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3报价方式3.2.4最高投标限价口无口有,最高投标限价: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

    1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_元)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现金形式:将汇款凭证的彩色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交易平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审依据。(2)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形式:将保险(保单)的彩色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3)银行保函形式:将保函的彩色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4)融资性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将保函的彩色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O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保函开具方式:

    13、可以通过电子保函系统或线下开具保函。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5.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口不允许允许3.7.4签字(签章)要求4.1投标文件加密的要求5.1开标时间及地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O6.1.4不见面开标采用不米用6.1.5远程异地评标口不米用采用,应满足下列要求: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6.3.3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名7.1定标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口否8.1.1履约保证金口不要求口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

    14、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其他L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1.7项目投资估算/工程概算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 .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2资金落实情况

    15、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交货期限)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交货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L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

    16、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及业绩;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其业绩认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

    17、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白的法律责任。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生效之日起1年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 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

    18、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

    19、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问题,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部分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 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20、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 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21、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送至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内容,上传投标文件时,即视为已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全部澄清文件。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

    22、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查看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上传投标文件时,即视为已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全部修改文件。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报价清

    23、单;(6)资格评审资料;(7)技术文件;(8)其他材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 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是包括国家规定税费的综合报价。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

    24、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套报价清单,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

    25、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通过“交易平台”申请开立;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2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5 资格审查参考资料3.5.1 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主要人员简历表”应填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

    27、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5.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彩色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5 本招标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3.6. 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 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

    28、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 7投标文件的编制3.1.1 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标的、价格、期限、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1.2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3 投标人应委托本单位人员办理相关投标事宜,并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授权委托书。3.1.4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

    29、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联合体协议书为联合体成员各方盖单位章原件的扫描件。(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签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 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文件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 投标文件的递交4. 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5. 2.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

    30、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6. 2.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 投标文件的撤回4. 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修改后重新递交。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 2开标程序按“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程序进行开标。6. 3开标异议异议与答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

    31、并记录。7. 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5)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评标或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的;(6)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

    32、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1.4不见面开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5远程异地评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程序6.3.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通过“电子评标系统”发

    33、出,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回复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6.3.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4被否决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通过“电子评标系统”写明具体否决原因。6.4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或投标邀请书载明的媒介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6.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

    34、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 6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定标7. 1定标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7. 2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后,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或投标邀请书载明的媒介公布中标结果。7. 3中标通知书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合同授予8. 1履约担保8 .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

    35、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数据电文形式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9 .1.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Ll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2签订合同1.1.1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

    36、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1.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1.1.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

    37、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 .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

    38、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0 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6.5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2.1.1形式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商务部分:分技术部分:分投标报价:分其他

    39、评分因素: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2.2.4商务部分评分标准2.2.5技术部分评分标准2.2.6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2.7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 .评标方法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1.2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企业诚信分值高的优先;企业诚信分值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2 .评审标准2. 1初步评审标准3. 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 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 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2详细评审标准

    40、2.1.1 商务、技术、信用文件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5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6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7 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8 序3. 1初步评审3. 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4. 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人须知”L

    4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6)投标文件有拒绝承担招标范围中部分项目的内容,或承担项目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信用文件部分进行打分。(1)按本章第2.2.4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文件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

    42、5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文件部分计算出得分B;(2)按本章第2.2.6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7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评分因素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投标人得分=A+B+C+D3.3投标文件的澄清1.1.1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电子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1.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43、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 .4.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2.1.1形式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

    44、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 .评审标准2. 1初步评审标准2. 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 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5. 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 1初步评审3. 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6. 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人须知”L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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