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文库! | 帮助中心 三一文库31doc.com 一个上传文档投稿赚钱的网站
三一文库
全部分类
  • 幼儿/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考试>
  • 外语学习>
  • 资格/认证考试>
  • 论文>
  • IT计算机>
  • 法律/法学>
  • 建筑/环境>
  • 通信/电子>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工作规范(试行).docx

    • 资源ID:580428       资源大小:40.55KB        全文页数:4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工作规范(试行).docx

    1、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一、适用范围重庆市内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提出的撤销登记申请(含投诉),对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以下简称冒名登记(备案)的行为调查,并作出中止调查、撤销或不予撤销登记(备案

    2、决定的适用本规范。登记机关接到涉嫌冒名登记(备案)行为举报或者由散销冒名登记(备案)调查中发现存在相关违法行为的,按照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处理。二、撤销管辖撤销登记由涉嫌冒名登记经营主体的登记机关管辖。登记机关发生变更的,由现登记机关负责撤销登记,原登记机关应当协助进行调查。三、工作职责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工作由企业监管机构统筹,法规、信用监管、注册许可、综合执法,档案信息等机构协同配合。具体职责如下:1 .企业监管机构负责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撤销冒名登记(备案)申请、移交线索,组织召开一案一议会商工作会议,依法作出撤销或不予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依法通知经营主体缴回营业执照,依职责组织听证会,

    3、按规定形成撤销冒名登记(备案)档案等。2 .法规机构负责撤销或不予撤销冒名登记(备案)法律适用的监督和指导,派任听证会主持人,参加一案一议会商工作会议等。3 .信用监管机构负责冒名登记(备案)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参加一案一议会商工作会议等。4 .注册许可机构负责在登记工作中落实相关自然人实名验证等要求,根据撤销决定对相关登记(备案)数据予以处理及公2示,对撤销登记后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予以公示作废,按照人民法院关于撤销登记(备案)、涤除登记(备案)事项的司法裁判文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撤销或涤除登记(备案)事项手续并对外公示

    4、参加一案一议会商工作会议等。5 .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对涉嫌冒名登记(备案)线索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吏t符合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调查的情形对外公示,作出中止调查、初步调查结论处理建议,参加一案一议会商工作会议,查办涉嫌冒名登记(备案)行政处罚案件,依职责组织听证会等。6 .档案机构负责撤销冒名登记(备案)档案的接收、保管、查询;信息机构负责依据撤销决定修改数据,相关信息推送IRS共享等。在工作中涉及重大、复杂案件以及遇到的新情况,由分管领导召集;撇、信用监管、企业监管、注册许可、综合执法、档案信息等机构进行会商综合研判后依法办理。四、撤销登记游(一)申请受理1 .依法申请受冒名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

    5、和其他组织,应当由其本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他有权代表人向经营主体登记机关提出撤销登记(备案)申请。申请人应当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或者按照经营主体登记机关认可的其3他途径办理。2 .申请材料申请人提出撤销登记(备案)申请,应向企业监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撤销虚假登记(备案)申请书(附件1)、申请撤销登记(备案)承诺书(附件2);申请人身份(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申请人通过委托代理人提交撤销登记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时一并提交身份证件遗失证明、身份证件补办记录、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印迹鉴定报告、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

    6、关对虚假登记事实的生效判决、裁定等证据材料。申请人对申请事项和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 .依法受理如申请材料不齐备或申请人未进行身份信息核验,企业监管机构应告知其补正,并根据补正情况研判是否受理。企业监管机构应自申请材料齐全且申请人进行身份信息核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备案)撤销申请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监管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申请人未能通过身份信息核验的;涉嫌冒名登记的经营主体已注销的,但申请撤销注销登记的除外;申请的撤销登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属于第项情形的,告知申请人向

    7、有管辖权的部门申请。企业监管机构受理后,应填写案源移交表(附件4)连同受理通知书、受理相关资料移交综合执法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同步将受理通知书抄送注册许可机构,注册许可机构应对涉嫌冒名登记经营主体提交的相关登记申请进行审慎办理。(二)调查核实1 .调查期限综合执法机构收三J案源移交表及受理通知书、受理相关资料后,应当自受理通知书载明的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调查并作出初步调查结论,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初步调查结论主要包括涉嫌冒名登记经营主体基本情况、涉嫌冒名登记原由、实地核查情况、申请人及关联人员询问情况、其他调查情况,以及涉嫌冒名登记直接责任人的认定、是否涉嫌冒名登

    8、记结论及撤销或不予撤销登记(备案)建议等。按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的案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调查过程中,中止、听证、公告、鉴定等时间不计入上述规定的期限。2 .核查措施综合执法机构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冒名登记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入经营主体的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收集、调取相关登记档案、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票据、账簿、数据资料、实名认证核验身份信息等证据材料;向有关单位、中介机构、受委托的自然人、涉嫌冒名登记直接责任人以及利害关系人询问了解情况或者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材料;核实经营主体是否存在股权出质、股权冻结以及被有关部门依法采

    9、取限制登记措施等情况;依法查询涉嫌违法的经营主体的银行账户;根据需要就身份证件遗失补办、诉讼案件、失信执行、办税电话及实名认证等涉嫌冒名登记信息数据申请公安、人民法院、税务等部门协助提供,还可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数据库进行检索。相关经营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调查的,可以将涉嫌冒名登记经营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联系方式等信息(附件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于经现场检查发现经营主体未在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监管机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6综合执法机构行使第项职权的,应当经登记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在调查过程中,综合执法机构应让申请人、涉嫌冒

    10、名登记直接责任人、利害关系人等确认相关文书送达地址。3 .中止调查因不可抗力致使暂时无法调查的,综合执法机构可以中止调查。调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综合执法机构可以中止调查:有证据证明与涉嫌冒名登记相关的民事权利存在争议的;涉嫌冒名登记的经营主体正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的;登记机关收到有关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证明涉嫌冒名登记的经营主体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存在违法案件尚未结案,或者尚未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经一案一议”会商工作会后,综合执法机构按流程审批出具中止调查告知书(附件6)并依法送达,中止调查的原因消除后,综合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4 .案源运用经调查核

    11、实,符合行政处罚立案条件的,综合执法机构应当予以立案查处;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贷款诈骗,虚开发票,伪造公章、印章,使用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冒充部委央企国企等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三)作出决定1 .召开会商工作会根据初步调查结论,企业监管机构会同法规、信用监管、注册许可、综合执法等机构,召开一案一议”会商工作会,对是否中止调查、撤销或者不予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形成集体决策,并作好会商工作会会议纪要(附件7)。2 .告知权利作出撤销或不予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前,企姓管树勾应当将拟撤销或不予撤销登

    12、记(备案)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书面告知冒名登记的经营主体、认定的涉嫌冒名登记直接责任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撤销或不予撤销登记(备案)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还应同时告知该利害关系人。送达听证告知书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醐!定行。3 .陈述申辩听证冒名登记的经营主体、认定的涉嫌冒名登记直接责任人、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的,组织听证的机构应当记录,上述人员自被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上述人员未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听证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组织召开。听证告知、听

    13、证公告、听证笔录、听证报告等文书见(附件8)。因相关经营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调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45天的相关经营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登记(备案)。4 .撤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冒名登记(备案):经调查认定冒名登记违法行为事实清楚的;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配合撤销登记;涤除登记(备案)事项的;其他依法应当撤销登记的情形。属于第项规定,但是有证据证明申请人对冒名登记(备案)知情,以明示方式表示同意,或者未提出异议,并在此基础上从事过相关管理、经营活动或者获得收益的,可以不予撤销登记(备案)。属于第项规定

    14、注册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相关司法裁判文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及时在登记管理系统予以处理,并对前述文书按照登记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存。企业监管机构依据初步调查结论、一案一议会商工作会结果,听证笔录等资料,依法作出撤销或者不予撤销笥己(备案)决定书(附件9),并报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发。对于存续状态的经营主体,作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还包括责令股权重新分配等内容。同一冒名登记包含多个登记(备案)事项,其中部分登记(备案)事项被认定为虚假,撤销虚假的登记(备案)事项不影响企业存续的,可以仅撤销虚假的登记(备案)事项。登记机关或者上级登记机关认定撤销登记决定错误的,可以撤销该决定,恢复原登记状态,并通过国

    15、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5 .不予撤销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不予撤销登记(备案):撤销登记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撤销登记后无法恢复到登记前的状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送达执行1 .决定送达企业监管机构向申请人、冒名登记的经营主体、认定的冒名登记直接责任人、利害关系人等送达撤销登记或者不予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抄送税务部门。2 .撤销登记执行企管机构作出撤销登记或者不予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填写冒用他人身份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处理决定信息(附件10)、虚假登记责任人信息统计表(附件11),处理结

    16、果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撤销冒名登记后的经营主体名称无法继续使用的,可以用1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撤销(不予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应同步抄送注册许可机构、信用监管机构。注册许可机构收到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后,应当及时在登记系统标注并(或者)恢复相关登记数据。3 .营业执照管理除不涉及营业执照照面记载信息外,企业监管机构应当在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中要求经营主体在文书送达后5日内缴回营业执照对于未缴回的下达行政告诫书再给予5日缴回时同附件12)。经营主体逾期未缴回营业执照的,由注财可树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地方频道公告作废,已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其电子营业

    17、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同步作废。经营主体被撤销设立登记6个月内未办理清算组公告或者未申请注销登记的,企业监管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其作出特别标注并予以公示。4 .资料归档企业监管机构将撤销冒名登记所形成受理、调查、会商、决定书、听证、送达等资料移交档案机构。综合执法机构作出处罚方式撤销登记或者不予撤销登记决定的资料归档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5 .任职限制措施撤销冒名登记后,信用监管机构根据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依法停止执行对因被冒名登记导致的相关人员信用惩戒和市场禁入措施。6 .信用惩戒做好对冒名登记直接责任人再次申请注册登记的限制及有关信息公示工作注册登记机构对被认定的冒名登记直

    18、接责任人,自该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登记。综合执法机构对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监管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7 .冒名登记信息数据信息机构按需求建立冒名登记信息数据库,做好冒名登记有关信息推送、共享、查询工作。五、其他说明(一)本规范未做规定的情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二)登记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经营主体存在冒名登记行为或者

    19、收到有关部门移交的冒名登记违法行为线索,以及发现其他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备案)的行为,需依职权调查并作出中止调查、撤销或不予撤销登记决定的,参照本规范执行。12(三)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撤销市局登记企业冒用他人身份取得登记的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渝市监办发202061号)同时废止。附件:1.撤销登记(备案)申请书2 .申请撤销登记(备案)承诺书3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备案)撤销申请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4 .案源移交表5 .公示45天信,息统计表6 .中止调查告知书7 .一案一议,会商工作会纪要8

    20、听证告知、听证公告、听证笔录、听证报告9 .撤销登记或者不予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10 .冒用他人身份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处理决定信息11 .虚假登记责任人信息12 .缴回营业执照行政告诫书撤销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事项申请理由及具体情况因(原因)发现冒用本人身份信息登记(备案)成为(区、县)(经营主体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董事、其他),特向(登记机关名称)申请撤销该登记(备案)。签名:年月日备注:1.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1份;2 .此撤销登记(备案)申请书用于符合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冒用他人身份取得经营主体

    21、登记(备案)的受理填报;3 .申请人签名处按手印。附件2申请撤销登记(备案)承诺书(冒名经营主体登记机关名称):本人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办理了(经营主体名称)的年月一日登记(备案),该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董事、其他)系冒用本人身份信息取得的登记(备案),本人特向贵局申请撤销上述登记(备案)。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对被冒名登记(备案)不知情,从未以明示方式表示同意,也未事后追认。从未参与上述经营主体出资,也从未参与上述经营主体的相关管理、经营活动或获得收益等后续相关事务。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的内容和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如有虚假陈述,隐瞒真实情况,给他人造成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

    22、刑事、行政、民事等法律责任,并愿意接受纳入信用惩戒的后果。承诺人:(手印)年月日附件3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备案)撤销申请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姓名)本局于年一月一日收到你提交请求撤销你身份信息被冒用成为(经营主体名称及具体登记事项或备案事项名称)的申请和相关材料。1 .经审查属于不予受理情形1、2、3、4,决定不予受理;2 .经审查,决定依法受理。依法受理后,将开展调查期为3个月的调查,情形复杂的,可以延长3个月。如相关企业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调查,本局将根据需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涉嫌冒名登记情况,公示内容包括被冒名登记时间、具体登记事项、登记

    23、机关联系方式等内容,公示期为45日。对于属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中止调查情形的,可中止调查并告知。本局收到(申请人姓名)提交材料如下:1 .撤销登记(备案)申请书1份2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1张3 .申请撤销登记(备案)承诺书1份4 .其他()申请人:(手印)时间:受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重庆市XXX市场监督管理局202*年月日本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一式3份,申请人1份,企业监管机构1份,注册许可机构1份案源移交表案源移交编号:案源名称移交机构发现案源/接收材料时间年月日源源案来监督检查发现投诉、我艮其他部门移送口上级交办其他案源提供人监督检查人姓名执法单位妁执法单位投

    24、诉、举报人个人姓名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I联系地址移送、交办机关名称联系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当事人名称(姓名)住所(地址)联系电话案源内容登记人:登记日期:年月日移交机构意见业务机构负责人:年月日备注本表一式两份,由移交机构和综合执法佛各留存一份。18公示45日信息统计表填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冒名登记时间冒名登记事项登记机关(中文名称)联系方式公告期自公告期至被冒用人姓名19中止调查告知书:(申请人姓名)经(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名称)申请,有证据证明涉嫌冒名登记的经营主体与其存在民事权利争议;涉嫌冒名登记的经营主体正在诉讼或者

    25、仲裁;或收到XX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证明涉嫌冒名登记的市场主体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存在违法案件尚未结案,或者尚未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项所列中止调查情形,本机关决定对于你涉嫌被冒用案件中止调查。*市场监管管理局*202*年*月*日一案一议会商工作会纪要*年*月*日上午(下午),企业*主持召开撤销*局登记冒用他人身份取得经营主体登记一案一审会商工作会,工作会会议纪要如下:会议听取*被冒用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汇报,参会人员提出了意见建议。会议指出,根据调查报告*会议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二项:有下列

    26、情形之一的,经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登记机关可以中止调查:(二)涉嫌虚假登记的市场主体正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建议中止调查。综上所述,一是中止调查*冒用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行下一步告知等环节。参会人员:企业*、法规*信用*注册许可*执法*依据市场监督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联系电话:*市场监督管理局202*年*月*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书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一案,已调查

    27、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市场监管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告知如下:*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市监听通202*号根据你的要求,本局决定于2024年坨月29_0出时皿分在对你(公司)一案举行听证,请准时出席。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听证的,本局将依法终止听证。本次听证会由担任听证主持人,担任记录员。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如认为上述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

    28、正执法的,你(单位)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委托代理人(一至二人)代为参加听证,请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的,必须有委托人的明确授权。请参加人员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员还应当携带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202*年*月*日本文书一式幺份,L份送达,L份归档。*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公告*市监听告202*号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依当事人的申请,本局决定就涉嫌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冒用他人身份提

    29、供虚假材料取得变更登记一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S当事人名称二、案由三、举行听证时间四、举行听证地点特此公告。*市场监督管理局202*年*月*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笔录案件名称:时间:一年月日一时一分至时一分地点: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办案人员: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听证过程:记录员:经查,听证参加人办案人员、当事人已到场,现在宣布听证纪律:(一)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二)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三)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退场;(四)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报告听证主持人,听证准备就绪

    30、听证主持人:现在核对听证参加人。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办案人员:听证主持人:已核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和办案人员的身份。现在宣布听证会开始进行。本局于年月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O经申请举行听证会。本次听证主持人是,记录员是O现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放弃听证;2.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翻译人员回避;3.有权当场提出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4.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5.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可以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6.经听证主持人允许,可以向到场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7.有权对听证笔录进行审核,认为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听证参加人承担以下义务:1.遵

    31、守听证纪律2在审核无误的听证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是否申请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回避?委托代理人:O听证主持人:现在请办案人员提出撤销决定的事实、证据、处理建议及依据。办案人员:听证主持人:现在请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和申辩。委托代理人:听证主持人:现在开始质证。请办案人员出示相关证据,并说明证明目的。办案人员:本案的主要证据如下,听证主持人:现在请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委托代理人:听证主持人:请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出示相关证据,并说明证明目的。委托代理人:听证主持人:现在请办案人员发表质证意见。办案人员:听证主持人:经陈述申辩和质证,本次听证的主要焦点:。现在

    32、开始辩论,请办案人员围绕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办案人员:听证主持人:请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委托代理人:听证主持人:请办案人员陈述最后意见。办案人员:听证主持人:请当事人(委托代理人)陈述最后意见。委托代理人:-28-听证主持人:现在宣布听证结束。请听证参加人核对听证笔录,无误后请签名或者盖章。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报告案由:听证时间:一年月日时分至一时一分听证地点:听证方式:听证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办案人员: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因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我局决定于*月*日公开举行IBlE,并于*月*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月*日,我局依法公开举行了*“听证会O一、听证

    33、的基本情况二、听证申请人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三、案件承办人的意见四、听证处理意见及建议听证主持人:*年*月*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不予撤销)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市监企撤202*号主体资格证照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住所(住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其他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申请人*向我局提出申请,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要求撤销此次变更登记,并提供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撤销登记申请表、承诺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

    34、许可程序暂行规定、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等规定,我局出具了受理通知书,履行了现场核查、立案调查、对外公示、一案一审会商工作会、陈述申辩、召开听证等相关执法程序。我局认为:*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一是*综合现有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决定:撤销(不予撤销)*登记(备案)事项。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丞*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202*年*月*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

    35、社会公示本撤销决定信息)本文书一式*份,*份送达,*份归档,1份送税务部门,1份送登记许可机构。-32-附件io冒用他人身份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处理决定信息填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登记机关(中文名称)公告内容作出决定机关(中文名称)公告日期L撤销设立登记,2、恢复变更登记,3、撤销注销登记,4、恢复主体资格,5、撤销备案,6、不予撤销登记虚假登记责任人信息统计表填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处理结果处理原因作出决定机关(中文名称)作出决定日期1、经登记机关调查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清楚的;2、公司和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或不配合调查且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机关

    36、认为冒名登记成立的;3、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已认定冒名登记事实的;4、其他应当撤销登记的情形;5、有证据证明被冒用人对该次登记知情或事后曾予追认;6、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对撤销登记提出异议,经登记机关调查基本属实的;7、公安、税务、金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不同意撤销登记;8、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9、其他不应撤销登记的情形。*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告诫书*市监诫字(202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决定书(*市监企撤202*号),我局已依法撤销你公司*年*月*日*(设立)变更登记事项,恢复为此次(设立)变更登记前*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

    37、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和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请你公司在收到此行政告诫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回*年*月日作出(设立)变更登记核发的营业执照。若你公司拒不缴回,我局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第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经营主体名称)带格式的:页眉到边缘距离:L5厘米,页脚到边缘距离:2.5厘米,指定行和字符网格关于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近年来,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问题频发,扰乱市场秩序,群众反映强烈,亟需给予高度关注。为有效解决这一突出问题,重

    38、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学习借鉴,起草了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二、起草过程和出台意义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准备充分,横向了解全国有关省市处理冒名登记基本现状,纵向梳理全市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处置情况,重点走访九龙坡区、两江新区、渝北区等市场监管局,掌握基层一线处置难点堵点,深刻汲取重庆亚信系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中存在冒名登记问题的教训,进而综合复盘、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形成规范。规范的出台进一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地,统一市场监管系统处置冒名登记问题的规范,解

    39、决缺少全流程处置措施的短板。三、主要内容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分为五个部分:一是明确适用范围、管辖规定。结合处置冒名登记特性,明确申请人提出撤销登记申请、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或依职权调查、接到举报或在调查中发现存在相关违法行为的三类适用范围。明确撤销登记由涉嫌冒名登记经营主体的登记机关管辖。二是细化职责分工、程序规定。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明确企业监管、法规、信用监管、注册许可、综合执法、档案信息等内设机构职责,形成协同处置合力。梳理具体撤销工作流程,从申请受理、调查核实、作出决定、送达执行等方面逐一规范,为执行落实提供指引。三是提出需要说明的事项。就本工作规范中未规定的情形适用法律法规予以明确。对于登记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经营主体存在冒名登记情形、收到有关部门移交的冒名登记违法行为线索,以及其他提交虚假材料、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备案)的可参照本工作规范执行。39*市场监督管理局202*年*月*日


    注意事项

    本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工作规范(试行).docx)为本站会员(飞猪)主动上传,三一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宁ICP备18001539号-1

    三一文库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