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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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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1、2025年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县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的发生,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防和处置工作,提高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高效应对突发水环境事件,最大程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对县跨境流域的污染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结合县环境风险源、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及环境风险防控现状,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

    2、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意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漳卫河流域浊漳北源(县境内)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水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4 预案衔接本预案属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专项预案,保持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上下衔接的一致性,与武乡县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平行衔接,形成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整体应急预案体系(预案体系衔接图见附件Do1.5 工作原则1.6 善机制,联合管控。县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和公安等部门通过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浊漳北源沿线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定期组织联合排查,做到隐患早发现、

    3、早预警、早整改、早消除,筑牢环境安全防线,提高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能力。1.7 地为主,协调联动。当浊漳北源(县境内)发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在县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联合处置。邻近乡(镇)要按照县指挥部要求及时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在统一指挥下共同应对。1.8 源共享,保障有力。浊漳北源各乡(镇)(县境内)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确保信息畅通;按照就近调动、快速反应、迅速到达的原则,调动各类应急资源,实现现有应急资源共享使用的最大化。1.9 战结合,专兼结合。利用现有环境应急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发挥

    4、现有专业及社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1.10 件分级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水利部应对突发环境事事件应急预案和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分级标准见附件二)。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2. 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2.2.1 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县人民政府成立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

    5、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组成。2.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是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兼任,24小时值班电话:0354-6622301。县应急指挥结构图见附件3,各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件4。2. 2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包括现场处置组(污染处置、工程抢险、治安消防、应急救援)、环境监测组、医疗救护组、专家组、事件调查组、事件报道组、警戒防护组、物资保障组

    6、和供水保障组(涉及水源地),还包括请求支援的外部应急救援力量。1 .现场处置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地点及影响范围,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抢修队伍和抢修物资进行各类险情的抢修,在抢险抢修或救援时,必须有针对性地制订避免意外伤害的抢险抢修应急方案和抢修过程的安全措施并落实。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抢险抢修最新情况;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确定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负

    7、责现场污染物消除、围堵和削减,以及污染物收集、转运和异地处置等工作;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疏散受威胁人员转移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接到指令后指挥辖区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现场有序,接应外来车辆和外来救援人员组织到事故现场;组织有关力量实施现场治安消防工作。2 .环境监测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成员单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主要职责:调动辖区内可利用的污染分析或现场测试仪器装备,负责污染物的现场快速定性或定量分析,若检测能力不满足事故处置要求须及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请求市级环境监测部门来

    8、做现场快速定性或定量分析,为应急处置提供依据;根据突发水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流域水体应急监测,为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3 .医疗救护组牵头部门:县卫健局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辅导;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提出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建议,防范因水源地突发水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4 .专家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组

    9、成人员:依托市环境应急专家库为技术支撑机构,由应急管理、污染处置、环境监测、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5 .供水保障组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成员单位:县卫健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应急供水保障方案;负责指导供水单位启动深度处理设施或备用水源以及应急供水车等措施,保障居民用水;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6 .物资保障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成员单位:县应急

    10、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负责调配应急物资、协调运输车辆;负责协调补偿征用物资、应急救援和污染物处置等费用。7 .事件调查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卫健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通过取样监测、拍照、录像、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等方法记录现场情况,提取相关证据材料;调查记录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记录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事件经过;调查记录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身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环境污染和生

    11、态破坏情况;及时、准确查明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责任,总结事件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以及处理意见。8 .事件报道组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卫健、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通过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9 .警戒维护组牵头

    12、部门:县公安局成员单位: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区域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有关部门、涉事单位矛盾纠纷化解,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水环境事件造成中毒事件等,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10 .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外部救援机构均为政府职能部门或服务型机构,主要包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单位、流域下游长治市武

    13、乡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单位。各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之间建立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具有约束力的协作制度,增强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力。3应急响应3. 1预防和信息监测分析1.1.1 预防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例行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评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监测监控。1.1.2 信息监测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对各类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例行环境监测数据等开展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整理传报和监控处理工作,对潜在的环境风险和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有效预警与响应。2. 2预警3. 2.1预警分级对

    14、可以预警的突发水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依据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红色预警:据研判,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级)的;橙色预警:据研判,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I级)的;黄色预警:据研判,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突发水环境事件(III级)的;蓝色预警:据研判,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突发水环境事件(IV级)的。4. 2.2预警发布预警发布单位: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事件信息进行跟踪收集和研判,及时向县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

    15、发布建议,由县指挥部发布预警。发布对象:组织实施预警行动和应急处置行动的部门和单位,包括应急组织指挥机构下设的工作组和外部救援力量。发布方式:县指挥部根据研判情况发布相应的预警信息,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或当面告知等渠道和方式向辖区公众以及跨境流域下游武乡县生态环境及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布预警信息。信息内容: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突发环境事件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等。5. 2.3预警行动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时,由县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1)分析研判。针对汛期、枯水期等水污染事件易发期,流域上下游生态环境、提前通知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会

    16、商,分析研判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2)监测监控:流域上下游应急组织机构应制定联合应急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明确采样断面、时间与频次,统一监测指标与分析方法,及时共享数据信息,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3)防范处置。上下游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行政区域内污染处置负责,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多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健康防护措施等。强化应急物资信息共享、资源调配和应急救援等方面协作。上游应及时切断污染源,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将污染控

    17、制或消除在本行政区域内,为下游处置争取时间、提供便利;(4)应急准备。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加强环境监管,及时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实时掌握污染动态;(5)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管控,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时,县指挥部的总指挥应当到达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预警行动包含以下内容:(1)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2)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进入待命状态,必要时到

    18、达现场开展相关工作;(3)加强信息监控,核实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来源、进入水体的污染物种类和总量、污染扩散范围等信息;(4)开展应急监测或做好应急监测准备;(5)做好事件信息上报和通报;(6)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7)在危险区域设置提示或警告标志;(8)必要时,及时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信息;(9)加强舆情管控、引导和应对工作。对污染危害不大、影响范围较小,尚达不到蓝色预警级别的环境事件,由县指挥部按照本预案自行处置,并按报告时限报上级环境应急指挥部。3. 2.4预警级别调整解除县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水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

    19、经消除且无继发可能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3.3 信息报告3. 3.1报告程序和时限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县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报告。各部门、各单位及其他组织或公民发现水环境事件后,也须第一时间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354-6622301县指挥部办公室在发现或者得知水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类别和等级做出初步认定,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时限和程序要求进行报告。对初步认定为一般或者较大等级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的,须立即向市级应急指挥部报告;经市级应急指挥部核实,认定为重大

    20、或者特别重大等级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的,要立即向武乡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和省级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上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报告主体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一律按照“先报事、再报情”的原则,按照报告程序,半小时内进行电话报告、1小时内进行书面报告。4. 3.2报告方式和内容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初报是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是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演变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是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1)初报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结果

    21、人员伤亡情况、水源地受影峋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2)续报是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3)处理结果报告应是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潜在或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信息报告采用传真、网络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说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

    22、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资料。5. 3.3事件通报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污染情况和受影响范围,及时将情况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3.4 指挥与协调3.4.1 指挥与协调机制启动本应急预案后,县指挥部负责突发水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县指挥部根据突发水环境事件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23、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应急救援小组在县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事发地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县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资料信息,积极配合开展应急工作。3.4.2 指挥协调内容(1)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2)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3)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4)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范围及返回时间。(5)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行动进展情况。4应急响应4. 1响应分级4. 1.1分级

    24、响应机制根据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分为I级、H级、III级和IV级四个等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级应急预案。I级响应、II级响应,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及时报告市级应急指挥部,由市级应急指挥部报请省级应急指挥部并启动省级环境应急预案处置;III级响应报告市级应急指挥部启动预案处置;IV级响应由县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处置,并上报市级应急指挥部。上级预案的启动在下级预案先行启动响应的状态基础上进行。4.3 2分级响应启动(1) I级、II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时,县指挥部按照规定立即上报市级应急指挥部,

    25、由市级应急指挥部按规定上报省级应急指挥部,由省政府决定启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县开展先期处置,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2) III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较大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时,县指挥部上报市级应急指挥部,市级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市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市人民政府牵头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县人民政府做好先期处置。(3) IV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一般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时,县指挥部启动本预案,负责组织、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保持与市级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及时报告事件处置动态,并酌情请求支持。(4) 2先期响应核实水环境事件信息后,在尚未确定事件级别前,由

    26、事发单位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先期处置,防治污染事件进一步扩大。先期处置可采取如下应急措施:(1)初步判定污染物性质、浓度及可能影响的范围。(2)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必要时实施紧急疏散。(3)调配区域内的现有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4)事件波及其他乡(镇)时要及时相互通报,波及武乡县的,及时报请武乡县人民政府。(5) 3基本响应县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事件处置方案。参与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7、下,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县指挥部依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级别和种类,立即派出专家组,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工作。专家组应根据掌握的情况,对整个事件进行分析判断和事态评估,研究并提出应急处置措施,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县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在科学研判基础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及时组织救援力量参与事件处置,防止污染扩大。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上级应急指挥部请求调配其它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同时应及时向事件可能波及的行政区域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4.4扩大响应如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事态进一步扩大,预判

    28、现有人力和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时,应及时协同签订联合处置方案的单位共同参与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上级应急指挥部请求支援。4.5响应措施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发生后,县直各部门、乡(镇)之间要加强沟通联动、密切协作,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迅速采取以下措施。4.5.1现场污染处置县指挥部组织制订污染处置方案,现场处置组及其他救援力量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污染控制可采用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降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等污染处理处置工艺。4.5.2转移人员安置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所在地气象、地理环境

    29、人员密集度等情况,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医疗条件。4.5.3医学救援医疗救护组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况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医疗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疏导援助。4.5.4应急监测环境监测组负责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组织对受影响区域地表水水质开展

    30、应急监测工作,必要时向市环境监测机构请求技术及人员支援。4. 5.5市场监管调控社会稳定组要密切关注受影响地市场供应情况及社会反映,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水产品、食品、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引发中毒事件。5. 5.6信息发布与舆论社会事件报道组通过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运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水环境事件处置的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要继续实施环境监测、污染治理等应急措施、防止造成次生、

    31、衍生环境污染,并做好宣传疏导以及危机干预等工作,消除群众的恐惧情绪;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防控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6. 5.7安全防护(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进入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现场处置人员,必须注意自身的安全防护,对事故现场不熟悉,不能确认现场安全或不按规定佩戴必需的防护设备(如防护服、防毒呼吸器等),未经现场指挥/警戒人员许可,不应进入事故现场。(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县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根据突发环境事

    32、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挥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7. 6响应终止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县指挥部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和应急响应终止条件,确认应急行动终止时机,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宣布应急响应终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止应急响应:(1)进入跨境流域水体的污染物已成功围堵,引流至事故应急池并得到有效处置,污染物未向下游水域扩散时。(2)水质监测结果稳定达标,专家组建议可以终止响应。应急响应终止后,相关成员单位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

    33、影响继续进行监测和评估,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5后期工作后期工作包括后期防控、事件调查、损害评估、善后处置、总结报告等内容。8. 1后期防控响应终止后,环境监测组还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和污染物的污染范围定期采取监测措施,涉及水源地保护区的应严格监视取水口的水样指标,严格监管突发环境事件后期污染防控措施,确实落实到各责任部门、涉事企业单位及个人;进行后期污染监测和治理,消除投放药剂的残留毒性和后期效应,防止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事故场地及漫延区域的污染物清除完成后,对土壤或水生态系统进行修复。8.2 事件调查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4、按照事件类型、事件等级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和责任区分,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8.3 损害评估应急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原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开展突发水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依法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将评估报告和调查报告报县人民政府。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8.4 善后处置县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对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及时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污染发生地居民群众的经济损失,应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补偿。8.5

    35、总结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并在应急响应终止后的30天内将总结评估报告报县指挥部。总结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发生原因、发展过程、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污染等)、采取的主要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事件责任人及其处理结果、生态修复等情况。相关单位收集整理涉及突发环境事件的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并总结归档保存。6应急保障应急保障部分包括通讯与信息呆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经费保障及其他保障等内容。9. 1通讯与信息保障为确保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时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通

    36、信24小时通畅,能随时联系,随时反应,在通信保障中,要建立完善的被报告人及联系人清单。9.2 应急队伍保障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公安以及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有关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要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发挥专家组作用,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定、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包括信息报告、个体防护、应急资源使用、应急监测布点及监测方法、应急处置方法等培训科目,根据应急队伍知识技能掌握程度自定。强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

    37、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9.3 应急资源保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应急设施(设备)准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给。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建立县级环境应急物质和装备保障体系,加强对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的动态管理,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纳入应急物资库建设。县财政局要建立应急专项资金,保障应急救援专用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和应急处置的必要经费。企业要根据自身可能的突发水环境事件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和装备。9.4 经费保障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财政部门对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包括应急工作经费(如预案编制、应

    38、急物资采购及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费用);应急处置结束后,据实核销应急处置费用;加强应急工作经费的审计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9.5 其他保障县公安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等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县卫健局负责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时组织医疗急救。7监督管理10. 1预案演练各应急响应主体单位根据职责范围编制对应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县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10.2 宣传和培训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要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向公众普及河流水污染事件预防常识,以及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

    39、方面的知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加强对河流水污染事件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业人才。10.3 励与责任追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在事件应对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规定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7. 3.1奖励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1 .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2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3 .

    40、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提供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4 .有其他特殊贡献的。7. 3.2责任追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程度,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未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2 .未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3 .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4 .盗窃、贪污、挪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5 .阻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进行

    41、破环活动的;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7 .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其他危害的。8附则8. 1名词术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环境应急:针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

    42、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针对突发公共事件事先制定的,用以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用什么资源来做的应急反应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指对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所采取的一系列的应急响应措施。专项指挥部:指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经政府同意设立的,对有关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统一指挥协调的各专项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委员会等机构。应急工作机构: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办事机构。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

    43、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的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应急演练: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练、综合演练和与下游武乡县环境应急部门的联动应急演练。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恢复:指在环境污染事件的影响得到初

    44、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8.2 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8.3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修订并负责解释。9附件附件1县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衔接图附件2县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分级标准附件3县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结构图附件4县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表附件5县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图附件6县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联系方式县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衔接图县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分级标准特别重大突发水环境事件重大突发水环境事件较大突发水环

    45、境事件一般突发水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的;(5)漳卫河流域浊漳北源(县境内)发生大面积水华(藻类数量达到108个/升,区段河长三10公里)并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的;(5

    46、)漳卫河流域浊漳北源(县境内)发生大面积水华(藻类数量达到108个/升,区段河长三6公里)并造成较为严重生态破坏的;(6)造成跨境水环境影响的突发水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漳卫河流域浊漳北源(县境内)发生大面积水华(藻类数量达到108个/升,区段河长23公里)并造成一定生态破坏的;(5)造成跨乡镇水环境影响的突发水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47、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水环境事件级别的。县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结构图l社会摄定组行染处.工混抢险治安消防应后救援县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表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组成组成单位日常职责应急职责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的各项要求;(2)组织编制、修订和批准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指导加强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4)协调保障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经费。(1)发生跨境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时,亲自(或委托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2)贯彻执行当地或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指令;(3)按照预警、应急启动或终止条件,决定预案的启动或终止;(4)研判突发水环境事件发展态势,组织制定并批准现场处置方案;(5)组织开展损害评估等后期工作。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1)协助总指挥开展有关工作;(2)组织指导预案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能力评估等工作;(3)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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