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文库! | 帮助中心 三一文库31doc.com 一个上传文档投稿赚钱的网站
三一文库
全部分类
  • 幼儿/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考试>
  • 外语学习>
  • 资格/认证考试>
  • 论文>
  • IT计算机>
  • 法律/法学>
  • 建筑/环境>
  • 通信/电子>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XX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2025年).docx

    • 资源ID:582142       资源大小:13.57KB        全文页数: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XX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2025年).docx

    1、XX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为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加强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财产管理,提高社会捐赠财产使用效益,保护捐赠人和受赠人的合法权益,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财务发20157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人)自愿无偿向我院提供资金、物资等形式的公益性支持和帮助。第二条医院接受捐赠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自愿无偿;(三)符合公益目的;(四)非营利性;(五)法人单位统一接受和管理;(六)

    2、勤俭节约,注重实效;(七)信息公开,强化监管。第三条医院接受公益事业捐赠应符合以下内容:(一)用于医疗机构患者医疗救治费用减免;(二)用于公众健康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教育;(三)用于医院人员培训和培养;(四)用于医院学术活动;(五)用于医院科学研究;(六)用于医院公共设施设备建设;(七)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特殊任务;(八)用于医院其他公益性非营利活动。第四条医院不得接受以下捐赠:(一)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二)涉及商业营利性活动;(三)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四)与本单位采购物品(服务)挂钩;(五)附有与捐赠事项相关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行业数据及信息等权利和主张

    3、六)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等标准和要求的物资;(七)附带政治目的及其他意识形态倾向;(八)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九)任何方式的索要、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第五条医院成立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捐赠相关的日常事务。院长办公室、财务物价科为捐赠管理工作小组牵头部门,捐赠事项由院长办公室统一受理,财务部门协助,其他职能部门、临床科室或个人一律不得直接接受。资产、医疗、教学、科研、药学、工会、纪委、审计、行风等相关部门为工作小组成员科室,具体职责见附件1。第六条捐赠预评估意见、捐赠接受和使用管理需按医院议事规则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经医院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工作小组评估通过后,

    4、捐赠价值在5万以下的报受赠财产管理部门分管院领导同意后办理;捐赠价值在5万(含)一50万(不含)需经院长办公会审议后办理;捐赠价值在50万(含)以上还需提交党委会审议后办理。第二章捐赠预评估第七条捐赠预评估是医院收到捐赠人捐赠申请后,在接受捐赠前对捐赠项目开展的综合评估。第八条预评估重点内容:(一)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否符合医院职责、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领域;(三)捐赠接受必要性;(四)捐赠人背景、经营状况及其与本单位关系;(五)捐赠实施可行性;(六)捐赠用途是否涉及商业营利性活动;(七)捐赠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八)捐赠方是否要求与捐赠事项相关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科

    5、研成果、行业数据及信息等权利和主张;(九)捐赠物资质量、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与要求等;(十)是否附带政治目的及其他意识形态倾向;(十一)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十二)医院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第九条医院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工作小组及时对捐赠申请提出评估意见,填报XX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接受社会捐赠预评估表。必要时,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及有关监管部门参与评估。第十条医院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工作小组应当及时将评估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按第六条资金量级上报),并将审议后确定意见及时通知捐赠人。不予接受的捐赠,应当向捐赠人解释和说明。第三章捐赠协议第十一条医院接受捐赠应当与捐赠人协商一

    6、致,自愿平等签订书面捐赠协议。捐赠协议由医院与捐赠人签订,并加盖医院公章。第十二条书面捐赠协议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捐赠人、受赠人名称(姓名)和住所;(二)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和价值,以及来源合法性承诺;(三)捐赠意愿,明确用途或不限定用途;限定捐赠用途的,应当附明细预算或方案;(四)捐赠财产管理要求;(五)捐赠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六)捐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七)解决争议的方法;(八)违约责任。第十三条用于医院人员培训和培养、医院学术活动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捐赠,捐赠人不得指定受赠单位具体受益人选。第十四条医院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特殊任务期间接受捐赠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

    7、化接受捐赠的程序,以捐赠确认函代替(附件3)。第四章捐赠接受第十五条捐赠财产由医院统一接受,纳入医院财务账统一核算。第十六条接受货币方式捐赠,原则上要求捐赠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医院银行账户。接受非货币方式捐赠,捐赠人对所捐赠物资未能提供价值的,参照市场同类价格入账;市场无同类或类似价格的,如对该捐赠物资的价值可以合理确定的,按确定的价值入账。医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非货币捐赠财产价值进行评估、确认或公证。第十七条受赠资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协助捐赠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捐赠协议按期足额交付捐赠财产。第十八条医院接受捐赠,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货币金额或非货币性捐赠财产价值,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

    8、并加盖医院财务专用章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或证明,及时送达捐赠人。第十九条医院接受的捐赠工程项目,捐赠人可以留名纪念或提出工程项目名称等。第二十条捐赠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入境、许可申请等手续的,由受赠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医院接受的捐赠财产全部纳入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第二十二条财务物价科应当加强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对接受捐赠财产的规定,确认捐赠财产价值,区分限定用途资产和非限定用途资产,及时按照书面捐赠协议(特殊情况下为确认函)对捐赠财产进行核对、入账,真实、完整、准确核算。第二十三条医院接受的非货币性捐赠,纳入医院资产

    9、统一管理。接受的社会捐赠物资、设备等实物资产,必须办理入库手续,登记相关账目。领用时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并办理出库手续。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按照固定资产有关规定管理。第二十四条会计年度结束后,财务物价科应当将本年度接受捐赠财产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中说明。需按财政部门规定的部门决算报表要求上报的,一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第六章捐赠财产使用管理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当尊重捐赠人意愿,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不得用于营利性活动。捐赠协议限定用途的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书面同意。第二十六条受赠财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捐赠协议和使用原则

    10、按照优化配置、提高效率的原则,统筹协调,汇总编制年度捐赠财产使用方案和执行计划。第二十七条受赠财产使用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审定批准的捐赠财产使用方案和执行计划,并自觉接受医院纪委的监督检查。资产管理部门、财务、审计、行风及相关业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捐赠财产使用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货币捐赠使用遵循以下原则:(一)捐赠协议限定用途的,医院按照本单位职责、宗旨和捐赠协议约定内容,参照医院财务制度中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支出审核审批程序和权限等处理。(二)捐赠协议未限定用途的,医院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范围,结合我院职责或宗旨开展公益活动,并严格执行单位统一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制度。(

    11、三)不得支付与公益活动无关的费用。(四)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决定。(五)不得用捐赠财产提取管理费,不得列支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六)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降低活动成本。第二十九条非货币捐赠财产使用遵循以下原则:(一)捐赠协议限定用途的,医院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内容,明确管理责任、使用范围和使用流程。(二)捐赠协议未限定用途的,医院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范围,结合本院职责或宗旨开展公益活动,并严格执行本单位资产管理规定,合理安排财产使用,提高使用效率。(三)不得用于开展非公益活动。第三十条医院接受的捐赠财产一般不得用于转赠其他单位,

    12、不得随意变卖处理。对确属不易储存、运输或者超过实际需要的物资,在征得捐赠人同意后可以处置,所取得的全部收入,用于捐赠目的。第三十一条捐赠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金结余,捐赠协议明确结余资金用途的,按捐赠协议执行;捐赠协议未明确结余资金用途的,归口部门应与捐赠人协商一致后使用。第三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接受捐赠档案管理制度,归口部门对捐赠协议、方案、执行、审计和考评情况进行档案管理。第七章信息公开第三十三条医院建立健全受赠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受赠信息。将受赠情况和受赠财物的使用、管理情况列为院务公开内容,提高受赠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第三十四条医院应当向社会主动

    13、公开以下信息:(一)捐赠接受管理制度;(二)捐赠接受工作流程;(三)捐赠管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四)受赠财产情况;(五)受赠财产使用情况;(六)受赠项目审计报告;(七)受赠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八)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第三十五条医院按规定以下规定时间公开受赠信息:(一)每年3月31日前公布上一年度本单位受赠财产、财产使用和管理情况;(二)受赠项目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估结果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三)捐赠协议约定的受赠信息社会公开时间;(四)国家有关法规对信息公开的要求。第三十六条对公众和捐赠人查询或质疑,医院应当依法及时、如实答复,并对公开信息和信息答复的真实性负责。第三十七条受赠项目完成后,医院应当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项目的实施结果,听取捐赠人的意见和建议。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医院每年开展捐赠管理检查和审计工作,并及时将检查、审计结果予以公开。对受赠金额大、涉及面广的项目,实施项目专项检查、审计和项目绩效考评。第三十九条医院主动接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依法监督管理。第四十条医院各部门或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领导班子研究决策后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院长办公室、财务物价科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事项

    本文(XX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2025年).docx)为本站会员(极速器)主动上传,三一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宁ICP备18001539号-1

    三一文库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