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贵州省绿化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建成区范围由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告。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是指城市市容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市政公用工程设施管理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第四条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城市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负责、条
2、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实行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积极参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爰护公共设施的义务,必须遵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举报。第六条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以及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的公益性宣传及舆论监督工作,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第二章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第七条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
3、卫生工作所需条件。县直各职能部门应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当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第八条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的规划编制工作。第九条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统筹、指导、监督、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城市市容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第十条县水务部门负责县域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涉水事务的管理、维护、改造的行政管理职能以及对相关涉水企业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能。第十一条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县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救援、
4、卫生健康、工信商务、农业农村、财政、教育、民政、林业、通信、供水、供电等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第十三条城市建成区所辖地方(丹江镇、龙头街道)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负责社区、城乡结合部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涉及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丹江镇人民政府和龙头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做好本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搞好市政公用工程设施、道路交通的管理和监护工作。第三章城市市容管理第十四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城市道路路面及附属设施由产权单位定期维护或更新,使其保持完好、整洁。设在城市道路路面和两侧的
5、各类公共设施,确保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和城市容貌标准。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统筹通信和供电线路建设和改造。由县水务局负责统筹供水、排水等线路建设和改造。第十五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城市新城区建设时,各类导线管线,应结合行业标准及要求,具备条件的应实行地下敷设;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并同时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24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第十六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有下列行为:(一)在县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二)单位和个人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和其他设施上
6、悬挂、张贴、刻画、喷涂经营性海报和有碍市容的字、画。(三)单位和个人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求,经依法批准可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除外。(四)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五)强电、弱电导线和管线无规则、无包裹,悬空乱搭。第四章城市公共区域管理第十七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会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工信商务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条件,合理规划设置集贸市场、早市、夜市、特色经营街等经营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应服从县城市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和安排,不得占用城市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公
7、园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从事摆摊设点、兜售物品等经营活动。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设施从事露天维修加工、清洗车辆等经营活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周边的店铺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堆放货物。集贸市场、在道路两侧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餐饮、非机动车修理、擦洗临时摊点,应当按照规定的区域、时段规范经营,并保持经营场地卫生整洁。第十八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禁止在城市绿化带、公共水域、河堤及其他公共场地放牧畜禽。第十九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监督禁止擅自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及周边停放机动车辆。第二十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因举办公益、商业等活动需要占用城市道路、公共
8、场地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指定的时间和范围从事相关活动;活动结束或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第五章城市建(构)筑物及施工管理第二十一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管理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要求其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对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外部定期进行清洗或粉饰,对破损、危险或者影响市容环境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及时组织整修或拆除。第二十二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管理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前,建设单位或者产权人应当根据需要与可能,选用栅栏、绿篱、花坛(池)、草坪或者透景、半透景、砖混结构的围墙等作为分界。由县
9、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管理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应当保持整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管理单位、个人或者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第二十三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在城市建成区建设的工程(含自建房)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现场使用的建筑材料、机具等所需品,要求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堆放整齐、规范使用,渣土应当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要做好降尘处理,施工工地出入口要设置车辆清洗装置,防止带泥上路。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临街工地应当设置护栏或者围挡遮挡;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城市道路两
10、侧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设置圈围设施、临时环卫设施和安全提醒标识标牌,硬化出入口道路,施工完毕应当立即清除建筑垃圾及其残留物。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遵守各项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不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不得损害市容市貌。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第二十五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大对户外广告以及非广告的霓虹灯、标牌、电子显示牌、实物照景、宣传栏等户外设施的监督和管理,按照统一规划设置,并符合国家和省的城市容貌标准
11、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户外广告以及非广告的霓虹灯、标牌、电子显示牌、实物照景、宣传栏等户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设置单位和个人要求及时进行整修或者拆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和个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损的,要求及时修复。第六章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第二十六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及广场、绿地及其他公共场所的装饰性灯光设施,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负责设置和维护。灯光设施残缺或者损坏时,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及时修复。第二十七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城市中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维护和保持设施完好、整洁。第二十八
12、条县工信商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住建、水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职能职责,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的监督和管理,餐饮服务场所经营者应当自觉履行其使用者和管理者义务,餐饮服务场所应当具备上下水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要求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第二十九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划和标准,组织建设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第三十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车站、商场、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文化体育场所及其他人流集聚场所,县市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及其他环境卫生设
13、施。第三十一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定期维护环境卫生设施,对陈旧、破损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保持完好。第七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二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有下列行为:(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各类废弃物;(二)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车辆内向城市街道抛掷废弃物;(三)向城市道路、河道、公共场地倾倒垃圾、粪便、污水等废弃物。第三十三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和清运生活垃圾。第三十四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早餐店面、夜市摊位和其他集贸市场的管理单位或者主办单位,实行开、
14、闭市全程保洁,保持场内和周围环境整洁,并按照垃圾日产生量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第三十五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大对公共厕所的日常管理,应当设有明显规范标志,并由专人负责保洁。市民使用公共厕所,应当自觉保持清洁,爱护设施。第八章城市景观绿化管理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景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景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第三十八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景观绿化用地,须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通过,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第
15、三十九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景观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通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第四十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因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景观绿化用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第九章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第四十一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第四十二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确保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
16、害垃圾。第四十三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居民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方便居民。第四十四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办法中相对应部门有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第四十五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办法中相对应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第四十六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第四十七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
17、置核准文件,按照办法中相对应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第四十八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第四十九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应当征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章城市污水排放管理第五十一条由县水务局负责加强城市排水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
18、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第五十二条由县水务局负责监督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县水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县水务局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第十一章城市道路运输管理第五十三条由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在城市建成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应当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
19、遗撒。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运输,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其行政处罚。第五十四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因施工或者其他作业可能影响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的,施工单位或者作业单位应当事先告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审批,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城市生活垃圾正常清运。第十二章附则第五十五条由县公安局负责监管因盗窃、损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侮辱、殴打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县公安局负责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
20、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施行。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雷山县人民政府解释。以下供参考2025年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局深入贯彻XXXX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XXXX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总结前期学习教育成效,分析当前存在问题,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落实XXXX开局破题,推动党风政风焕然
21、一新,社风民风特续向好。今年3月,中央部署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XXXX学习教育,要求7月底前基本结束。目前学习教育进入收官阶段,开展“回头看”是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的关键举措,是检验作风建设成效的重要契机。全局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这项工作。下面,我讲四个方面意见。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回头看”的重大意义开展学习教育“回头看”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必须从政治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一)这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XXXX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今年全国两会后,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XXXX学习教育,充
22、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数据显示,今年3月全国共查处违反XXXX精神问题16994起,批评教育和处理22547人,这是连续第139个月公布月报数据,释放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我们要通过“回头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这是防止“四风”反弹的重要举措经过十多年整治,“四风”问题得到有力遏制,但顽瘴痼疾仍未根除。从全国查处情况看,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仍占较大比重。从我县情况看,个别领域还存在隐形变异问题,有的将违规吃喝转入
23、内部食堂,有的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有的以调研名义搞变相旅游,有的在会议活动中铺张浪费。这些问题警示我们,作风建设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回头看”就是要再杀一次“回马枪”,再添一把火,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这是巩固学习教育成果的内在要求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局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XXXX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思想认识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持续改进。但学习教育成果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深化,部分党员干部对作风建设长期性艰巨性认识还不够深刻,少数同志还存在松劲懈怠情绪。开展“回头看”就是要检验学习成效,巩固已有成果,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四)这是服务群众
24、的现实需要作风建设成效最终要以群众满意度为检验标准。近年来我们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但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等问题仍有发生。开展“回头看”就是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以作风转变推动服务提质,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回头看”的关键环节“回头看”的核心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聚焦五个方面深入查摆,确保问题找准找实。(一)聚焦思想认识,看政治站位是否到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从前期检查情况看,个别干部还存在认识偏差:有的认为学习教育是“软任务”,参与不积极;有的觉得XXXX抓了十多年可以松口气了;有的认为我
25、县地处偏远,问题不会太突出;有的存在“看摊子”“守摊子”思想,缺乏进取精神。这些思想必须坚决纠正。要通过“回头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聚焦学习研讨,看理论武装是否深入要重点检查理论学习是否扎实有效。看是否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重要文献;看是否深入领会了XXXX及其实施细则的精神实质;看是否准确把握了新时代作风建设的规律特点;看学习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学习心得是否联系实际,学习讨论是否深入透彻。对学习不认真、理解不深刻、联系实际不紧密的要督促整改。(
26、三)聚焦问题清单,看查摆剖析是否深入查摆问题是“回头看”的基础。要对照中央和省市指出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一是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对分管工作敷衍应付,对急难险重任务畏缩不前;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如会议过多过频、文件冗长空洞、调研走马观花、工作脱离实际;三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如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四是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如在行政审批中设置障碍、服务态度恶劣、吃拿卡要等。要建立问题清单,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四)聚焦整改落实,看立行立改是否彻底对前期查摆出的问题,要逐项检查整改情况,重点看四个方面:一看整改方案是
27、否制定到位,措施是否具体可行;二看整改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三看整改进度是否达到要求,是否按时间节点推进;四看整改成效是否群众认可,是否解决了实际问题。对整改不到位的要重新制定方案,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五)聚焦制度建设,看长效机制是否健全制度建设是管长远的根本之策。要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检查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管理、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与中央精神不一致、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要结合工作实际,查看制度的适用性和操作性,对不适应新形势的制度要及时修订,对执行不了或者条件不具备的要果断废止,切实扎紧制度笼子。三、突出工
28、作重点,扎实推进“回头看”各项任务“回头看”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一)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个人自查。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对照检查,深入查找自身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撰写自查报告。二是科室自查。各科室要召开专题会议,集体查摆本科室在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制度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三是全局自查。要从全局层面查找在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要坚持开门搞“回头看”,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一是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向办事群众和服务
29、企业发放征求意见函,了解我们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办事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网络征集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等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三是征求内部意见。组织党员干部相互提醒、相互监督,营造敢于批评、勇于自我批评的良好氛围。(三)认真开展专项检查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专项检查。一是重点检查。围绕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差旅管理、公务用车等重点领域,深入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二是随机抽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各科室作风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脱岗离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问题。三是明察暗访。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明察暗访干部
30、职工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四是群众评议。邀请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代表,对我们的工作作风进行评议,接受监督。(四)强化典型案例警示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一是学习反面典型。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违反XXXX精神典型案例,特别是农业农村部原部长唐仁健等高级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旅游安排等案例,深刻汲取教训。二是剖析身边案例。对近年来我县查处的违反XXXX精神案例进行梳理分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三是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专题党课、案例分析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回头看”落地见效“回头看”任务重、要求高,必须
3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我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的“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宣传报道三个工作组。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工作组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严格督导检查纪检组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监督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快查快办。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例要点
32、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的科室要约谈提醒。(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单位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内部网站等平台,大力宣传“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要及时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推送典型案例和整改动态,营造浓厚氛围。要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舆论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回应,接受社会监督。(四)坚持统筹结合要统筹兼顾,避免“两张皮”。一是与中心工作相结合。把“回头看”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民生改善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以作风改进推动工作提质。二是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把“回头
33、看”融入日常工作中,不额外增加基层负担,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三是与制度建设相结合。要以“回头看”为契机,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四是与队伍建设相结合。要通过“回头看”,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五)务求工作实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回头看”成效的根本标准。一是解决实际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重点整治,确保整改到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优先办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完善体制机制。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三是推动工作发展。要通过作风改进,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四是接受群众监督。要主动向群众公开“回头看”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确保取得群众认可的实效。同志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以此次“回头看”为契机,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锤炼过硬作风,展现良好形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XX县新篇章提供坚强作风保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担当作为,以优良的作风、扎实的工作、过硬的成效,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