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学分管理办法 科教科科教科内 容n 总则总则n 学分分类学分分类n 学分要求学分要求n 学分授予标准学分授予标准n 学分登记与审核学分登记与审核n 附则附则总 则n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卫生技术人员全员参加,实行学分制,分级登记管理。n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的学分,作为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聘任和和执执业再注册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n全省继续教育将通过吉林卫生科技教育综合管理网络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好医生网站好医生网站-华医网华医网学分分类n继续教育学分分为继续教育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类学分和II类
2、学分类学分 省级省级推广项目推广项目国家级国家级I类学分类学分国家级国家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并公布的项目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布的项目 省级省级省级继续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员会 省级继续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教育基地申报申报 学术团体学术团体申报申报 省级以上省级以上 管理部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人才培养人才培养专项专项 n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
3、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II类学分类学分自学综述自学综述 发表论文发表论文 出版著作出版著作科研立项科研立项获奖获奖院级、内院级、内学术活动学术活动学分要求学分要求n初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5学分/年(I类II类学分可兼得)n中、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5学分/年(I类和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I类学分5-10分;II类学分15-20分 省级、三级医院每年获得国家级省级、三级医院每年获得国家级I类学分不得类学分不得低于低于2学分学分 学分授予标准学分授予标准nI类学分 国家级 参加者(1学分/3学时)
4、主讲人(2学分/学时)每个项目不超过10学分 省 级 参加者(1学分/6学时)主讲人(1学分/学时)每个项目不超过10学分n专项培训 参加学员 培训期6个月,授予 25分;培训教师 完成培训任务,授予 25分。(培训期6个月,4学分/月)n国家级远程和推广项目每个项目 5学分;n省级远程和推广项目每个项目 2学分。nII类学分自学 自学笔记和综述 2000字/1分 5分/年国外刊物ISSNCN省级地市级内部刊物12312312312312310 98654543432210国家级省级市级321论文论文学术会议论文集学术会议论文集医学译文出国考察国内专题报告1500字/1分3000字/2分译文、
5、调研报告译文、调研报告科技成果奖科技成果奖 国家级国家级一等奖一等奖 二等奖二等奖 三等奖三等奖 四等奖四等奖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252423222120191817161514131211109 8 7 6 同一成果重复获奖按最高奖项授予相应学分,不重复计分。省部级省部级一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等奖20191817161514131211109 8 7 6地市级(厅、局)地市级(厅、局)一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等奖765436543254321科研立项国家级课题 省、部级课题 市、州(厅、局)级课题 12345123
6、45123451211 10987654354321当年有效出版医学著作出版医学著作 1000千字 5001000千字 500千字 主编 副主编 编委 主编 副主编 编委 主编 副主编 编委 2520102015815105 主编为2人及以上的,除第一主编外,其余主编按副主编授予相应学分。院级活动院级活动 与院内活动院内活动 院级活动院级活动 院内活动院内活动 概念单位按计划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新技术推广等。科室按计划组织的业务学习,临床病例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等。授分主讲人-2分主讲人-1分参加者-0.5 分参加者-0.5 分 全年不超过10学分。市级项目市级项目 主
7、讲人 2学分/次参加人0.5学分/次 全年不超过10学分 学术会议学术会议 国家级省级市级全年不超过10学分 321现代远程现代远程II类学分项类学分项目目 0.5分/项(该类项目需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指定并认可方可授予学分。目前无)全年不超过3学分 其它形式其它形式的学习的学习 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指定认可的报刊、杂志(继续医学教育杂志)及其他形式的学习。全年不超过5学分 特殊情况学分计算方法 n进修和援外进修和援外。凡经单位批准,到外单位进修、培训(含出国);参加援外,如出国、支农、支边(援藏、援疆)等工作。n 6个月者,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的25学分。n 6个月者,按每月4学分计
8、算(记为II类学分)。n医学学历(学位)教育医学学历(学位)教育 经单位批准,在职人员参加有明确学制规定的在职人员参加有明确学制规定的脱产学历(学位)教育,当年完成规定课程并脱产学历(学位)教育,当年完成规定课程并考试考核合格,视为完成考试考核合格,视为完成25学分。学分。(需提供入学(需提供入学通知书通知书、学生证学生证、成绩单成绩单等相关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n继续药学教育继续药学教育 具有中、高级职称的药学(中医药)专业人员每年参加继续药学教育至少要取得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参加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或其授权机参加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9、组织或其授权机构举办的继续药学教育培训,所获得的构举办的继续药学教育培训,所获得的15学分,学分,经所在单位职能部门审核确认经所在单位职能部门审核确认,记为,记为I 类学分类学分5分,分,II类学分类学分10分。分。n新参加工作人员,年内工作时间满新参加工作人员,年内工作时间满6个月以上,个月以上,完成完成15学分,聘任制人员参照执行。学分,聘任制人员参照执行。n产假。持有产假证明,全年完成产假。持有产假证明,全年完成5学分。学分。学分登记与审核学分登记与审核n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学分授予的计算时间为当年1月至12月。各单位进行年度学分审核确认、登记录入等工作应在翌年2月末结束。n各单位要建立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个人档案和学分登记管理制度,每年定期对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和取得的学分进行审核、登记并存档。n学分登记的有效凭证为各级继续教育项目及活动的学分证明、自学综述、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科研立项、成果奖励证明等。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记录、进修证明、培训合格证、考试成绩单、援外证明等原始材料。n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将本人当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真实、有效凭证,按单位有关学分登记管理的要求,报单位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并存档。附附 则则n本办法自公布之日(2010年9月6日)起施行;n本办法由吉林省卫生厅负责解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