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文帮工程项目奖励基金提取使用办法Word文档可编辑目录工程项目奖励基金提取使用办法1第一章 总 则3第二章 奖励基金的组成和提取3第三章 奖励基金的使用4第四章 附 则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直属工程项目经理部(指挥部)(以下称项目部)的管理、协调和指挥能力,规范工程项目的奖励行为,充分调动参建施工单位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项目奖励基金(以下称奖励基金)的使用遵循取之于工程,用之于工程,专款专用的原则;遵循有利于施工生产,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第二章 奖励基金的组成和提取第三条 奖励基金由三部分组成:一、建设单位在工程合同总价以外拨付的各项奖金,
2、以下称为价外奖励基金;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合同总价以内(指业主在合同中指定扣除的奖励基金)拨付的各项奖金,以下称为价内奖励基金;三、指挥部根据公司规定,在与工程队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按一定比例提取的奖励基金,以下称为价中奖励基金。第四条 指挥部价中奖励基金,可根据有效合同价(指施工图数量乘以合同单价)采取分段累进计提办法在每个季度的对内部验工计价时提取,具体提取比例为:一、有效合同价在2亿元及以下部分按0.4%提取;二、有效合同价在2-5亿元部分按0.35%提取;三、有效合同价在5-10亿元部分按0.3%提取;四、有效合同价在10-20亿元部分按0.25%提取;五、有效合同价在20-40亿元部分按0
3、2%提取;六、有效合同价在40-70亿元部分按0.15%提取;七、有效合同价在70亿元及以上部分按0.1%提取。第三章 奖励基金的使用第五条 价外奖励基金由项目部根据建设单位的奖励科目,本着有利于调动积极性的原则自主进行分配,但必须将建设单位的奖励通知、奖金的分配情况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劳动人事部备案,否则视为违规发放。第六条 价内奖励基金的使用,按以下原则办理:一、经理部模式下的价内奖励基金,在业主扣留的额度以内时,全部做为经理部的收入,对冲财务帐项业主扣留的奖励基金;价内奖励基金超过业主扣留的额度时,超过部分的50%用于增加对公司的总包收益,其余50%可用于对经理部个人进行奖励,但应将奖励
4、情况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劳动人事部备案。二、指挥部模式下的价内奖励基金,在业主扣留的额度70%以内时,指挥部全部对各参建子(分)公司计价,作为收入对冲财务帐项业主扣留的奖励基金;价内奖励基金超过业主扣留的70%额度时,超过部分的30%用于增加对公司的总包收益,指挥部可提取10%作为对指挥部人员的奖励,其余60%用于对各参建子(分)公司的奖励,但应将奖励情况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劳动人事部备案。第七条 价中奖励基金用于指挥部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进度(工期)、安全、质量、成本管理、信誉评价、绩效考评等评比活动的奖励,奖励范围为参建工程队。一、指挥部应根据自身特点就价中奖励基金的具体使用及各单项奖励项目的
5、考核、评比、奖惩等制定切合实际的办法,各实施办法应发至有关施工单位,并报公司劳动人事部、工程管理部、财务会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备案。二、指挥部对奖励基金的使用应进行总额控制,奖励总额必须严格控制在集团有限公司核定的总额范围内,且当期使用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当期实际验工数额乘以综合计提比例。三、对参建施工单位价中奖励的发放通过验工计价的渠道进行,在验工计价单最后增加“工程奖励”一项。四、价中奖励基金一般不应对个人进行奖励,如指挥部认为确需奖励的,其对个人的奖励部分不得超过总额的20%。第四章 附 则第八条 集团有限公司每年度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部奖励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项目部执行奖励基金规定、呈报有关奖励资料情况纳入项目部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