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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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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doc

    -范文最新推荐-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新义务教育法的突破在哪里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将于2006年9月1日起 新的义务教育法有何突破?它将对今后我国义务教育的实践产生怎样的影响?为此,记者走访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请他深入解析 进一步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与强制性原则 法律条文: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孙霄兵:义务教育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按照原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城乡的义务教育学校一直收取杂费,用以补充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向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提出:“从2006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6年开始在西部地区实施,2007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考虑到全面免除杂费需要国务院的统一安排,义务教育法在附则中对免除杂费的时间和步骤专门做了授权性规定,明确:“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就将惠及我国城乡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 建立一系列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与机制 法律条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孙霄兵: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原因的影响,目前,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在东中西部、城市与农村、不同学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不均衡。因此,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成为法律修订中的重要原则。为缩小不同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差异,国家将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修订案特别强调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均衡。 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法律条文: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孙霄兵:修订案确立了义务教育纳入国家财政保障,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担,实行省统筹的经费保障新机制。这是此次修订的重大突破,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模式。 为使此项原则具有可操作性,修订案又从不同角度完善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如:为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增长,确立了“三个增长”原则,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确立了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法律条文: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孙霄兵:修订案根据近年来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确立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同时,调整了义务教育管理的事权,增加了省级人民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突出强调了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 法律条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孙霄兵:修订案第一次在法律中提出了素质教育的概念,对在义务教育阶段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修订案突出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关注,特别重视提高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重视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修订案还专门就鼓励城市教师、高水 平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做了规定。 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 法律条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孙霄兵: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小学任教,调动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地区补助津贴”等规定,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对“上学难、上学贵”等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预防、管理与监督机制 法律条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孙霄兵:当前“上学难、上学贵”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着手加以解决。修订案根据近年来改革实践中的经验,做了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规定。 为完善对义务教育办学活动的监督机制,修订案专门就教育督导机构的地位与职能做了规定,明确“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义务教育法修订案的颁布、施行,为我国义务教育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模式、管理机制与制度支持。随着法律的贯彻、实施,我国义务教育必将在若干重要方面呈现出全新的面貌,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面更加明确,步伐会进一步加快。 通过前一点时间的学习,本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作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使各方面都能够坚持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今后,本人将进一步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道自己的工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近日来,通过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几次对新党章的学习,让我重温党章的同时,对新党章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有了新的认识,我对学习新党章的体会有以下三点:我的第一点体会是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既体现在党的宗旨和行动纲领上,同时也体现在她的每一个成员通过履行党员宗旨和义务而表现出来的先进性上。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赋予党的先进性以鲜明的时代性,揭示了党的先进性的本质特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最重要的理论成果,广大党员只有深刻理解,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的先进性才有可能实现。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核心内容就是三个代表,每个党员都应该按照党章要求,模范地去实践。作为党的指导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检验新时期共产党员能否在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代表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先进性的最高标准和根本要求。因此可以理解为:没有党的先进性就不会有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反过来讲,如果没有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则共产党的先进性就无从谈起。我的第二点体会就是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必须立足于本职岗位,努力实践先进性的要求。党的先进性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人民群众看我们党是否先进,不只是看理论,纲领和路线,更重要的是看广大党员的实际行动。具体来说,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体现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体现在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首先,要做思想上的先锋。只有思想上的先进,才有行动上的自觉.作为一个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通过理论学习来武装自己的头脑,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作为一名党员公务员,还要带头学好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冲锋在第一线。其次,要做行动上的表率。党章规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作为一名党员公务员,就应在日常工作中,更爱自己的质监事业,更爱自己的具体工作;要在探索新的监督服务企业模式中走在前列;要近日来,通过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几次对新党章的学习,让我重温党章的同时,对新党章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有了新的认识,我对学习新党章的体会有以下三点:我的第一点体会是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既体现在党的宗旨和行动纲领上,同时也体现在她的每一个成员通过履行党员宗旨和义务而表现出来的先进性上。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赋予党的先进性以鲜明的时代性,揭示了党的先进性的本质特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最重要的理论成果,广大党员只有深刻理解,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的先进性才有可能实现。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核心内容就是三个代表,每个党员都应该按照党章要求,模范地去实践。作为党的指导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检验新时期共产党员能否在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代表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先进性的最高标准和根本要求。因此可以理解为:没有党的先进性就不会有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反过来讲,如果没有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则共产党的先进性就无从谈起。我的第二点体会就是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必须立足于本职岗位,努力实践先进性的要求。党的先进性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人民群众看我们党是否先进,不只是看理论,纲领和路线,更重要的是看广大党员的实际行动。具体来说,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体现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体现在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首先,要做思想上的先锋。只有思想上的先进,才有行动上的自觉.作为一个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通过理论学习来武装自己的头脑,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作为一名党员公务员,还要带头学好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冲锋在第一线。其次,要做行动上的表率。党章规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 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作为一名党员公务员,就应在日常工作中,更爱自己的质监事业,更爱自己的具体工作;要在探索新的监督服务企业模式中走在前列;要把自己的工作经验毫无保留的传授给更年轻的行政执法者。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影响和带动群众,真正做到平时工作有模有样,关键时刻敢喊跟我上,生死危难关头能够挺身而出。再次,要在作风上成为楷模.要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形成有自我特色的监督管理模式;要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要敢于接受领导同事们的批评,纠正质监督工作中的错误与缺点。我的第三点体会就是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提高创新能力。现在这个时代是一个创新的时代,共产党员要成为时代的先锋,就必须提高创新能力。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作为一名党员公务员,自身不仅要有创新能力,还要具有开拓创新的思维和意识。我们不仅要深刻理解党章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更重要的是用党章的内容来指导我们的实践,使我们的工作一年有一个新变化,三年要上一个新的台阶。这是我学习新党章后的几点体会,不正确的认识和体会请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使我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加以改正。 13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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