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机关财务部门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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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2018年机关财务部门工作总结 一、重视内部管理,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多年来,受地方财力制约,州财政对我院的经费预算严重不足,难以保障我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本年度我院搬迁工程进入实施阶段,基建投入很大,大宗装备建设任务繁重,加上保持正常运转需要,使得我院长期存在的收支不平衡的矛盾更加突出,为此,我院本着以收定支,精打细算,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的原则制订了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实施领导及科室经费包干的方法,在对过去几年经费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后,给领导及各科室分配必定数额的经费指标,实施限额包干、超支自信的方法,突出了重点工作和重点开支项目,合理安排经费支出,提升了资金用效益,
2、战胜了大手大脚和铺张浪费的做法,对经费用从严控制,从而使得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保证了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检察事业的发展。 此外,我院还增强了对财务管理的监察模式,院财务定期通报全院各类经费的开支情况,并自觉接收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的监察。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我院的财务工作未出现任何差错及违规事故,并得到州财政及州会计核算中心的一致好评。 二、增强外部联系,力争得到最大支持。 在增强内部管理,做好节流工作的同时,我院还积极开源,不定期的向州委、州政府、上级检察机关及州财政局汇报工作,由检察长及主管财务的副检察长亲自跑经费,如实反映我院经费紧张的困境,使党委、政府能更多的懂得我院的
3、难处,以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从而争取较多的预算资金和各种专项资金。1 2()1 2 “我三年前离婚,当时为了争取儿子的抚养权,跟前妻签下协议,承诺在儿子18周岁之前不得再婚。现在我遇上了合适的对象,想成家,请问那份协议有效吗?”日前,一位姓吴的先生拨打本报“律师在 “我三年前离婚,当时为了争取儿子的抚养权,跟前妻签下协议,承诺在儿子18周岁之前不得再婚。现在我遇上了合适的对象,想成家,请问那份协议有效吗?”日前,一位姓吴的先生拨打本报“律师在你身边”热线,就困扰他的难题咨询律师。 离婚“协议”:13年内不娶妻 吴先生介绍,他今年34岁,是南京某房产公司的销售经理。三年前,他跟前妻李女士因感情
4、不和打算离婚,两人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吴先生认为,他比前妻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来,他收入比较高,可以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二来,他是土生土长的南京人,父母都在南京,可以帮忙带小孩,而前妻的父母远在外省,不方便来南京,前妻一个人又要工作又要照料孩子,肯定分身乏术。 吴先生说,前妻其实也认同这两点理由,但就是不放心把孩子交给他。“她主要是担心我以后会再婚,到时候孩子会被后妈虐待。我说就算我结婚,也要找个对孩子好的,但她不相信我。为了这个问题,我们吵了好长时间。” 吵到最后,李女士提出一个条件只要吴先生答应在儿子18周岁之前不结婚,她就放弃抚养权。当时他们的儿子才5周岁,如果吴先生答应这个条件,就
5、意味着在未来13年内不得娶妻,这对于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来说,挺“残酷”的。“我一开始有点犹豫,但经过再三权衡,还是点头了。”吴先生说,他不可能放弃儿子,因为他家三代单传,小字辈就这么一个独苗。同时,他也有点悲观的想法,认为日后未必会碰到合适的结婚对象,所以答应前妻也无妨。 就这样,吴先生跟前妻签下一份协议,承诺在儿子18周岁之前不得再婚,如果再婚就放弃抚养权。之后,他如愿获得儿子的抚养权。 欲再婚却为“协议”所苦 离婚后,吴先生带着儿子搬到父母家居住。头两年,他一心忙于工作,很少考虑感情的事,渐渐地几乎淡忘了那份协议。可自从去年秋天结识一名女子后,麻烦就来了。那名女子是吴先生在工作过程中认识的
6、,比吴先生小3岁,也是离异人士,但没有小孩。两人因为工作的缘故经常打交道,又因为共同的经历惺惺相惜,很快成为好朋友,今年春天又演变为情侣。随着交往的深入,吴先生萌生了结婚的想法,并且这种想法越来越强烈。 可当初签的协议还在那呀,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如果再婚就放弃孩子的抚养权。选择跟爱人厮守,还是陪伴儿子成长?吴先生面临两难选择,痛苦不堪。 律师称“离婚协议”无效 “我能不能毁约呀?”日前,吴先生拨打本报“律师在你身边”热线咨询,江苏崔武律师事务所的崔武主任律师解答了他的困惑。崔武认为,根据法律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条款无效。公民享有婚姻自由、婚姻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限制和剥夺。这份协议约定吴先
7、生在儿子18周岁之前不得再婚,限制了吴先生的结婚自由,违反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因此不受法律保护。现在,吴先生完全可以不受此协议限制,跟心上人再婚。并且,前妻无权要求吴先生履行协议,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前妻感到不满,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会综合多项因素,做出有利于孩子的判决。如果孩子年满十岁,就有权选择跟父亲或者母亲生活。 吴先生的遭遇,令崔武感慨良多:“如今越来越多的夫妻在结婚或离婚时都会签订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涉及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但很多夫妻不懂法,签订的协议触及法律雷区,侵犯夫妻一方的人身自由,最终导致协议无效。” 那么应该如何“避雷”呢?崔武说,其实很简单,同样的意
8、思,换个说法,就不会触犯法律。假如吴先生跟前妻当初写下的不是“吴先生在儿子18周岁前不得再婚,如果再婚就放弃孩子抚养权”,而是没有暗含要挟之意的内容,比如“如果吴先生再婚,即变更孩子抚养权”,或者“吴先生再婚后,孩子转由女方抚养”等,就不属于对婚姻自由的限制,协议就有效了。 光阴如梭,2018年第一季度的工作转瞬又将成为历史,今天站在这个发言席上,我多想骄傲自豪地说一声:“一份耕坛一份收获,我没有辜负领导的期望”。然而,近阶段的工作检查与仓库管理员的理论考试的结果,让我切切实实看到了财务管理的许多薄弱之处,作为财务部的主要责任领导,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务实、求实、抓落实”,对照公司的精益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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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机关 财务部门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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