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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目标教学法对保险实验教学的思考 本文针对性地提出在保险实验教学环节引入目标教学法,在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热情的同时,有助于教师实现教学目标,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对教学实践与教学理论尤其是教学方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0前言 目标教学法是指将授课过程分解为课堂内容导入、展示课程学习目标、依据目标讲解课程知识以及对实现目标的测评等几个环节,并具体地针对各个环节组织实施教学。目标教学法的侧重点在于教学过程以及教学效果,它是一种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以教学目标为主线的授课方法,其突出特点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重视理论知识的实用性,提倡教学环节中师生开展互动,实现有的放矢地学习,以此来
2、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与其他教学方法相比,这种教学方法更注重教学过程中的互动性以及教学效果,因此更适合于理论服务于实践的课程,而保险课程的讲授正是为了满足实践的需要而进行的理论学习。因此,作为保险专业课程的教师需要努力去探寻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优途径。 目标教学法的理论依据是“掌握学习”理论,该理论于20世纪70年代由美国著名教育家、心理学家布卢姆提出,“掌握学习”就是在“所有学生都能学好”的思想指导下,以基础知识和能力倾向各有差异的学生组成的班级为前提,要求教师对教学目标进行细化,在学生学习的过程中,进行适时形成性评价,为不同的学生设计“矫正学习”,从而使多数学生达到课程设计目标的掌握标准。“掌握
3、学习”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对教学实践与教学理论尤其是教学方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目标教学法就是建立在这一理论与模式基础之上的一种新的教学法。实施目标教学法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地参与到教学中来;另一方面有利于老师积极组织教学,在教学设计时注意区别重点、难点和关键。 我国保险业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恢复国内业务,发展至今虽然只有短短三十几年,保险实务的发展已初具规模,但保险教学相对滞后,保险专业的开设更是少之又少,特别是西部地区,以新疆为例,仅有新疆财经大学设置了保险专业,而且在保险教学中存在着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作为保险课程特别是实务教学环节,保险实验课程
4、的设置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这一问题,但是具体实施时缺乏系统的计划和指导,因此,本文针对性地提出保险实验教学应以目标教学法为基础,以提高学生实务操作能力为主要目标,从而实现理论与教学的真正结合。 1保险实验教学的实施基于教学目标 1.1基本要求 目标教学法要求教师在授课前,应根据课程的教学目标,全面把握教材的内容基础上理清理论脉络框架,并确定各章节所要达到的教学重点及目标,针对实验课程,要求授课教师合理安排实验课的设置,在进行理论教学时明确提出实验课的目标及思路。通常在进行保险实验之前,要求学生进行实验的预习,初步了解实验教学的目标,并在实验课程之后撰写实验报告及总结,进一步对重点知识进行巩固
5、和提高。 1.2基本方法 1.2.1实验设置 根据当前所学内容的需要,有针对地设置实务操作的实验环境,引导学生通过理论知识来解决实际业务的完成。 1.2.2确立目标及操作示范 围绕课程重点,对于一次课程的目标可以进一步分解为多个小目标,有选择、有侧重地示范操作某一环节。实践证明学生在学习时具有明确的目标要比没有目标节省35%的时间。 1.2.3分组协作、独立探索 可以根据每一个分解小目标,将学生分小组分配角色进行实验,设立组长,由其带领组员开展讨论,让学生对实验目标的完成进行独立思考,必要时组员内部进行分工协作完成小组目标。 1.2.4评价总结 以目标教学法为基础的实验教学课程最大的优势在于,
6、学习效果可以通过实验项目的完成情况直观地获得,同时结合实验报告情况进行衡量最终结果。不仅可以反应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而且也是小组团队协作程度的体现。 1.3基本原则 (1)目标中心原则。教学目标既是保险实验教学的出发点,也是最终归宿,所有课堂教学内容都是以教学目标为中心并进一步深入。 (2)“教为主导,学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原则。保险实验教学是以教师作为主导者,即导演,而学生作为环节主体,即演员,以实践操作为训练内容。 (3)理论与实践相联系的原则。通过实验环节将课程中所讲解的保险实务理论与操作结合起来,最终实现教学任务的完成。 (4)优化原则。教师主导下,学生主动自我学习,在教学各个环节中
7、体现着和谐配合。双方充分发挥在学习中应尽的作用,从而实现课程学习的最优路径。 (5)矫正原则。对知识缺陷进行反馈,从而实现对知识残缺部分的及时修正,这一原则能有效体现保险教学活动互动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2基于目标教学法的保险实验课程示例机动车辆保险实验 机动车辆保险实验操作课程作为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的重要辅助教学内容,在保险理论教学阶段需要进行相应的模拟实验,通过实验操作提高学生对理论课程的理解以及加强与实践环节的联系。 2.1实验设置 根据我校现有保险实验配备条件,选取标点保险教学系统,对于机动车辆保险的承保及其理赔都可以(下转第62页)(上接第52页)在其中完成。 2.2确立目标及操作
8、示范 本实验课程的目的要求学生掌握机动车辆保险的业务流程操作,对险种条款、费率因素以及交通法等实现感性的认识。将机动车辆保险的实验目标进一步分解为承保形成保单和理赔结案两个小目标,并以此作为重点掌握的环节。对于重点内容进行示范操作,如承保环节中的录入新保单进行简单演示,对于重要环节需要强调,特别是新生成的保单号码需要记录以备后用。 2.3分组协作、独立探索 对全班学生分成三组并分配角色(承保员、理赔员、核保员),分别完成不同环节的业务操作,同时让学生对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和思考,普遍存在的问题需要组员间协商解决。如车辆清单录入不成功往往是因为学生在录入办事处号码时随意性太大,可能产
9、生重复投保情况,因此需要设定车牌规则如按学号尾号码;而在交费环节中造成无法完成的原因通常是保单未进行复核。分角色操作重点培养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包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让学生领悟责任对个人的要求,勇于承担各个角色所赋予的职责并圆满地完成责任实现目标。 2.4评价总结 机动车辆保险实验课程的学习效果可以通过实验项目的完成情况直观地获得,同时结合实验报告情况进行衡量最终结果。同时根据学习情况所反馈的信息对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及时的调整,从而实现教学过程最优化。 3小结 通过一定时期的实践摸索,笔者发现在保险实验教学中引入目标教学法,与现有教学模式差异较大,对于教师、教材、实验课程设置
10、及考核标准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3.1目标教学法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 (1)转变教育观念、积极探索新的实践教学模式,善于反思、总结。目标教学法使教师不再是教学环节的中心,而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对学生探究学习起到指导和服务的作用,从而使得教师在教学中的地位发生转变。对此,教师对于新教学方法在探索适应的过程中积极思考,不断总结,进而确立行之有效的新型教学模式。 (2)缩短心理距离,加强师生互动。以前的教学模式往往是单向式、强迫式,教师与学生之间形成一道天然的距离屏障,传统的师生关系总是表现出一种不平衡,老师既是教学内容的制定者又是实施者,同时还是学生成绩的评定者。而目标教学法不仅强调“教”,更加注重
11、“学”,在目标教学模式中,需要老师打破旧模式,由绝对的权威转变为学习中的引导者和参与者,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互动,从而建立起新型师生关系。 (3)科学合理地制订教学目标。这就要求教师课前的准备更加充分,不仅要深入把握教学内容,还要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认识程度等,充分调动学生的自学积极性,做到与知识的进一步融合。 3.2目标教学法对现行教材提出新的要求 现行保险实验教材中存在着难易不均衡的现象,部分内容比较适宜学生自学,但有些内容却不适合自学,因此,在保留原有教材的情况下,如何发挥目标教学法的最大作用,需要甄别章节来完成。如果修订原有教材,由于方法的改进必然要求在内容上大幅度更新,引入大量的新实验,结构进行调整,需要任课教师之间开展合作与交流,共同开发设计出与目标教学法配套的新教材。 3.3目标教学法对实验课程设置及考核标准提出改进要求 现有保险课程中实验课程只是占据了少量的学时,对于实务性如此之强的保险教学远远不能满足提高学生动手能力的要求。目标教学法侧重于学生自学能力的提高,重视综合素质的培养,为我国保险行业培养复合型人才做准备,因此,加大实验操作在保险课程学习的比重,有助于目标教学法在实践课程中更好地实施。同时,随着新课程设置及侧重点的转变,需要对教学评价体系进行改革,尽快出台能够科学地、全面地考核学生综合能力的评价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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