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征缴业务经办指南.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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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缴业务经办指南,http:/ 缴费比例: 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2、医疗保险: (1)基本医疗单位10%,个人2%, 门诊大额单位1%; (2)大病统筹单位7%,门诊大额单位1%。 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之一。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1%。 4、工伤保险: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基准费率,一类风险较小行业,单位0.5%,二类中等风险行业,单位1%,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单位2%。 5、生育保险:单位0.8%。,征缴业务申报时限,已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的各类用人单位,应在上月26日至本月8日之间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完成人员增减及当
2、期社会保险申报业务。,征缴业务结算时限,用人单位在办理申报手续后,应确保于当月15日之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凡15日资金仍未到帐的,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将按日加收应缴纳保险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参数,一、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 (二)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最低标准和最高标准分为2109元和14058元。,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参数,(三)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的最低和
3、最高标准分别为2912元和6047元。 (四)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2912元。 二、大额医疗救助金征收标准 在职人员:暂按260元/人.年征收; 退休人员:暂按360元/人.年征收,从退休职工养老金中代扣。,人员增加经办流程,一、网上申报人员增加 参保单位在区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职工就业登记后,通过网上申报平台自行操作办理人员增加手续。外地在津新参保职工需到全市任意社保中心自助设备办理身份证信息预登记手续后,再办理增加业务。,人员增加经办流程,二、临柜办理人员增加 参保单位在区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职工就业登记后,无法通过在网上申报平台进行操作的,可到分
4、中心办理人员增加业务。办理时填写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登记、变动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以下材料:,人员增加经办流程,1、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参保提供)。 2、职工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首次参保提供)。 3、多重劳动关系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劳务协议。 4、参加农籍职工综合险,无法及时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的,可提供单位盖章及本人签字确认的使用农籍职工户口性质承诺书及职工户口性质签字确认名册。 5、外籍人提供护照、就业证、专家证等有效资料的复印件。,人员减少经办流程,参保单位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工手续后,无法在网上申报平台自行操作的,可在分中心窗口办理人员减
5、少业务。办理时填报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登记、变动名册并提供相关材料。,补缴费经办流程,一、正常补缴费 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平台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无法在网上申报平台为职工办理补缴的,应填报天津市社会保险费补(减、预)征集申报名册,并提供以下材料: 1、补缴费时间距应缴费时间6个月以内的,录入单位申报信息并审核通过。 2、补缴费时间超过应缴费时间6个月以上的,单位需提供工资发放原始记录、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及补缴说明。,补缴费经办流程,3、补缴费时间距首次参保时间一年以上的,单位需提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审核表。 4、补缴1998年以前
6、的(非续接保险关系),单位需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批复文件。 5、市、区两级社会保险联合执法办公室出具的补缴文书。,补缴费经办流程,二、调整基数补缴费 单位为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与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不符,需对差额进行调整并补缴的,应填报天津市社会保险费补(减、预)征集申报名册及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并提供以下材料:,补缴费经办流程,1、单位申请调整基数补缴费,需说明调整基数理由,并提供相应年度工资发放原始凭证等资料。 2、因社保缴费基数检查、审计稽核、社会保险联合执法办公室受理职工投诉举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补缴文书。,在职人员信息修改流程,参保单位根据申请人员
7、信息变更内容,填写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应材料: 1、申请修改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生日、民族等信息的,需提供参保人员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根据修改情况提供其他要件。 2、申请修改户口性质的,需提供参保人员的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申请修改个人身份信息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信息修改流程,4、申请修改参加工作时间的,需提供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修改解除劳动合同时间的,需提供就失业证原件及其首页和解除劳动合同时间登记页复印件。 6、申请修改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需提供人社局出具的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连续
8、工龄审定花名册原件、人社局审批后的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信息修改流程,7、申请修改养老保险核定缴费年限的,需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手册首页和第4页的复印件。 8、申请修改审批医疗视同缴费年限的,需提供区县人社部门审批的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9、申请修改延迟退休起始时间、延迟退休截止时间的,需提供区县人社部门出具的后延退休申请确认表原件。,养老保险手册审核经办流程,一、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核发 自2014年7月起,新参保职工不再核发养老保险手册,在此之前参保未办理手册或手册丢失的可到区人社局办理核发或补发手续。 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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