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J66-19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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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制 冷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GB J 6 6一8 4 关于颁发 制冷设备安装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 的通知 计标 1 9 8 4 0 4 9 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 7 2 ) 建设施字第1 3 5 号文的要求, 由 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 制 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已经 有关部门会审。 现 批准 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A G B J 6 6 -8 4为国家标准, 自一九八四年八月一日起实行。 本规范由机械工业部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 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负 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四年一月十日 中
2、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制 冷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GB J “ 一 8 4 主编部门:中华人 民共和 国机械工 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实行 日 期:1 9 8 4 年8 月1 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系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 会( 7 2 ) 建设施字第1 3 5 号文的要求, 由我 部安装总公 司 组织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 进行了比较广泛的 调查研究, 总结了制冷设备安 装、 施工和使用方 面的经验, 并广泛地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分七章和一个附录, 其主要
3、内 容的: 总则、 制冷机组以及活塞式、 螺杆式、 离心 式、 滨 化铿吸收式和蒸汽喷射式等制冷设备的安装及试运转。 在本规范实行过程中, 希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 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 将 有关资料和意见寄交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 以 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机械工业部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二 第二章制冷机组的安装及试运转 . . 第三章活塞式制冷设备的安装及试运转 . 第一节整体安装的活塞式制冷压缩机及压缩机组的安装 第二节附属设备及管道的安装 第三节活塞式制冷压缩机及其系统试运转 第四章螺杆式制冷设备的安装及试运转 第五章离心式制冷设备的安装及试运转 第
4、六章澳化锉吸收式制冷设备的安装及试运转 第七章蒸汽喷射式制冷设备的安装及试运转,. ( 3 2 5 ) ( 3 2 6 ) ( 3 2 8 ) ( 3 2 8 ) ( 3 2 8 ) ( 3 2 9 ) ( 3 3 2 ) ( 3 3 3 ) ( 3 3 5 ) ( 3 3 7 ) 3 2 3 第一章总则 第1 . 0 . 1 条 为了保证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 质量, 特制定本规范。 第 1 . 0 . 2 条本规范适用于制冷机组、 制冷压缩机和附属设备, 以及活塞式、 螺杆式、 离心 式、 吸收式、 蒸汽喷射式等制冷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的通用技术要求, 应
5、按国家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 T J 2 3 1 ( -) - 7 5 “ 通用规定” 执行。 现场组装的活塞式制冷压缩机和化工工艺采用的大型离心式制冷压缩机的安装应按国家 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T J 2 3 1 ( 五) - 7 8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1 . 0 . 3 条 制冷设备的拆卸和清洗,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对于制冷机组、 整体安装的制冷压缩机及吸收式制冷设备, 一般应进行外表清洗并检 查机组内的真空情况( 或充气内压状况) ; 符合有关设备文件规定的设备, 其内部零件可不拆 洗, 但如超过保险期或有明显缺陷时, 也应进行清洗。 二、 对于
6、现场组装的各种型式的制冷设备, 安装前应把主机零部件、 附属设备和管道进行 清洗。 清洗后应将清洗剂和水分除净, 并应检查 零部件表面有无损伤及缺陷, 合格后应在表面 涂上一薄层冷冻机油。 第1 . 0 . 4 条 安装氨制 冷设备时, 在现场配制的零部件, 严禁采用铜和铜合金材料。 第 1 . 0 . 5条制冷设备的安装, 必须采用专用制冷阀门和仪表; 制冷设备的法兰、 螺纹接 头等处的密封 材料, 应选用耐油石棉胶板、 聚四 氟乙稀膜带、 甘油一氧化铝或氯丁橡胶密封液 等。 第1 . 0 . 6 条 制冷设备管道的焊接,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现场设备、 工业管道焊接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 的
7、有关规定。 第 1 . 0 . 7条制冷设备的安装, 应符合现行的有关设备工程设计规范和设备技术文件的 要求 。 3 2 5 第二章制冷机组的安装及试运转 第2 . 0 . 1 条 制冷机组系 指包括压缩机、 电 动机及其成套附属设备在内 的整体式或组装 式制冷装置。 第2 . 0 . 2 条制冷机组应在底座的基准面上找正、 找平。 第 2 . 0 . 3条制冷机组的自控元件、 安全保护继电器、 电器仪表的接线和管道连接应正 确 。 第2 : 0 . 4 条 制造厂出厂 但未充灌制冷剂的制冷机组, 应按有关的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充灌制冷剂; 设备技术文件上没有规定的, 应按以下顺序进行充灌:
8、一、 气密性试验 ; 二、 采用真空泵将系统抽至剩余压力小于 5 . 3 3 2 千帕; 三、 充灌制冷剂并检漏。 第2 . 0 . 5条制冷机组的气密性试验,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当按表 2 - 0 . 5的规定区别试验压力为高低压系统有困难时, 可统一按低压系统试验压 力进行系统气密性试验。 二、 在规定压力下保持2 4 小时, 然后充气 6 小时后开始记录压力表读数, 再经 1 8 小时, 其 压力不应超过按下式计算的计算值。 如超过计算值, 应进行检漏, 查明后消除泄漏, 并应重新试 验, 直至合格。 。, 2 7 3 +t 2 , L A P 0 P , - P 2 一 r ,
9、t 1 一 万 石 万 二 , 口, 丁.L I ( 2 . 0 . 5 ) 式中P 压力降 兆帕( 公斤力/ 厘米2 ) ; P , 试验开始时系统中的气体压力 兆帕( 公斤力/ 厘米, ) P 2 试验结束时系统中的气体压力 兆帕( 公斤力/ 厘米2 ) t , 试验开始时系统中的气体温度( ) ; t , 试验结束时系统中的气体温度( ) 。 三、 气密性试验中应采用氮气或干燥空气进行系统升 压。 气密性试验压力 兆帕( 公斤力/ 厘米, ) 表 2 . 0 . 5 制冷剂高压 系统 试验压 力低 压系统 试验压 力 R7 1 7 , R2 2 R1 2 R1 1 1 .176 4 0
10、1 8 ) 1 . 5 6 8 ( 1 6 ) 0 . 1 9 6 ( 2 ) 1 . 1 7 6 0 2 ) 0 . 9 8 0 0 ) 0 . 1 9 6 ( 2 ) 第 2 . 0 . 6 条制冷机组的气密性试验合格后, 应采用真空泵将系统抽至剩余压力小于 5 . 3 3 2 千帕( 4 0 毫米汞柱) , 保持 2 4 小时, 系统升压不应超过 。 . 6 6 7 千帕( 5 毫米汞柱) 。 第 2 . 0 . 7条制冷机组充灌制冷剂时, 应将装有质量合格的制冷剂钢瓶与机组的注液阀 接通, 利用机组的真空度, 使制冷剂注入系统; 当系统内的压力升至 。 . 1 9 6 0 . 2 9
11、4 兆帕( 2 -3 32 6 公斤力/ 厘米z )氟里昂) 或。 . 0 9 8 - 0 . 1 9 6 兆帕( 1 -2 公斤力/ 厘米1 ) ( 氨) 时, 应对系统进行检 漏; 查明泄漏处后应予以修复, 再充灌制冷剂; 当系统压力与钢瓶压力相同时, 即可开动压缩 机, 加 快充入速度, 直至符合有关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制冷剂重量。 第2 . 0 . 8 条制冷机组的试运转应符合下 列要求: 一、 试运转前 1 . 检查安全保护继电器的整定值; 2检查油箱的油面高度; 3 . 开启系统中相应的阀门; 4 . 给设备供冷却水; 5 . 向蒸发器供载冷剂液体; 6将能量调节装置调到最小负荷位置
12、或打开旁通阀。 二、 启动运转 1 . 启动压缩机, 并应立即检查油压, 待压缩机转速稳定后, 其油压 应符合有关设备技术文 件的规定( 专门供油泵的先启动油泵) ; 2 . 容积式压缩机启动时应缓缓开启吸气戳止阀和节流阀; 3 . 检查安全保护继电器的, 动作应灵敏; 4 . 应根据现场情况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确定在最小负荷下所需运转的时间; 5运转过程中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 并做好记录; ( 1 ) 油箱油面的高度和各部位供油的情况; ( 2 ) 润滑油的压力和温度; ( 3 ) 吸排气的压力和温度; ( 4 ) 进排水温度和冷却水供应情况 ; ( 5 ) 运动部件有无异常声响, 各连
13、接部位有无松动、 漏气、 漏油、 漏水等现象; ( 6 ) 电动机的电流、 电压和温升; ( 7 ) 能量调节装置动作是否灵敏, 浮球阀及其他液位计工作是否 稳定; ( 8 ) 机组的噪声和振动。 三、 停车 1 . 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规定的顺序停止压缩机的运转; 2 . 最后关闭水泵或风机系统, 并应排放所有易冻积水。 第 2 . 0 . ,条制冷机组试运转后, 应拆洗吸气过滤器和滤油器, 并更揍润滑油。 3 2 7 第三章活塞式制冷设备的安装及试运转 第一节整体安装的活塞式制冷压缩机及压缩机组的安装 第3 . 1 . 1 条 本节适用于整体安装的单台制冷压缩机及带有公共底座的压缩机组( 包括
14、 压缩机、 电动机或压缩冷凝机组) 的安装。 第3 . 1 . 2 条压缩机及压缩机组的安装, 应在曲 轴外露部位或与压宿机底座平行的其他 加工平面上找正、 找平, 其纵向和横向的不水平度不应超过 。 . 2 / 1 0 0 0 第3 . 1 . 3条安装中, 应根据压缩机的位置, 找正电动机水平, 调招联轴节或皮带轮。 第二节附属设备及管道的安装 第3 . 2 . 1 条 制冷压缩机的附属设备( 如冷凝器、 贮液器、 油分离器、 中间冷却器、 集油器、 空气分离器和蒸发器等) 就位前, 其管口方位、 地脚螺栓孔和基础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管口 内部, 应畅通。 第3 . 2 . 2 条 采
15、用氮气或干燥空气为介质进行气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 应符合本规范第 2 . 0 . 5 条的规定。 试验时宜在螺栓连接处和焊接接缝处涂上发泡剂, 观测有无泄 漏。 第3 . 2 . 3 条 附属设备的安装除应执行设计规范中有关规定外, 尚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卧式设备的水平度和立式设备的铅垂度, 应符合有关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二、 安装带有集油器的设备时, 集油器的一端应稍低, 其坡度应符合有关设备技术文件的 规定 。 三、 洗涤式油分离器的进液 口宜比冷凝器的出液口低。 四、 安装低温设备时, 应增设垫木。垫木应预先经防腐处理。 五、 设备安装时应分清管子接头, 严禁接错。 第 3 .
16、2 . 4 条制冷设备管道的敷设, 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 外, 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管道内的氧化皮、 污物等杂物, 宜采用喷砂法清除, 并应在出现金属光泽面后将两端封 死。 二、 系统中的供液管不应出现向上凸起的弯曲, 吸气管不应出现向下凹陷的弯曲, 如图 3 . 2 . 4 所示。 三、 连接管道的法兰、 零件和焊缝不应埋于墙内或不便检修的地方。 排气管穿过墙壁时, 应 加保护套管; 管道与套管之间应留 有1 0 毫米 左右的间隙; 间隙内 不应填充材料。 管道放在支架 上 不 应 衬 垫 木, 但 包 有 保 温 层 的 管 道 应 衬 垫 木; 垫 木
17、 厚 度 应 与 保 温层 厚 度 一 相 同。 3 2 8 图3 . 2 . 4 系统中的管道凸凹弯曲示意图 a 一供液管; b 一吸气管 第3 . 2 . 5 条设备之间 连接管道的敷设坡向 应符合表3 . 2 . 5 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制冷设备管道业设坡向 的规定 ; 坡度 应符合设计或 表3 . 2 . 5 管道名称坡向 压缩 机进 气水 平管 ( 氨 ) 压编 机进 气水 平管 ( 氟里 昂) 压缩 机徘 气水平 管 油分 离器 至冷凝 器的水 平管 机器 间至 调节站 的供液 管 调节 站至机 器间 的回气 管 燕 发 器 压 编 机 油分离 器 油分离 器 调 节 站 调 节
18、 站 第3 . 2 . 6 条当吸 气管和排气管设于同一 支架或吊架时, 吸气 管应放在排气管的下面, 其 管道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2 0 0 2 5 0 毫米。钢管弯头宜采用可控硅中频弯管机弯管。 第3 . 2 . 7 条在液体管上接支管, 应从主管的底部接出; 在气体管上接支管, 应从主管的 上部接出。 第3 . 2 . 8 条 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层厚度, 应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第3 . 2 . 9 条 润滑系统和制冷管道上的阀门, 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其进出口 端封闭良 好 的, 可在安装前只清洗密封面。 由于包装而损坏的阀门, 应逐个进行拆卸清洗, 并应更换填料和垫片; 填料和
19、垫片均应符 合产品要求。 第3 . 2 . 1 0 条 制冷系统中的自 动控制阀件, 安装前应按有关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验 收, 并应清洗密封面。 第3 . 2 . 1 1 条润滑油管道和制冷剂管道上的阀门, 应逐个进行气密 性试验, 其试验压力 应符合本规范第2 . 0 . 5 条的规定, 其他管道上的阀门, 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 工业管道安装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的有关低压阀门的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 第3 . 2 . 1 2 条 立式压缩机的 单向阀应安装在竖管上, 卧式压缩机的单向阀应安装在水平 管上。阀门必须按制冷剂流动的方向装设, 严禁反装 第三节活塞式制冷压缩机及其系统试运转 第
20、3 . 3 . 1 条整体安装的压缩机和压缩机组, 以及现场组装的压缩机, 在系统安装后, 应 先进行单机试运转( 制冷机组除外) 。 3 2 9 第3 . 3 . 2条压缩机试运转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冷却水系统供水应畅通 ; 二、 安全阀出 厂铅封应完整; 三、 压力、 温度、 压差等 继电器的整定值应符合设 备技术 文件的 规定; 四、 曲轴箱的油面高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五、 应将气缸盖和吸气阀片等拆下, 加适量润滑油, 再装上气缸盖; 盘动压缩机数转, 使活 塞、 气缸及各滑动面上的润滑油分布均匀; 各运动 部件应转动灵活, 无过紧及碰撞现象; 六、 瞬时启动电动机, 检
21、查转向是否正确。 第3 . 3 . 3 条现场组装的压缩机应进行不带阀的试运转。 并应 符合下列要求: 一、 启动压缩机并运转 1 0 分钟后, 应停车检查各摩擦部位的润滑和温升情况, 待一切正常 后, 再继续运转 2 小时; 二、 各摩擦部位的温升不应超过3 0 0C , 轴承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7 0 0C ; 三、 润滑油的压力及温度应符合有关 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四、 轴封处不应有油的滴漏; 五、 运转中各运动部件应无异常声响, 紧固件应无松动现象; 第3 . 3 . 4 条现 场组装的压缩机空气负荷试运转,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在吸、 排气阀 安装固定后, 应调整活塞止点间隙,
22、使其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 二、 装上气缸盖, 启动压缩机, 并在规定的排气压力下运转 4 小时; 如无规定时, 排气压力 应为0 . 3 4 3 兆帕( 3 , 5 公斤力/ 厘米2 ) ; 弃、 润 滑 油 压 力 应比 吸 气腔 压 力 高0 . 0 9 8 0 . 2 9 4 兆 帕 ( 1 - 3 公 斤 力 / 厘米 油温 不 应 高 于 7 0 0C; 四、 气缸套的冷却水进口 温度不应超过3 5 C , 出口 温度不应超过4 5 C ; 五、 排气温度不应超过表 3 . 3 . 4 的规定: 六、 吸、 排气阀的阀片跳动声响应正常; 七、 各摩擦部位的温度应符合有关设备技术文
23、件的规定; 八、 各连接部位、 轴封、 填料、 气缸盖和阀件应无漏气、 漏油、 漏水现象。 试运转时的最高排气通度表 3 . 3 . 4 制冷剂 最高排 气温 度( ) L 1 7 , R Z 2 R1 2 1 4 5 13 0 第3 . 3 . 5 条活 塞式制冷系统的吹净,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压缩机空气负荷试运转合格后, 应迅速全部打开设备最低处的阀门, 按操作程序进行 系统吹净, 并在距离阀门2 0 0 毫米处用白布( 白纸) 检查, 直至无污物; 二、 吸净应采用压力为。 . 4 9 -0 . 5 8 8 兆帕( 5 -6 公斤力/ 厘米z ) 的氮气或干燥空 气按顺序 9 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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