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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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 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越是超大城市,管理越要精细。”市城管委基于城市管理的体系化、精细化研究制定了城市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编发了成都市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城市管理工作手册,制定区域性地方标准项、委系统标准规范55项。县作为成都市东北门户、东成都主城区,坚持精细化、体系化管理城市势在必行。虽然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成都市东北门户、东成都主城区的目标定位相比较,与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更高期望相比较,仍存在部分标准标尺较低、内容较粗,覆盖不全等问题,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城市管理需要,我们必须围绕成都市建设成都市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的总体目
2、标,县委、县政府打造成都东北门户、东成都主城区战略部署,着眼精细管理,对标先进城市,借鉴先进经验,构建起具有特色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为此,我局启动了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编制工作,在标准编制过程中,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突出重点,覆盖全行业。包含市政设施管理、市场管理、通信设施管理、健身设施管理、交安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秩序管理、城市照明管理、广告招牌管理、固废处置、工地管理、数字城管、移交管理、物业小区管理、城市污水管网及河渠水环境治理等15大类,涵盖了城市管理相关行业领域。二是对标一流,定下高目标。高标准设置城市管理目标及主要指标,标准中正向指标高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并向
3、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城市管理一流城市对标看齐。例如,标准要求特殊区域和一级道路(区域)实行每日24小时不间断保洁,远远高于相关行业标准要求。三是分类施治,科学定标准。在总体提标的同时,坚决避免一刀切,坚持因地、因事、因时制宜,针对不同地域、时间段,区分主街干道、背街小巷,重点节点等,设置不同的管理标准要求,力求分类施治、分类管理。特别是标准明确了城市管理应急保障和三重保障机制,对常态和特殊情况的管理科学设定了不同的管理标尺。四是过程把控,形成闭合链。坚持管理结果是核心,管理过程是关键。标准对管理事项明确了责任分工,以树状图形式设定管理流程,提出了考核与评价标准,力求“责任清晰、流程科学、过
4、程可控”,为全过程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标准支撑。标准的出台只是迈出了精细化管理的第一步,更为重要的是让标准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确保落地见效,同时,城市管理动态性特点也决定了标准必须与时俱进,动态调整、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以适应新形势需要。目 录总 则41.指导思想42.基本原则43.总体目标44.编制依据45.适用范围4第一篇 市政设施管理4第一章 城市道路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二章 城市桥梁管理4第一节 总 则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二篇 市场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
5、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三篇 通讯设施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四篇 电力设施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五篇 燃气设施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六篇 全民健身设施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七篇 交安设施管理4第一章 道路标志标线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
6、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二章 交通信号灯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三章 城区告示标志、旅游区标志设置规定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受理范围4第四节 设置原则4第五节 附则4第四章 交安设施维护管理办法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三节 附则4第五章 城市公交站点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八篇 环境卫生管理4第一章 清扫保洁4第一节 总 则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
7、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法律责任4第六节 附则4第二章 环卫设施设备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法律责任4第六节 附则4第三章 生活垃圾收运4第一节 总 则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法律责任4第六节 附则4第四章 餐饮垃圾收运4第一节 总 则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法律责任4第六节 附则4第五章 机动车清洗站(点)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法律责任4第六节 附则4
8、第九篇 市容秩序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职责划分4第六节 附则4第十篇 城市照明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职责分工4第六节 法律责任4第七节 附则4第十一篇 广告招牌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法律责任4第六节 附则4第十二篇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4第一节 总 则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十三篇 工地管理4第一章 已征待供、已供待建工地精细化管理4第一
9、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二章 在建工地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三章 拆迁工地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管理职责4第三节 管理要求4第四节 附则4第十四篇 数字化城市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附则4第十五篇 移交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定义4第四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五节 职责分工4第十六篇 物业小区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10、 管理机制4第五节 附则4第十七篇 城市污水管网及河渠水环境治理4第一章 河渠环境治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四节 附则4第二章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四节 附则4第三章 河道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精细化管理要求4第四节 附则4第四章 排水设施管理4第一节 总体要求4第二节 编制依据4第三节 管理标准4第四节 管理机制4第五节 附则4 10 总 则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城市,深度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经济地理
11、,围绕加快构建“淮州为核、三区联动”城市发展新格局,助推成都东北门户、东成都主城区战略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社会动员、智能管理、服务专业、美学运用能力,坚持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更好服务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2.基本原则2.1科学性原则。从城市管理的日常工作中分析和把握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以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提升精细管理水平。2.2系统性原则。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精细管理体现在日常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和流程中,坚持全时空、全流程、全覆盖的精细化管理。2.3实用性原则。将精细管理理念与具体工作要求相结合,将城市管理与市民需求精准对接,着力解决城市区域主街干道、
12、背街小巷和城郊结合部管理不均衡等城市管理问题,切实提升城乡环境品质。2.4前瞻性原则。通过对标国内先进城市,精细标准体现了前瞻性思维,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提升城市管理服务能力。3.总体目标到2021年底,实现精细管理全覆盖,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成都东北门户、东成都主城区战略目标和构建“淮州为核、三区联动”城市发展新格局相适应,达到“全国一流、国际先进”管理水平。4.编制依据标准主要依据了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涉及市政设施、市场管理、市容秩序、交安设施、广告招牌、数字化城管等方面。5.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县城市管理部门,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标准和依据
13、。 2 -第一篇 市政设施管理第一章 城市道路管理第一节 总体要求1.适用范围及目的意义为加强县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维护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城市道路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城市(城镇)道路使用功能,确保城市道路的完好和正常运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城市(城镇)道路管理精细化标准。2.目标平顺美观、干净整洁、安全耐久。第二节 编制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1995年7月26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成都市城市道路人行道球墨铸铁方形井盖监督管理技术规定(成井盖办201714号)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考核办法(成城发2014 28号)成都
14、市城市道路桥梁检测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成城发20158号)关于加强城市道桥监督考评工作的通知(成城发2017319号)成都市城市管理工作监督考评办法(成城发201753号)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成都市市政管理设施标准图集与技术指引(DB510100/T 201-2016)成都市占用道路施工标志及围挡设置技术指引(DB510100/T 202-2016)球墨铸铁可调式防沉降检查井盖(DB510100/T 203-2016)成都市城市道路水泥混凝土路面黑化维护
15、整治设计及施工指导意见成都市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管理维护导则成都市城市道路养护维修规范化操作规程成都市城市道路沥青路面道路结构设计导则成都市人行道建设技术导则第三节 管理标准1.总体标准车行道平顺、人行道平整、路沿石整齐、占道围栏整洁有序。2.主要指标 指 标 区 域城市快速路道路完好率(%)城市主次干道道路完好率(%)城市支路及背街小巷道路完好率(%)县城区989898淮州新城989898场镇建成区95.595953.1道路占用、挖掘管理道路占用、挖掘行政审批必须依法审批,严格按审批内容进行道路开挖,占道监管部门加强占道挖掘项目全过程监管。道路管理部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巡查中发现违章占道挖掘行
16、为或与审批事项不符等情况,及时制止并上报,严肃追究建设业主及施工单位责任。鼓励采用非开挖技术进行管线施工,但必须在施工方案编制前对所在位置的地下管线进行详细的调查。当事人需持齐全手续到县城市管理局办理占用、挖掘县域城市道路许可证。施工性占用、挖掘城市(场镇)道路按照现行规定的一般或简易程序执行。(1)简易程序。当在城市非主要干道占道施工面积小于50平方米,占道时间15天以内的,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或单位备齐相关施工许可,可在县城管局申请办证即可。(2)一般程序。除简易程序以外的占道挖掘的审批均为一般程序。重大项目占道挖掘申请,由县城管局会同县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等县级职能部门进
17、行施工方案审核,将审核结果报县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批准。经审批后,方可办理许可手续。重大项目包括以下范围:改、扩建及综合整治城市道路及桥梁、城市下穿隧道等重大城建项目;地铁等城市公共交通建设项目;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如市政公用服务设施设置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主干道人行道换安改造项目;市级以上军机关所在区域的占道挖掘项目。(3)应急程序。因发生故障(险情)需要紧急抢修(抢险应急)的,可先行施工抢修,但须同时通知道桥管理管理和公安交管部门,并在24小时内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4)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管理程序需要挖掘城市道路须到道路桥梁主管部门办理审批,影响
18、车辆通行的须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准。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报告、申请表(原因、地点、范围、工期、平面图);规划部门对该项目的规划批复;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设计文件。政务大厅窗口审查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后核发受理通知。按照职责实行分类审批:A类:幅宽12米以上快速路主干道及挖掘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重大挖掘许可审批事项及其它对道路交通和市政管理影响重大的事项,须经道路桥梁主管部门会议研究5个工作日批准。(不具备会议条件可分别签审)B类:幅宽12米以下的次干道、人行道及挖掘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对道路交通未造成重大影响的一般性挖掘许可审批事项,由道路桥梁主管部门分管领导3个工作日批准。C类:幅宽在3米以下的
19、支路、巷道、人行道、路肩、路坡、路边沟、街头空地、代征道路用地及挖掘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常规性设施维修挖掘许可审批事项,由道路桥梁主管部门业务科室1个工作日批准。道路桥梁主管部门(业务科室)会同相关设施管理单位现场勘察核定赔偿恢复费、保证金。经勘察审核研究决定符合条件的道路开挖申请事项,由分管领导签发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道路桥梁管理部门按审批决定到现场核定开挖面积,并按规定核算缴费金额。申请人依照缴费核算表缴纳恢复费和质量保证金,并签署道路开挖回复质量承诺书。签发道路挖掘许可证后,由道路桥梁管理部门负责挖掘施工现场监督管理。(5)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
20、三年内不得开挖,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挖的须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批准。 3.2城市道路挖掘联席会议制度及职责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成员单位由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建设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房管局、县文旅局组成,按照各自职责履行责任。县规划局负责城区城市道路挖掘的规划管理和审查工作,牵头制定年度城市道路挖掘计划。县发改局负责城市道路挖掘项目的指导申报,负责城市道路挖掘的行政性事业收费建议和调整收费标准。县城管局负责宣传和执行由市城管委牵头研究制定的城市道路挖掘监督管理相关法规、制度、规范、标准等,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其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统一受理县
21、城区城市道路挖掘行政审批及各类问题投诉信息;负责对全县城市道路挖掘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导;负责城市道路挖掘的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城市道路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因城市道路挖掘影响道路交通的行为;负责交安设施设置、更换挖掘的监督管理。县经信局负责电力、通信、燃气设施挖掘的监督管理。县建设局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等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业主按城市道路规范开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城市排水、供水道路挖掘及应急抢修的监督管理。县交通局负责按城市道路标准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等项目的挖掘施工及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4.道路维护管理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应当严格执行养护
22、、维修技术标准和规范,必须进行定期检查,随时掌握其使用状况,分析损坏原因,及时进行经常性和预防性养护,保持道路处于完好状态。4.1车行道维护基本要求车行道路面应平整、完好,出现明显裂缝、坑槽、拥包、啃边等病害,应及时进行维修。4.2人行道维护基本要求人行道面平整、完好,砌块无松动、残缺,相邻块高差及横坡符合设计要求。平缘石、立缘石稳定牢固、线形直顺;盲道上的导向砖、止步砖、缘石坡道位置安装正确、完好。经行城市井盖的亦应采用导向转,或采用90绕行方式进行绕行,绕行处采用止步砖。修复人行道时应从整体上顾及视野范围内的统一和协调,应用同材质、同色彩、同规格的修复材料。修复材料除符合强度要求外,还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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