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版环境影响评价全本《江苏慈星药业有限公司产 121 吨医药化工及医药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修编报告》受理公示3436.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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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江苏慈星药业有限公司 年产 121 吨医药化工及医药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环评报告书修编报告 建设单位:江苏慈星药业有限公司 二 O 一五年五月 I 目录 1 前言1 1.1 编制背景 1 1.2 环评前后存在的主要差异 2 1.3 修编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原环评核定总量 6 1.4 修编依据及修编内容 7 1.5 修编理由 8 1.6 评价标准 8 2 已批项目环评内容11 2.1 项目概况 11 2.2 建设内容 11 2.3 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9 3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20 3.1 项目概况 20 3.2 产品方案及公辅工程情况 20 3.3 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变化情况 21
2、 3.4 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22 3.5 主要设备配置情况 23 4 不再建设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24 4.1 生产工艺流程 24 4.2 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27 4.3 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29 5 已建项目污染源分析30 5.1 生产工艺流程及其产污环节 30 5.2 物料平衡39 5.3 水平衡 45 5.4 污染物产生情况 46 5.5 “三本帐”核算.55 5.6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56 6 污染防治措施57 6.1 废气防治措施 57 6.2 废水防治措施 63 6.3 固废防治措施 74 6.4 环境管理与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76 7 环境影响和清洁生产水平77
3、II 7.1 环境影响 77 7.2 清洁生产水平 79 8 排污总量核定81 8.1 回收总量和剩余总量 81 8.2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总量 81 8.3 总量控制指标 82 8.4 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与批复量 82 8.5 总量实现途径 83 9 结论84 附件 1、环评批复 2、试生产核准通知书 3、宿迁市环保局验收现场勘查意见 4、危险固废处置协议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周围 5 公里敏感保护目标图 3、平面图 4、雨污水管网图 5、水系图 6、周围环境概况 江苏慈星药业有限公司年产 121 吨医药化工及医药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修编报告 宿迁市清源环境科学研究有
4、限公司1 1 前言 1.1 编制背景 江苏慈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慈星药业”)位于宿迁生态化工 科技产业园扬子路 20 号,是一家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的企业,总占地面积为 36 亩,总投资 7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2500 万元,主要产品有三羟基甲基氨基甲烷、L-焦谷氨酸、维生素 K1、 匹多莫德中间体、左卡尼汀和舒必利中间体。根据原环评文件,本项目 生产能力为年产 10 吨三羟基甲基氨基甲烷、15 吨 L-焦谷氨酸、1 吨维 生素 K1、15 吨 L-噻唑烷-4-甲基乙脂、40 吨 2-甲氧基-5-胺磺酰基苯甲 酸甲酯、10 吨原料药精烘包。上述项目已于 2
5、013 年 8 月通过宿迁市环 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宿环建管201325 号。 由于左旋肉碱产品的客户及需求量主要集中在国外,国内需求量太 少,而且全球市场需求量基本趋于饱和,市场前景不太乐观等原因,从 目前和长远经济效益来看,公司高层研究决定放弃年产 30 吨左旋肉碱生 产线的建设。目前,年产 10 吨三羟基甲基氨基甲烷、15 吨 L-焦谷氨酸、 1 吨维生素 K1、15 吨 L-噻唑烷-4-甲基乙脂、40 吨 2-甲氧基-5-胺磺酰 基苯甲酸甲酯和 10 吨原料药精烘包生产线均已按环评要求于 2014 年 8 月建成,共建设 3 条生产线。其中,三羟基甲基氨基和 2-甲氧基-5-胺磺
6、酰基苯甲酸甲酯共用一条生产线,L-焦谷氨酸、维生素 K1、L-噻唑烷-4- 甲基乙脂共用一条生产线以及原料药精烘包生产线。2014 年 5 月,已建 项目获得宿迁市环境保护局试生产核准。目前已投入试生产,正在申请 环保“三同时”验收。 由于本项目为原料药生产企业,根据原料药生产要求,共用生产线 生产过程中进行产品更换时,需对反应釜以及相关设备进行多次清洗, 以满足原料药的生产要求。原环评中预测设备洗涤用水量为 2000 吨/年, 不满足实际生产需要,实际生产过程中需水量为 5400 吨/年。而且实际生 产过程车间尾气处理用水量为 1400 吨/年,远大于原环评预测量 220 吨/ 年。 江苏慈
7、星药业有限公司年产 121 吨医药化工及医药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修编报告 宿迁市清源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2 2015 年 4 月 14 日宿迁市环保局组织对公司已建项目进行现场验收核 查时,除盐工段蒸发除盐方式、危废产生数据以及实际产能均与环评不 符。为此,建议建设单位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对原环评有关内容进行修编。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和关于加 强建设项目审批后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09316 号)的有关 要求,江苏慈星药业委托宿迁市清源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依据已建项 目的实际“三废”产生及排放情况,对原环评报告书中有关内容进行修编, 并编制修编报告
8、以满足日常环保管理需要,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提供科 学依据。 1.2 环评前后存在的主要差异 1、共用生产线情况 原环评文件中,本项目应建设生产线 5 条,具体为年产 30 吨左旋肉 碱生产线 1 条、年产 1 吨维生素 K1 生产线 1 条、年产 10 吨三羟基甲基 氨基甲烷和 40 吨 2-甲氧基-5-胺磺酰基苯甲酸甲酯生产线 1 条、年产 15 吨 L-焦谷氨酸和 15 吨 L-噻唑烷-4-甲基乙脂生产线 1 条以及 10 吨原料 药精烘包生产线 1 条。 实际生产过程中,共建设 3 条生产线。其中,2-甲氧基-5-胺磺酰基 苯甲酸甲酯单独一条生产线,三羟基甲基氨基、L-焦谷氨酸、维生素
9、K1 和 L-噻唑烷-4-甲基乙脂共用一条生产线,原料药精烘包一条生产线。年 产 30 吨左旋肉碱生产线不在进行建设(具体见附件-关于左旋肉碱生产线 不再建设的声明)。环评前后项目共用生产线建设情况见表 1.2-1 所示。 表 1.2-1 环评前后项目共用生产线建设情况 产品名称原环评中生产线建设情况实际生产线建设情况 2-甲氧基-5-胺磺酰基苯甲酸甲酯1 条 三羟基甲基氨基甲烷 1 条 L-焦谷氨酸 L-噻唑烷-4-甲基乙脂 1 条 维生素 K11 条 1 条 左旋肉碱1 条取缔 原料药精烘包(原料药)1 条1 条 江苏慈星药业有限公司年产 121 吨医药化工及医药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
10、报告书修编报告 宿迁市清源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3 目前,本项目已建产品生产线正在申请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期间, 需将不在建设的年产 30 吨左旋肉碱项目的“三废”排放指标应予以回收。 为此,宿迁环保局责令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根据企业 实际情况对原环评报告进行修编,重新核算本项目“三废”产生及排放情况, 以满足已建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的要求。 2、设备洗涤废水和车间废气处理废水产生量和排放量存在差异 在试生产和申请验收期间,已建项目的设备洗涤废水和车间废气处 理废水实际产生量和排放量与原环评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存在较大差异, 具体见表 1.2-2。 表 1.2-2 废水产生量 原环评(t/a)实
11、际产生(t/a) 废水产生环节 废水源强预处理方式废水源强预处理方式 设备洗涤废水1800进厂内污水站5100厂内污水站 废气处理废水220进厂内污水站1440进厂内污水站 废水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本项目为原料药生产企业,共用生 产线在进行产品更换时,需对反应釜及相关生产设备进行多次清洗,直 至检测无残留。二是为确保废气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 加大了废气洗涤水量。与原环评文件进行对比,公司实际生产过程中, 不仅排放的水量有所增加,而且污染源强也有所增加。 3、固废产生量存在差异。 宿迁市环保局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现场核查期间发现危废产生数据 与环评不符,未发现废催化剂、蒸馏残液
12、和蒸馏残渣,主要原因有: (1)根据原环评文件,公司产生废催化剂、蒸馏残液和蒸馏残渣生 产线为维生素 K1 和左旋肉碱项目。其中,维生素 K1 生产时会产生废催 化剂、蒸馏残液,左旋肉碱生产时会产生蒸馏残液和蒸馏残渣。由于左 旋肉碱项目未进行建设,相应的危废-蒸馏残渣也就没有产生。 (2)维生素 K1 催化剂的更换周期为 2 年一次,验收核查期间未到 催化剂更换时间,故暂无废催化剂产生。 (3)原环评中,采取蒸发析盐系统处理高浓度废水,得到的废无机 盐量为 80.18 吨/年,含水率为 40%。项目在实际生产过程,得到的废无 机盐量为 64.15 吨/年,含水率为 25%。导致实际生产过程中废
13、无机盐的 江苏慈星药业有限公司年产 121 吨医药化工及医药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修编报告 宿迁市清源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4 产生比环评预测量偏小。 具体见表 1.2-3。 江苏慈星药业有限公司年产 121 吨医药化工及医药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修编报告 宿迁市清源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4 表 1.2-3 环评前后各产品固废产生量对比表 生产线产生环节污染物名称 原环评文件中 产生量(t/t 产品) 实际产生 量(t/t 产品) 变化情况 2-甲氧基-5-胺磺酰基苯 甲酸甲酯 高盐废水蒸发析盐废无机盐67.12455.99产生量减小 过滤工段滤渣0.0530.05产生量减小
14、脱水工段滤渣0.3120.29产生量减小 水洗母液蒸馏工段蒸馏残渣1.7251.63产生量减小 分层母液蒸馏工段蒸馏残渣0.080.08- 水洗过滤工段滤渣3.1993.02产生量减小 过滤工段废催化剂0.180.17产生量减小 脱色工段废活性炭0.030.03- 浓缩工段残渣0.550.52产生量减小 维生素 K1 高盐废水蒸发析盐废无机盐13.0568.16产生量减小 L-焦谷氨酸抽滤工段废活性炭0.620.62- 精烘包过滤工段过滤残渣0.0010.001- 母液处理工段蒸馏残渣28.7130- 蒸馏残渣蒸馏残渣17.040-左旋肉碱 离子交换工段废树脂0.840- 产品取缔 江苏慈星药
15、业有限公司年产 121 吨医药化工及医药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修编报告 宿迁市清源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5 4、产品方案存在差异。 与原环评文件中,生产能力为年产 121 吨(年产 10 吨三羟基甲基氨 基甲烷、15 吨 L-焦谷氨酸、1 吨维生素 K1、15 吨 L-噻唑烷-4-甲基乙 脂、30 吨左旋肉碱、40 吨 2-甲氧基-5-胺磺酰基苯甲酸甲酯、10 吨原 料药精烘包)医药化工及医药原料。 实际生产过程中,生产能力为年产 91 吨(年产 10 吨三羟基甲基氨 基甲烷、15 吨 L-焦谷氨酸、1 吨维生素 K1、15 吨 L-噻唑烷-4-甲基乙 脂、40 吨 2-甲氧基-5-胺
16、磺酰基苯甲酸甲酯、10 吨原料药精烘包)医药化 工及医药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实际产品方案与原环评文件中有关内容对照结果见表 1.2-4。 表 1.2-4 实际产品方案与原环评中有关内容对照一览表 类型产品名称 原环评中 设计能力t/a 产品 规格 实际生 产能力t/a 备注 三羟基甲基氨基甲烷1099.98% 10 L-焦谷氨酸1599.98% 15 维生素 K1199.95% 1 L-噻唑烷-4-甲基乙脂1599.8% 15 左旋肉碱3099.99% 0 2-甲氧基-5-胺磺酰基苯甲酸甲酯4099.9% 40 产品 原料药精烘包(原料药粗品)1099.99%10 硫酸8.8360
17、%8.83 副产品 含硼酸钠和硼氢化钠的废盐29.11含水率40%9.44 5、废气处理系统 原环评阶段,企业从生产成本考虑,拟采用活性炭作为吸附剂进行 废气处理。但公司在实际建设和试生产过程中,发现活性炭的吸附效果 不理想,而且也不符合环保部门的管理要求。为此,公司在试生产期间, 将原拟定的活性炭更换为活性炭纤维。主要是基于以下方面的考虑:一 是活性炭纤维使用效果好,可重复使用,使用周期长,产生危废、固废 少、更清洁;二是咨询有关专家和园区环保管理部门,均推荐采用活性 炭纤维代替活性炭。 6、除盐系统变化 公司在建设初期,拟采用两效蒸发除盐。但在试生产过程中发现, 采用两效蒸发除盐管道易堵塞
18、、操作困难、不适合实际生产使用。为此, 江苏慈星药业有限公司年产 121 吨医药化工及医药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修编报告 宿迁市清源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6 试生产期间,公司将两效蒸发除盐装置更换为单效蒸发除盐。在实际使 用过程中,采用的单效蒸发除盐装置进行除盐时,能达到环评报告中关 于无机盐含水率的控制要求,且不增减固废,脱水效果也较为理想,脱 除的无机盐的含水率远低于环评中的有关要求,无机盐的含水率可控制 在 25%以下。 1.3 修编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原环评核定总量 修编前后,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原环评核定总量对照结果见表 1.3-1;固废产生总量与原环评预测总量对照结果见表
19、1.3-2。 表 1.3-1 项目实际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原环评批复总量对照表 项目污染物名称 原环评核 定总量(t/a) 回收总 量(t/a) 实际排放 总量(t/a) 备注 废水量7047.164556.3611131.71超出原环评核定总量 COD3.5280.2782.148小于原环评核定总量 SS2.1170.1110.38小于原环评核定总量 氨氮0.2120.218超出原环评核定总量 TP0.0110.004小于原环评核定总量 石油类0.0070.005小于原环评核定总量 甲苯0.0040.0040总量收回 甲醛0.0350.003小于原环评核定总量 三甲胺0.0140.0140总量收
20、回 氟化物0.00070.0008超出原环评核定总量 吡啶0.0140.0140总量收回 水污 染物 无机盐14.0410.75513.358小于原环评核定总量 氯化氢0.05750.0387小于原环评核定总量 硫酸雾0.15450.006小于原环评核定总量 甲醇0.210.206小于原环评核定总量 乙醚0.0620小于原环评核定总量 乙醇0.0450小于原环评核定总量 甲苯0.080.080总量收回 大气污 染物 三甲胺0.0440.0440总量收回 表 1.3-2 项目实际固废产生总量与原环评预测总量对照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原环评文件中产生量(t/a)实际产生量(t/a)变化量(t/a) 生
21、活垃圾60600 污泥1815.60 废原料桶220 原料包装袋1.21.20 废活性炭65.2-0.8 隔油得到的废有机物0.420.420 废催化剂0.180.180 蒸发装置产生的废盐80.1864.15-16.03 生产过程产生的滤渣52.6933.36-47.103 江苏慈星药业有限公司年产 121 吨医药化工及医药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修编报告 宿迁市清源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7 污染物名称原环评文件中产生量(t/a)实际产生量(t/a)变化量(t/a) 生产过程产生的蒸馏残渣2.23 1.4 修编依据及修编内容 1.4.1 修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
22、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 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 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 办2013283 号)中规定:对建设项目在竣工环保验收前发现危险废物实 际产生种类、数量或利用、处置方式发生变化的应视变化情况开展环评 修编或重新报批环评。对建设项目在竣工环保验收后发现危险废物实际 产生种类、数量或利用、处置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针对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组织开展专项论证,提出修正意见,并报原环评审批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固废
23、管理和环评审批部门审查同意。 3、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后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09 316 号)中规定:对于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擅自变动生产工艺、防治污 染措施的,一律重新编制并报批项目环评文件;改变后减轻环境影响的, 由建设单位出具详细说明材料,报原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审核同意,改变 部分需环评的应另外办理审批手续;改变后对环境影响基本无变化的, 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评单位修编环评,并报原环评文件审批 部门审核同意。 本项目因产品方案与设备洗涤废水量发生变化,导致全厂固废危险 固废产生量与水污染物排放量等均发生变化。因此,根据第 2、3 条的要 求,进行环评修编,并编制环评修编报
24、告。 1.4.2 修编内容 1、依据原环评文件和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重新核算已建设项目 “三 废”排放情况; 江苏慈星药业有限公司年产 121 吨医药化工及医药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修编报告 宿迁市清源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8 2、分析已建成项目的污染物达标情况以及总量控制指标。 1.5 修编理由 1、按照企业建设规划,年产 30 吨左旋肉碱生产线不在进行建设, 相关总量应予以收回。 2、在试生产和申请验收期间,已建项目设备洗涤废水和车间尾气处 理废水实际产生量与原环评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存在较大差异。其中,设 备洗涤废水产生量约为 5100 吨,远大于原环评中核定量 1600 吨;车间 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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