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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仁县中小学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 (2017 年版) 为确保我县中小学校(园) 传染病防控的各项措施能有效落实、科学运转, 做到疫情早发现、 早报告、早控制,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学校卫生工作条 例 、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 托儿 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文件,特制定我县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 一、组织保障与卫生应急 (一)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 成立以校长 / 园长为第一负责人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成员应该包括校 (园)各相关负责人, 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该单位各项传染病防控管理工
2、作,按照工作流程,落实 防控制度,保障运转。 (二)落实卫生应急工作 1. 制定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全校(园)老师学习,确保预案行 之有效。 2. 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与传染病防控相关的卫生应急演练,能熟悉和执行应急时各项防控措 施,提高师生对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一、各项传染病防控制度与落实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 制定并遵照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个案、聚集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标准。 2. 设立校长 /园长为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统筹疫情报告工作;疫情报告人一般由 校(园)医或保健老师兼任,负责具体报告工作。 3. 发现传染病个案、聚集
3、性疫情或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不明原因疾病)除按上报 流程进行规范报告之外,还应积极主动配合辖区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调查。 (二)晨、午检制度 1. 制定晨、午检制度 。 2. 学校各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和报告工作; 托幼机构的园医 (保 健老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园内学生的晨、午检和报告工作,托幼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人员协助园医(保健老师)。 3. 班主任或园医 (保健老师) 每日早晨对到校(园) 学生进行观察、询问, 了解其健康状况。 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量”,一看:学生脸色和肤色、有无皮疹;二问:有无腹泻、腹痛、 发热、乏力等不适症状;三摸:有
4、无发热、发冷;四量:必要时量体温。发现学生有发热(体温 超过37.5 ) 、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眼结膜充血、腮腺肿大、咳嗽或身体异常等疑似传染 病早期症状,由校(园)医(保健老师)及时进行排查,确保对传染病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早隔离。如怀疑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应让其及时佩戴口罩。 4. 晨检结束后,学校由班主任填写晨检记录表,并于当天上午第一节课前交由校医汇总,若 班上无学生出现异常情况,班主任要进行“零”报告;托幼机构的晨检记录表由园医(保健老师) 填写、汇总。若发现聚集性情况,校(园)医(保健老师)要应及时向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报告。 5. 校(园)发生疑似传染病、疑似聚集性疫
5、情或暴发疫情时,班主任或园医(保健老师)应 在每日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内容同晨检;寄宿制校(园),安排宿舍管理员进行晚检,内容 同晨检。 6. 在传染病流行的高发季节,校(园)应尽量避免举行春游、秋游、运动会、晚会等集体活 动。如不可避免的,校(园)方在活动前应加强晨、午、晚检,充分隔离传染源,及时规范处理 公共场所呕吐物,避免疾病传播流行。 (三)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1. 制定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2. 各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 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交由校(园)医(保健老师)。 3. 校(园)医(保健老师)对学生因病缺
6、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 及时向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 校医(保健老师)要在24 小时内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 系统 ” (托幼机构暂不需要) 。 5. 班主任要协助校(园)医(保健老师),对该班因病缺课的学生的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四)传染病隔离、停课和应急接种制度 1. 发生传染病个案、聚集性疫情或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不明原因疾病)时,必须 按照规定对病例进行足够休假隔离,经辖区疾控机构综合风险评估后可进行部分班级或全校/全园 停课。 2. 发生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疫情达到一定规模时,可向所辖社康中心申请应急接种,并遵照执 行
7、相关实施方案。 (五)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 制定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2. 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校(园) 卫生室(保健室) 检查, 持有校(园)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课室上课;持有医院病愈证明的,亦需要先 到校(园)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教室上课。 3. 若校(园)医(保健老师)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园)医(保健 老师)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园)上课,并遵照校(园)医(保健老师)的休假建议继续 休息。 4. 校(园) 医(保健老师) 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 校(园)医(保健老师)
8、立即将情况报告校(园)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 返校(园)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 制定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2. 在办理新生入学(含转学)时,要求家长或其监护人必须向校(园)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 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 3. 若发现 14 岁以内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 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将出具书面补种通知书发放并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完成补种,确保 学生均能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4. 汇总预防接种查验信息,整理存档。 (七)健康管理制度 1. 制定健康管理制度 。 2. 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受
9、检人员包括: 学生、教职工、 食堂从业人员 (无食堂者, 免检) , 按照不同人群和工种,体检相应的内容。要求上述人员体检率达100% 。 3. 若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要及时对学生进行 隔离至痊愈,并通过校(园)医(保健老师)复核通过才能返回上课。 4. 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学校可 参考执行)。若体检发现教职工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 或患有流感、 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 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 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要及时调离岗
10、位,直至痊愈,并通过校(园)医(保 健老师)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5.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若体检发现食堂 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 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要及时 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校(园)医(保健老师)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6. 汇总健康体检信息,整理存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八)通风、消毒制度 1. 制定通风、消毒制度。 2. 教室、办公室、宿舍、卫生室(保健室)、食堂、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厕所等学生 聚集场所每天定时通风与换气。
11、温暖天气宜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寒冷天气,每天不少于两 次,每次不少于30 分钟。 3. 学校厕所、卫生室(保健室)、食堂等学生聚集场所每天消毒一次。 4.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要增加通风、消毒频次。 5. 做好通风、消毒记录的登记,并安排专人不定期督导检查。 三、医疗保障 (一)卫生室(保健室)设置 1. 寄宿制校(园)要设立卫生室,同时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 非寄宿制校(园)可根据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3. 卫生室(保健室)要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留观室,并配备清晰的标识,用于容纳患有传染 病(含疑似)的学生,避免与其他学生接触。 4. 卫生室(保健室)设置的面积和配备器材。 (二
12、)卫生保健人员 1. 校(园)应按国家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医师、 护士) 和保健老师。 2. 校(园)卫生技术人员:医学院校毕业或已获得医士(护士)以上职称者,以医药卫生专 业技术为主要职责,在各级学校从事卫生保健工作人员;保健老师:非医学院校毕业的教师,因 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而从事专职或兼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人员。 3. 寄宿制学校和600 人以上学校, 按 600 :1 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600 人以下的 非寄宿制学校可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保健老师。 4. 托幼机构收托儿童在150 名以下的必须配备专职保健医师1-2 名;收托儿童超过15
13、0 名 的应同时配备专职保健护士或保健老师,全日制的按200 :1 配备,寄宿制的180 : 1 配备。 5. 卫生保健人员中,若为卫生专业人员,则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若为保健老师, 则应持有教师资格证。 6. 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前要接受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此后,至少每三年参加一次系 统培训以巩固业务能力。 四、健康教育 (一)每学期要制定传染病方面的健康教育计划,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展板、主 题活动、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应根据传染病流行的季节性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病种 的宣传教育。 (二)健康教育的对象为学生、教职工、家长。内容可以为常见传染病的基本知识、传播途
14、 径、预防措施等。 (三) 每学期至少组织全校教职工(校长 /园长、 后勤主任和各班班主任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 参加)学习本传染病防控规范一次,内容包括各项制度、应急预案等。 (四)每次健康教育结束后,应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包括通知、小结、照片等),整理存档。 五、物资与经费 (一)按照校(园)的规模、学生数量及传染病防控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物资,并严格掌 握使用期限。 (二)防控物资应该包括消毒剂(液)、洗手液、口罩、手套、呕吐物处置包等。 (三)校(园)每年应拨出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传染病的防控、物资储备、健康教育、卫 生应急演练等,确保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落实。 六、奖励与通报 (一)对在校
15、(园)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二)当发生疫情时,对事发的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倒查。倒查过程中,如发现校 (园)方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将存在问题记录在案,纳入卫计、教育部门督导范围,每 学年通报一次;同时防控工作成效将纳入校(园)相关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范围。 七、其他 (一)本规范未尽事宜,由卫计、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二)卫计部门随疫情势态可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具体病种的停课标准,本规范如 与国家、省、市新推出的相关规范存在差异时,将做出适当调整。 附件: 1. 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 2. 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图 3. 传染病疫情应急处
16、理预案 4.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5. 传染病个案、聚集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 6. 晨、午检制度 7. 晨、午检记录表 8. 呕吐物处置规范流程图 9. 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10. 因病缺课、追踪记录表 11. 校(园)常见传染病休假及停课参考 12.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3. 复课查验证明记录表 14.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15. 健康管理制度 16. 通风、消毒制度 17. 学校(托幼机构)环境和物品预防性消毒方法 18. 通风、消毒情况记录表 19. 校(园)卫生室或保健室设置及器材配备参考表 附件 1 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 为做好我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
17、防控制度,保障其能正常运转,做到传染病疫 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确保师生人身健康。特制定本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必须为校长/园长) 副组长: 成员: XX 为小组第一负责人,负责本校(园)各项传染病防控制度和措施的制定,确保正常运转。 其他小组成员各司其职,配合做好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包括晨(午)检、传染病疫情报 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复课证明查验、健康管理、新生预防接种查验、通风、消毒等。 附件 2 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图 附件 3 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建立保障机制 (一)安全保卫小组 负责人: 职责:在突发
18、时间的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二)医疗救护小组 负责人: 职责: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三)综合信息小组 负责人: 职责:实时纪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四)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人: 职责: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配送、供给,日常应急物资储备。 三、实施应急措施 (一)及时转送发病、疑似传染病的学生到附近医院诊治,居家或住院隔离。 (二)由专人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园区、室内场所进行消毒:擦拭消毒物体表面,对地面进 行湿性清扫,喷雾消毒或用紫外线消毒灯对空气进行消毒,并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三)在卫计部门的指导下,对疫
19、苗可预防疾病的易感人群采取预防性应急接种。需要进行 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主动配合卫计部门的医疗措施。 (四)建立相对的隔离室,配备防护和消毒设备,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五)在传染病期间,各班指定专人每天向校(园)医(保健老师)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 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跟踪管理。 (六)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对人员密集的教室、电脑室、图书室、办公室会 议室等定期进行消毒。 (七)未经许可,外来人员来访不得进入校(园)。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校。 (八)稳定师生情绪,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疫情信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新 闻
20、媒体要求采访,应向教育、 卫计部门请示后,在疫情信息发布权限范围内接受采访,以避免信 息发布、报道失实。 本预案的启动条件是:传染病疫情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经疾控部门专家评 估认定为应该启动。 附件 4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及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一)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校(园)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可由校(园)医(保健老师)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 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二、疫情报告要求 (一)严把三个环节:传
21、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二)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三)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 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四)报告流程 一旦疫情发生,疫情报告人应严格遵守报告流程进行疫情报告。 班主任卫生室(保健室)疫情报告人排查分管校领导校领导疫情报告人辖区疾 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个案或聚集性疫情应分别在2、24、24 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在同 一班级或宿舍( 3 例/ 周)出现同一系统的相似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呕吐、腹痛、腹泻; 等等)时,校(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 小时
22、内上报。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性 不明原因疾病)由疫情报告人应于2 小时内上报。 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发病人数、发病时间、班级分布、主要症状、重症或死亡情况等。 附件 5 传染病个案、聚集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标准 一、法定传染病报告标准 (一)甲类(2 种) :鼠疫、霍乱。发现后2 小时内报告。 (二)乙类(26 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人 感染禽流感、人感染H7N9 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 炭疽、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 热、布鲁氏菌病、淋病、
23、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发现后24 小时内报告。 (三)丙类(11 种)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 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感染性腹泻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 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手足口病。发现后24 小时内报告。 水痘、恙虫病参照丙类传染病报告。 二、聚集性疫情报告标准 (一)在同一班级或宿舍(1 例/ 周)出现疑似甲类传染病疫情,应在2 小时内报告。 (二)在同一班级或宿舍(2 例/ 周)出现疑似乙类传染病疫情,应在24 小时内报告。 (三)在同一班级或宿舍(3 例/ 周)出现疑似丙类传染病疫情,应在24 小
24、时内报告。 (四)在同一班级或宿舍(3 例/ 周)出现同一系统的相似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呕 吐、腹痛、腹泻;等等)时,校(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与校(园)相关的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 (一)流感: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发生10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 例及以 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2 例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二)手足口病: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或同一个自然村/ 居委会发生5 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三)水痘: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
25、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四)流行性腮腺炎: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流行性腮 腺炎病例。 (五)猩红热: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六)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以上。 (七)麻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 及以上麻疹病例。 (八)风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风疹 病例。 (九)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 单
26、位发生2 例及以上流脑病例。 (十)百日咳: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病 例。 (十一)结核病:1 个月内,同一所学校、幼儿园、公司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的结核 病病例。 (十二)登革热:2 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 上本地感染的登革热实验室诊断病例。 (十三)流行性乙型脑炎:1 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3 例及以上乙脑病例。 (十四)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 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或呕吐病例。 (十五)甲肝:1 周
27、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2 例及以上甲肝病例。 (十六)戊肝: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戊肝病例。 (十七)伤寒(副伤寒):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 位发生 2 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 (十八)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 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 (十九)不明原因肺炎:一周内,同一家庭、学校、村庄、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现2 例及以上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指一定时间内(
28、通常是指2 周内) ,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 (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3 例及 以上相同临床表现,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 病例发生的疾病。 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于2 小时内上报。 附件 6 晨、午检制度 一、每天统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做好清洁消毒、切断 传染途径。 二、卫生室(保健室)是晨检工作的督促管理部门,应具体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学校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工作; 托幼机构的园医(保
29、健老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园内学生的晨、午检和报告工作,托幼机构可 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协助园医(保健老师)。 四、班主任、园医(保健老师)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 康状况。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量”。一看:肤色、有无皮疹、情形;二问:有无腹泻、 腹痛、发热等不适症状;三摸:有无发热、发冷;四量:必要时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发现学生 有发热(体温超过37.5 ) 、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眼结膜充血、腮腺肿大、咳嗽或身体异 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校(园)医(保健老师)要及时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 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五、严格执行疫情日报
30、告及管理制度。 (一)每天上午第一节课前,班主任要将晨检结果向校医(保健老师)报告;若班级的学生, 无人出现上述症状,亦要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发生疑似传染病的学生必须回家或在校(园)专设隔离室隔离,及时诊治,不得带病 上课;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的学生,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指导 就医,劝其回家休息治疗,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三)校(园)医(保健老师)每天根据晨检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如发现聚集性疫情、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或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按照附件4、附件 5 的流程和标准,及时报告。 (四)校(园)发生疑似传染病、疑似聚集性疫情或暴发疫情时,班主任或园医(保
31、健老师) 应在每日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内容同晨检;寄宿制校(园),安排宿舍管理员进行晚检,内 容同晨检。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学生在该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内,与其他班级学生在乘坐校车、用 餐、游戏和体育等活动时要相对隔离。 (五)在传染病流行的高发季节,校(园)应尽量避免举行春游、秋游、运动会、晚会等集 体活动。如不可避免的,校(园)方在活动前应加强晨、午、晚检,充分隔离传染源,及时规范 处理公共场所呕吐物,避免疾病传播流行。 (六)在晨检时间以外,师生、教职员工中发现有疑似传染病患者,均有责任及时向校(园) 医(保健老师)报告。 (七)因晨检不落实责任制,或落实不到位导致校(园)或班级出现传染病
32、疫情,对事发校 (园)进行倒查,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7 XX学校(幼儿园)晨、午检记录表(班主任用) 班次:日期:应到:人实到:人出现异常的:人记录人: 序 号 姓名 性 别 年 龄 家庭地址 出现的症状 (如发热 (体温超过37.5 )、皮疹、 腹泻、 呕吐、 黄疸、 眼结膜充血、 腮腺肿大、咳嗽或身体异常等) 出现时间处理情况 注:本表由班主任填好,每天上午第一节课前交到校(园)卫生室或疫情报告人;如无发现有异常症状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实行“零”报告。 XX学校(幼儿园)晨、午检记录汇总表 序 号 姓名 性 别 年 龄 班别家庭地址 出现的症状 (如发热(体温超过37.
33、5 )、皮疹、 腹泻、呕吐、黄疸、眼结膜充血、腮腺肿 大、咳嗽或身体异常等) 出现时间处理情况记录人记录时间 注:校(园)医或疫情报告人每天及时汇总本表。 附件 8 呕吐物处置规范流程图 一、准备呕吐处置包,包内应有:一次性围裙、一次性口罩、呕吐袋各1 个、一次性手套1 对、消毒粉2 包、一次性抹纸2 张。 二、处理呕吐物前,安排其他人员远离被污染的地方;清理后,尽量保持空气流通,分下 面四种情形: (一)幼儿、学生恶心想吐时,尽快将处置包撕开,取出呕吐袋,让其吐在袋里,然后戴 上一次性手套,倒一包消毒粉进去,再扎紧袋口扔进带盖的垃圾桶,之后彻底用洗手液或肥皂洗 手。 (二)如呕吐物不慎吐在了
34、衣被,处理的方法是:依次穿上一次性口罩、一次性围裙,戴上 一次性手套,将污染的床单或衣服折叠好放入呕吐袋密封,让家长带回家用消毒粉配水(20 克: 2 升)处理,避免在校园内清洗。最后,依次脱下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围裙、一次性口罩,并彻 底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 (三)如呕吐物不慎吐在了地上,处理的方法是:依次穿上一次性口罩、一次性围裙,戴上 一次性手套,将消毒粉均匀地撒在呕吐物上,再在上面覆盖一次性抹布,放置30 分钟后。之后 清理呕吐物,即用一次性抹布从外到内将呕吐物包裹起来放入呕吐袋密封,全部扔进有盖的垃圾 桶。再后用拖把将呕吐物为中心2 米范围内的地面清洁、消毒,使用后的拖把再用消毒粉配水
35、(20 克: 2 升)浸泡30 分钟。处理完呕吐物后依次脱下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围裙、一次性口罩,最 后彻底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 (四)如呕吐物不慎吐在了餐桌上,处理的方法是:停止所有人员用餐,并将所有被污染的 食物应全部丢弃,再按(三)方法处理桌面(可用抹布代替拖把)。 附件 9 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 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 院证明。 二、 各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 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交
36、由校(园)医(保健老师)。 三、校(园)医(保健老师)对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 应及时向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四、校医(保健老师)要在24 小时内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 息系统”(托幼机构暂不需要) 。 五、班主任要协助校(园)医(保健老师),对该班因病缺课的学生的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 附件 10 XX学校(幼儿园)因病缺课、追踪记录表(班主任或校医用) 班次:;应到:人;实到:人;缺课:人,其中因病缺课人记录人:日期: 序 号 姓名 性 别 年 龄 家庭地址家长电话 缺勤原因 (描述症状、就诊记录) 发病 时间 离校 时间 跟踪情
37、况追踪人 注: 1.学生缺课原因的首次追踪由班主任执行; 2.班主任每天如无发现学生缺课情况,班主任必须实行“零”报告,向校医室(保健室)或疫情报告人报告。 XX学校(幼儿园)因病缺课、追踪记录汇总表 序 号 姓名 性 别 年 龄 班 别 家庭地址家长电话 缺勤原因 (描述症状、就诊记录) 发病 时间 离校 时间 跟踪情况 返校 时间 追踪人 注: 1. 校(园)医或疫情报告人每天及时汇总本表; 2. 班主任协助因病缺课学生后续的追踪工作。 附件 11 校(园)常见传染病休假及停课参考 疾病种类病名临床表现潜伏期传染期休假建议停课标准停课时间 呼吸道传染病 流感 发热( 38 ) 、头痛、鼻塞
38、、流 涕、咽痛、咳嗽、肌肉酸痛、乏力 1-7 天 ( 1-3 天多见) 成人病后3-5 天, 幼儿可达7 天 症状消失后2 天 出 现类似病例占班上 总数比例 30% 7 天 麻疹 发热、咳嗽、流涕等卡他症状及眼 结合膜炎,口腔麻疹黏膜斑 (Koplik氏斑) 、皮肤斑丘疹 6-21 天,平均 10 天左右 出疹前后4 天由出疹次日起计4 天 经 卫计和教育部门进 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21 天 水痘 头脸部、躯干、四肢出现皮疹(斑 疹、丘疹、疱疹、结痂),发热、 乏力 12-21天 出疹前 5 天(一般 1-2 天) 至所有水疱 结痂期间 至全部水疱干燥结痂 经 卫计和教育部门进 行风险评估后判
39、定 21 天 流行性腮腺炎 单侧或双侧腮腺和(或)其他唾液 腺肿胀、 疼痛,发热、 头痛、 乏力、 食欲不振 14-25天,平 均 18 天 出现症状前7 天至 发病后 9 天 发病后 9 天 经 卫计和教育部门进 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25 天 流行性 脑脊髓膜炎 突发高热、 剧烈头痛、 恶心、呕吐、 颈项强直、畏光 1-7 天,一般 2-3 天 发病后 7 天内 症状消失后3 天(一 般不少于发病后7 天) 出 现重症或死亡病例 或 经卫计和教育部门 进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7 天 风疹 发热 1-2 天后,全身皮肤出现淡红 色充血性斑丘疹 14-21天,平 均 18 天 出疹前 7 天至后 4
40、天 出疹次日起计7 天 经 卫计和教育部门进 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21 天 结核病 持续性发热、咳嗽、痰中带血、疲 倦、消瘦、盗汗 尚未明确,感 染后,终身潜 伏 痰中检测出结核杆 菌阳性者 遵结核病收治医院的 医嘱 猩红热 发热、咽峡炎、全身弥漫性鲜红色 皮疹和疹后明显脱屑 1-7 天,一般 2-3 天 发病前 1 天至发病 高峰期传染性最 强,一般为7 天 自治疗之日起计不少 于 7 天 出 现类似病例占班上 总数比例 30% 7 天 消化道 传染病 手足口病 (疱疹性咽峡 炎) 口腔黏膜出现疱疹,手、足、臀部 出现斑丘疹、疱疹,可伴发热、咳 嗽、食欲不振等 2-10 天,平均 3-5 天
41、发病后一周内传染 性最强 直至所有疱疹变干, 一 般需要 2 周 出 现重症或死亡病例 或 经卫计和教育部门 进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10 天 诺如病毒 感染性腹泻 腹泻(次数 3 次/天) ,伴性状改 变(稀便、水样便、黏液便或脓血 便) ,可伴有恶心、呕吐、发热 12-72小时, 平均 24-48小 时 发病至无症状后3 天 症状消失后3 天 出 现类似病例占班上 总数比例 30% 3 天 疾病种类病名临床表现潜伏期传染期休假建议停课标准停课时间 痢疾 (细菌性) 起病急, 畏寒、寒战伴高热、 腹痛、 腹泻和里急后重,每日排便10-20 次,呈脓血便或黏液便 数小时 -7 天, 一般 1-4
42、天 发病期间传染性最 强 至症状消失, 至少粪便 培养连续两次阴性 经 卫计和教育部门进 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7 天 伤寒 /副伤寒 持续发热、 明显头痛、 不适、厌食、 相对缓脉、 脾肿大, 25% 皮肤白色 可见玫瑰疹 3-60 天,一般 为 7-14 天 一般在病程2-4 周 传染性最强 至症状消失后,每隔 5-7 天进行粪便检测, 连续 2 次阴性 经 卫计和教育部门进 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14 天 甲肝 起病急,约80% 患者发热伴畏寒, 全身乏力、食欲减退、厌油、皮肤 和巩膜黄染,尿色变黄 2-6 周, 平均 4 周 发病前 2 周至血清 转氨酶高峰期后1 周 血清转氨酶高峰后1 周
43、经 卫计和教育部门进 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6 周 戊肝同甲肝 2-9 周, 平均 6 周 同甲肝同甲肝 经 卫计和教育部门进 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9 周 蚊媒传播传染 病 登革热 发热、皮疹、头痛、关节痛、肌肉 酸痛 3-15 天 发病前 1 天至发病 后 5 天 隔离至体温正常 (一般 7 天) 经 卫计和教育部门进 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25 天 流行性乙型脑炎高热、头痛、呕吐、昏睡、痉挛等 4-21 天,多为 10-14天 发热期具传染性隔离至体温正常 经 卫计和教育部门进 行风险评估后判定 30 天 其他 急性出血性 结膜炎 眼红、泪水增多、不正常分泌,伴 眼睛痕痒 一般 1-2 天发病后至少
44、4 天 至眼睛无异常分泌物, 一般 10 天 出 现类似病例占班上 总数比例 30% 2 天 附件 12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校(园)卫生室(保健室)检 查,持有校(园)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课室上课。 三、若持有医院病愈返校证明的学生,亦需要先到校(园)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 持有校(园)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课室上课。 四、若校(园)医(保健老师)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校(园)医 (保健老师)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园
45、)上课,并遵照校(园)医(保健老师)的休假建 议继续休息。 五、校(园)医(保健老师)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 在争议,校(园)医(保健老师)立即将情况报告校(园)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 做出是否返校(园)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六、校(园)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与学生各执一份,并整理保存。 附件 13 XX学校(幼儿园)复课查验证明 班班主任: 您好! 经过跟踪病况、查看病历及检查等所得资料综合分析,您班学生现已达到复课标准。建议:加强锻炼,避免受 凉,。 衷心感谢您的配合! 医院(卫生院)年月日 注:本复课查验证明为一式两份,
46、学生与校(园)医各执一份。 附件 14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在办理新生入学(含转学)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向学校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 或有效接种证明。 二、曾接种过疫苗但遗失接种证的,本地学生可在原接种单位找回底册,并补领接种证及验 证;异地学生或外来流动学生可回原籍接种单位根据底册,补领接种证,然后在现居住地接种单 位进行验证。 三、发现14 岁以内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 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并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 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 四、无接种证或不能提供任何有效接
47、种证明者,作免疫空白处理,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登记 造册,发给新证并安排补种。 五、对学生的预防接种情况进行造册登记,汇总接种信息,整理存档。 附件 15 健康管理制度 一、每年为学生、教师、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卫生室(保健室)是师生健康管 理的执行部门。班主任是学生健康管理的责任人。 二、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原始材料 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处理需经学校领导书面批准。严格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 度、年级等类别管理,便于查询,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一)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1. 新学年初为每个新生开展健康体检,对体检中发现有器质性疾
48、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 学生,要通知和配合学生家长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体育、劳 动任课老师,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照顾,实施卫生保健措施。对因故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 学生,要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100% 。学生体检率纳入班级卫生工作评估内 容。 2. 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标明体检项目。 3. 组织学生体检前教育,讲解体检的注意事项和体检常识。 4. 使用“学生健康管理软件系统”对学生健康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档案。卫生 室(保健室)要妥善管理学生的体检表。学生毕业离校将体检表移交教导处,便于将体检表存入 学生档案资料。 5. 设专人
49、整理、统计分析学生健康档案资料,宜每学年编制学生健康状况统计图。 6. 做好学生计划免疫查验证及免疫接种工作。开展学生近视眼、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 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综合防治工作。 (二)教师健康管理制度 1. 指定校(园)医(保健老师)协助安排,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体 检。 2. 承检单位有特殊情况要变更体检日期,应提前三天通知受检学校。 3. 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的教师应配合做好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4. 若是托幼机构, 必须要求教师持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学 校可参考执行) 。 5. 教师体检发现存在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 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校(园)医(保健老师) 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指定校(园)医(保健老师)协助安排,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 构体检。 2.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3. 若体检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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