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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桦褐孔菌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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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桦褐孔菌编制说明.docx

    1、附件2吉林省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桦褐孔菌编制说明吉林农业大学2022年02月25日2目 录一、任务来源,起草单位、协作单位、主要起草人1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2三、主要起草过程31. 调查、研究、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32. 征求意见43. 汇总反馈意见44. 标准的完善整理8四、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81. 制定标准的原则82. 标准制定的依据83. 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9五、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原则及依据9六、主要条款的说明101. 食品类别102. 术语和定义103. 原料要求114. 感官要求115. 水分要求136. 总灰分要求147. 污染物

    2、限量要求158. 农药残留限量要求189. 每日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20七、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说明23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23九、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建议24十、其它应予以说明的事项254一、任务来源,起草单位、协作单位、主要起草人任务来源: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桦褐孔菌,项目编号:2019001起草单位:吉林农业大学协作单位:无主要起草人:赵岩、孙嘉新、王豪豪、何忠梅、宗颖、陈维佳、郜玉钢、包海鹰、祝洪艳、蔡恩博、王立岩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桦褐孔菌Inonotus obliquus (Ach.ex Pers.) Pilt,属于锈革孔菌目

    3、Hymenochaetales锈革孔菌科Hymenochaetaceae大型真菌,又名白桦茸、桦树茸、斜纤孔菌、斜生纤孔菌、桦癌孔菌、茶卡和蔷甘等,属于吉林省地方特色食品,在吉林省有30年以上食用习惯。从2015年4月7日第一个以桦褐孔菌为主要原料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桦褐孔菌茶 Q/JZSW0005S-2015,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九正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备案实施以来,吉林省备案域内企业以桦褐孔菌为主要原料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达数百种(263个名称中含有桦褐孔菌、桦树茸或白桦茸的食品,数据来源于吉林省食品安全标准网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数据库,数据截止2021年12月04日),相关食品产品远销全国

    4、各地。吉林省近7年来桦褐孔菌食品生产销售食用过程中,没有发现涉及食品安全问题。桦褐孔菌没有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民间习惯使用桦褐孔菌制成饮品,在吉林省有着长期的食用习惯和传统食用历史。目前桦褐孔菌没有作为食品的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致使其没有作为食品原料的合法身份。由于没有作为食品原料的合法身份,桦褐孔菌不得不以初级食用农产品形式进行销售,严重地制约了吉林省桦褐孔菌产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版)第29条规定:“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

    5、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和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组织和支持下,吉林农业大学承担了吉林省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桦褐孔菌的标准制定工作。三、主要起草过程该标准是在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立项资助下完成的,项目名称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桦褐孔菌(项目编号2019001)。在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支持和指导下,吉林农业大学编制了工作计划,成立了标准编写组,起草了吉林省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桦褐孔菌。1. 调查、研究、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写组通过收集大量的调查资料,经科学研

    6、究得出的风险评估数据和总结课题组多年的工作实际资料,并查阅了大量文献、相关标准、技术法规,形成了“桦褐孔菌”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每日限制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等是根据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市场需求、风险评估数据设立和确定的。2. 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由标准编写组分发到各标准相关的院校、科研单位、商业网点和生产、流通部门及标准参与单位,发送“征求意见稿”及收到“征求意见稿”的单位共计10家,反馈率100%。具体反馈意见单位如下: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所,农业农村部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吉林大学药学院,长春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吉林省人参科学研究院,吉林

    7、滋得洛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奥康生物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吉林东升伟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巨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发长白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 汇总反馈意见以上各单位(包括标准参加单位)对此次征求意见非常重视,10家单位在对标准给予充分肯定的前提下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意见处理汇总表见表 1,具体条数如下:(1)收到的征求意见来自10家单位。(2)收到征求意见25条。(3)采纳的意见21条。主要涉及标准的原料要求、理化指标删减、条款内容的修改、格式的修改等。(4)未采纳的意见4条。主要涉及标准格式、理化指标的设定、每日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问题等。表 1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桦褐孔菌

    8、意见处理汇总表序号意见来源意见处理方式理由1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所4.3:“醇溶性浸出物”建议在编制说明中说明设置指标的原因及检验方法为什么用药典的检验方法。采纳21:是否应有桦褐孔菌的拉丁名。采纳35:“每日限制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是否改为“每日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采纳4编制说明:编制说明中是否应明确食用量6g的食品安全毒理学试验的出处,在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中桦褐孔菌的食用量为“食用量6g/天”,并同意描述为“食用量”。编制说明中相关试验数据除用文字描述外,是否列附表。采纳实验数据包括桦褐孔菌的食品安全毒理学资料有专门的附件,由于数据量过大,不宜直接在编制说明中给出。5农业农

    9、村部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2: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四部(2020版)2201浸出物测定法”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2201浸出物测定法”采纳63.1:将“Inonotus obliquus”改成“inonotus obliquus”未采纳Inonotus obliquus为桦褐孔菌的拉丁名75:建议将“6克/日”改成“6克/天”采纳8建议将理化指标和污染物限量规定的参数检验方法单独列条,不放在表格里。未采纳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格式是在同一表格内体现9编制说明12、13、14:建议将多糖、三萜、甾醇和黄酮参数和限量值列入标准文本中。未采纳本标准为桦褐孔菌的

    10、食品安全标准,污染物、农药残留等安全性指标为标准的重要内容,参考其他单位的意见,将该部分内容从编制说明中删除。10吉林大学药学院编制说明中总多糖、三萜及甾醇、总黄酮:与食品安全标准关系不大,建议从编制说明中删除。采纳114.3酸不溶性灰分,建议删除,仅规定总灰分即可采纳124.3水浸出物、醇溶性浸出物,建议删除,该两项指标与食品安全关系不大采纳13长春中医药大学封面:Inonotus obliquus,建议拉丁名斜体书写。采纳143.1:桦褐孔菌Inonotus obliquus,建议拉丁名斜体书写。采纳154.1.1:原料桦褐孔菌应“清洁”,建议改为“洁净”。采纳164.2:表中组织形态中,

    11、清洁”,建议改为“洁净”。采纳17编制说明第13页:第二自然段倒数第二行多了一个“则”字。采纳18编制说明中总多糖、三萜及甾醇、黄酮:建议说明为啥标准中没做要求。采纳本标准为桦褐孔菌的食品安全标准,污染物、农药残留等安全性指标为标准的重要内容,参考其他单位的意见,将该部分内容从编制说明中删除。19吉林省人参科学研究院起草说明11.第16页15行:未有或很要有人为干预,应为未有或很少有人为干预采纳20起草说明3,原料要求第5页:是否在水洗后干燥采纳21吉林滋得洛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 每日限制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推荐食用量不超过10克/日。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对该品种过敏者等特殊人群不推荐

    12、食用。未采纳标准编写组委托检测的桦褐孔菌食品安全毒理学的实验资料,以及收集得到的食品安全毒理学相关文献资料,仅支持桦褐孔菌的推荐食用量6克/天,详见编制说明。22吉林省奥康生物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无意见。采纳23吉林东升伟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桦树茸代用茶产品,在食品生产销售,近万人食用过程中,经反馈没有发现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建议桦树茸(桦褐孔菌)原料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桦褐孔菌。对该征求意见稿无意见。采纳24吉林省巨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意见。采纳25安发长白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意见与建议。采纳84. 标准的完善整理收到征求意见后,由标准编写组进行意见的分类整理,在充分考虑专家意见和法

    13、律法规的原则上对标准进行了完善和整理。吉林农业大学赵岩教授负责起草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组织管理工作。吉林农业大学赵岩教授负责起草该地方标准的执笔工作。吉林农业大学的赵岩、孙嘉新、王豪豪、郜玉钢、包海鹰、祝洪艳、蔡恩博、王立岩负责标准的术语和定义、实验分析、感官指标、理化指标、食用习惯等内容的核定工作。四、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1. 制定标准的原则(1)有针对性地体现桦褐孔菌的特点,符合吉林省实际;(2)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原则;(3)有利于保障各方利益,促进产业发展的原则;(4)具有可操作性强的原则,便于实施监督,保障食品安全的原则。2. 标准制定

    14、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版)(2)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3)吉卫公告20121号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细则3. 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桦褐孔菌是吉林省地方特色食品。目前,仅有山东省中药材标准(2012年版)和湖北省中药材标准(2018年版)收录了桦褐孔菌,且均为药用,关于桦褐孔菌的食品用途的标准至今未有。山东省中药材标准(2012年版)收录的桦褐孔菌标准规定了其性状、鉴别、检查(水分和总灰分)、浸出物、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6 15 克)、贮藏。湖北省中药材标准(2018年版)收

    15、录的桦褐孔菌标准规定了其性状、鉴别、检查(水分、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浸出物、含量测定、饮片、炮制、性味归经、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5 15 克)、贮藏。以上标准均是从中药材或者是药用的角度对桦褐孔菌进行规定。而本标准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区分于以上的药物用途标准,着重围绕着桦褐孔菌的食品特性,尤其是从安全性角度出发,进行了标准的制定,规定了桦褐孔菌的术语和定义、原料要求、理化指标(水分、总灰分)、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每日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五、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原则及依据确定标准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原则:(1)优先采用食品类标准;(2)优

    16、先采用国家标准。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主要包括: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六、主要条款的说明1. 食品类别民间习惯使用桦褐孔菌代茶饮,在吉林省有着长期的食用习惯和传统食用历史。此外,在吉林省已

    17、备案的数百种桦褐孔菌食品中,产品形式主要为固体饮料、代用茶等。2. 术语和定义桦褐孔菌Inonotus obliquus (Ach.ex Pers.) Pilt,属于锈革孔菌目Hymenochaetales锈革孔菌科Hymenochaetaceae大型真菌,又名白桦茸、桦树茸、斜纤孔菌、斜生纤孔菌、桦癌孔菌、茶卡和蔷甘等。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充分考虑了整个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的专业人员对术语和定义的理解,桦褐孔菌这一术语已在行业中形成了共识,无论是生产方专业人员,还是销售方专业人员都无异议。在此次标准制定中,根据传统的理解和标准化特性原则求得统一。在食用桦褐孔菌定义中,英文名采用拉丁名,列为Inon

    18、otus obliquus,规定食用桦褐孔菌为锈革孔菌科大型真菌桦褐孔菌 Inonotus obliquus (Ach.ex Pers.) Pilt 的干燥菌核。3. 原料要求本标准针对的对象为食用桦褐孔菌,本标准为食品产品类标准。本标准中的桦褐孔菌为锈革孔菌科桦褐孔菌的干燥菌核。由于桦褐孔菌常生长于白桦、银桦、榆树和赤杨等活立木的树皮下或砍伐后树木的枯干上。为此,应对原料进行要求,规定桦褐孔菌:应洁净、无腐烂、霉变和病虫害。此外,对于泥沙等污染的桦褐孔菌,可采用以水清洗刷除的方式进行清除,因此还对加工过程中用水进行了规定,规定加工用水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

    19、9的规定。4. 感官要求桦褐孔菌为锈革孔菌科的常生长于白桦、银桦、榆树和赤杨等活立木的树皮下或砍伐后树木的枯干上的大型真菌桦褐孔菌干燥菌核。标准编写组测定了来自吉林省白山、靖宇、蛟河、延边等地共计300份的桦褐孔菌样品的感官性状。具体测定方法简要描述如下:取试样置于洁净白色的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状态和杂质。闻其气味,品其滋味。直径采用直尺测定(测其最长径);个体质量采用称量法。测量结果分析如下:1)桦褐孔菌物理参数:收集的桦褐孔菌样品的直径在6.8 cm 39.5 cm之间,平均为17.8 cm;个体质量在122.1 g 2330.1 g之间,平均为357.5 g。在这些参数中,个体质

    20、量个别差异较大,122.1 g 199.9 g的有26个,200.0 g 299.9 g的有81个,300.0 g 399.9 g的有98个,400.0 g 499.9 g的有60个,500.0 g 599.9 g的有28个,超过600 g的有7个。2)形态特征:不同来源桦褐孔菌样品的品种特征差异不大,主要呈现为:类球形、扁圆形或不规则的团块,大小不一,无柄;质地坚硬;表面为灰黑色至深黑色,有瘤状突起,及不规则沟痕状纹理;菌肉为黄色至黄褐色。3)品质:不同来源桦褐孔菌样品绝大部分洁净,基本完整、不完整个体均存在,无腐烂、霉变和病虫害。4)气味、滋味:所检测的桦褐孔菌样品气味和滋味表现一致,均表

    21、现气微、味微苦,无异味。5)杂质:所检测的桦褐孔菌样品中,基本无肉眼看见外来杂质,仅少部分样品有少量泥沙。故标准编写组规定桦褐孔菌感官应符合如下要求:组织形态:本品完整者呈类球形、扁圆形或不规则的团块,大小不一,无柄;质地坚硬;表面为灰黑色至深黑色,有瘤状突起,及不规则沟痕状纹理;菌肉为黄色至黄褐色。品质:洁净,无腐烂、霉变和病虫害。滋味、气味:具有正常桦褐孔菌特有滋味、气味,气微、味微苦,不得有其它异味。杂质:不得有肉眼可见外来杂质。5. 水分要求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32016 第一法 直接干燥法测定了300份桦褐孔菌样品中水分含量。测试结果分析显示:不同

    22、来源桦褐孔菌的水分含量在 7.0 % 15.7 %之间,平均含水量为 10.1 %。其中,7.0 % 7.9 % 的有30个样品,占总样品的10.0 %;8.0 % 8.9 % 的有53个样品,占总样品的17.7 %;9.0 % 9.9 % 的有62个样品,占总样品的20.7 %;10.0 % 10.9 % 的有62个样品,占总样品的20.7 %;11.0 % 11.9 % 的有52个样品,占总样品的17.3 %;12.0 % 12.9 % 的有26个样品,占总样品的8.7 %;13.0 % 13.9 % 的有5个样品,占总样品的1.7 %;14.0 % 14.9 % 的有5个样品,占总样品的

    23、1.7 %。在所有样品中,15.0 % 15.7 %的有5个样品,占样品总量的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096-2014食用菌及其制品水分:香菇干制品13 g/100 g,银耳干制品15 g/100 g,其他食用菌干制品12 g/100 g。本标准若规定12 %,则有13.8 %的桦褐孔菌样品不合格;若规定13 %,则有5.4 %的桦褐孔菌样品不合格;若规定15 %,则有1.7 %的桦褐孔菌样品不合格。为了有助于桦褐孔菌样品的保存,避免因水分过高而造成样品外观品质改变,标准编写组规定桦褐孔菌的水分 13.0 %。6. 总灰分要求植物和菌物中的灰分

    24、是植物和菌物经过灼烧后残留的无机物。经灼烧,植物中的有机物碳以二氧化碳的形式,氧和氢以水蒸气的形式,氮以氮气、氨气、二氧化氮的形式,小部分硫以二氧化硫的形式释放到空气中;剩下的灰分主要包含大部分的硫、部分的非金属和全部的金属元素,主要元素有 Ca、Mg、K、Na、Si、P、S、Fe、Al、I 等;此外,尚有微量元素,总数不少于60余种。由于它们都是来源于土壤中的矿物质,所以又称为矿质元素。所以,对于初生植株,其灰分含量很低,随着植物和菌物的成长,蒸腾作用促使水分以水蒸汽状态散失到大气中,从而产生根压,进而在根压的作用下,水分携带着来自于土壤或寄主中的营养物质(水分和无机盐)通过导管输送到植物或

    25、菌物的各个部位,致使植株中的灰分含量逐渐升高。因桦褐孔菌为多年生大型真菌,其灰分和酸不溶性灰分均较高。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42016相关方法测定了300份桦褐孔菌样品中的总灰分。测试结果分析显示:不同来源的桦褐孔菌样品总灰分差异不大,总灰分分布在9.2 % 15.8 %间,平均灰分含量为11.98 %。其中,9.0 % 9.9 % 的有4个样品,占总样品的1.3%;10.0 % 10.9 % 的有77个样品,占总样品的25.7%;11.0 % 11.9 % 的有83个样品,占总样品的27.7 %;12.0 % 12.9 % 的有61个样品

    26、占总样品的20.3 %;13.0 % 13.9 % 的有42个样品,占总样品的14 %;14.0 % 14.9 % 的有29个样品,占总样品的9.7 %;15.0 % 15.8 % 的有4个样品,占总样品的1.3 %。本标准若规定13 %,则有25 %的桦褐孔菌样品不合格;若规定14 %,则有11 %的桦褐孔菌样品不合格;若规定15 %,则有1.3 %的桦褐孔菌样品不合格。为限制桦褐孔菌的质量及泥沙等的杂质污染,标准编写组规定桦褐孔菌的总灰分(干基,%) 14.0 %。7. 污染物限量要求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7、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17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52014的相应方法,测定了300份桦褐孔菌样品中铅、总砷、总汞、镉的含量。所检样品中,铅在桦褐孔菌中残留量在 0.0197 mg/kg 1.0910 mg/kg之间。按照标准编写组依据文献、食品安全毒理学及调研确定的桦褐孔菌日最大食用量6 g计算,铅因食用桦褐孔菌的日最大暴露量为 1.0910 mg/kg X 6/1000 kg = 0.0065 mg。依据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61

    28、年建立的政府间协调食品标准的国际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颁布的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3)给出的Pb各年龄人群每周允许摄入量(PTWI)为0.025 mg/kg bw,以成人体重60 kg折算获得的每日铅允许摄入量(ADI)为0.025 mg/kg bw*60 kg bw/7 d = 0.214 mg/d,标准编写组通过数据计算的因食用桦褐孔菌所致的铅的最大暴露量远低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62 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收载了食用菌及其制品铅限量1.0 m

    29、g/kg,其它类茶叶限量5.0 mg/kg,如按1.0 mg/kg执行,则有5/300 * 100 % = 1.7 %的桦褐孔菌不合格;如按5.0 mg/kg执行,则全部合格。考虑到目前企业备案的以桦褐孔菌为原料的食品中,不仅为类似于茶饮的冲泡食用其水提取物的食品类型,还包含着桦褐孔菌直接粉碎制成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直接服用桦褐孔菌整体的食品形式,故综合考虑,规定桦褐孔菌中铅的限量为1.0 mg/kg。所检样品中,总砷在桦褐孔菌中残留量在 0.0017 mg/kg 0.6563 mg/kg之间。按照标准编写组依据文献、食品安全毒理学及调研确定的桦褐孔菌日最大食用量6 g计算,砷因食用桦褐孔菌的

    30、日最大暴露量为 0.6563 mg/kg X 6/1000 kg = 0.004 mg。依据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61年建立的政府间协调食品标准的国际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颁布的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3)给出的无机As的PTWI为0.015 mg/kg bw,以成人体重60 kg折算获得的每日无机砷允许摄入量(ADI)为0.015 mg/kg bw*60 kg bw/7 d = 0.129 mg/d,标准编写组通过数据计算的因食用桦褐孔菌的总砷的最大暴露量

    31、远低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62 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收录了食用菌及其制品,规定食用菌及其制品的总砷限量为0.5 mg/kg。如按0.5 mg/kg执行,则有5/300 * 100% = 1.7 %不合格。综合考虑,规定桦褐孔菌中总砷的限量为0.5 mg/kg。所检样品中,总汞在桦褐孔菌中残留量在 0.0013 mg/kg 0.1155 mg/kg之间。按照标准编写组依据文献、食品安全毒理学及调研确定的桦褐孔菌日最大食用量6 g计算,汞因食用桦褐孔菌的日最大暴露量为 0.1155 mg/kg X 6/1000 kg = 0.000693 mg。依据由联

    32、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61年建立的政府间协调食品标准的国际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颁布的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3)给出的总Hg的PTWI为0.005 mg/kg bw,以成人体重60 kg折算获得的每日总Hg允许摄入量(ADI)为0.005 mg/kg bw*60 kg bw/7 d = 0.043 mg/d,标准编写组通过数据计算的因食用桦褐孔菌的总汞的最大暴露量远低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62 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收

    33、载了食用菌及其制品,GB 2762 2017中规定食用菌及其制品的总汞限量为0.1 mg/kg。如按0.1 mg/kg执行,则有3/300 * 100% =1.0%不合格。综合考虑,规定桦褐孔菌中总汞的限量为0.1 mg/kg。所检样品中,镉在桦褐孔菌中残留量在 0.0031 mg/kg 0.4695 mg/kg之间。按照标准编写组依据文献、食品安全毒理学及调研确定的桦褐孔菌日最大食用量6 g计算,镉因食用桦褐孔菌的日最大暴露量为 0.4695 mg/kg X 6/1000 kg = 0.0028 mg。依据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61年建立的政府间协调食品标准

    34、的国际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颁布的食品和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3)给出的总Hg的PTWI为0.007 mg/kg bw,以成人体重60 kg折算获得的每日总Hg允许摄入量(ADI)为0.007 mg/kg bw*60 kg bw/7 d = 0.06 mg/d,标准编写组通过数据计算的因食用桦褐孔菌的镉的最大暴露量远低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62 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新鲜食用菌(香菇和姬松茸除外)限量 0.2 mg/kg,香菇限量 0.5 mg/kg

    35、食用菌制品(姬松茸制品除外)限量 0.5 mg/kg。如按 0.2 mg/kg执行(新鲜食用菌限量,桦褐孔菌为干品),则有173/300 * 100 % = 57.67 %的桦褐孔菌样品不合格;如按 0.5 mg/kg执行,则无不合格。综合考虑,规定桦褐孔菌中镉的限量为 0.5 mg/kg。基于以上,标准编写组测试的数据显示,在推荐食用剂量(小于6克/天)下,单独食用桦褐孔菌不存在污染物致人体危害。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62 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标准编写组规定桦褐孔菌中铅的限量为1.0 mg/kg,总砷的限量为 0.5 mg/k

    36、g,总汞的限量为0.1 mg/kg,镉的限量为0.5 mg/kg。8. 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编写的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第四部通则“2341 农药残留量测定法”第四法 农药多残留量测定法(质谱法),采用气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与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对其规定的药材及饮片(植物类)禁用的33种农药残留(0212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进行了检测,结果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六六六、滴滴涕、杀虫脒、除草醚、艾氏剂、苯线磷、地虫硫磷、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氯唑磷、水胺硫磷

    37、硫丹、氟虫腈、三氯杀螨醇、硫环磷、甲基硫环磷、甲基硫环磷等33种农药残留均未被检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B 23200.113-2018,运用GC-MS方法检测了300份桦褐孔菌样品中农药残留情况。在所检测样品中,有40份样品中氯氰菊酯有明显残留,检出率为13.3 %;仅有5份样品中检测出丙环唑残留量,检出率为1.67 %;其余农药品种无明显残留。氯氰菊酯在所检测300份样品中的检出率为40/300 * 100 % = 13.3 %,在所检出桦褐孔菌中残留量在 0.0452 mg/kg 0.148

    38、8 mg/kg之间。按照标准编写组依据文献、食品安全毒理学及调研确定的桦褐孔菌日最大食用量6 g计算,氯氰菊酯因食用桦褐孔菌的日最大暴露量为 0.1488 mg/kg X 6 / 1000 kg = 0.0009 mg,远低于通过氯氰菊酯的 ADI (0.02 mg/kgBW,GB 2763 2021)计算所得的每日允许摄入量 0.02 mg/kgBW*60 kgBW = 1.2 mg。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63 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食用菌蘑菇类(鲜)限量0.5 mg/kg,双孢蘑菇(鲜)限量0.7 mg/kg,如按此执行,则桦褐孔菌全部受试样品

    39、均合格。丙环唑在所检测300份样品中的检出率为5/300 * 100 % = 1.7 %,在所检出桦褐孔菌中残留量为 0.0224 mg/kg 0.0551 mg/kg之间。按照标准编写组依据文献、食品安全毒理学及调研确定的桦褐孔菌日最大食用量6 g计算,因食用桦褐孔菌的日最大暴露量为 0.0551 mg/kg X 6 / 1000 kg = 0.00035 mg。远低于通过丙环唑的 ADI (0.07 mg/kgBW,GB 2763 2021)计算所得的每日允许摄入量 0.07 mg/kgBW*60 kgBW = 4.2 mg。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63 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

    40、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未收载桦褐孔菌及食用菌类,但规定了药用植物人参限量0.1 mg/kg,如按0.1 mg/kg执行,则桦褐孔菌全部受试样品均合格。综合以上数据显示,在推荐食用限量下,食用桦褐孔菌食品安全农药残留风险较低。此外,目前桦褐孔菌食品产业中应用的桦褐孔菌原料均来自野生,桦褐孔菌的发酵及驯化栽培仍未产业化,野生桦褐孔菌主要分布于吉林省长白山系的白桦林、银桦林中,大多自然环境原始,未有或很少有人为干预,仅有少量安全剂量人工杀灭松毛虫的杀虫剂喷施,故桦褐孔菌农药残留风险较低。基于以上,标准编写组规定桦褐孔菌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及相关公告的规定。9. 每日食用量和不适

    41、宜人群依据文献、食品安全毒理学及调研的结果,规定了桦褐孔菌推荐食用量 6 克/天,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以及对该品种过敏者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关于食用量的规定理由阐述如下:1)标准编写组委托测试的桦褐孔菌食品安全毒理学研究表明:桦褐孔菌食用安全风险低标准编写组委托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的“桦褐孔菌”食品毒理学试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细胞回复突变试验”、“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原细胞或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形试验”及“28天经口毒性试验”检验报告(详见桦褐孔菌 食品安全毒理学检测报告)显示:桦褐孔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结果显示该样品对KM种雌、雄小鼠的经口半数致死剂量(LD50

    42、均大于12000 mg/kgBW(为人体推荐剂量每日6 g/60kgBW的120倍),依据 GB 15193.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剂量分级标准,该样品属于实际无毒级。桦褐孔菌的细胞回复突变试验、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原细胞或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在受试剂量范围内未见致突变活性。桦褐孔菌(2.5、5.0、10.0 g/kgBW,分别相当于人体推荐日剂量6g/60kgBW的25、50、100倍)的大鼠28天经口毒性试验,大鼠眼部检查、体重、增重、摄食量、食物利用率、脏器检查、脏器重量、脏器比值、血液学、血液生化学和尿液检查结果表明,各剂量组与溶剂

    43、对照组比较,各检验项目均无显著差异(P 0.05),恢复期观察溶剂对照卫星组和高剂量卫星组比较,各检验项目均无显著差异(P 0.05)。病理组织学检查结果表明,溶剂对照组、高剂量组、溶剂对照卫星组和高剂量卫星组雌、雄性大鼠肝脏、两侧肾脏、胃、十二指肠、结肠、肠系膜淋巴结、脾脏、睾丸或卵巢、胸腺、心脏、肾上腺、脑、甲状腺、胰、膀胱等均未发现明显损伤性病理变化。28天经口毒性试验未发现桦褐孔菌有明显的毒性作用。卫星组大鼠在恢复期未发现桦褐孔菌有明显的毒性作用。以上结果显示以人体推荐剂量(桦褐孔菌6 克/天)下,桦褐孔菌未表现出任何毒性反应。2)文献报道桦褐孔菌具有食用安全性2019年,吉林农业大学

    44、的孙嵘报道:桦褐孔菌在15000 mg/kgBW浓度下,属于实际无毒级;在5000 mg/kgBW浓度下,遗传毒性试验结果为阴性;大鼠28天喂养和90天喂养试验表明长期蓄积对受试动物无毒性作用;具有食用安全性。(1孙嵘. 桦褐孔菌的食用安全性评价D.吉林农业大学, 2019. DOI:10.27163/ki.gjlnu.2019.000504.)2019年,天津市天津科技大学的张瑞报道:桦褐孔菌水提物的LD50 10.00 g/kgBW,存活小鼠活动正常,体重、脏器比、ALT、AST、BUN、CRE与对照组相比均无显著性差异,因此桦褐孔菌水提物属实际无毒级物质。(张瑞. 桦褐孔菌水提物免疫调节

    45、作用及急性毒性研究D. 天津科技大学, 2019.;张瑞, 张瑞娴, 张泽生,等. 桦褐孔菌水提物对小鼠急性毒性作用研究J. 中国食品添加剂, 2018, (7):5.)。2020年,东北农业大学的赵良友报道:桦褐孔菌醇提物给予ICR小鼠,未发现生殖毒性和遗传毒性。(赵良友. 桦褐孔菌醇提物的毒性评价及其代谢组学研究D. 东北农业大学, 2020.)2014年,浙江工业大学的束庆玉报道:桦褐孔菌水提物未表现出明显的生理毒性,但在高剂量(5.00 g/kgBW)时可能具有一定的生殖毒性。(束庆玉, 杨开, 郭安琪,等. 桦褐孔菌水提物的安全性评价研究J. 药物评价研究, 2014, 37(3):

    46、238-245.)2012年,吉林农业大学的杜文倩报道:桦褐孔菌浸膏多糖不具备急性毒性和遗传毒性。(杜文婧. 桦褐孔菌发酵浸膏多糖药理活性及毒理评价研究D. 吉林农业大学,2012.)综合以上资料,以及山东省中药材标准(2012年版)和湖北省中药材标准(2018年版)收录桦褐孔菌药物用途内服用量分别为6克 15克和5克 15克,标准编写组综合考虑规定桦褐孔菌推荐食用量不超过 6 克/日。此外,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对该品种过敏者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七、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说明本标准未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在标准制订过程中,部分企业对桦褐孔菌推荐食

    47、用量存在异议,建议提高桦褐孔菌的推荐日食用量。标准编写组经过认真的讨论,一致认为保留原有规定,未接受该项建议。理由简述如下:标准编写组委托检测的桦褐孔菌食品安全毒理学的实验资料,以及收集得到的食品安全毒理学相关文献资料,仅支持桦褐孔菌的推荐食用量6克/天。(1)桦褐孔菌的食品安全毒理学实验结果表明,人推荐食用量6克/天未表现出任何毒性。(2)山东省中药材标准(2012年版)收录了桦褐孔菌的药用标准,推荐药用用量为6 15 克;湖北省中药材标准(2018年版)收录了桦褐孔菌的药用标准,推荐药用用量为5 15 克。(3)考虑到本标准桦褐孔菌的食品用途(非药品),故推荐食用量为不超过 6 克/天。详细阐述请参见本编制说明“四、标准规范性内容的制定和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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