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廉政党课:握紧纪律尺 子铸牢廉政基石以“铁纪律“护航集团高质量发展同志们:在当前加速百亿公司建设和实现集团年度任务目标关键 节点,组织这次廉政党课活动,为今后各项工作树牢政治规矩、 严肃纪律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可以说正当其时、意义重大。这 次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主题,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 治规矩,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 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每位管理人员都能在新时代的征程中,紧 握纪律戒尺,勇担使命、清廉前行,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企风、 廉风,引领保障集团高质量健康发展。我看了一下今天
2、参会人员,都是集团的党员、管理人员以及 关键岗位人员,正好也借此机会,为大家紧一紧党纪法规思想 发条、拧一拧红线底线廉洁螺丝,下面,我以握紧纪律尺 子铸牢廉政基石,以铁纪律护航集团高质量发展为题,讲四 个方面内容。第一,充分认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精神内涵2024年5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正式发 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国令第781号,以下简称 条例)。条例共7章52条,主要规定了适用对象的范围、 处分工作的原则、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 行为、处分工作监督制约机制等内容,于2024年9月1日起施 行。(一)条例的出台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管
3、理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企业核心竞 争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 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全面监督,是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落 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公职人 员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 动,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长期 以来,关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规定散见于各行业领域法律 法规文件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中,国家层面没有对处分的种类及 其适用、处分的程
4、序等作出专门规定。2020年出台的公职人 员政务处分法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公职人员;对公职人员 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和由任免机关、单 位给予处分的制度机制;明确由国务院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国 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国有企业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事宜作出具 体规定。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行政法规,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 理人员监督制约机制,统一规范对各级各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 处分事宜,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 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按照部署,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在深入调查研究, 广泛征求中央有关单位、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中央和地方国有
5、企 业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条 例草案。2024年4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 例草案。(二)条例的重要意义1 .完善法律体系,强化监督约束。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管理法律体系的 重要完善。条例明确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范围,规定了处 分的种类和适用原则,为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约束提 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不仅有利于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的行为,也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 .细化处分标准,促进公平公正。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 人员的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从轻、 减轻以及从重处分的
6、情形。这种细化的处分标准,有助于提高处 分决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避免处分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不统一 性。同时,条例还规定了复核、申诉的程序,为保障国有企 业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3 .强化责任意识,优化企业治理。通过明确处分情形和程 序,条例有效强化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这种责 任意识的提升,将促使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更加谨慎地行使职权, 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从长远来看,这将有 助于优化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 竞争力。(三)条例的总体思路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制度。二是坚持依法处分原则,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
7、法和相 关法律、国家规定,细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及处分的适 用,对处分的程序、申诉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 法问题,明确底线红线,推进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四)条例的主要规定内容一是明确处分工作的原则。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坚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处分,坚持公正公平,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 育相结合;坚持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 保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明确适用对象的范围。沿用监察法实施条例对国有 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
8、单位按 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国家 对违法的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另有规定的,同 时适用。三是规范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在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保持衔接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的种 类和期间。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将三个区分开来”有关要求 转化为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四是细化国企管理人员违法行为。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 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章规定的 有关违法行为具体化为51项违法情形,并明确相应的处分。五是建立健全国企管理人员处分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 范处分程序以及复核申诉、纠正纠偏等制度,保障相关人员合
9、法 权益。对处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深刻把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精髓实质条例共有七章五十二条,包括总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违法行为及其适用处分、处分的程序、复核申诉、法律责任以及 附则等。从内容看,条例具有适用对象范围广、重视支持国 企改革以及注重容错纠错三大特点,下面重点解读这三个方面。特点一:适用对象范围广条例的适用范围,沿用监察法实施条例对国有企业 管理人员的界定,强调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类型,即除了通常意 义上国资体系的国有企业外,还包括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体系 的国有企业,如国家铁路、中国邮政、中国烟草、中国出版集团 等国务院直接监管的央企,以及四大国有商业
10、银行、中国电影集 团等金融、文化类企业。今天的条例解读,我只给大家讲一下有关于我们这类企 业的内容,一些关于其他商业、金融、文化等企业的元素,大家 可以回去自学一下。对于适用人员类型,涵盖了国有企业各种类型管理岗位。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国家出资企业中的下列公职人员:一是 在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 职责的人员。二是经党组织或者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全资公司、 企业,事业单位提名、推荐、任命、批准等,在国有控股、参股 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 三是经国家出资企业中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 或者研究决定,代表其在国有控股、
11、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 事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的人员。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上述规定,受国资监管机构或者国 有股东聘用,在国有独资、国有全资公司、企业以及国有控股、 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任职外部董事或股东代表的公职人员 也在适用范围之内;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既包括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等领导班子成员,还包 括中层和基层负责人,甚至包括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重要岗位 上的工作人员,如会计、出纳、采购人员等。这种情况下,就是典型的对事不对人,通俗地讲,有个一 官半职可能就具备管理职能了。依据监察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员中管理的界定,不能简单地从其是否担任了 一定领
12、 导职务进行判断,而应全面综合考量。故条例的适用人员范 围从通常意义理解的领导干部扩大到重要岗位,只要承担了 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的岗位职责,均会被纳入本条例的适用人员 范围,可见其范围相当广泛。依据条例第十六条,已经退休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可以 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 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对其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 行为的本人财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没收、追缴或者责令 退赔等处理。特点二:重视支持国企改革条例对于具体的违法情形,除了针对企业经营管理方面 一般情形的违法违纪问题,还专门针对国企改革的相关事项进行 重点补充,凸显对国企改革的支持。以下列举了
13、条例第三章 中与国企改革密切相关的处分情形:关于落实改革部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拒不执 行或者变相不执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有关决策部署 关于市场化经营机制,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和第(二) 款,对于超提工资总额或者超发工资、未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 理等。关于国资监管,条例第十八条第(四)款,拒不执 行或者变相不执行、拖延执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行业管理 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决定;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 款,拒不提供有关信息资料或者编制虚假数据信息,致使国有 企业绩效评价结果失真。关于重大风险防控,条例第二十三 条第(三)款,违反规定,进行关联交易,开展融资性贸易、 虚假交易、
14、虚假合资、挂靠经营等活动;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违反规定,举借或者变相举借地方政府债务,以及 第(五)款,不履行或者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时,条例通过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违纪的处理 情形,从约束的角度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为打 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 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在有关处分条例约束下,将对企业改 革发展模式带来深远影响。对于企业经营发展,条例除了在提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 规范性方面提供了坚实的法规基础,更重要的是条例堵死了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投机取巧的路子,要求国有企业转变发展模 式,在提升企业核心竞
15、争力和经营发展水平方面下真功夫、下大 力气,积极推动企业业务转型升级。对于公司治理,条例明确对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国有 企业党委(组)会、股东(大)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集 体依法作出的重大决定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可给予以警告、 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等处分,为完 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制机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并且,外部董 事的履职也可以采用行政处分的方式进行约束,其约束力度会明 显提升。对于市场化经营机制,条例明确了对于超提工资总额或 者超发工资、未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等情形属于行政处分的情 形,要求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加快构建规范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有助于企业加快健全
16、市场化经营机制。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是 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的核心环节,是完善国有企业激励 约束机制的重点工作。十八大以来,为了激发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活力,中央已经出台了多个文件政策,对于重点企业、重点人员、 重点任务等实施工资总额单列的政策工具十分丰富。条例关 于工资总额的规定,有助于企业落实中央关于工资总额改革的相 关规定,确保薪酬分配向重点企业、重点人员、重点任务倾斜, 确保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的刚性兑付,避免出现隐性大锅饭或薪 酬待遇只增不减的情形。特点三:注重容错纠错条例重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 重点从处分适用、处分程序、问责等方面,保护管理人员的合法 权益,激
17、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处分适用方面,条例第十一条第(七)款,属于推进国 有企业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可以从 轻或者减轻给予处分,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处分程序方面,严格规范处分程序以及复核申诉、纠正纠偏 等制度,对于发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责遭受不实举 报、诬告陷害、侮辱诽谤,造成不良影响的,任免机关、单位应 当按照规定及时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以保障相 关人员合法权益。处分问责方面,通过明确任免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中的责任追究机制,尤其重点强调加 强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利用举报等方式歪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18、等情形的责任追究,维护相关人员合法权益。条例第二章规定了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的种类和相 应的期间,包括以下六类: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 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开除。在条例第三章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部分,以逐条 列举的方式将违法行为进行了分类列举描述,广大管理人员应当 逐条研读。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中除规定了常见的收受财物、违规 发放补贴、奖金等常见违规行为外,对于发表不当言论等行为也 做出明确规定。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国企管理人员不得散布 有损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言论;公开发表反对宪 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 度,反对改
19、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行为。另外,国 企改革中的一些“硬要求”也写入了条例,例如三重一大制度、 工资总额制度等等。第三,汲取警示教训,时刻守牢纪律规矩红线底线据明鉴记载,明太祖朱元璋一天早朝时间问群臣天下 何人最快活,有人说金榜题名时,有人说洞房花烛夜,有人说 腰缠万贯者,朱元璋听得直摇头,这时大臣万钢说道:畏法度 者最快活,朱元璋听了大加赞赏。作为党员干部,在各种诱惑 考验面前,要时刻牢记法纪之剑高悬于头顶,要时刻保持党员、 管理人员的初心本色,在自觉强化法纪意识中不断砥砺前行。为了让大家更深刻地理解违规违纪的后果,我们来看几个实 际案例。2008年,国网山东东平县供电公司(下称东
20、平供电公司”) 安排,将用电户机械电表更换为电子电表,改造所用电能表、电 表箱、护套线等电料由东平供电公司免费提供。于传勇做为戴庙 供电所IOKV司某线的线路负责人,利用负责组织实施电表改造 工作的职务便利,以要求农电工支付材料、加油、修车费用及让 农电工归还变压器款等方式,将用电户缴纳的31194元费用据为 己有。于传勇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农电网改造过程中,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 贪污罪。上面发生在国企系统的这些案例,涉及到的有关人和事,给 我们的震撼也是最深刻,也更能让我们受到冲击,警示教育性更 强。从整个国企系统来讲,这些案件发生,损害的不仅仅是
21、企业 形象;从个人来讲,断送了个人前途和家庭幸福。党员干部能够 走上领导岗位,实属不易,既离不开其个人的努力,更凝聚着企 业长期培养的心血。可以说,他们在企业当中拥有一定社会地位, 不小的职务权力,不能说丰厚,但也可以说是很骄傲的报酬。但 受利益的驱使,银铛入狱,不仅自己身败名裂,大好前途瞬间化 为乌有,也使家庭失去顶梁柱,甚至牵连妻子儿女,落得妻离子 散的悲惨结局。况且,现在子女和亲戚在求学、入党、从政、提干、评优、 树先等方面,只要有一点违规违纪行为,都会受很大的影响。所 以大家要从这些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时刻警钟长鸣、警惕 常在。对于集团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大家正处于干事创业的黄金 期
22、要把坚守底线、经受历练、增强本领作为首要任务,时刻坚 持自己的原则,认认真真按规矩办事,实实在在履职尽责。第四,坚持知行合一,夯实集团高质量发展纪律保障当前,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实现百亿公司 任务目标,推进项目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都 面临着许多矛盾和问题,都需要打好攻坚战。所以,党员干部 必须要知纪明纪、懂法守法,要在求真务实中锤炼过硬的政治定 力,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用纪律规矩这面镜子,照出思想 上的尘埃,纠正行为上的偏差,不断凝聚转化学习国有企业管 理人员处分条例和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合力,坚定不移为 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五)深刻学
23、习领会,筑牢思想根基。一是要将条例学 习与自身岗位职责履行紧密结合,通过梳理日常工作中可能涉及 的风险点,对照条例进行自查,找出潜在的违规行为。要用 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强国、灯 塔大课堂等阵地,深入学习领会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 领会精神实质,做到入脑入心,使各种腐败鄙劣的东西没有可乘 之机。二是广大党员干部、管理人员要汲取教训,知敬畏、存戒 惧、守底线。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集团党委的 决策部署上来,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筑牢思想防线,要多看前车之鉴、多 听悔恨之言、多思贪欲之害。要算清政治账、经济账
24、名誉账、 家庭账、自由账,清楚自己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是不能 触碰的纪法高压线。(六)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规定。一是各级党组织和党 员管理人员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 矩,用党纪法规的标尺衡量、规范、约束行为。要将条例要 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日常工作中,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 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处理公务接待时,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 的标准和范围执行,杜绝超标准接待或变相公款旅游等行为。在 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时,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责任,严格遵守决策 程序,不得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二是要树立风险防 控意识,主动识别和防范工作中的潜在风险。在日常工作中建立 个人
25、合规清单,定期对照条例进行自查。在处理涉及利益冲 突的事项时,要主动向上级汇报,确保决策和行为的合规性。同 时,要积极参与集团组织的内部审计和合规检查,配合相关工作, 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在使用公司资源时,要严格区分公与私, 不得将公司资源用于个人目的。(七)强化监督执纪,发挥实际成效。一是纪检监察部门要 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主责主业,敢 于监督、善于监督,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发现问题 偏差,找准问题症结,严肃问责。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 处分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精准定性处理,落实 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 鼓劲。二是要
26、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深化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产品销售等重点领域和职工群众身边 作风问题治理,要敢于唱黑脸、勇于执纪问责,坚持无禁区、 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充分发挥巡 察利剑和派出纪检监察室的探头作用,使不敢腐的震慑威力 常在、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更加坚固,促使广 大党员管理人员不论什么时候都要心存敬畏,怀着一颗如履薄冰 的敬畏之心干事、创业、用权。(八)压实主体责任,抓实政治建设。一是各级党组织主要 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 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国有企业管 理人员处分条例,要
27、积极营造尊崇法规、遵守法规、捍卫法规 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教育引导管理人员 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二是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 神和省、市、区委、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重要论述、指 示要求,把条例学习贯彻同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完成集 团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好安全管理提升、 采购改革巩固、处僵治亏深化、对标管理突破活动,全力推动重 点任务快突破、快落实、快见效,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中 心工作的强大动力。同志们,今天的学习贯彻条例主题廉政党课就讲到这里, 集团全体党员干部要继续深化思想认识,保持清醒头脑,要在日 常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28、持续改进,推动条例要 求在企业中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切实为顺利实现百亿公 司目标和推进集团创新转型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积极力 量。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谢谢!在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中共中央印发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 处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的专 门法规。下面,我就深入学习贯彻好条例,谈几点意见。一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 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制定出台条例,将近年 来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
29、法规制度,对规范和加强国 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健全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 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条例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党 组织研究决定或者批准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处分。企业主要负责 人是第一责任人,由企业党委讨论决定。通过将企业党组织研究 决定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的前置程序,进一步强化了 国有企业的政治属性,确保了国有企业始终听党话、跟党走。二是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 当前一些企业存在的选人用人不讲政治、任人唯亲、腐败问题多 发等问题,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对经营管理混乱、严重亏损、资产 流失、环境污染等影响企业发展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30、处分措 施,为推动国企做强做优做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三是有利于促进干事创业。条例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 正向引导与监督问责相结合的原则,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改革 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化解风险等中的积 极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同时,对违反法律法规、失职 渎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 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 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开拓 创新,全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四是有利于维护企业稳定。条例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 纪依法的原则,准确界定了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的范围及处置方 式,为受到不实
31、反映的企业管理人员澄清正名,营造良好的干事 创业环境。二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共8章49条,围绕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 督约束作出全面规定。其中,第1章总则部分主要明确了立法目 的、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内容;第2至6章细化了对不同类型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相应处分规则;第7章规定了调查处理和救 济程序;第8章规定了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追究。一是规定了适用范围。条例将适用范围明确限定为国有 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 专职工作人员。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各级党和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管理的,参照执行本条例。这样界定范围既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
32、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保持一致,又充分考虑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实际情况,有利 于提高制度执行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明确了工作原则。条例明确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惩前患后、治病救人、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个别酝酿、会 议决定等确定为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特别是结合实际将集体领导、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进一步 细化明确为党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 定的原则,更加突出党委在企业重大决策中的把关作用。三是细化了处分种类及相应适用规则。条例根据企业内 部管理层级的不同,分别设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免 职、撤职等6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予以开除。
33、同时 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给予的处分增加了禁止晋 升职务等级的规定。另外,还对董事会秘书以及经理层成员进行 了特别规定,明确其可以单独受到处罚。这些都有利于精准施策, 做到权责相适、奖罚分明。四是规范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措施。条例根据违法违 纪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不同,设置了不同的处分措施:对严重违 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可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有关领导干部 进行调整;对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可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进行调整或者予以降职;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的,可以对负有领 导责任的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等。同时还明确提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34、 受到开除处分后,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不得在其他用 人单位任职。这一规定对于防止违规下海裸奔具有重要警示 教育意义。五是健全了调查处理和救济程序。条例进一步细化明确 了受理主体、基本流程以及调查期间企业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等 内容,特别是增加企业应当在1个月内书面报告情况并提交相关 资料的规定;增加监察机关应当将查明的事实及时报告上一级监 察机关的内容;增加监察机关经批准可以采取询问、讯问、留置 等措施并告知被调查人和所在单位的内容;增加给予国有企业管 理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应当公开的规定等内容。这些都有利于保证 案件查处质量,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检验。六是强化了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追究。
35、条例规定: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 良影响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政务处分、纪 律处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受到刑事处罚的, 应当主动交代相关事实,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 现需要奖励的,按照规定享受奖励待遇。这些都有利于形成有力 震慑,倒逼企业管理人员守法履职尽责。三、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新修订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若干规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从严治党治企的一项重要任 务。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高度 的政治责任感
36、和使命感抓紧抓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 作。一要抓好学习培训,领会精髓要义。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 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系统学、深入学、反 复学新修订的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准确把 握各项制度安排和管理要求。要注重发挥好理论中心组学习、 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的作用,加强对新修订条例的学 习研讨和交流分享,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分级分类开展培训轮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 和纪检委员等一线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确保新修订条例进 支部、进头脑、进基层。二要抓好宣传解读,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及时跟进学习 中央媒体新修订条例的相关宣传报道
37、和评论文章,认真做好 新修订条例的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要充分利用网站微 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权威信息,广泛宣传解读新修订条 例的核心要义和具体内容以及典型案例等重点内容,帮助党员 干部群众正确理解掌握新修订条例,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和 社会影响力。三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落地见效。各单位要把学习条例 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 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亲自督办落实。要 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的态度态度,坚决杜绝搞形式主义走过 场那一套现象发生。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安 排并狠抓落实到位,真正把新修订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转化 为推动企
38、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和生动实践。我就强调那么多,谢谢大家!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研讨发言材料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专题研讨会,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 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切实增强运用条例惩治 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感、使命感。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准确理解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 第一部专门针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置工 作制定的行政法规,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给予处分提供了法律依 据和制度保障。第一,准确把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权的概念。条例 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国家对企 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
39、企业)中的人员,依法履行本企业、本单 位的管理职责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权就是指国家对 企业事业单位中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权利。第二,充分行使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权。条例从六个 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一是明确规定了处分条件。根据违法违纪行 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等四个方面,分别设置了警告、记过、 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个不同档次的处分。二是明确规 定了组织调查程序。条例明确规定了调查组的组成、调查范 围、调查权限、调取证据材料以及询问、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具体 措施;同时还规定了案件移送审批程序,确保调查工作合法合规。 三是明确规定了听取辩护意见程序。条例规定办案机关在作 出
40、处分决定以前,应当告知被处分人享有要求组织提供证据、申 辩、控告和申请复查的权利;被处分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 的,可以为其申请辩护。四是明确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条例 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的范围和方式,并规定将违法所得交由司法 机关依法处理。五是明确留置、先行羁押程序。条例明确规 定了需要先行羁押的五种情形,为查明事实、收集证据提供了有 力的法律支持。第三,准确把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权的特点。一是严格 约束性。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决定或者变更处分事项。二是重大决策性。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涉及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国有 资产的安全、完整,关系到企
41、业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经过 严格的调查核实和集体讨论决定,并报请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三 是刑事法律责任性。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除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应当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二 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问责义务(一)坚持严肃问责、规范问责。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 进一步细化问责标准和流程,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突出 问责重点,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不严不实, 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要抓住“关 键少数”,对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严肃 追责问责;要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出现“一个病例动用多个追责 主体”的问
42、题。(二)坚持从严问责、全面问责。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 前,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要追究直 接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领导责任;既要追究 失职失责的公职人员,又要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完善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 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 为依据、以证据为准则的原则,确保我们的工作建立在坚实的事 实基础之上,并以法律为标准进行衡量。这样,我们的问责工作 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确保其公正性和准确性。同时,我们要 严格执行立案审批和复议复核制度,确保每
43、一件案件都能经得起 严格的检查和审查,避免任何疏漏和错误。此外,我们还要及时 向社会公开通报典型案例,通过这些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提醒 和警示公众,从而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标准。同志们,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认真学习法规的重要性,因为 这不仅是提升我们法制意识的关键途径,更是确保我们在工作中 能够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前提和基础。希望大家能够充分 重视并积极投入到条例的学习中去,通过深入理解和掌握其 核心内容,结合我们各自的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只有 这样,我们才能在日常工作中游刃有余,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 成为一名真正合格的国企员工。在此,我要感谢大家的辛勤付出 和努力,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谢谢 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