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大力支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健康成长、高质量发展, 增强企业创新动能、优化产业发展生态,经市政府同意,结 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一、主要目标1 .市场主体稳步扩大。大力推动“个转企”,力争每年 新增涉税经营主体L 4万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以下任务均需各县 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落实,不再单列)指导工业、服务业、 商贸业、建筑业等符合“四上”条件的企业“小升规”,每 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50家以上、规上服务业企业40家以 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00家以上、资质等
2、级建筑业企业30 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 住建局)2 .创新活力显著增强。推动创新主体数量增加,每年新 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00户、高新技术企业70户、省级专精 特新企业30户。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 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2%,科研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达 15%o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3 .资源供给更加充分。加大金融供给,力争每年新增小 微企业贷款200亿元,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1200户,对小 微企业首贷户发放贷款20亿元。(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监管分局)加大人才供给,大力实施技工强市计 划,扎实推进“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工程
3、深入开展“三级 三方服务千企”活动,常态化开展“2+N”招聘会,着力保 障企业人才需求。(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加大政策供给, 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确保小微企业可得政 策应兑尽兑,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扶持力度不降。汇总编发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及相关指引,做 好对小微企业面对面宣传解读。(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 财政局、市税务局)二、重点任务4 .营造创业创新氛围。加大对小微企业创业培训和辅 导,纳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计划。加大“双创” 孵化平台建设力度,积极引进或培育一批创业专业咨询机 构、创业辅导机构,完善全链条孵化服务链,推动创意成果 转化落地。鼓励
4、头部企业、“链主”企业组建创业专业团队, 积极发挥行业引领和示范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 企业创业创新融通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市人社局)支持小微企业开展研发创新,依法落实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 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税务局)5 .打造高效政务环境。纵深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 革,推行“一件事一次办”“随时办”服务。推行“前台综 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变企业 群众办事“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持续深化“最 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打造整体协同、高效运行的数字化政 府,打通部门“数据壁垒”。持续推进长
5、三角“一网通办”。 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现惠企政策由“企 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责任单位:市数管局)6 .推进集聚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各类小微企业集聚平台 建设和改造提升,按照“一园一业” “一园一品”原则,围 绕各开发区主导产业细分领域上下游精准孵化招引企业,特 别是围绕“链主”企业,招引产业链上下游和配套的企业入 园集聚发展,鼓励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专精特新企业 或同步实施技术改造的小微企业优先入园,进一步引领带动 块状经济和特色产业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 经信局)持续开展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突出园区发展和企 业孵化培育实效,打造一批高能级园区平台
6、促进企业优胜 劣汰、园区良性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通过依法依 规处置工业闲置低效土地等方式,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腾出 土地空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7升级融资贷款服务。鼓励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各类 小微企业灵活采用展期、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方式、延长 还款期限等形式,降低企业成本。继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 信用贷、续贷、新型政银担业务投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存 量贷款“应延尽延”、新增贷款“应贷尽贷”。实施“共同 成长计划”,促进科创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成长。(责任单 位:市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监管分局)8 .强化人力人才支撑。开展“助企招才”行动,精准
7、摸 排企业人才需求,实行企业引才市场化、项目化、平台化、 数字化,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持续实施“企业家 分类短训”工程,积极组织企业参与“新徽商培训工程”, 加大新生代企业家培养力度,力争全市每年开展企业家培训 20场以上,培训企业家和企业高管2000人次以上。(责任 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局)9 .助力企业拓展市场。推动小微企业主动对接龙头企业 需求,积极融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在生产、分配、流通 等环节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经信 局)鼓励小微企业利用线上线下两种资源同步扩展市场,用 好数字展会、跨境电商等外贸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责任单 位:市商务局)落实政府采购
8、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推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以及“三首”产品政府 采购相关措施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 10.梯队培育优质企业。持续深化“个转企、小升规”工作,鼓励各县区依法依规出台相应政策,支持优质小微企 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成长。推进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建设,每 年开展创新型、科技型小微企业培育行动。深入推进专精特 新扩面行动,推动一、二、三产业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 道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推动质量管理提升。持续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 品牌“三品”战略,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推 动“三首”产品研发应用,加快工业设计和制造业融
9、合,不 断提升企业的产品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加强质量 管理,鼓励企业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支持企业争创自主品牌, 鼓励企业参加“精品”央视宣传,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 美誉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12 .推进数字智能改造。鼓励小微企业“看样学样”, 推动中小型制造业企业加快上云用平台,实施低成本、快部 署、易运维的数字化改造。推进5G、人工智能、物联网在 小微企业的应用,支持小微企业建设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 间。开展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诊断,推广应用数字化软件服 务包,引导小微企业加快传统制造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 化等云化改造。(责任单位:市经信局)13 .防范拖欠中小企业
10、账款。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 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和 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 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 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建立拖欠账款 定期披露、劝告指导、主动执法制度。(责任单位:市经信 局)14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平台作用,建立市企业家活动中心。各县区依托企业服务中 心等平台建立企业家活动中心。开展各类优秀企业家评选表 彰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支持企业发展、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 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11、市经信局)三、工作保障15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支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工 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市民营办),负责小微企业 高质量发展的日常调度和推进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比 照成立专班并落实具体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举措,切实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实际困 难,促进其健康成长、高质量发展。16 .切实为企服务。各地各部门要结合现有的“为企服 务平台” “千名干部联万企” “我与市长聊聊天”等平台,积极探索实践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工作新机制、新模式,进一 步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表格化、清单式协调解决 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实现“企业办事无忧,政府无事不 扰”。
12、17 .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 思想认识,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方面的主 流媒体,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服务小微 企业的经验做法和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典型案例,凝聚全社 会共识,营造合力助推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18 .做好考核评价。对各县区政府(管委)开展支持小 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机制评比,根据考核结果对县(区) 给予一定的资金激励。各县区获得的奖励奖补,仅限用于支 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企业创业辅导、企业家培训、支 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和小微企业保费补贴等,不得挪作他 用,未获得激励的县(区)需自行安排资金支持小微企业高 质量发展。
13、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 日。附件:1.市支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专班成员名单2 .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3 .市支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机制评分细则4 .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指标附件1市支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专班成员名单组 长:副组长:成员:附件2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在省级以上开发区配套建设小微企业孵 化培育载体,促进我市小微企业数量倍增、质量提升,形成 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生态,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小微企业园定义及标准(一)定义及范围。小微企业园,是指由政府统一规戈U, 统一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内建设,集聚效应明显,产业功能明
14、 确,配套设施齐全,运营管理规范,生产生活服务健全,企 业入驻成本合理,能够为一定数量的加工制造业小微企业创 业创新和成长发展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具有准公共属性的小 微企业综合发展平台。包括各类小微企业产业园、创业园、 双创园。(二)认定标准。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成立并实 际运营12个月以上。L符合相关建设规划,统一开发建设或改造提升,有必 要的公共配套设施;2 .有明确的运营管理机构或园区管委会,承担园区统一 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3 .占地面积20亩以上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4 .有明确的企业入园条件,产业特色明显,小微企业数 量占
15、70%以上,入驻加工制造类企业5家以上。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力争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发展建设各类 小微企业园52家以上,每年新增入园集聚小微企业300家 以上,累计入园集聚小微企业2800家以上。力争打造一批 国家级和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 创空间等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载体,构建全市小微企业园高质 量发展新格局。三、重点任务(一)规范建设标准。各开发区要加强统一规划,落实 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一园一业” “一园一品”原则,聚焦 高端装备、电子信息、光伏及新能源制造、新能源汽车零部 件、新材料等“5+1”主导产业细分领域,根据各省级以上 开发区明确的不超过3个主导产业为导
16、向,认定一批产业导 向明晰、运营管理规范的加工制造业小微企业园区。(二)明确入驻条件。各开发区要指导属地小微企业园 科学制定小微企业入园标准,建立入园审核、动态管理及退 出等全过程管理机制。鼓励开发区按照“产业链招商、培育 特色产业集群”方向,围绕本地主导产业特别是“链主”企 业,招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配套企业入园集聚发展,鼓励 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专精特新”企业或同步实施技 术改造的小微企业积极入园,入园企业必须依法登记注册、 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和园区产业定位, 鼓励小微企业园建立企业评价体系,依据评价结果实行优胜 劣汰。对无法达到约定条件的入园企业,及时予以整改,对
17、 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依规清理出园。(三)推动企业成长。建立小微企业园常态化调度机制, 及时掌握在建园区建设进度和建成园区企业入驻情况。发挥 小微企业园在促进“小升规”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对园区已 入驻工业企业的动态监测,持续关注企业的产业类型、主营 业务收入、税收等指标,及时将优质小微企业推送至全市成 长型企业培育库,有针对性指导服务,推动企业加快成长入 规。鼓励企业成长为规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后有序退出, 进一步做大做强。对成长势头好、需要更大空间的园内企业, 优先安排发展用地,解决出园后发展的空间问题。(四)优化公共服务。鼓励各县区为小微企业园内企业 集中提供行政审批和代办服务事项,对符合条
18、件的入园项目 和企业实行简易审批程序;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 一律按工业投资项目立项,纳入工业投资统计;鼓励各县区 制定政策,对入园企业给予一定期限、一定比例的租金优惠; 鼓励园区建立公共服务平台或引进专业服务机构,为入园企 业提供政务代办、政策法律咨询、融资财税、检验检测、研 发设计、创业辅导、人才招聘、仓储物流等专业化全方位服 务;鼓励园区建立并应用智慧园区管理平台,提升运营管理 效率,并推广应用数字化软件服务包,鼓励园内企业智改数 转、深度上云。(五)提升运营水平。加快提升小微企业园专业化运营 管理水平,重点扶持和打造一批集小微企业园开发建设、企 业招引、运营管理、产业链服务于一体
19、的专业化机构。鼓励 小微企业园实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引进一批省内外 专业化园区运营机构,开展连锁化运营管理,打响园区品牌, 对运营绩效突出的园区运营机构给予资金奖补等政策激励, 支持有条件的运营机构申报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示范平台。(六)加强要素供给。推动各县区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和 存量用地保障小微企业园区建设。加强用电服务保障,试点 推进入园企业抱团参与电力市场直接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 本。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充分发挥普惠 性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和融资担保增信作用,推动“4321”新 型政银担贷款向小微企业园覆盖,鼓励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 园及入园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
20、关系,推进信贷产品创新, 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满足小微企业灵活用款 需求。鼓励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等为园内企业提 供直接融资服务。四、组织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支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专班承担全市小微企业园建设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工作,负责制定小微企业园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 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县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明确分工,统筹做好小微企业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政策 落实等工作,强化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主体职责。各成员单位 要根据责任分工,协同做好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的协调、保 障、指导、监督工作,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二)实施绩效
21、评价。完善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指标体 系,突出园区发展和企业孵化培育实效,每年开展绩效评价。 统计、税务、科技、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涉企部门应提供 相关数据、参与绩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绩效 评价结果根据得分高低分成A、B、C三档,其中A档为年度 参评得分前10名的园区,C档比例控制在10%以内。新建 成的小微企业园可给予不超过两年的过渡期。评价结果应与 资源要素配置和资金奖补等政策挂钩,推动小微企业园提质 增效。(三)加大财政支持。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按照工业项 目纳入招商引资政策扶持。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对 年度评价为A档的园区给予财政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园 区开发建设、房租
22、减免、数字化改造、专业化运营等方面(其 中非政府运营的园区可拿出不高于20%比例的奖励资金用于 奖励园区运营管理团队),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 入园积极性。(四)强化安全监管。各县区及部门要加强对小微企业 园及入园企业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督促园区及企业落实 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有关要求。凡发生重大安全 生产事故、突出环境污染事件的小微企业园及厂中厂、园中 园一律不得参评。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 日,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 的指导意见(六政办202114号)自行废止。散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机制评分细则核指指标权 重分值评分细则1
23、企况做 事 涉税经营主体(企业)10采用静态(绝对值)和动态(增长率)考 核相结合,以功效系数法计算静态、动态分值 (按照静态占30%、动态占70%)。1“四上”企业数10采用静态(绝对值)和动态(增长率)考 核相结合,以功效系数法计算静态、动态分值 (按照静态占30%、动态占70%)。1科技型中小企业数5采用静态(绝对值)和动态(增长率)考 核相结合,以功效系数法计算静态、动态分值 (按照静态占30%、动态占70%)。企况做 事 高新技术企业数5采用静态(绝对值)和动态(增长率)考 核相结合,以功效系数法计算静态、动态分值 (按照静态占30%、动态占70%)。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数10采用静态(
24、绝对值)和动态(增长率)考 核相结合,以功效系数法计算静态、动态分值 (按照静态占30%、动态占70%)。小微企业做企融资担保新增5以功效系数法计算分值。青况放款额1)新型政银担新增放款额5以功效系数法计算分值。微企效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10以功效系数法计算分值。I 管理,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40各县区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应评尽评占 10分,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绩效评价结果 占30分,按各县区参评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结 果平均得分进行折算。1项5当年新认定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类园区 和服务示范平台,每个分别加0 5分、1分, 最高加3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 最高加2分。1注:小微
25、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业和 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On) 300 号)o业园绩效评价指标数据来源分值评定4园区税收占指标权重40%,增幅占指标权重60%,采用 功效系数法计算。列明清单。园内 以税务部门提供数据 自然资源部门提供数6亩均税收占指标权重40%,增幅占指标权重60%,采用 功效系数法计算。4园区营业收入占指标权重40%,增幅占指标权重60%, 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列明清单。园内 入以税务部门提供数 以自然资源部门提供6亩均营业收入占指标权重40%,增幅占指标权重60%, 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两种
26、情形可自主选择一种计分:园内主导产业清晰,主导产业占比不低于50%(5分),10每增加10%加1分,最高得10分。园区配套集聚效应显著,园区内为本地“链主”企 业配套企业数不低于10户(5分),每增加5户加1分, 最高得10分。市经信局根据园 料核定。园区存星规上工业企业母家得0.5分,取IWJ不超过530分;当年度每新增1家规上工业企业得1分,最高得10分; 园区存量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得1分, 当年度每新增一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得1. 5 分,每认定一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得3分,最高得15分。提供佐证材料。经信局、市科技局核10当年度园内企业认定发明专用1数量,米
27、用功效系数法 计算。园区提供有效证10当年度园区内企业研发费用支出总量占指标权重40%, 增幅占指标权重60%,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列明清单。园内 支出以税务部门提供10园区运管管理机构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运 营制度(2分);建立了明确的企业入园审核、动态管理和 退出机制(2分);引进专业服务机构,为入园企业提供政 务代办、政策咨询、创业辅导、人才招聘、融资担保、检 验检测等各类服务(有1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6分)。园区提供有效证10标准化建设,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1分); 园内建有检验检测、实验试验、质量控制、设备共享等公 共服务平台(有一个得0. 5分,最高不超过2分);配
28、套 物流中心或仓储中心(1分);配套职工宿舍、食堂、办公 楼、集中污水处理等设施(2分);具有较为完善的信息网 络基础设施,园区建立人数据平台、信息发布平台等数字 化管理运营平台,对园区人流、物流、用能、消防安全、 环境保护和企业生产经营等进行数字化管理(4分)园区提供有效证5对园区近二年获评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类园区认定 的予以加分,省级每个加1分,国家级每个加2分;对园 区当年度引进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的,省级每 个加1分,国家级每个加2分,最j不超过5分。园区提供有效证 市人社局核实数据。5园区当年度发生一般或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市应急局、市生污染事件的,每起分别扣2分、3分,最高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