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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办上半年总结范文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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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办上半年总结范文4篇.doc

    法制办上半年总结范文4篇【篇一】一、主要工作(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荆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的组织实施和督办落实。4月27日,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了*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科学谋划全年政府法制工作,制定荆门市*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向市委法治办报送了荆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法治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评估报告。5月份,参加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作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力的宪法保障辅导报告。制定*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将监察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纳入学习范围。向省政府法制办上报法制信息225篇,168篇被省法制网采用,1篇被国务院法制信息网采用。在全市范围开展“认清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正视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问题”主题研讨活动。在荆门社会科学发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实现新作为认清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等文章。(二)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加强立法工作统筹。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出台荆门市人民政府*年规章制定计划(荆政办文*12号),确定审议项目为荆门市临街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预备项目为荆门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各立法项目,提高法规起草质量,荆门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已完成资料搜集、参阅件编制、市外考察、市内调研等工作,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委托由第三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利红教授团队起草,已完成市外考察、市内调研工作。(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市政府常务会议题、各地各部门征求意见稿52件,提出修改建议230余条。审查过程中,除注重合法性审查外,对发文必要性、制度合理性、廉洁性等一并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等工作流程,对1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启用“荆府备字”文号,向省政府、市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安排部署涉及著名商标、军民融合发展、产权保护等方面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四)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市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90%。已审结25件,其中维持1件,驳回7件,撤销1件,告知4件,撤回申请12件,行政复议决定没有被法院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形。重视用和解、调解、听证等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林权纠纷等案件,全部到现场调查核实。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45件,审结176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上半年未出现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五)依法审慎办理政府法律事务。审查政府合同13件,提出审查意见37条,重大问题组织相关法律专家研究讨论。参与漳河大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项目洽谈、深圳爱融实业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案、荆门长途客运南站建设纠纷协调会等,全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月、6月份各向市委督查室报送省委巡视组“回头看”问题整改情况进展一次。制定*年市政府法律顾问续聘方案,聘任新天律师事务所李华、京中金律师事务所刘捍东等5名律师为新一届市政府法制顾问。邀请张莹律师为市政府办公室开展宪法修正案专题讲座1次。(六)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市法制办1-6月共完成各类工作清单事项1200余件(次),召开3次市法制办全体会议。通过建立月度工作清单、争先创优记录制度、单项工作突出事项奖励记录制度、提醒谈话记录制度等,在法制办内部实现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受到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接待省法制办、宜昌、黄石等地法制办来荆调研考察3次。配合市政府办各项工作,报送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史(2012.3-*.12)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荆门工作事项落实措施等材料10余份。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回顾上半年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力度有待加强。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度、成效各异,少数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落实各年度重点任务重视不够,市法制办统筹推进力度需要加强。二是法律方面参谋服务不够。服务中心工作的主动性不足,局限于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针对问题提出制度性安排建议的少。三是立法工作有待加强。目前法制办实有工作人员5名,借调1名,人员严重不足,立法工作时间紧张,任务繁重,立法技术和质量有待提高。三、下半年工作安排一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荆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年重点工作任务,对存在的难点问题加强指导、督办。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严格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完善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二是努力提升制度建设水平。做好立法基础工作,健全政府规章的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和审查机制。扎实推进市人大*年立法计划项目,完成政府规章计划项目,深入调查研究,提高立法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廉洁性评估等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程序公开化。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推动落实“两法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是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加大复议案件调解力度,规范复议案件审理程序。完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积极应对复议机关当被告的新形势,积极应诉行政诉讼案件。五是完善政府法律事务办理制度和程序。完善重大政府法律事务集体讨论制度。落实荆门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政府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规范合同文本和档案管理。【篇二】今年以来,区法制办认真按照省、市、区决策部署和有关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作风建设为保障,不断开拓进取,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诉讼、政府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为奋力开创运河沿岸名区建设新局面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上半年主要工作(一)统筹协调,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1、起草拱墅区*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区法制办着眼全局,立足拱墅实际,从加大行政改革力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管理、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合力建设法治政府等七个方面谋划新一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该要点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下发。2、拟订拱墅区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9年)。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对照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9年),结合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现状,就我区*-2019年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进行细化分工,明确各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各项任务的具体措施、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确定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引导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该方案以区“法治拱墅”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3、制作拱墅区行政机关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责任书。根据市、区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和考核要求,结合部门和街道职责分工,研究制作各部门、街道的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目标责任清单,具体列出年度考核工作目标16项,细化考核评价指标;同时,组织全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各类行政行为。4、草拟拱墅区行政执法监督四年行动计划(*-2021)。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努力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本届政府后四年为期,拓展思路,科学谋划,统筹安排,针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多维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以期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这项计划将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报请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实施。5、圆满完成全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府院联席会议准备工作。按照市政府会议精神,拟订全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府院联席会议方案,并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会议通报我区行政诉讼情况、与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的行政执法规范性情况以及目前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两高一低”,即案件总量高、败诉率高、出庭率低等问题,专题布置*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章燕、张德平等区领导出席并讲话,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政府建设氛围。(二)借势借力,更加优化政府法律服务1、引导法律顾问服务政府依法决策。严格执行拱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认真组织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民生事项等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涉法事件处理,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如对杭州运河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合同、软件开发云项目合同及授权书等5件提出审查意见,对关于提请批准公布第六批拱墅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请示等4个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同时引导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行政决策和处理涉法事务,防范法律风险,助推聘用单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重视加强与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联系。办领导带队,上门走访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浙经律师事务所等各受聘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律所,了解各律所的专业特长和业绩情况,通报当前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对一些共性和热点问题进行互动探讨,有力加强了与区政府法律顾问的沟通交流。3、认真做好法律顾问有关基础工作。依托省法制办政府法律顾问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注重提炼推广工作实践中的创新做法、成熟经验,使其更好地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三)依法依规,扎实抓好涉法矛盾化解1、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实施条例,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今年上半年共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1件,其中拆迁拆违类21件,市场管理类4件,公安行政处罚类1件,信息公开类2件,其他类别3件。已办结的28件复议案件中,维持16件,驳回1件,终止5件,其他6件。2、积极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高度重视行政诉讼案件,主动协调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应诉答辩义务。针对我区行政诉讼“两高一低”现状,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活动方案,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举措。今年上半年区政府成为被告的案件共13件,4件为信息公开引起,3件为土地征收引起,3件为城建行政强制引起,2件为公安行政引起,1件为工商行政引起。现已审结7件,其中被撤销具体行政行为1件,行政败诉率为14.29%。3、有效运用行政调解化解涉法矛盾。建立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协调配合、信息沟通和效力衔接机制,及时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截至6月上旬,我区各级部门和街道开展行政调解的案件共计4753件,其中涉及行政争议调解219件,涉及民事纠纷调解4534件,涉案金额共计864余万元。经多方努力,全区共调解成功3062件,结案率达80%。4、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法制办有关要求,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机制,对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备案情况实行每季一通报,有效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落实行政应诉责任、增强“关键少数”法治意识。截止6月上旬,全区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并结案2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8件。5、认真审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于向区政府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区法制办按照区领导要求均认真推敲区府办提出的答复意见初稿,配合区府办把好答复审核关。今年上半年区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其中已答复17件,另有8件正在处理中。(四)多措并举,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遵照上位法的相关规定,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共审核区政府及各部门起草的各类文件60余件,对关于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拱墅区电梯安全社会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等17件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并及时向区人大、市政府报备,备案率100%,做到了应备尽备。同时,认真审查区科技局、区人社局等向我办报备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提出合法、合理、可操作的建议。2、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认真落实市法制办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各类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如: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共修改1件;专项清理与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条例规定不符的、涉及“黑名单”制度,与网上办事、数据共享不相适应等与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规定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发现有7件涉及“黑名单”制度,保留4件,废止2件,修改1件。3、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第二批公告。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化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如期对我区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公告。共确认行政执法机关7个,其中法定行政执法机关(含挂牌)2个,授权行政执法机关4个,受委托行政执法机关1个,有力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4、及时完成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证工作。认真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积极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上半年经审核、培训,我区共有42名执法人员通过了考试。同时,抓好执法证件换证工作,今年以来共换领行政执法证件98本,做到了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5、启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6月上旬开始正式启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年6月1日至*年5月31日期间全区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强制案卷,采取部门自查、集中评查、市办抽查的方式开展检查。重点围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实施情况、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等,以查促改,以改促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水平。(五)加大力度,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培训1、创新思路开设法治讲堂。针对各单位提出的行政法律服务培训需求,经与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沟通,由我办主办,宏昊律师事务所承办,有计划开展行政法律实务系列培训活动,拟利用两年时间,选取工作中的共性问题,邀请相关律师、法官进行授课。目前第一期培训政府信息公开的实务操作已顺利开展,收到参训人员广泛好评。2、创新机制开展法制宣传。重视宣传工作,明确办内由综合科牵头,另外两个业务科室提供素材,及时总结法制工作亮点与阶段性工作成果,并形成信息报送省、市法制办。也把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全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推动法制宣传有抓手、有考核、有动力。今年以来,已报送两办信息7则,信息专报1篇,观点摘编4篇,问题建议3篇;省、市法制办网站分别录用信息11则、28则。专报拱墅区获评*年度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被市情况专报录用。(六)夯实作风,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1、加强理论武装。多形式多途径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逐步领会、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推动全体干部的思想认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推进“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积极开展每月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强化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提升,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提高工作本领。根据区委统一安排,扎实开展“比学赶超,争当标兵”等活动,并按省市法制办要求组织开展“自身建设年”活动,引导和激励全体干部激情、用心、实干、担当,更加对党忠诚、信仰法治、奋发有为。严格执行“三张清单”工作机制,加强干部日常实绩管理考核,推动全体干部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3、转变工作作风。根据区委统一安排,多次前往上塘街道瓜山社区、蔡马社区开展“百千万”走访调研活动。全办党员干部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走访工作,如实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街道、社区反馈,并想办法一起解决问题。活动中还带领瓜山社区党组织赴“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参观学习。大力弘扬雷厉风行、调查研究、改革创新、团结协作、勤政廉政之风,切实解决“三慢”问题和“三不”行为。4、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化风成俗。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强化群众观念,增强公仆意识。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如开展监察法学习活动和在线自测等,促使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够平衡。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一些单位对依法行政认识还不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举措不够有力,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现象。二是两“高”一“低”问题亟待解决。梳理分析过去几年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我区存在行政案件总量高、败诉率(纠错率)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的问题,今年市区将开展督查,有待于进一步重视和解决。三、下半年工作思路一是继续加大法治政府推进力度。以市、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为抓手,围绕考核指标,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因地制宜,落实举措,通以考促建,大力调动全区上下依法行政的积极性,不断促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提高。二是继续做好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继续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内。严格实行各单位行政败诉率定期排名通报制度,定期分析行政复议、诉讼“两高一低”情况,加大整治力度。同时,进一步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引导政府法律顾问在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等方面发挥更有实效的作用。三是继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科技、装备、信息化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抓紧出台拱墅区行政执法监督四年行动计划(*-2021),多维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逐步建立起常态化、长效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四是继续加强法制研究、培训与宣传。深化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通过实地调研、数据分析、形势研判,形成理论研究成果,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按计划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全区行政执法水平。加大信息报送、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篇三】一、 主要工作完成情况1、完善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对原有的依法行政考核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分乡镇、县直部门两个类别制定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标予以印发,普遍实行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个人全年绩效考核挂钩,奖惩到位。新修订的考核细则更加注重平时考核,更加注重抓好平时工作的落实。2、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围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职责,今年上半年,我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件,目前已审结12件,其中,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维持决定4件,作出撤销决定2件,责令作出处理1件,确认违法并限期答复1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复议申请1件,不予受理3件。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3件,其中,一审案件14件,二审案件9件,目前已审结13件。截至目前,尚无败诉现象发生。3、认真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及备案等制度。积极为领导决策当好法律参谋,对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工作事项超前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后果预测,从法律层面搞好风险评估,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系列参考建议。截至六月底,审查各类文件、协议(合同)32件次,其中,规范性文件8件,上报备案审查无撤销、变更或责令改正情形发生。4、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关于被诉行政机关做好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终目标考核和AB角轮值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规定出庭应诉率达不到80%的,依法行政考核一票否决。截至目前,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良好,出庭应诉率达到100%。5、深化落实聘用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落实,县政府以及全县7个乡镇政府、39个县直行政部门、117个村(居)均在具备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审查、处理涉法事务、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等方面,已发挥出不可替代的参谋和助手作用。6、扎实开展好精准扶贫工作。紧紧围绕精准扶贫这一重点工作,强化工作责任,强化驻村指导,积极落实,突出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政策兜底等扶贫措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驻村帮扶和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凤山社区11户贫困户在全部脱贫基础上,“一有两不愁三保障”稳定超过国家标准。二、存在的不足及下半年工作安排上半年,我办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些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二是法律顾问的服务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措施不够有力;四是有些部门的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与执法要求不相适应。针对上述问题,下半年,我办将重点从以下几项工作予以推进。(一)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应信息公开案件大幅增长的新“常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大力推动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工作。同时,积极受理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合理要求,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二)全面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作用。虽然我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县乡两级政府以及各村(社区)均聘请了法律顾问,但运行不规范、法律顾问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下半年,县法制办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涉法事务处理等方面能够靠坐得上上席,说得上硬话,使得上大劲。(三)切实强化对行政执法案件的动态监督。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以及易引发其他群体性反映的个案,积极组织力量适时开展案件评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及时纠错和追责机制。落实个案分析制度和案情通报、重大案件备案审查制度,最大程度地指导和帮助行政机关整改,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四)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学法用法常效机制。分行业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促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水平,坚决杜绝越权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篇四】*年上半年,黄石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严的纪律和实的作风,按照年初工作安排,积极履行职能,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上半年工作总结(一)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一是积极协调和推动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立法项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起草黄石市人民政府*年规章制定计划并报市政府通过,完成黄石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草案)起草工作,并报市委批准。二是参与黄石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地方性立法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完成2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反馈工作。(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黄石市人民政府*年法制工作要点(黄政办函*20号),对*年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督促各部门根据职责承担并履行五年工作方案确定的*年工作任务。二是列席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上半年参与处理政府法律事务11件,参与协调解决黄金山生活垃圾焚烧厂补贴费调整、原市商业局与牧羊湖建筑公司经济纠纷等重大涉法事务;审查合同协议8件,有力推进了市政府在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三是推动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制度,在各部门网站、法制办网站、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分别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培育法治信仰。上半年,我办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试行)(黄政办发*15号),并于6月15日组织全市57名县级干部进行宪法宣誓。五是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广泛征求对政府法制工作建议。(三)规范政府部门制度建设一是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积极配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网上审批”“证照分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二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决定、公布等各环节,认真把关。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办对88件政府及政府部门各类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高了我市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时废止、适时修订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符合、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上半年,我办组织完成了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同时正在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衔接机制,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制度和行政应诉案件诉讼风险提前通报制度,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的联系,支持、尊重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上半年,我办约谈了下陆区政府分管领导,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年1月至6月19日,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7件(另,去年结转4件),受理74件,办结46件,法定期间内办结率100%。代理市政府参加应诉案件38件,法院审结8件,胜诉率100%。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考试,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上半年,全市申报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人员达400余人。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和代理市政府应诉案件。(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推动政府及其部门政府法律顾问既要“建起来”,又要“用起来”,着力建设政治素质高、法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有作为、敢担当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上半年,我办根据黄石市市级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要求,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备案制度情况进行了调研,截至*年5月底,市政府33个工作部门均设置了法制工作内设机构或将法制工作职能明确到相关科室,并明确专人负责。除市扶贫办、市旅发委2个部门未聘请法律顾问外,其他29个部门均已聘请律师担任专职或兼职法律顾问或正在续聘过程中。二、下半年的打算(一)加大督促检查考核力度,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以年终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为抓手,督促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按时限、高要求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对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与武汉城市圈各市行政复议工作的联系互动;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衔接,引导信访人以法律途径解决信访行政纠纷;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本年度全市行政机关执法案卷评查。(三)推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效果评价和监督力度,提高法律顾问参与各部门行政事务的参与度,建立法律顾问法律风险评估考核,实现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年湖北省执法换证考试,顺利完成*年度换证工作。(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以纲要实施方案的宣传贯彻和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能力为重点,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干部培训班,切实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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