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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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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docx

    1、第五部分法律常识第一章法理第一节法的特征和作用一、法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法也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确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二)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终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4、法在国家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5,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真题回顾】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其最主要的特征是:A.由国家制定或认可B.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C.靠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D.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2、三)法的作用作用定义对象分类指引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供应某种行为模式,指本人的行为.确定的指引:人们必需依据法律规范的指示而行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需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自律)为。(作为或不作为);有选择的指引:人们的行为有选择的余地可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法律而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与其程度,具有推断、衡量的作用。他人的行为(他律)特地的评价:经法律特地授权的机关、组织与其成员对他人的行为所作的评价(产生法律拘束力:一般的评价:一般主体对他人行为所作的评价(不产生法律拘束力)教化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干脆或间接的诱导影响

    3、i般人的行为反面教化: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制裁,起到警示和警戒的作用;正面教化:通过对合法行为加以爱护、赞许或嘉奖,起到表率、示范作用。预料人们可以依据法律规范的规定可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与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支配。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对如何行为的预料对行为后果的预料强制法律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违法犯罪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处违法行为。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法律的其他作用的保证。行为【考点预料】“杀鸡给猴看”体现了法的()作用。A.法律的指引作用B.法律的评价作用C.法律的预料作用D.法律的教化作用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法律不是无所不能的,法的作用也有局限性,这种作用的

    4、局限性反映在人的因素、社会因素和法律自身因素三个方面。1、人的因素:(1)法律只是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调整手段之一。(2)法律只能调整人的外在行为,无法对人之所以作出该行为的动机、思想、观念、相识、信仰等发生作用,而且法律只能调整人的全部行为中的一部分;(3)法律由人制定、实施受人的相识水平和相应的道德、文化素养等都会制约和影响。2、社会因素:(1)法律的创制形成依嵬于客观经济关系以与相应的社会条件;(2)法律的运行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与相应的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3、法律的自身因素:法律的概括性有时会导致合法而不合理的状况:法律须要权威性、稔定性,乂会导致滞后性:法律是一种以语言为工具和载体的

    5、规范体系,语言表达力的局限也是法律作用的局限性所在。【真题回顾】1、法的本质是:A.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B.法是人们的行为规范C.法具有约束力D.法具有普遍效力2、现代社会不仅须要法律这种社会规范,而且还须要道德、习俗等其他社会规范。这表明:A.法律的起源与道德有关B.有些法律规范是由社会习俗演化而来的C.法律规范和其他社会规范的表现形式不同D.法律不是唯一的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其次节法的渊源一、法的渊源法的渊源是指法作为行为规则的具体表现形式。26.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法源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殊行政区的

    6、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这是由我国国家和法的本质所确定的。1 .宪法宪法是每一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的渊源,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它是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或标记,宪法的权威干脆来源于人民。宪法是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一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宪法的地位确定了其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极其严格。宪法具有最高的法的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在中国,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说明并监督宪法的实施,对违反宪法的行为予以追究。2 .法律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与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我们这里仅

    7、用狭义的法律。在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中,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法律由于制定机关的不同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基本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如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另一类为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如文物爱护法、商标法等。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在不同该法律基本原则相抵触的条件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我国的立法法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国家主权的事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殊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

    8、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惩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与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等。以上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确定,授权国务院可以依据实际须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门由的强制措施和惩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家增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国务院所发布的确定和吩咐,凡属于规范性的,也屈于法的渊源之列。目前我国行政法规的数量远远超过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

    9、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的数量。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确定和吩咐。地方性法规、民族H治法规这三类都是由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与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状况和实际须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与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本市的具体状况和实际须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F1.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较大的市是指省、H治区的人民政府

    10、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民族FI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条例是一种综合性法规,内容比较广泛。单行条例是有关某一方面事务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接受“条例”、“规定”、“变通规定”、“变通方法”等名称。民族自治法规只在本自治区域内有效5 .特殊行政区的法律宪法规定,国全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殊行政区,在特殊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依据具体状况由全国人民代表

    11、大会以法律规定。这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在宪法上的体现。特殊行政区实行不同于全国其他地区的经济、政治、法律制度,即在若干年内保持原有的资木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因而在立法权限和法律形式上也有特殊性,特殊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在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中成为单独的一类。人民代表大会已于1990年4月和1993年3月先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殊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殊行政区基本法。6 .规章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从其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确定、吩咐,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国内,制定的

    12、规章:另一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H治区、宜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r.早。7 .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条约是指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条约生效后,依据“条约必需遵守”的国际惯例,对缔约国的国家机关、团体和公民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因而国际条约也是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之一。国际惯例是指以国际法院等各种国际裁决机构的判例所体现或确认的国际法规则和国际交往中形成的共同遵守的不成文的习惯。国际惯例是国际条约的补充。(一)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1 .宪法一一效力最高,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H治

    13、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2 .法律一一全国人大与其常委会制定,效力次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3 .行政法规一一国务院制定,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4 .地方性法规一一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样,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看法,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确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5 .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一一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

    14、定的规章。部门规堂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样时,由国务院裁决。6 .国际条约要看在我国的适用状况,只有其规定转化为我国国内法以后,才能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效力进行比较。如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与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与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7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H治地方适用F1.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此外,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

    15、旧的特定规定不一样,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样,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考点预料】.1、某地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觉,该省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与国家某部委制定的规章规定不一样,不能确定如何适用。在此情形下,依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下列哪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A.由国务院确定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B.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定在该地方是适用地方性法规还是适用部门规章C.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说明加以确定D.由国务院确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在该

    16、地方适用部门规章2、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限制人身臼由的行政惩罚()。A.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设定B.可以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设定C.只能由法律设定D.只能由行政法规设定立法说明:凡属法律规定须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或者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状况,须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说明,是为立法说明。(三)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法源IF正式渊源指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却具有法律意义并可能构成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准则来源。1 .习惯。习惯的含义很宽泛,既指个人习惯,也指社会习惯。能够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的习惯只是指社会习惯,特殊必那些与重要的社会事务即为了确保令人满足的集体社会而必需完成

    17、的各种相关的习惯,因为后者往往与人们的一些具体义务和责任相关。习惯之所以能够成为法的非正式渊源是因为它是特定共同体的人们在许久的生产生活实践中自然而然形成的,是该共同体的人们事实上的共怜悯感和要求的体现,也是他们的共同理性的体现。2 .判例。判例在英美法系属于法的正式渊源。在当今的大陆法系,判例的重要性,至少它的事实.重要性,已被大家所承认。在中国,判例的事要性也被人们普遍承认。例如2000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部分裁判文书,在各卷的案例汇编向社会公布部分裁判文书,在各卷的案例汇编的前言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因而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

    18、要的指导作用,同时还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供应参考,也是法律专家和学者开展法律教学和探讨的珍贵素材。”3 .政策。在我国,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我国的民法通则第6条明确规定:“民事活动必需遵遵守法律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宪法以与各种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诸多原则是国家政策的体现,有的内容甚至为宪法、法律和法规本身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党的政策对法律的制定或实施都有指导作用。第三节法的实施根据实施主体不同主体*.MAJ法的实惠法的遵守即守法一切If1.家机关和式做力量.各的党和各社会团体、名企事业妲织、全体公民守;故J义务性主体的广泛性产

    19、椅遵守原则法的适用根据法的IB的体不W执法(法的执行)国凉行政机的及其公职人同,好殊悟况下,根舞军法成法的相关投定经由有关行政机关授权行使执法权的非行政机HBS3T权成性;0字微和生;主动性和单方面性依法行政原创讲求效能用期法使的的n用司义法造人民法例和人民检察院0(S家枚.威性:国落男制性:产格的程序性却合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司该公正座则公民在;去徒面前一律平立原则僚以享安为据5,以法律为相稣司法机关侬法独立行使职权【真题回顾】1、在法律运行中,对“遵守法律”的理解不正确的是()。A:遵守法律是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与履行职贡和义务的活动B:遵守法律是指依法履行法律义务,不包括依

    20、法享有并行驶权利C:遵守法律是严格办事的活动和状态D:遵守法律的主题最为广泛2、法制与法治的区分表现在()。A.有国家就有法制,也就有了法治B.有国家就有法治,而不确定有法制C.有了法制而不确定实现了法治D.有了法制就确定实现了法治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构成,包括三个要素: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内容。(一)法律关系主体1 .公民(自然人)。2 .机构和组织(法人)。3 .国家。(二)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美系的内容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三)法律关系客体笼统的讲,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构成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1,物(物权法律关系

    21、第一,应得到法律之认可。其次,应为人类所相识和限制。不行相识和限制之物(如地球以外的天体)不能成为法律关系客体。第三,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第四,须具有独立性。不行分别之物(如道路上的沥青、桥梁之构造物、房屋之门窗)一般不能脱离主物,故不能单独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存在但有以下几种物不得进入国内商品流通领域,成为私人法律关系的客体:(1)人类公共之物或国家专有之物,如海洋、山川、水流、空气;(2)文物;(3)军事设施、武器(枪支、弹药等):(4)危害人类之物(如毒品、假药、淫秽书籍等)。2 给付行为(债权法律关系)3 .人身利益(人格权法律关系)人身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名

    22、誉、荣誉等等。4 .智力成果(学问产权法律关系)【真题回顾】1、下列完全属于著作权爱护客体的一组是().A:民歌历法即兴演说故事C:的士乐流行歌曲时事新闻法庭辩论2、不属于学问产权的是()。A.著作权B.专利权解析:不受著作权法爱护的对象(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二)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政、司法性质的文件与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B:地图公式传闻D:空中匕人民间杂耍C.商标权D.发觉权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爱护的对象。确定、吩咐和其他属于立法、行(三)欠缺作品实质要件的对象。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其次章宪法一、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宪法第2条规定:“国

    23、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原则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基本人权2004年宪法修正案“国家敬重和保障人权”1.原则法治原则宪法在第5条具体规定了法治原则:(1)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3)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4)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气、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需遵守宪法和法律;(5)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需予以追究:(6)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分权

    24、原则宪法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与民主集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中制原则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心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主动性的原则J二、国家性质与国家制度国家的性质国体“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侦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制度政党制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需依垂工人、农夫和学问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气。在长期

    25、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与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接着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经济制所有权公有制国有经“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全部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气。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度制度济集体经*国家爱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激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混合全部制混合制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主要是通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

    26、企业的建立而形成。非公有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爱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激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安排制,支“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安排为主体、多种安排方式并存的安排制度财产权制度公共财产根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行侵扰。专属于国家全部的:物权法矿藏、水流、海疆、城市的土地、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允许土地出租和转让土地的运用权。私有财产权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扰.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爱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

    27、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须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赐予补偿【真题回顾】1、就国家与法的关系而言、能影响以至于确定法的形式的最主要因素是()。A.国家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B.驾驭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政策C.国家的中心任务D.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答案】D。解析: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来看,在君主制国家,君主的吩咐就是法律,各级官吏依据君主的授权执行法律,人民被当作法律调整的客体。在民主制国家,法律主要体现为议会制定的法律,而议会又是民选的代表组成的,所以法律是“公意”的体现。从国家结构形式看,在单一制国家,国家只有一部宪法,只有一套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体系。而

    28、在复合制国家,通常国家有联邦一级的宪法,还有成员单位一级的宪法;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有联邦一级的体系,还有成员单位的独立的体系。在法的渊源上,还表现为联邦法与成员国法并存的局面。因而,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影响着法的形式(包括法的渊源形式和法的运行方式),甚至是确定法的形式的最主要的因素。2、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A.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B.党内合作共事和广交挚友C.广交挚友和自我监督D.党内外合作和相互监督【答案】A。解析: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与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是、发

    29、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分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记。3、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是()。A.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B.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补充C.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私有制经济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答案】I)。解析: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历次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正案1988年第1修正案:私营经济是补充,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管理第2修正案:允许出租、转让土地的运用权1993年第3修正案: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改革开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国家第4修正

    30、案: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第5修正案:“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第6修正案: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贡任制第7修正案: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第11修正案:县级人大任期从三年改为五年1999年第12修正案: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邓小平理论。第13修正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14修正案:公有制为主体、多种全部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安排为主体、多种安排方式并存的安排制度第15修正案I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第16修正案:非公有制经济是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爱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

    31、引导、监督和管理第17修正案:“反革命活动”改为“危害国家平安的犯罪”2004年第18修正案: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第19修正案:爱国统一战线中增加“社会主义建设者”第20修正案: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须要,可以征收或征用土地并给与补偿第21修正案:国家爱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激励、支持、引导、监督、管理第22修正案: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扰;国家爱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征收或征用公民私有财产并给与补偿第23修正案: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第24修正案:国家敬重和保障人权第25修正案:全国人大

    32、中增加特殊行政区选出的人大代表第26修正案:“戒严”改为“紧急状态”第28修正案:国家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第30修正案:乡级人大任期从三年改为五年第31修正案:增加国歌【真题回顾】1、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载入现行宪法的是下列哪一宪法修正案?A. 1988年宪法修正案B. 1993年宪法修正案C1999年宪法修正案D.2004年宪法修正案2、以卜对中心关于农村十.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理解正确的是:A: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近几年才允许的。B:担保法把土地承包经营权上升为法律。C:依据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D:2009年全国土地承包经

    33、营流转面枳达到2亿多亩3、下列关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观点中,正确的有A.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可以变更土地用途B.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不得变更土地用途C.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要切实保障农夫的流转自主权、受益权D.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只是承包经营权,不得变更土地集体全部性四、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也称为“国民”,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国籍,在宪法上是指一个人隶属于某个国家的法律上的身份。公民的基本权利同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同等二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化程度、

    34、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2。(34)政治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5)宗教信仰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卑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工“国家爱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但“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阻碍国家教化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力力的支配”,即宗教团体自主、夺政治权x是指WB人与国家管现和政治活动权制的刑费方法.依国刑法第M条的镇定,M夺政治权科U1.寺利分子下

    35、天4事杈I1.h(1)逸率权和帔*Mb(2)瞥、出瓜集会、饴社、明八前M由的权利,(3)担当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I(4)姐有B1.才公司、企业、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导职务的权利.依刑法总蚓第56条和第67条的熄定,附加适用专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肿犯分子I1)ft国米平安的犯分子.(2)而意杀人、量许、放火、耽、投毒、抢劫答产岐破坏社会佚序的犯分子.所,尸收破舔社贪财的犯“*NKtttt的“定,是指出于考意而实了相当于上克各的F危害社会我序的其他犯V.(3)被列处死刑和无期级刑的犯分子.刑曲曳对该类犯分子应宣次慷治权利健寿.自办、自传的“三日”原则。诉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

    36、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指贡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需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41)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扰”“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确定或者人民法院确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37)人格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扰。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羞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7、38)住宅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扰。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39)通信自由通信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隐私受法律的爱护除因国家平安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须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扰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隐私二(40)社7经济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劳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休息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养息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

    38、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物质帮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丢失劳动实力的状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化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化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育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文化权利和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探讨、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化、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建性工作,给以激励和帮助”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52)目,我国充法并未明IHM,公艮在立

    39、到地自然灾的状况下可以帚助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需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隐私,爱惜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敬重社会公德”(53)维护祖国的平安、荣誉和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平安、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平安、荣誉和利益的行为“(54)保卫祖国、反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55.1)服兵役“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与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J(55.2)依法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56)其他基本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支配生育的义务”:第3款规定了“父母有抚养教化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f女有赠

    40、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工此外,劳动和受教化也是公民的义务【真题回顾】【真题回顾】1 .依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遇自然灾难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B.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C.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D.我国公民有随意休息的权利解析: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丢失劳动实力的状况下;C、传教的条件:特定的组织、特定的人员、特定的场所、特定的教义,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2 .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有().

    41、A.公民有进行科学探讨、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B.公民有带薪休假的权利C.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隐私受法律的爱护D.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亦被剥夺3.2009年2月28日,是中国互联网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温家宝总理在中国政府网和网友在线沟通。有网友问到在剑桥遇到扔鞋事务时候的感想,温家宝回答,我首先想到是要维护国家的尊严,要把演讲接着卜去,我有个信念,即使是危急品,我也不会动一丝一毫。总理的言行对我国公民的启不是().A.公民应履行维护国家平安、荣誉和利益的义务B.政府把维护国家形象作为工作的根本动身点C.公民应行使民主权利D.应当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4.住宅不受侵扰属于我

    42、国公民的()0A.政治自由权利B.人身自由权利C.社会经济权利D.人格尊严权利5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扰。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A.羞辱B.诽谤C.诬告陷害D.以上都对6 .在()年宪法修正案中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爱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的规定。A.1988B.1993C.1999D.20047 .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加快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是()。.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B.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C.慈善事业

    43、商业保险D.优抚安置解析:A、是基础;B是重点:C是补充:以上是十七大的提法,具有时效性,目前仍旧适用。D、社会优抚、社会会救助等是组成部分,不合题意。五、中心国家机关(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宪法修改和监督权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基本法律的制定权和修改虽然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都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特殊行政区基本法除外),但有两个限制,是修正案不能与基本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二是全国人大有权实施监督,变更或者撤销常委会不适当的修正案。国家重大问题确定权全国人大有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支配以与有关支配

    44、执行状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状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辐市的建置;确定特殊行政区的设立与其制度:确定斗争与和平问题,等。最高监督权工作监旨包括全国人大听取并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建议修改和通过国务院的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心军委主席也要向全国人大负责。其他职权“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宪法说明、监督权宪法明确规定了常委会的宪法说明权,是宪法说明法定的最高机关。立法权和法律说明权法律说明权只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当法律须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时或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状况须要明确其法律依据

    45、时,常委会应进行法律说明;法律说明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重大事务的确定权确定特赦:确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进入紧急状态等;确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确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三)国务院职权爱护华侨的正值的权利和利益,爱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变更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吩咐、指示和规章;变更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确定和吩咐:批准省、自治区、宜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依照法律规定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不是)民族自治机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和人民政府(法院和检察院不是)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当。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当主任或者副主任民族自治权1)立法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地方的人大)。(2)变通权。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确定、吩咐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状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赐予答复:(3)治安权。民族H治地方的闩治机关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真题回顾】1、我国现行的民族自治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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