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机构随意确定或变更照护等级常见问题对养老机构来说,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是后续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重要前置性条件。个别养老机构出入院工作人员,不理解准确判定老年人照护等级对养老机构的重要性,随意确定或变更老年人照护等级。确定的照护等级偏低,会造成机构照护计划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不利于机构风险防控确定的照护等级偏高,既影响老年人自主活动,又会造成机构资源浪费,同时为老年人安排的入住区域和床位不合适,也会影响老年人的住养感受。案例一老人李某的女儿看重了某养老机构,认为适合母亲入住,想尽快入住。在陪同母亲办理入住时,其女儿出于省钱的目的,想让母亲照护等级定得低一点,向出入院工作人员介绍李某的情况
2、时,故意隐瞒、淡化老人的病情,简略告知其母亲独居,生活完全自理,不需要人陪护,偶尔记忆性差,思维有时清醒有时糊涂,但没有影响到正常生活。工作人员询问李某情况时,女儿代替李某陈述,工作人员只和李某进行了简单交流,没有详细询问,也没有对老人进行进一步专业评估,确定李某以轻度护理等级入院。然而,李某入住一段时间后,护理员发现该李某经常错拿同居室老人物品,引起争执,有时还投诉护理员不给她吃饭(院里已按时提供就餐)。养老院鉴于李某入住后存在认知障碍情况,多次进行居室调解,效果甚微。某天中午,李某在其他老人午休时独自在户外花园走动,致左股骨骨折。李某的家属认为院方未尽到看护责任,没有及时寻找老人,致使老人
3、摔倒骨折,应当承担责任。养老院认为作为轻度护理,老人在院内均可正常走动,院方对老人的意外摔倒没有责任。案例分析:在该案例中,院方没有认识到评估室规避风险的必要环节。没有严格执行入院评估制度,没有对入住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认知功能、情绪行为、疾病情况等进行现场评估,只凭家属及老人主观讲述即确定照护等级,不符合评估工作真实、客观的要求。住院期间,当发现老人经常错拿他人物品从而引起与同居室老人争吵不休、投诉护理员不给其吃饭的情况发生”等认知行为出现异常时,没有从专业角度发现老人有认知障碍的可能,及时对老人开展持续评估,制定适合老人的分级照护服务计划,提供符合认知障碍的照护服务。在老人发生异常情况时
4、没有及时告知其家属并进行有效沟通,没有告知家属带老人至专科医院就诊,致使后续意外事件发生后双方不能进行良好的沟通。指导建议:1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身心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应当制定分级照护服务计划,并根据老年人的身心变化动态调整分级照护服务计划。老年人身心状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照料护理等级的,养老机构应当重新进行评估。养老机构确定或者变更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应当经老年人或者其监护人(代理)人同意。2 .养老机构需在老人入院前开展入院体检,入院后每年应当体检一次。在院期间,若发现老人存在认知障碍、精神异常等情况,养老机构首先要做好老人安全看护,立即
5、建议家属带老人至专科医院问诊,然后根据疾病检查报告确定是否有能力收住。对于认知障碍老年人的照护服务,应当符合认知障碍照护服务的标准与要求。案例二李某在某养老机构的入院评估中被评定照护等级为中度,但家属以老人无收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要求养老院按照轻度护理等级和收费即可。养老院为多收住老人,迁就家属意见,将入院评估照护等级改为轻度,安排老人入住轻度护理生活区。入院后的试住期内,院方发现老人的思维有时清醒,有时糊涂;平时无诱因情绪变化较大,夜间睡眠较少、经常吵闹并自行下床走动。院方认为老人认知功能有明显缺陷,再次进行评估后,确认照护等级为重度I级。养老院立即将老人的情况电话告知家属,并请家属尽快带
6、老人至精神专科问诊。但家属推脱,说过一段时间再说。无奈之下,养老院只好维持老人轻度照护标准,未进行照护等级的变更。某晚,老人无目的地从走廊走到楼梯口时,不慎从楼梯上摔下,当即不省人事。养老院立刻开展抢救,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将老人送往医院。最终,老人因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认为院方未尽到看护责任,致老人摔死,应承担责任。养老院认为曾经和家属协商调整护理等级,但家属不同意,作为轻度照护等级,老人正常走动导致惨剧发生,院方对老人的死亡没有责任。案例分析:在该案例中,入院评估机构在照护等级的确认上存在过错。根据李某入住时的状况,机构评估其护理等级为中度,后因家属要求降为轻度照护等级入院。机构随
7、意同意家属要求,未坚持护理等级评估结果,致使李某护理服务项目缺损。试住期结束后,养老院再次评估李某应该接受重度I级护理,但还是没有坚持实际情况,再次顺从家属意愿,错误维持老人轻度照护等级。如果为老人提供的是重度I级护理,按照服务规范要求,护理巡视频次和服务重点均会有针对性地加强,从而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从责任角度看,协议中并未注明入院评估机构给出的实际评估级别重度I级家属不认可,目前的轻度照护等级是家属要求的,由此造成的护理问题后果由家属负责。因此,入院评估机构无法举证目前的照护等级是家属要求且后果自负的,所以出现了意外事件机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机构与家属都无权置老人的安危
8、于不顾而随意确定照护等级,即使书面约定了上述条款,发生事故时,家属和养老院仍然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指导建议:1 .评估结果真实地反映了老人当时的身体综合状况,绝不能出于某种需要而任意改动。评估结果告知被评估方,双方完成签字确认。被评估方对分级评估结果有异议时,可以申请分级复核;当老人身体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申请持续分级评估。养老机构应当结合养老服务协议,至少每年开展一次持续分级评估。2 .在该案例中,养老院应本着对老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等级评估的客观原则,保证老人享受到最匹配的护理服务。养老机构需要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护等级,制定对应的护理计划,严格提供相应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不可随意更改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