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宿豫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原则1.3 编制依据1.4 适用范围2基本情况2.1 自然地理2.1.1 地理位置2.1.2 地形地貌2.1.3 气象水文2.1.4 河流水系2.2 经济社会情况2.3 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2.4 灾害特征2.4.1 洪涝特征2.4.2 历史洪涝灾害2.4.3 旱灾概况2.5 洪涝防御体系2.5.1 城市防洪排涝体系252城区防洪体系2.5.3 城区排涝体系2.6 抗旱能力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 指挥机构3.1.1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3.1.2 区防指组成3.2 职责分工3.2.1 区指挥机构职责3.2.2 重点防汛工作组职责3.2.
2、2.1 中运河防汛工作组322.2 新沂河防汛工作组322.3 .3城区防汛工作组322.4 .4六塘河防汛工作组322.5 马河防汛工作组322.6 区防办职责322.7 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4预防和预警4.1 灾害监测4.1.1 气象信息4.1.2 水情信息4.1.3 工程信息4.1.4 灾情信息4.2 预警类别与等级4.2.1 洪水预警4.2.2 暴雨预警4.2.3 台风预警4.2.4 枯水预警4.2.5 农业旱情预警4.2.6 城市旱情预警4.3 预警发布与解除4.3.1 预警发布4.3.2 预警解除4.4 预警行动4.4.1 预防预警准备4.4.2 河道洪水预警行动4.4.3 暴雨预警
3、行动4.4.4 台风灾害预警行动4.4.5 枯水预警行动4.4.6 农业旱情预警行动4.4.7 城市旱情预警行动5应急响应5.1 应急响应等级5.1.1 W级响应启动条件5.1.2 III级响应启动条件5.1.3 II级响应启动条件5.1.4 I级响应启动条件5.2 应急响应启动与解除5.2.1 应急响应启动5.2.2 应急响应解除5.3 应急响应行动5.3.1 发布方式5.3.2 发布范围及对象5.3.3 应急响应行动5.4 应急响应措施5.4.1 河道洪水响应措施5.4.2 雨涝灾害响应措施5.4.3 台风灾害响应措施5.4.4 水利工程险情响应措施5.4.5 水源地污染应急处置5.4.6
4、 旱涝急转应急处置5.5 应急响应保障5.5.1 通信与信息保障5.5.2 抢险与救援保障5.5.3 供电与运输保障5.5.4 治安与医疗保障5.5.5 物资与资金保障5.5.6 应急备用水源保障5.5.7 社会动员保障5.5.8 宣传、培训和演习6后期处置6.1 灾后救助6.2 水毁工程修复6.3 灾后重建6.4 抢险物资补充6.5 调查与总结7附则7.1 编制、审查与审批7.2 预案修订7.3 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做好宿豫区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汛防旱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全
5、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2)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3)以防为主,防抗就相结合。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强化预防和应急处置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4)统筹兼顾,服从全局。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流域区域兼顾,突出重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坚持第一时间响应,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抓群结合、平战结合、上下联动。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
6、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抗旱预案编制导则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宿迁市防洪预案宿迁市抗旱预案以及宿豫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1.4 适用范围适用于宿豫区境内发生的(以及邻近县、区发生的自然灾害但对宿豫区产生重大影响的)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2基本情况2.1 自然地理2.1.1 地理位置宿豫区为江苏省宿迁市所辖三县两区之一,位于江苏省北部,东经117。5615118。3730,北纬33423034。1230,东接洸阳、泗阳,南靠洋河新区,西
7、邻宿城区,北隔沂河与新沂接壤。居徐州、淮安、连云港三市的中心地带,处于徐连经济带、沿海经济带、沿江经济带的交叉辐射区。2.1.2 地形地貌宿豫区大部分地区属于黄、淮、沂、洸、平原,北部有鲁南丘陵的延伸部分(面积约占总面积的52%),宿豫区地势自西北向东南缓缓倾斜,形成西高东低,北高南低的趋势,平均高程38m左右。地势平坦,地形起伏小,相对高差小。2.1.3 气象水文宿豫区属于暖温带季风气候,全境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气候湿润,冬季盛行偏北风,干燥少雨;夏季盛行东南风,温热多雨。日照充足,雨量丰沛,年均降雨量907.10mm,丰水年份达1597.5mm,枯水年份仅为495.5mm,且降雨时空分布不
8、均,69月份降雨量约占年降雨量的65%,极易形成集中暴雨,春季则多干旱,是个易旱易涝、水旱灾害频繁地区。年平均气温13.8,年平均最高气温14.3,最低13.3,稳定通过OC的日数为310.5天,活动积温5189。历年最高气温一般在35C38C之间,最低气温在-4C-5C左右。年平均日照时数2213.2小时,日照率为50%,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5%o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东北风次之,年平均风速为2.8ms,年平均无霜期205天。2.1.4 河流水系宿豫区地处淮、沂、流水系下游。历来有“洪水走廊”之称,辖区主要有京杭大运河、六塘河、新沂河等流域性河道。其中京杭大运河从西北顺河向东南纵贯5个街道、乡
9、镇,由仰化镇出境流入泗阳县,境内全长37.4kmo六塘河起源于骆马湖,沿东南流入泗阳县。境内全长36.5km0新沂河从嶂山由西向东流入流阳县,境内全长15.3kmo2.2 经济社会情况2018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2.8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01亿元,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167.86亿元,增长7.0%第三产业增加值105.95亿元,增长8.5%。人均GDP,按常住人口计算,初步核算为66899元,比上年增长6.6%,高出全市平均水平10993元,位居全市县区首位。2.3 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宿豫区水资源总量相对较丰富,多年平均年降水量909.
10、5毫米,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1.651亿立方米。平水年(50%)工业用水3130.38万立方米,农业用水97939.77万立方米,生活用水1978.01万立方米,合计10.3亿立方米;中等干旱年(75%)工业用水3130.38万立方米,农业用水91926.79万立方米,生活用水1978.01万立方米,合计9.7亿立方米;特殊干旱年(90%)工业用水3130.38万立方米,农业用水98786.68万立方米,生活用水1978.01万立方米,合计10.39亿立方米。2.4 灾害特征2.4.1 洪涝特征宿豫区地处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区,具有较明显的季风性、过渡性和不稳定性等特征。本地区暴雨主要有江淮气
11、旋切变线(包括冷切变、暖切变和涡切变X台风低压、台风倒槽等天气系统造成。区内雨季多开始于7月中旬,暴雨主要发生在78月份。涡切变、槽是形成江淮梅雨的主要天气系统,由于冷暖气团遭遇,产生的锋面低压和静止锋,形成连绵阴雨天气,往往产生大暴雨或连续大暴雨,暴雨强度大,雨区笼罩面积广,持续时间长;台风雨主要发生在8、9月份,当台风与其它天气系统遭遇时,常造成来势迅猛的特大暴雨,导致区域洪涝灾害频发。242历史洪涝灾害宿豫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导致洪涝灾害频发,新中国成立以来,宿豫共发生较大洪涝灾害18次,典型年份有:1957年、1963年、1974年、2003年、2008年、2010年、2016年
12、近年来,宿豫区典型洪涝灾害情况如下:1.1957年洪灾。沂、洸、泗地区发生大到大暴雨,7月625日,累积降雨量达500600mm,入骆马湖30天洪量达214亿m3,相当于50年一遇。黄墩湖被迫开口滞洪(7月16日开3个口门Jb同期宿迁降雨26Ommo全区受灾面积5.24万hn?。2.1963年洪灾。5月28日9时29日22时,全区普降暴雨,29日一天降雨量20Omm,全区大部分地区积水0.20.5m。7月降雨量达699.9mm,是常年的2.8倍。骆马湖5次洪峰,湖水位最高达23.87m,超过警戒水位0.37mo全区1.33万hn?农田被淹无收。3.1974年洪灾。受12号台风影响,全区普降暴
13、雨,8月11-13日,宿迁闸3日降雨量达436.6mm,8月12日,最大1日降雨量327.2mmo全区受涝农田2.67万hm2o同时沂洸泗地区发生大洪水,骆马湖最高水位25.47m,新沂河、中运河都出现最大行洪流量。4.2003年洪灾。从6月29日8月底,共36个雨日,68月总降雨量是常年降雨量的2倍多,其中6月29日7月4日降雨达335.0mm。全区5.8万hn?农田受淹。嶂山闸7月36日、7月1426日、8月1-21日、8月24日9月20日多次行洪,最大流量3000m3so5.2008年涝灾。受华北冷涡、低空切变线和地面倒槽的共同影响,2008年4月19日至21日,市区24小时最大降雨量1
14、93.6mm,为宿迁1974年以来最大的日降雨量。暴雨导致宿豫新区等地积水严重,市民出行困难、企业停产,居民财产损失严重。6.2010年涝灾。2010年9月7日,宿豫区普降特大暴雨,城区一小时最大降雨量达77.6mm,24小时降雨量323.7mm,城区一片汪洋,内涝严重,最长积水时间达72小时。暴雨造成宿豫区多家企业进水,最大水深1.2m;多台公交车不同情况受损停运、多个居民小区积水严重、城区大面积停电,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秩序。7.2016年涝灾。2016年67月份,我区遭受多轮集中强降雨袭击,降雨短时强度大、雨势猛。特别是6月23日降雨,最大降雨量达176.3mm,全区最大1小时雨强96.7m
15、m,主城区众多企业、商场、居民小区和地下车库进水严重,给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不便。2.4.3旱灾概况旱灾,主要是久晴、少雨、高温而产生。或者是骆马湖枯竭,严重影响水稻夏插用水和栽后补活棵水所造成的旱灾。干旱影响到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因缺水造成农作物生长不良而减产,人、畜得病甚至渴死,还会使生态环境恶化等等。境内出现的干旱可分为春旱、初夏旱、夏旱、秋旱和冬旱5种类型。其中以春旱、秋旱危害最大,出现的机率也最高,春旱时段在3月上旬5月中旬,秋旱时段在9月中旬11月下旬。春旱影响春播及三麦、油菜的正常生长发育。秋旱不利于麦子出苗、全苗,同时影响旱谷秋熟作物的正常生长。建国后宿豫区发生过1
16、966、1967、1968、1973、1976、1978、1981、1988、1992、1994、1997、1999、200h2002、2004、2009、2010、2011年等较大旱灾。历史上发生的典型干旱年旱灾简况如下:(1)1978年大旱。宿迁出现60年未遇的大旱。从春季起,季季干早。降雨量少、河湖水位低、上游来量少、受早持续时间长、早情之重为历史少见。35月,正是三麦返青、拔节、灌浆、乳熟的关键时间,降雨仅75.4mm,相当于同期多年平均数的45%069月发生伏早,降雨量373.3mm,占同期多年平均数的72%0又遇持续高温,蒸发量大,土壤含水量低。5月底测定IoCm深土壤含水量为5%
17、10%,10月测定IOCm深土壤含水量只有5%左右。干旱造成库塘干涸,河道断航,灌溉水源严重不足。仅靠多梯级翻引洪泽湖底水(洪泽湖最低水位降到1027m)补给少量水源。7月1日,中运河皂河闸上出现最低水位1849m7月2日,中运河宿迁闸上出现最低水位17.86m。全年降雨量573.9mm,相当于多年平均降雨的63.3%,骆马湖来水量27.4亿m3,相当于多年平均入湖水量的50%,骆马湖水位自5月26日低于死水位20.5m后,持续下降,7月1日,呈最低水位17.85m,至7月16日方才回升到死水位,共历时52天。湖内只有老沟塘内有水,其他干涸,这是1917年以来未有过的大早。(2)1992年大旱
18、5月下旬7月上旬,持续干旱少雨,形成旱灾,最低湖水位洪泽湖10.62m,骆马湖19.88m,两湖枯竭。全市水稻受灾面积1.67万公顷,玉米0.37万公顷,豆类0.2万公顷,棉花0.13万公顷,花生0.1万公顷,鱼塘0.12万公顷,因水流枯竭而大批鱼苗死亡。(3)1994年大旱。6月下旬至7月中旬,持续35高温,最高气温达38.5o夏秋两季干旱少雨,69月总降雨量仅相当于常年的一半,夏栽后灌溉水源缺少。受旱水稻3.2万公顷,其中轻灾1.83万公顷,重灾0.7万公顷;旱谷受灾1.73万公顷,其中轻灾0.6万公顷,重灾1.13万公顷。绝收0.67万公顷。桑果受灾面积1.33万公顷,水产受灾0.2万
19、公顷,全市水稻、旱谷减产幅度大。(4)1999年旱灾。宿迁闸资料,全年降雨量641.9mm,相当于常年的72%,最大1日降雨量为6月22日,降雨59.7mm。68月,干旱、高温、少雨,两湖水源短缺,三个月降雨量仅相当于常年的三分之一,旱情严重,历史罕见。910月降雨偏多,影响秋收秋种。(5)2001年旱灾。2001年3-5月份,我区降雨不足常年的四分之一,主要入湖河道基本无来水,骆马湖水位一直呈下降趋势,7月13日骆马湖最低降至20.40m,低于死水位0.1m,中运河宿迁闸下水位降至17.0m,低于最低通航水位0.5m,灌溉、通航用水受到严重威胁。(6)2009年旱灾。由于连续干旱,导致许多农
20、田旱情严重,种下去的小麦出苗不齐,有的出苗率不到20%,麦苗因干旱而打蕉、枯黄,蔬菜、油菜、蚕豆等经济作物受旱更为严重。少部分地区出现了人畜饮水困难。全区成灾面积3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达7300万元。(7)20102011年冬春干旱。2010年11月份和2011年1月份,全区范围内无降水,为历史同期最少。骆马湖水位为近12年来最低,与同期多年平均比,少蓄水最多达10亿方。因降雨量少,拦蓄量小,加之长期干旱,用水多和蒸发量大,境内河道、沟塘、水库目前的蓄水量均少于往年。2.5 洪涝防御体系2.5.1 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经过多年治理,宿豫区城市防洪依托沂洸泗流域和六塘河区域治理所创造的外部条件,以中
21、运河左堤、新沂河右堤作为外围防洪屏障,六塘河作为宿豫区主要排涝河道,形成了宿豫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目前,新沂河堤防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城区中运河堤防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六塘河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2.5.2 城区防洪体系宿豫区城市防洪依托沂洸泗流域以中运河左堤、新沂河右堤作为外围防洪屏障,对城区影响最为直接的为中运河。中运河宿迁闸至刘老涧闸段堤顶高程27.8020.40m,一般顶宽度6.0m以上,现状堤防防洪标准基本达到50年一遇。2.5.3 城区排涝体系宿豫城区范围内现有流域性防洪河道1条,为京杭运河;区域排涝河道1条,为六塘河;区内排涝河道10条,形成“六横四纵”的排水体系,横向
22、河道主要有世纪河、泰山河、宿泗河、阿里山河、马河、利民河,纵向河道主要有牡丹江河、江山河、嘉陵江河、黑龙江河等。目前六塘河、马河等骨干河道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2.6 抗旱能力(1)农业抗旱现状经过多年建设,区内现已建成一个大型灌区:来龙灌区;一个中型灌区:嶂山灌区。来龙灌区来龙灌区主要通过井头翻水站翻引江水或淮水,灌区设计灌溉面积49.4万亩,近几年因为城镇化发展与工业园区的扩建,目前有效灌溉面积48.4万亩,实际灌溉面积40.5万亩。现有渠首工程为2座电灌站和1座引水涵洞,总引水能力为93.5mo现有干渠4条总长64.79km支渠、分支渠27条总长212.6km;斗渠319条,总长777
23、0km;农渠2250条,总长2036kmo现有骨干排涝河道15条总长204.6km排水能力达到442.4m3s;中沟以上排涝河道237条,总长970.6km。来龙灌区自2001年列入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全灌区内骨干工程配套率由原来的30%提高到90%;完好率由原来的35%提高到现在的90%O嶂山灌区嶂山灌区从骆马湖引水,于2000年完成重建工程,重建后的嶂山电灌站装机10台套I100kW,设计提水流量11.7m3so灌区现有干支渠长438km(衬砌14.3k);其中干渠1条,总长12km;分干渠2条,总长11.2km;支渠3条,总长20.6km;干支渠系主要配套建筑物156座
24、处);斗渠48条,总长98.9km,各类渠系配套建筑物共计。完好率80%,工程配套率85%,灌区现状干支渠渠系水利用系数0.61。(2)区域供水工程现状现状区域生活、工业主要水源为中运河、骆马湖,由宿迁市第一水厂、第二水厂联网供水,局部地区采用地下水。按照“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的要求,目前正在推进城东水厂新建、供水管网铺设工程,工程建成后,宿豫区将实现生活、工业区域供水全覆盖,城东水厂、市第一水厂、市第二水厂规模分别为6万吨每天、8万吨每天和12万吨每天,届时地下水水厂将作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使用O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 指挥机构区人民政府设立区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下设
25、中运河、新沂河、六塘河、马河、城区防汛工作组。3.1.1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区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其日常办事机构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由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共同组成。3.1.2 区防指组成区防指由区政府领导任指挥、常务副指挥,区人武部部长、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供销总社、区气象局、区公安分局、市交警三大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宿豫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宿迁水利枢纽管理局、嶂山闸管理局
26、刘老涧闸站管理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3.2 职责分工3.2.1 区指挥机构职责区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组织制定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的政策、规程、制度,启动、结束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组织抗旱抢险及抗旱减灾,协调灾后处理。3.2.2 重点防汛工作组职责3.2.2.1 中运河防汛工作组1 .保证中运河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的防洪安全;2 .协助做好宿迁高新区、豫新街道、下相街道、陆集街道、仰化镇境内骨干河道的防洪排涝工作;3 .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工作。4 .2.2.2新沂河防汛工作组1 .保证新沂河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的防洪安全;2 .协助做好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来龙镇境内骨干河道的防
27、洪排涝工作;3 .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工作。4 .2.2.3城区防汛工作组1 .做好城区排涝和应急排涝抢险工作,保证城区防洪安全;2 .协助做好宿迁高新区、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顺河街道、豫新街道、下相街道、陆集街道境内骨干河道的防洪排涝工作;3 .做好城区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工作。4 22.4六塘河防汛工作组1 .保证六塘河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的防洪安全;2 .协助做好顺河街道、豫新街道、曹集乡、大兴镇、仰化镇境内骨干河道的防洪排涝工作;3 .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工作。4 .2.2.5马河防汛工作组1 .保证马河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的防洪安全;2 .协助做好宿
28、迁高新区、顺河街道、下相街道、陆集街道、大兴镇、仰化镇境内骨干河道的防洪排涝工作;3 .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工作。4 .2.3区防办职责承担区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的防汛抗旱和应急处置工作。5 .2.4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融媒体中心、报社等通过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气象、水利、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宣传响应预警信号含义和防御指导;及时报送防汛抗旱及抢险救灾情况,发布区防指重大指挥调度指令及有关通告,协助区防指收集防灾减灾的采访文字、图片和声像资料;指导宣传媒体制作必要的洪涝灾害防御指引、常识等公益宣
29、传广告,及时播放或刊登,向社会宣传洪涝防范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区发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防洪工程建设、水毁工程修复、防洪救灾及抗旱等工程项目的优先立项、审查批复和经费安排;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应急调配;及时协调安排防洪抗旱救灾资金和电力、物资计划的落实;负责协调全区防汛抗旱公用输变电设备设施的防汛安全;负责全区水利防洪排涝工程设施、水文站点、视频监控、抗旱排涝和抢险救援的电力供应保障与服务工作。区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确保校舍、设施、设备、物资和师生安全;组织开展校园防洪安全宣传教育。区工信局:负责工业企业的行
30、业管理,做好行业防灾、减灾、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减少受灾损失;负责协调有关防汛防旱、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负责协调通信部门做好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汛期通讯畅通,保证及时、准确传递水情、险情、灾情和气象等防汛信息;做好抗御特大洪水应急通讯工作。区公安分局、市交警三大队: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及破坏水利、水文、通讯设施的案件;打击河道湖泊内的非法采砂、非法圈土于等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水事纠纷和妥善处置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遇特大洪水、滞洪等汛情紧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转移,保护国家财
31、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民政局:积极组织临时救助,协助水旱灾害灾区工作和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抗旱、防汛物资储备、抢险救灾、防汛岁修急办及除险加固工程配套经费;督促乡镇(街道、园区)落实配套经费;增加对防汛防旱现代化决策指挥能力提升及相应水雨情遥测、视频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资金投入;监督全区防汛防旱、抢险救灾等经费的使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林业灾害等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防群测、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
32、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工作。宿豫生态环境局:负责水质监测,及时提供水源污染情况,做好污染源的调查与处理工作;掌握全区危险废物存放地点,协助保证储存、转运安全,防止污染水体;汛情发生时,督查相关部门、单位及早安排危险废物转移;发生水体污染事件时,负责监测,并及时向下游等有关地区通报,防止因水源污染造成次生灾害;负责城区河道排污口的监测,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并提出相关建议。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城市排水管网安全运用排水管网清淤、疏通工作,保障排水通畅;负责城区排涝泵站安全运行,做好机组维护工作,保障机组运行良好;负责组织落实建筑施工工地的防汛防台风等安全工作;督促指导城区建设设施地下空间防汛
33、排涝工作;负责民防工程防汛防台风安全等工作;提出城市排水防涝所需经费、物资、设备计划方案;牵头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对易涝易淹片区采取除涝除险自保措施;负责城区易涝点监控建设维护工作,及时组织做好管网排水,并统计上报城市受淹受灾情况;负责编制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向城区沟河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防止和杜绝因城市开发建设乱填沟河和泥浆渣土入河行为;按职责分工督促保持沟河环境整洁;负责市区路灯、广告牌等安全检查与管理监督,防止风雨天气发生意外事故。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人员撤退、物资外运等所需车船的调
34、度、运输工作;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负责处理本系统阻水桥梁、码头等障碍;汛期京杭运河、新沂河等河道频繁泄洪,根据防汛要求,加强航道内船只的安全管理;协同公安部门,保证防汛抢险救灾车船的优先通行。区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的行业管理,做好行业防灾、减灾、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减少受灾损失;及时提供水利工程设施等灾害情况;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分析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抵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
35、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矛盾纠纷;提出水利行业防汛抗灾所需经费、物资、油料、电力、设备计划方案;做好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等工作故好防汛抢险队建设、管理,开展抢险演练;组织开展全区水利工程隐患排查,制订抗灾水利工程措施、水利工程防汛急办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河道管理,协调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编制防汛防旱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林牧渔业的防灾、减灾、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减少受灾损失;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及时提供农业、水产等灾害情况;负责农业恢复生产救灾物资的调配;协助河道非法圈围,拦网养殖所造成的行滞洪障碍的清除;负责抗洪排涝抗旱农业机械设
36、备的组织供应和协调调配。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指导、协调全区防汛应急时广播电视工作,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受灾地区的居民群众和防汛抢险人员卫生防疫和救治工作;负责做好灾后疫病的防治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应对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区汛期安全生产
37、工作,拟定有关政策及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区供销总社:负责做好防汛抢险和生产救灾物资的调运供应工作,满足抢险救灾需求;督促做好本系统防汛工作,做好商品和物资安全防范工作。区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雨情、天气预报等气象信息,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趋势分析;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区政府、区防指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宿迁水利枢纽管理局:负责宿豫区境内所管防洪、排涝及调水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协助做好汛期防洪调度工作。嶂山闸管理局:负责宿豫区境内所管防洪、排涝及调水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协助做好汛期防洪调度工作。刘
38、老涧闸站管理所:负责宿豫区境内所管防洪、排涝及调水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协助做好汛期防洪调度工作。区人武部:组织和调度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抗洪抢险队伍,遇特大洪水紧急情况,协调驻宿部队、武装警察部队等支援地方抗洪抢险,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加强对重要目标的安全保卫,协助公安部门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妨碍防汛防旱的违法犯罪活动,遇特大洪水紧急情况,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汛期需要,组织全区消防人员执行抗洪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任务,负责特大干旱时城乡群众的应急送水工作。4预防和预警4.1 灾害监测4.1.1 气象信息区
39、气象局负责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区防指。4.1.2 水情信息区水利局负责城市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城市水质监测,统计汛情、旱情对生态环境方面造成的影响,及时向区防指报告水质监测成果,当需要引水时,加大监测频次,从水质方面提出引水建议;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监测统计农业受淹、受旱情况,包括作物受淹面积、缺水率、水田断水天数以及受旱耕地面积等;区水利局负责做好河道水情、水利工程的监测和巡查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做好城乡排水防涝、供水情况监测工作。在受灾期间应每天早上9:00形成一份水情报表,报送区防指。当城市发生洪水、干旱时,各单位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
40、果,雨情、水情信息应在2小时内报到区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上报区防指,为防汛抗旱决策指挥机构适时决策提供依据。4.1.3 工程信息当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区防指;当河道出现最低水位以下枯水时,各单位应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及抗旱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并将抗旱水源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区防指。区防指应在每日9:00向市防指报告工程出险情况、防守情况,流域性河道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到省、市防指。4.1.4 灾情信息(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
41、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2)旱情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雨情、水情、墙情等,以及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3)洪涝灾情发生后,各乡镇(街道、园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区防指报告。对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区政府和区防指,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区防指。对实时灾情要及时组织核实,并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3)灾情应按照江苏省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4.2
42、预警类别与等级根据致灾洪水的种类形式,将预警分为洪水预警、暴雨预警和台风预警;根据致灾干旱的种类形式,将预警分为枯水预警、农业旱情预警和城市旱情预警。依据各类水旱灾害事件的危害程度,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影响范围等,各类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4.2.1洪水预警(1)洪水蓝色预警骆马湖洋河滩闸上水位(米,下同)23.50Z24.00o中运河行洪流量在600立方米每秒以内时。新沂河行洪流量在4000立方米每秒以下时。(2)洪水黄色预警骆马湖洋河滩闸上水位2400Z24.50o中运河行洪流量达600700立方米每秒时。新沂河行洪流量达4000立方米每秒时。(3)洪水橙色预警
43、骆马湖洋河滩闸上水位24.50Z25.50o中运河行洪流量达700800立方米每秒时。新沂河行洪流量达5000立方米每秒时。(4)洪水红色预警骆马湖洋河滩闸上水位Z25.50o中运河行洪流量达8001000立方米每秒时。新沂河行洪流量达6000立方米每秒及以上时。4.2.2暴雨预警(1)暴雨蓝色预警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2)暴雨黄色预警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3)暴雨橙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4)暴雨红色预警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
44、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4.2.3台风预警(1)台风蓝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2)台风黄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3)台风橙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4)台风红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4.2.4枯水预警(1)枯水蓝色预警骆马湖洋河滩闸上水位20.50VZ21
45、30o中运河宿迁闸下水位17.80VZ18.00o(2)枯水黄色预警骆马湖洋河滩闸上水位20.00Z20.50o中运河宿迁闸下水位17.40VZ17.80o(3)枯水橙色预警骆马湖洋河滩闸上水位19.50VZ20.00o中运河宿迁闸下水位17.00VZ17.40o(4)枯水红色预警骆马湖洋河滩闸上水位Z19.50o中运河宿迁闸下水位Z17.00o4.2.5农业旱情预警(1)农业旱情蓝色预警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比例()Ai30o(2)农业旱情黄色预警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比例()30VAi50o(3)农业旱情橙色预警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比例()50Ai80o(4)农业旱情红色预警作物受旱面
46、积占播种面积比例()80VAi。426城市旱情预警(1)城市旱情蓝色预警城市干旱缺水率()10Pg100(2)城市旱情黄色预警城市干旱缺水率()10Pg20o(3)城市旱情橙色预警城市干旱缺水率()20Pg30o(4)城市旱情红色预警城市干旱缺水率()30VPg。4.3 预警发布与解除4.3.1 预警发布(1)发布单位根据江苏省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苏防201419号)、江苏省水旱灾害预警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沂河、中运河的蓝色、黄色洪水、枯水预警由省防指授权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发布,橙色、红色洪水、枯水预警由省防指发布。暴雨预警和台风预警统一由区气象局发布。农业旱情预警由区农业
47、农村局发布。城市旱情预警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发布方式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渠道应具有多元化和针对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固定电话语音报警、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报刊、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发布、通告。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宿迁日报、宿豫广播电视台、宿豫区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微博等媒体,及时发布经区防指审批的预警信息,并标明发布机构名称和发布时间。(3)发布对象各类预警发布范围为受灾害威胁区域,发布对象为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受灾害威胁区域的地方防汛指挥机构及社会公众。4.3.2 预警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密切关注灾害灾情进展情况,并依据灾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当灾情低于最低预警级别时,预警发布单位应根据相关程序降低或者解除己发布的预警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4.4 预警行动4.4.1 预防预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