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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五”绿色建筑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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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五”绿色建筑专项规划.docx

    1、十五五”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1条规划目的1第2条规划依据1第3条指导思想4第4条规划原则4第5条规划期限5第6条规划范围5第二章发展定位与目标7第1节总体定位7第7条发展定位7第2节总体目标7第8条绿色建筑7第9条装配式建筑8第10条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8第11条既有建筑绿色改造9第12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9第13条住宅建筑全装修9第14条绿色建材应用10第三章发展战略、技术路线11第1节发展战略H第15条总体要求11第16条发展战略11第2节技术路线12第17条绿色建筑发展技术路线12第18条装配式建筑发展重点任务13第19条超低能耗建筑发展重点任务15第20条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发

    2、展重点任务17第21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重点任务17第22条住宅建筑全装修重点任务17第23条绿色建材应用重点任务18第四章规划分区及控制要求20第1节规划分区20第24条市域目标管理分区划分20第25条中心城区目标单元划分20第26条中心城区核心目标单元和基础目标单元划分21第2节市域目标分解及控制要求22第27条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建设22第28条规模化推广装配式建筑24第29条高质量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25第30条探索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26第31条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6第32条稳步推进住宅全装修27第33条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28第3节中心城区目标分解及控制要求29第34条全

    3、面推行绿色建筑建设29第35条规模化推广装配式建筑30第36条高质量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31第37条探索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31第38条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32第39条稳步推进住宅全装修33第40条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33第五章保障措施35第41条强化建设管理35第42条健全工作机制35第43条完善配套政策36第44条加强能力建设36第45条促进产业升级37第46条开展宣传培训37附则38第47条规划成果38第48条规划解释38附表1中心城区目标单元划分39附录1专项规划术语和解释43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打造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根据国

    4、家、省及市对绿色建筑的发展要求,不断推动市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结合市实际情况,将空间落实和规划要求紧密结合,因地制宜制定规划目标,合理确定发展战略和技术路线,明确规划分区、控制要求及近期重点任务,全面有序推进市绿色建筑发展,建设山川秀美、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生态强市,魅力。第2条规划依据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修正)(5)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0修正)2 .相关规划(1)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

    5、展专项规划(2020-2025年)(2)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城(3)市中心城区双峰寺水库周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中心城区26个地段控制项详细规划3 .标准规范(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3)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2015)(4)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GB/T51255-2017)(5)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8)(6)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016)(7)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185-2020)(8)省装配式

    6、建筑评价标准(DB13(J)/T8321-2019)(9)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评价标准(DB13(J)T8323-2019)(10)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8352-2020)(11)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8359-2020)(12)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8360-2020)(13)农村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8374-2020)(14)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4 .政策文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2)中

    7、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国管局银保监会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6)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7)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新建住房全装修工作的意见(冀建质2012330号)(8)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8、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3号)(9)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方案(冀建科(201822号)(IO)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节科2020)4号)(1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15号)(12)市政府办市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方案(承市政办字2013104号)(1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方案(承市建发2013)Ill号)(14)市住建、发改、财政、国土和规划关于落实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承市建发(2013)152号)(15)市住房和城乡建

    9、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与建筑一体化的通知(承市建发(2014)152号)(16)市住建局关于加强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承市建发2015)9号)(17)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字2018)79号)第3条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施行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统筹规划、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推动市绿色建筑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引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

    10、式和生活方式。第4条规划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绿色、低碳、节能、高效的发展理念,探索可持续的绿色建筑发展道路。坚持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总体发展目标,增强规划的前瞻性,明确合理可行的绿色建筑规划实施路径。坚持机制创新,协调发展。依靠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加大政府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把绿色发展理念延伸至建筑全领域、全过程及全产业链。研究确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示范项目并加大推动力度。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坚持科技引领,积极开发关键技术,推动创新成果,不断引入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第5条规划

    11、期限本规划以2020年为规划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20年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第6条规划范围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市市域作为规划范围,范围面积为3.95万平方公里。重点规划区域为市中心城区,重点规划面积521.09平方公里。包括双峰寺水库周边地段、双峰寺地段、老西营地段、上二道河子地段、山庄外庙周边地段、狮子园地段、头道牌楼到广仁岭地段、山庄南地段、南园地段、火车站周边地段、开发西区地段、大石庙地段、闫营子地段、冯营子地段、太平庄地段、鹫窝石专瓦窑地段、上下栅子地段、上板城地段、元宝山周边地段、大三岔口至单塔子地段、双塔山周边地段、下湾地段、喀喇河屯周边地段、

    12、东山头至老沟门地段、偏桥子陈栅子地段、绿核地段,共26个控制单元。非重点规划区域的绿色建筑规划控制要求参照重点规划区域的相关要求执行。第二章发展定位与目标第1节总体定位第7条发展定位以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将绿色理念全面融入市绿色建筑发展,经过几年努力,使绿色建筑占比持续提高、品质不断提升;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大力推进,由试点示范逐步实现较大规模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稳步推进,形成一定规模。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推广、产业支撑等不断加强,充分发挥对绿色建筑发展的支持作用,不断推动市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绿色崛起。第2节总体目标第8条绿色建

    13、筑1 .城镇建筑市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建设,全部落实绿色建筑标准基本级以上要求。规划期目标:大力提升绿色建筑星级水平,到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按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35%,鼓励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建设。展望目标:全面提升绿色建筑星级水平,到2035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按一星级及以上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65%,按二星级及以上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30%,按三星级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5%。2 .农村建筑规划期目标:引导农村的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墙体保温技术、高性能门

    14、窗技术和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农村个人自建住宅等新建建筑参照村镇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展望目标:建立完善的村镇建筑评价标准和能效评估体系,使建筑物在设计、施工、维护和拆除的全寿命周期均能达到绿色节能环保的要求。新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住宅全装修比例达到城区2025年的规划目标比例。第9条装配式建筑规划期目标:稳步实施装配式建筑技术,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展望目标: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技术,到203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第10

    15、条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划期目标:采用试点示范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加快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相关产业发展。到2025年,全市规划累计开工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75万平方米以上。展望目标:大力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不断优化完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到2035年,全市实现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累计开工建设380万平方米以上。第11条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规划期目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乡面貌提升等试点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学校、博物馆、图书馆等)试点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展望目标:有序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到2035年,全市规划

    16、累计完成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30万平方米。第12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期目标:持续普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丰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规划期内,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20万平方米。展望目标:到203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城镇新增建筑面积达到65%以上。第13条住宅建筑全装修规划期目标:实行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住宅建筑全装修交房,严格按照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8352-2020)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3(J)/T8321-2019)要求实施建筑全装修。展望目标:到2035年,规划全市城镇新建住宅建筑全装修的面积比例达到80%o第14条绿色建材应用规划

    17、期目标: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以上。展望目标:全面推行绿色建材应用,到203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60%以上。第三章发展战略与技术路线第1节发展战略第15条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绿色建筑发展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市(县、区)各级人民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提升建筑品质,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不断推动市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第16条发展战略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建设,逐步提升绿色建筑品质,引导新建农房按照村镇绿色建筑进行建设。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规模化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推进部品部件标准

    18、化,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在农村地区推广装配式低层建筑。高质量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把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作为“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全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的发展,继续普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稳步推进住宅全装修应用,积极引导绿色建材应用。提升绿色建筑相关产业发展水平,加强相关产业配套能力。强化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使绿色建筑从重建造向重运营转变。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绿色建筑发展中的作用。第2节技术路线第17条绿色建筑发展技术路线1 .实施全面推行,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

    19、准进行建设,鼓励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十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中心城区建筑面积大于八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的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核心目标单元在执行上述要求的基础上,所有公共建筑均按照一星级及以上高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积极争创三星级绿色建筑。引导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建设。结合城市新区、功能园区建设,集中连片推广绿色建筑,引领绿色建筑由单一项目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放大到区域的绿色、生态、宜居、低碳、集约发展,提升绿色建筑综合发展水平,在全市建筑发展中起到示范带动作

    20、用。农村地区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引导农村的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墙体保温技术、高性能门窗技术和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鼓励农村个人自建住宅等新建建筑参照村镇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2 .完善政策法规,引领绿色建筑建设依据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0修正),制定市绿色建筑发展政策,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出强制性指标要求;将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等相关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和控制指标,纳入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和规划条件核实。建立严格的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监管体制。在建设项目土地出让、立项、审批、

    21、设计、审查、施工、验收、运行等各环节,发改、财政、审批、自规、工信、市场监管、住建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绿色建筑相关强制性标准和管理规定。针对新发布的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出台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完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筑技术产品的申报和激励政策。完善绿色建筑项目的评价机制,通过明确准入门槛、加强行业监管等手段,培育和发展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全过程咨询和认证评估。3 .推行支撑性产业,助力绿色建筑发展培育绿色节能产业。依托平泉市、县、围场县等相关建材产业基地,推广应用安全耐久、节能环保的绿色建材。鼓励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建材评价,重点扶持拥有绿色建筑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企

    22、业发展。加大关键技术研发运用。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理论、技术和人才,加大技术研发支撑力度,逐步建立本土化的绿色建筑技术集成体系。第18条装配式建筑发展技术路线1 .实施规模化推广,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政府投资和政府主导的项目,适宜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要100%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非政府投资项目,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严格按照规定比例落实。政府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二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率先采用钢结构,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新建工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类或政府主导类公共建筑项目全部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新建住宅小区配建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30%的装配式建筑,

    23、其中核心目标单元配建比例不低于40%,鼓励集中连片发展。积极推广农村装配式低层住宅。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推动农村住宅转变建造方式,在村民自建住房项目中,开展低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建筑试点,提高建筑品质和居住舒适度。结合旅游景区建设,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2 .建立政策保障体系,引导装配式建筑发展完善装配式建筑激励政策,确保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激励措施落实到位;整合政策资源,完善评价指标和考核机制,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出强制性指标要求;安排资金重点支持推广装配式建筑。将装配式建筑建设标准和比例等相关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标准和比例要求,纳入

    24、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和规划条件核实。3 .建立标准化技术体系,奠定装配式建筑发展基础装配式建筑设计应符合省工程建设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3(J)8321-2019),装配率达到50%以上。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文件,要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施工图审查机构将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构件连接方式、装配率及计算书等纳入审查内容。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新建居住建筑重点推广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新建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重点推广钢结构体系。在非装配式建筑中逐步普及叠合楼板、内外墙板、楼梯、阳台等预制部品部件。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装修、运营管理等各环节的协同能力,

    25、实现全过程的信息化。优化部品部件生产。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合理确定生产企业生产规模、合理的供应半径等问题,提高产业聚集度,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骨干企业和生产基地。发展满足结构安全需要并易于施工的高效连接技术,提高连接质量。第19条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技术路线1 .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力度。以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设的公租房、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原则上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单宗土地面积达到100亩的出让、划拨居住建筑

    26、地块或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应建设不低于10%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提倡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全覆盖住宅小区,鼓励集中连片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加快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以点带面,迅速形成规模化推广格局。2 .完善制度、政策建设,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认真落实条例对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的相关要求;加强超低能耗建筑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技术服务单位等对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管。将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比例要求等相关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标准和比例要求,纳入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和规划条件核实。安排资金重

    27、点支持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符合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的居住建筑,因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3 .加强支撑性产业培育,奠定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基石鼓励超低能耗建筑建材和部件产品生产企业的发展,大力推广适用于超低能耗建筑的建材产品,促进超低能耗建筑节能环保新技术和新产品的产业化;探索超低能耗建筑供应链金融服务,开展绿色金融保险试点,以市场化手段保障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目标的实现。4 .开展关键技术探讨与研发,保障超低能耗建筑发展依托相关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相关理论的研究与探索、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在被动式超低能耗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借鉴先进经验

    28、探索并推出地区适宜性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建设。发挥建筑节能协会作用,搭建超低能耗建筑交流平台,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保障市超低能耗建筑的高效发展。第20条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发展技术路线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应考虑建筑类型和使用功能及气候、环境、资源、经济、文化等特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乡面貌提升,科学地对既有建筑进行评估,对各项措施的节能潜力及经济性等进行比较分析,并进行系统的绿色技术优化组合分析和研究,确定建筑最优的绿色改造方案。鼓励采用多方出资、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过程中,应选用适宜的改造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对设计、施

    29、工和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保证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实施效果。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旧区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技术标准进行绿色改造。第21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技术路线推动太阳能生活热水建筑应用,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居住建筑、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以及按有关规定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的项目,一律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引导推进可再生能源供暖建筑应用。根据区域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条件,统筹各类供热资源和技术,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供暖路线。在无城市(区域)集中供热或供热能力不足的地区鼓励采用空气源、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第22条住宅建筑全装修技术路线以绿色建筑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

    30、规模化发展为契机,积极引导住宅建筑全装修。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采用全装修技术。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应率先采用全装修技术,推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和系统施工,实现全装修交付;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全装修,推行菜单式装修方式,满足居民个性化需求。倡导应用干式工法楼(地)面、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管线分离等装配化装修技术和产品。实施试点示范,树立建筑全装修标杆。以重点发展区作为示范突破口,大力开展全装修住宅试点工程。通过提高全装修住宅质量标准,树立质量标杆,探索不同住宅性质的全装修模式,全面提升全装修住宅整体质量。以多样化激励措施提升示范水平。通过打造全方位的政策激励环

    31、境,提高人们对全装修的认同感,形成住宅全装修发展的良好氛围。第23条绿色建材应用技术路线积极引导绿色建材应用,提高绿色建材应用占比。以绿色建筑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为契机,大力推动绿色建材应用。以外墙保温材料、高性能节能门窗及密封材料、高性能混凝土、资源循环利用等建材产品为重点,指导在工程建设中优先选用绿色建材,提高绿色建材应用占比,加快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产业化融合发展。重点在政府采购工程中推广可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持续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工作,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制定创建和推广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年度工作计划,积

    32、极培育扶持适合市发展特点的建材产业,督促本地建材企业按绿色建材要求转型升级,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建筑材料;积极组织本地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砌体材料、高性能门窗和预拌砂浆等优秀建材企业率先创建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绿色建材产品公共服务系统,健全信息采集、共享制度,建立绿色建材产品数据库,不定期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试点示范等信息,普及绿色建材知识,畅通建筑工程绿色建材选用通道,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第四章规划分区与控制要求第1节规划分区第24条市域目标管理分区划分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产业空间布局和行政管理格局,划定市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管理的基本范围,将

    33、全市规划范围划分为12个目标管理分区,目标管理分区划分见表4-1。表4-1市目标管理分区序号目标管理分区名称分区编号1双桥目标管理分区SQ2双滦目标管理分区SL3营子目标管理分区YZ4高新目标管理分区GX5平泉目标管理分区PQ6目标管理分区CD7兴隆目标管理分区XL8滦平目标管理分区LP9隆化目标管理分区LH10丰宁目标管理分区FN11宽城目标管理分区KC12围场目标管理分区WC第25条中心城区目标单元划分本规划重点规划区域市中心城区划分成双峰寺水库周边地段、双峰寺地段、老西营地段、上二道河子地段、山庄外庙周边地段、狮子园地段、头道牌楼到广仁岭地段、山庄南地段、南园地段、火车站周边地段、开发西

    34、区地段、大石庙地段、闫营子地段、冯营子地段、太平庄地段、鹫窝石专瓦窑地段、上下栅子地段、上板城地段、元宝山周边地段、大三岔口至单塔子地段、双塔山周边地段、下湾地段、喀喇河屯周边地段、东山头至老沟门地段、偏桥子陈栅子地段、绿核地段26个控制单元,共87个街区。第26条中心城区核心目标单元和基础目标单元划分综合考虑各目标单元发展规划、功能定位、开发建设规模、商业及居住开发建设比重,确定8个核心目标单元,见表4-2。核心目标单元为高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重点发展单元。表4-2中心城区核心目标单元和基础目标单元目标单元分类包含的目标单元及编号数量(个)核心Ol双峰寺水库周边地段

    35、02双峰寺地段、03老西营地段、13闫营子地段、16鹫窝砖瓦窑地段、17上下栅子地段、24东山头至老沟门地段、26绿核地段8基础04上二道河子地段、05山庄外庙周边地段、06狮子园地段、07头道牌楼到广仁岭地段、08山庄南地段、09南园地段、10火车站周边地段、11开发西区地段、12大石庙地段、14冯营子地段、15太平庄地段、18上板城地段、19元宝山周边地段、20大三岔口至单塔子地段、21双塔山周边地段、22下湾地段、23喀喇河屯周边地段、25偏桥子陈栅子地段18第2节市域目标分解与控制要求在全市绿色建筑发展定位、发展战略和总体目标指引下,按照“一主、四辅、四加快、一推进”的策略,以目标管

    36、理分区的功能定位、绿色建筑等发展基础和开发建设规模为依据,将规划目标合理分解至各目标管理分区。一主一一市城区作为绿色建筑全面发展重点及示范区域。四辅一一继续巩固平泉市、县、兴隆县、宽城满族自治县的绿色建筑发展基础。四加快一一加快滦平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的绿色建筑发展步伐。一推进一一有序推进鹰手营子矿区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第27条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建设规划期内,各目标管理分区的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基本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到2025年,各目标管理分区新增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规划目标见表4-3。表4-3各目标管理分

    37、区新增绿色建筑规划目标目标管理分区新增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增民用建筑面积的比例()一星级及以上二星级及以上三星级双桥目标管理分区403鼓励双滦目标管理分区403鼓励营子目标管理分区30鼓励鼓励高新目标管理分区403鼓励目标管理分区新增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增民用建筑面积的比例()一星级及以上二星级及以上三星级平泉目标管理分区35鼓励鼓励目标管理分区35鼓励鼓励兴隆目标管理分区35鼓励鼓励滦平目标管理分区30鼓励鼓励隆化目标管理分区30鼓励鼓励丰宁目标管理分区30鼓励鼓励宽城目标管理分区35鼓励鼓励围场目标管理分区30鼓励鼓励专栏1绿色建筑应用规划层面指标要求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达标率(

    38、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100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工程要综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地下空间开发与地上建筑、停车场库、商业餐饮、交通枢纽站等功能空间紧密结合。公共服务设施覆盖实施“社区共建”计划,打造城市社区“一刻钟社区服务圈”,构建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范围覆盖提高公交线网服务能力,完善公交线网体系。市政再生水管网覆盖合理规划市政再生水利用管网建设,完善再生水管网系统,增加再生水利用率。年径流总量控制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雨水。下凹式绿地城镇

    39、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工程要利用下凹空间充分蓄集雨水。城市通风廊道规划设计城市通风廊道,利用河流、湿地、绿地、街道等形成连续的开敞空间打造通风廊道,廊道宽度不小于50米,长度不小于1000米。专栏2绿色建筑应用建筑层面控制性指标要求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基本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一、公共建筑:1、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小于二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建筑面积大于等于二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2、非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小于二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执行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建筑面

    40、积大于等于二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二、居住建筑:1、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居住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2、中心城区建筑面积八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3、其他县(市、区)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4、建筑面积二十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全面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第28条规模化推广装配式建筑规划期间,将装配式建筑打造成为市主要建设模式之一,科学推动装配式建筑,提升建筑装配率。到2025年,各目标管理分区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见表4-4。表4-4各目标管理分区装配式建筑

    41、规划目标目标管理分区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双桥目标管理分区40双滦目标管理分区40营子目标管理分区30高新目标管理分区40目标管理分区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平泉目标管理分区30目标管理分区30兴隆目标管理分区30滦平目标管理分区30隆化目标管理分区30丰宁目标管理分区30宽城目标管理分区30围场目标管理分区30专栏3装配式建筑应用控制性指标要求政府投资和政府主导的项目,适宜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要100%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非政府投资项目,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严格按照规定比例落实。政府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二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率先采用钢结构,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新建工业建筑

    42、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类或政府主导类公共建筑项目全部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新建住宅小区配建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30%的装配式建筑,其中核心目标单元配建比例不低于40%,鼓励集中连片发展。第29条高质量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以“被动优先,主动优化”为技术原则,以“试点示范”过渡到“集中连片示范”为推进策略,高质量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划期内,市各目标管理分区累计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见表4-5o表4-5各目标管理分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目标管理分区累计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双桥目标管理分区21双滦目标管理分区8目标管理分区累计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万

    43、平方米)营子目标管理分区1高新目标管理分区9平泉目标管理分区6目标管理分区6兴隆目标管理分区4滦平目标管理分区4隆化目标管理分区4丰宁目标管理分区4宽城目标管理分区4围场目标管理分区4专栏4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应用控制性指标要求以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设的公租房、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原则上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单宗土地面积达到100亩的出让、划拨居住建筑地块或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应建设不低于10%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第30条探索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乡面貌提升等工作,鼓励政府投资的

    44、学校、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建筑探索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试点示范,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专栏5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控制性指标要求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学校、博物馆、图书馆等)试点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第31条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持续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普及工作,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的设计和施工,因地制宜推进土壤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技术的建筑应用。规划期内,市各目标管理分区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目标见表4-6。表4-6各目标管理分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目标目标管理分区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万平方米)双桥目标管理分区40双滦目标管

    45、理分区37营子目标管理分区3高新目标管理分区35平泉目标管理分区50目标管理分区45兴隆目标管理分区40滦平目标管理分区40隆化目标管理分区20丰宁目标管理分区35宽城目标管理分区30围场目标管理分区45专栏6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控制性指标要求十二层及以下新建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公共浴室(洗浴场所)等热水消耗大户,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对具备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条件的十二层以上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国家机关和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应带头采用鼓励选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采用可再生能源供暖应用,因地制宜推进

    46、土壤源、空气源、污水源以及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第32条稳步推进住宅全装修以绿色建筑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为契机,稳步推进住宅全装修。探索不同住宅性质的全装修模式,树立全装修质量标杆,提高人们对全装修的认同感,形成住宅全装修发展的良好氛围。实行绿色建筑、装配式住宅建筑全装修交房,严格按照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8352-2020)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3(J)/T8321-2019)要求实施建筑全装修。专栏7住宅建筑全装修控制性指标要求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项目应全部采用全装修技术。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应率先采用全装修技术;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全装修。第33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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