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绿色建筑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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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五五”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1条规划目的1第2条规划依据1第3条指导思想4第4条规划原则4第5条规划期限5第6条规划范围5第二章发展定位与目标7第1节总体定位7第7条发展定位7第2节总体目标7第8条绿色建筑7第9条装配式建筑8第10条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8第11条既有建筑绿色改造9第12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9第13条住宅建筑全装修9第14条绿色建材应用10第三章发展战略、技术路线11第1节发展战略H第15条总体要求11第16条发展战略11第2节技术路线12第17条绿色建筑发展技术路线12第18条装配式建筑发展重点任务13第19条超低能耗建筑发展重点任务15第20条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发
2、展重点任务17第21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重点任务17第22条住宅建筑全装修重点任务17第23条绿色建材应用重点任务18第四章规划分区及控制要求20第1节规划分区20第24条市域目标管理分区划分20第25条中心城区目标单元划分20第26条中心城区核心目标单元和基础目标单元划分21第2节市域目标分解及控制要求22第27条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建设22第28条规模化推广装配式建筑24第29条高质量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25第30条探索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26第31条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6第32条稳步推进住宅全装修27第33条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28第3节中心城区目标分解及控制要求29第34条全
3、面推行绿色建筑建设29第35条规模化推广装配式建筑30第36条高质量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31第37条探索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31第38条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32第39条稳步推进住宅全装修33第40条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33第五章保障措施35第41条强化建设管理35第42条健全工作机制35第43条完善配套政策36第44条加强能力建设36第45条促进产业升级37第46条开展宣传培训37附则38第47条规划成果38第48条规划解释38附表1中心城区目标单元划分39附录1专项规划术语和解释43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打造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根据国
4、家、省及市对绿色建筑的发展要求,不断推动市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结合市实际情况,将空间落实和规划要求紧密结合,因地制宜制定规划目标,合理确定发展战略和技术路线,明确规划分区、控制要求及近期重点任务,全面有序推进市绿色建筑发展,建设山川秀美、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生态强市,魅力。第2条规划依据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修正)(5)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0修正)2 .相关规划(1)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
5、展专项规划(2020-2025年)(2)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城(3)市中心城区双峰寺水库周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中心城区26个地段控制项详细规划3 .标准规范(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3)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2015)(4)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GB/T51255-2017)(5)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8)(6)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016)(7)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185-2020)(8)省装配式
6、建筑评价标准(DB13(J)/T8321-2019)(9)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评价标准(DB13(J)T8323-2019)(10)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8352-2020)(11)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8359-2020)(12)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8360-2020)(13)农村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8374-2020)(14)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4 .政策文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2)中
7、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国管局银保监会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6)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7)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新建住房全装修工作的意见(冀建质2012330号)(8)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8、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3号)(9)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方案(冀建科(201822号)(IO)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节科2020)4号)(1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15号)(12)市政府办市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方案(承市政办字2013104号)(1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方案(承市建发2013)Ill号)(14)市住建、发改、财政、国土和规划关于落实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承市建发(2013)152号)(15)市住房和城乡建
9、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与建筑一体化的通知(承市建发(2014)152号)(16)市住建局关于加强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承市建发2015)9号)(17)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字2018)79号)第3条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施行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统筹规划、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推动市绿色建筑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引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
10、式和生活方式。第4条规划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绿色、低碳、节能、高效的发展理念,探索可持续的绿色建筑发展道路。坚持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总体发展目标,增强规划的前瞻性,明确合理可行的绿色建筑规划实施路径。坚持机制创新,协调发展。依靠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加大政府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把绿色发展理念延伸至建筑全领域、全过程及全产业链。研究确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示范项目并加大推动力度。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坚持科技引领,积极开发关键技术,推动创新成果,不断引入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第5条规划
11、期限本规划以2020年为规划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20年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第6条规划范围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市市域作为规划范围,范围面积为3.95万平方公里。重点规划区域为市中心城区,重点规划面积521.09平方公里。包括双峰寺水库周边地段、双峰寺地段、老西营地段、上二道河子地段、山庄外庙周边地段、狮子园地段、头道牌楼到广仁岭地段、山庄南地段、南园地段、火车站周边地段、开发西区地段、大石庙地段、闫营子地段、冯营子地段、太平庄地段、鹫窝石专瓦窑地段、上下栅子地段、上板城地段、元宝山周边地段、大三岔口至单塔子地段、双塔山周边地段、下湾地段、喀喇河屯周边地段、
12、东山头至老沟门地段、偏桥子陈栅子地段、绿核地段,共26个控制单元。非重点规划区域的绿色建筑规划控制要求参照重点规划区域的相关要求执行。第二章发展定位与目标第1节总体定位第7条发展定位以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将绿色理念全面融入市绿色建筑发展,经过几年努力,使绿色建筑占比持续提高、品质不断提升;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大力推进,由试点示范逐步实现较大规模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稳步推进,形成一定规模。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推广、产业支撑等不断加强,充分发挥对绿色建筑发展的支持作用,不断推动市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绿色崛起。第2节总体目标第8条绿色建
13、筑1 .城镇建筑市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建设,全部落实绿色建筑标准基本级以上要求。规划期目标:大力提升绿色建筑星级水平,到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按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35%,鼓励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建设。展望目标:全面提升绿色建筑星级水平,到2035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按一星级及以上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65%,按二星级及以上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30%,按三星级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5%。2 .农村建筑规划期目标:引导农村的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墙体保温技术、高性能门
14、窗技术和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农村个人自建住宅等新建建筑参照村镇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展望目标:建立完善的村镇建筑评价标准和能效评估体系,使建筑物在设计、施工、维护和拆除的全寿命周期均能达到绿色节能环保的要求。新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住宅全装修比例达到城区2025年的规划目标比例。第9条装配式建筑规划期目标:稳步实施装配式建筑技术,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展望目标: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技术,到203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第10
15、条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划期目标:采用试点示范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加快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相关产业发展。到2025年,全市规划累计开工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75万平方米以上。展望目标:大力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不断优化完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到2035年,全市实现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累计开工建设380万平方米以上。第11条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规划期目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乡面貌提升等试点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学校、博物馆、图书馆等)试点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展望目标:有序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到2035年,全市规划
16、累计完成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30万平方米。第12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期目标:持续普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丰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规划期内,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20万平方米。展望目标:到203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城镇新增建筑面积达到65%以上。第13条住宅建筑全装修规划期目标:实行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住宅建筑全装修交房,严格按照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8352-2020)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3(J)/T8321-2019)要求实施建筑全装修。展望目标:到2035年,规划全市城镇新建住宅建筑全装修的面积比例达到80%o第14条绿色建材应用规划
17、期目标: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以上。展望目标:全面推行绿色建材应用,到203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60%以上。第三章发展战略与技术路线第1节发展战略第15条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绿色建筑发展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市(县、区)各级人民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提升建筑品质,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不断推动市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第16条发展战略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建设,逐步提升绿色建筑品质,引导新建农房按照村镇绿色建筑进行建设。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规模化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推进部品部件标准
18、化,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在农村地区推广装配式低层建筑。高质量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把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作为“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全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的发展,继续普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稳步推进住宅全装修应用,积极引导绿色建材应用。提升绿色建筑相关产业发展水平,加强相关产业配套能力。强化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使绿色建筑从重建造向重运营转变。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绿色建筑发展中的作用。第2节技术路线第17条绿色建筑发展技术路线1 .实施全面推行,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
19、准进行建设,鼓励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十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中心城区建筑面积大于八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的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核心目标单元在执行上述要求的基础上,所有公共建筑均按照一星级及以上高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积极争创三星级绿色建筑。引导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建设。结合城市新区、功能园区建设,集中连片推广绿色建筑,引领绿色建筑由单一项目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放大到区域的绿色、生态、宜居、低碳、集约发展,提升绿色建筑综合发展水平,在全市建筑发展中起到示范带动作
20、用。农村地区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引导农村的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墙体保温技术、高性能门窗技术和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鼓励农村个人自建住宅等新建建筑参照村镇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2 .完善政策法规,引领绿色建筑建设依据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0修正),制定市绿色建筑发展政策,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出强制性指标要求;将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等相关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和控制指标,纳入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和规划条件核实。建立严格的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监管体制。在建设项目土地出让、立项、审批、
21、设计、审查、施工、验收、运行等各环节,发改、财政、审批、自规、工信、市场监管、住建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绿色建筑相关强制性标准和管理规定。针对新发布的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出台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完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筑技术产品的申报和激励政策。完善绿色建筑项目的评价机制,通过明确准入门槛、加强行业监管等手段,培育和发展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全过程咨询和认证评估。3 .推行支撑性产业,助力绿色建筑发展培育绿色节能产业。依托平泉市、县、围场县等相关建材产业基地,推广应用安全耐久、节能环保的绿色建材。鼓励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建材评价,重点扶持拥有绿色建筑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企
22、业发展。加大关键技术研发运用。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理论、技术和人才,加大技术研发支撑力度,逐步建立本土化的绿色建筑技术集成体系。第18条装配式建筑发展技术路线1 .实施规模化推广,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政府投资和政府主导的项目,适宜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要100%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非政府投资项目,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严格按照规定比例落实。政府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二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率先采用钢结构,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新建工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类或政府主导类公共建筑项目全部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新建住宅小区配建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30%的装配式建筑,
23、其中核心目标单元配建比例不低于40%,鼓励集中连片发展。积极推广农村装配式低层住宅。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推动农村住宅转变建造方式,在村民自建住房项目中,开展低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建筑试点,提高建筑品质和居住舒适度。结合旅游景区建设,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2 .建立政策保障体系,引导装配式建筑发展完善装配式建筑激励政策,确保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激励措施落实到位;整合政策资源,完善评价指标和考核机制,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出强制性指标要求;安排资金重点支持推广装配式建筑。将装配式建筑建设标准和比例等相关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标准和比例要求,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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