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条款解读与风险应对条款解读与风险应对 1引子:新维权时代的启示引子:新维权时代的启示v1、农民工、农民工“卧底卧底”上演上演“无间道无间道”;v2、职业经理人天价索赔、职业经理人天价索赔2.56亿美元;亿美元;v3、职场诞生新职业;、职场诞生新职业;v4、劳动争议数量呈、劳动争议数量呈“井喷井喷”之势;之势;v5、企业败诉率居高不下。、企业败诉率居高不下。2思考:思考: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管理观对管理观念的冲击念的冲击v1、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整体意识与全局意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整体意识与全局意
2、识;v2、加强日常管理的证据意识;、加强日常管理的证据意识;v3、强化学习意识;、强化学习意识;v4、注重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意识;、注重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意识;v5、提高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意识、提高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意识;v6、树立社会保险的依法缴纳意识。、树立社会保险的依法缴纳意识。3一、劳动争议的范围一、劳动争议的范围v1、社保待遇损失赔偿争议;、社保待遇损失赔偿争议;v2、改制争议;、改制争议;v3、赔偿金支付争议。、赔偿金支付争议。41、社会保险待遇损失赔偿争议、社会保险待遇损失赔偿争议v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劳动者以用人单位
3、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v法律构成要件:法律构成要件:A、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B、社保机构无法补办;、社保机构无法补办;C、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保待遇。、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保待遇。v问题探讨:因单位未足额交纳社保费导致职工损失的,应否问题探讨:因单位未足额交纳社保费导致职工损失的,应否受理?受理?52、改制争议、改制争议v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企业
4、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v法律构成要件:法律构成要件:A、企业改制是自主行为;、企业改制是自主行为;B、改制过程中就工龄连续、改制过程中就工龄连续、补偿金支付等劳动权益问题引发争议。补偿金支付等劳动权益问题引发争议。v问题:企业改制后,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职工,本单位工龄还连续吗?问题:企业改制后,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职工,本单位工龄还连续吗?63、赔偿金支付争议、赔偿金支付争议v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5、v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85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v(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
6、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73、赔偿金支付争议、赔偿金支付争议v 法律构成要件:法律构成要件:v1、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支付劳动者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支付劳动者待遇的情形;v2、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v3、监察部门出具书面的限期支付通知;、监察部门出具书面的限期支付通知;v
7、4、用人单位未于支付、用人单位未于支付。83、赔偿金支付争议、赔偿金支付争议v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v思考:思考:
8、1、行政申诉和劳动争议能同时进行吗?、行政申诉和劳动争议能同时进行吗?2、劳动部门在、劳动部门在单位拒付后,可以不作为吗?单位拒付后,可以不作为吗?3、不利于行政执法权威的建立。、不利于行政执法权威的建立。9二、劳动争议当事人二、劳动争议当事人v1、非法用工争议当事人;、非法用工争议当事人;v2、挂靠用工争议当事人;、挂靠用工争议当事人;v3、当事人追加、当事人追加101、非法用工争议当事人、非法用工争议当事人v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
9、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v问题:问题:A、出资人如何确定?、出资人如何确定?v B、社保费能否补缴?、社保费能否补缴?112、挂靠用工争议当事人、挂靠用工争议当事人v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方列为当事人。123、当事人追加、当事人追加v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
10、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当事人。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并处理。v 追加当事人的主要情形:追加当事人的主要情形:1、承包;、承包;2、劳务派遣;、劳务派遣;3、挂、挂靠;靠;4、企业分立;、企业分立;5、招用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招用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13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三、劳动关系与
11、劳务关系v1、劳务关系的表现形式;、劳务关系的表现形式;v2、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v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法律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法律区别;v4、界定劳务关系应遵循的原则。、界定劳务关系应遵循的原则。141、劳务关系、劳务关系v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v其他劳务关系对象;其他劳务关系对象;v使用劳务人员应注意的事项。使用劳务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12、152、劳动关系、劳动关系v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v按劳动关系引发的后果:按劳动关系引发的后果:1、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劳动合同;2、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参加社会保险;3、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4、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
13、劳动合同。、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6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 案情:案情:v 莫先生系黑龙江某金矿员工,由于该金矿资源枯竭,莫先生自莫先生系黑龙江某金矿员工,由于该金矿资源枯竭,莫先生自1999年年起,一直在家待岗。期间金矿向其支付基本生活费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起,一直在家待岗。期间金矿向其支付基本生活费并缴纳社会保险费。2001年年3月,莫先生被北京某公司招用为机修工,鉴于其属于待岗人员,月,莫先生被北京某公司招用为机修工,鉴于其属于待岗人员,莫公司一直与某先生签订劳务协议,并支付劳务费。莫公司一直与某先生签订劳务协议,并支付劳务费。2008年年6月月30日,日,莫先生与公司的劳务协议期满,
14、单位终止了双方的劳务关系。莫先生与公司的劳务协议期满,单位终止了双方的劳务关系。2008年年7月月1日,莫先生与北京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日,莫先生与北京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合同期限自2008年年7月月1日至日至2009年年6月月30日。合同订立后,北京某公司日。合同订立后,北京某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签订了借用协议,莫先生被借用至北京某公司,继续在原与下属子公司签订了借用协议,莫先生被借用至北京某公司,继续在原机修岗位工作。借用期间,下属子公司向莫先生按月支付工资,并依法机修岗位工作。借用期间,下属子公司向莫先生按月支付工资,并依法参加了社会
15、保险。参加了社会保险。v 17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 2009年年5月,北京某公司向莫先生发出通知:称双方的劳月,北京某公司向莫先生发出通知:称双方的劳动合同将于动合同将于2009年年6月月30日到期,单位不再续订劳动合同。日到期,单位不再续订劳动合同。收到通知后,莫先生称自己所在的金矿已经于收到通知后,莫先生称自己所在的金矿已经于2002年年12月月31日破产,并出示了当地劳动部门的破产补偿证明,证明显日破产,并出示了当地劳动部门的破产补偿证明,证明显示原金矿为莫先生缴纳社保并支付生活费至示原金矿为莫先生缴纳社保并支付生活费至2002年年12月月31日。日。v 2009年年7月,莫先生向北京某区
16、仲裁提出申请,要求:月,莫先生向北京某区仲裁提出申请,要求:1、确认自确认自2001年年3月起与北京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月起与北京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2、支付、支付自自2008年年2月至月至2009年年6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支付支付8个半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个半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4、补、补缴缴2001年年3月至月至2009年的社会保险费与住房公积金。年的社会保险费与住房公积金。18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 仲裁审理后,认定某先生自仲裁审理后,认定某先生自2003年年1月月1日至日至2008年年6月月30日与北京某公司存在劳
17、动关系。但是对于其他请求,未予日与北京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对于其他请求,未予支持。没先生不服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维持了裁决结果。支持。没先生不服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维持了裁决结果。v 莫先生再次不服,再次诉至二审。审理期间,司法解释莫先生再次不服,再次诉至二审。审理期间,司法解释3颁布。颁布。v 问题:问题:1、双方的劳动关系应如何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应如何认定?2、如何看待北京、如何看待北京某公司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的行为?某公司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的行为?3、莫先生提出的未、莫先生提出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请求成立吗?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请求成立吗?4、本案的经济补偿金、本案的
18、经济补偿金请求合法吗?请求合法吗?5、如果你二审法官,本案应如何判决?、如果你二审法官,本案应如何判决?19四、加班费争议四、加班费争议v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v加班费争议的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加班费争议的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201、加班费与工时制、加班费与工时制v1、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v2、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
19、作制;v3、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212、如何选择考勤方法、如何选择考勤方法v1、公司考勤员统一考勤;、公司考勤员统一考勤;v2、电脑、指纹考勤;、电脑、指纹考勤;v3、职工签到、签字方式。、职工签到、签字方式。223、加班费的计发基数、加班费的计发基数与计算方法与计算方法v1、地方规定标准;、地方规定标准;v2、基本工资;、基本工资;v3、合同约定标准、合同约定标准v4、应发工资。、应发工资。23五、协议的效力五、协议的效力v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
20、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应当认定有效。v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41、无效合同、无效合同v(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v“欺诈欺诈”是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当作
21、真实情况来表示,旨在使他人发生是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当作真实情况来表示,旨在使他人发生错误,并进而作出迎合性的意思表示;错误,并进而作出迎合性的意思表示;v胁迫是指以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为挟,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胁迫是指以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为挟,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的行为;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的行为;v乘人之危订立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乘人之危订立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与己订立合同。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与己订立合同。v(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
22、利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v(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52、合同的撤销、合同的撤销v1、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时,对合同主要内、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时,对合同主要内容等有关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容等有关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会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损失,或者根本达缺陷,其后果会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损失,或者根本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v2、显失公平:在实施某种民事行为时、显失公平:在实施某种民事行为时,
23、一方当事人利用己方一方当事人利用己方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从而导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从而导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失衡失衡,严重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情况。严重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情况。26如何理解显失公平如何理解显失公平v(1)客观要件。客观要件是指双务合同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明)客观要件。客观要件是指双务合同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一方得到的太多,付出的太少。这种情况也称为显不对等,一方得到的太多,付出的太少。这种情况也称为对价不充分。无偿合同没有对价,也就无所谓对价充分的问对价不充分。无偿合同没有对价,也就无所谓对价充分的问题。也就是说,显失公平的情形,一般
24、发生在有偿合同之中题。也就是说,显失公平的情形,一般发生在有偿合同之中(发生在交易之中)。(发生在交易之中)。v(2)主观要件。当合同对价不充分,但合同是建立在当事人)主观要件。当合同对价不充分,但合同是建立在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上,意思表示无瑕疵时,该合同不能认定是完全自愿的基础上,意思表示无瑕疵时,该合同不能认定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既然法律承认无偿合同,也就没有必要完显失公平的合同。既然法律承认无偿合同,也就没有必要完全否定带有恩惠性的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自愿的,可以全否定带有恩惠性的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自愿的,可以认为是公正的。或者说,在当事人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对价认为是公正的。或者说
25、在当事人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对价不充分的合同,也是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应当在对不充分的合同,也是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应当在对价不充分且意思表示有瑕疵时,才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才是价不充分且意思表示有瑕疵时,才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才是有失公平的合同。意思瑕疵的原因,有另一方的不正当影响、有失公平的合同。意思瑕疵的原因,有另一方的不正当影响、利用对方没有经验,也有己方的误解等。利用对方没有经验,也有己方的误解等。27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案情:案情:v 宋先生是某装修公司项目部经理,宋先生是某装修公司项目部经理,2006年年10月月15日到该公司工作,公日到该公司工作,公司未参加社会保险,也没
26、有依法参加住房公积金。司未参加社会保险,也没有依法参加住房公积金。2007年,公司与宋先年,公司与宋先生签订了为期生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7年年10月月1日至日至2011年年9月月30日,合同订立后,单位开始为宋先生缴纳社会保险费。日,合同订立后,单位开始为宋先生缴纳社会保险费。2010年年4月月20日,公司因宋先生所在的装修项目竣工,决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由日,公司因宋先生所在的装修项目竣工,决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由于宋先生有一朋友也成立了一家装修公司,朋友几次邀请他去一起创业,于宋先生有一朋友也成立了一家装修公司,朋友几次邀请他去一起创业,宋
27、先生于是接受了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在签订解除协议当中,宋宋先生于是接受了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在签订解除协议当中,宋先生要求单位补缴先生要求单位补缴2006年年10月至月至2007年的社会保险,入职以来的住房公年的社会保险,入职以来的住房公积金,并要求支付积金,并要求支付4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注:宋先生的月薪为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注:宋先生的月薪为7500元)。元)。v经双方讨价还价后,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经双方讨价还价后,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1、公司向宋先生支付、公司向宋先生支付20000元作为经济补偿金;元作为经济补偿金;2、公司应当缴纳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公司应当缴纳的社保费
28、和住房公积金60000元以元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宋先生。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宋先生。v 28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 解除协议签订后,公司将解除协议签订后,公司将80000元打入宋先生的银行卡。元打入宋先生的银行卡。2010年年6月,送先生以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符合法律规月,送先生以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符合法律规定向仲裁定向仲裁委员会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补发经济补偿金提出申诉,要求补发经济补偿金10000元,元,并加发并加发50%的额外补偿金的额外补偿金15000元。元。v 问题:问题:1、宋先生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吗?、宋先生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吗?v 2、如何认识解除协议的法律性质?、如何认识解除
29、协议的法律性质?29六、调解书的效力六、调解书的效力v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起诉。v问题:如果调解书违法或显失公平怎么办?问题:如果调解书违法或显失公平怎么办?30七、仲裁逾期七、仲裁逾期v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申请仲裁的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0、但申请仲裁的案件存在下列事由的除外:案件存在下列事由的除外:v(一)移送管辖的;(一)移送管辖的;v(二)正在送达或送达延误的;(二)正在送达或送达延误的;v(三)等待另案诉讼结果、评残结论的;(三)等待另案诉讼结果、评残结论的;v(四)正在等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的;(四)正在等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的;v(五)启动鉴定程序或者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五)启动鉴定程序或者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v(六)其他正当事由。(六)其他正当事由。v当事人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为由当事人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31、委员会出具的受理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其他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或证明。通知书或者其他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或证明。31八、一裁终局八、一裁终局v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第47条规定:下列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资标准十
32、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321、对不超过最低工资十二个月的理解、对不超过最低工资十二个月的理解v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
33、决处理。332、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并列、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并列v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343、当事人均不服一裁终局裁决、当事人均不服一裁终局裁决v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基层人民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
3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条规定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v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或者劳动者撤诉的,用人单位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或者劳动者撤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裁决。353、单位撤销一裁终局裁决的流程、单位撤销一裁终局裁决的流程v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35、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又规定:条又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36、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64、终审裁定、终审裁定v用人单位依
37、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用人单位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申请或者撤销仲裁裁决的裁法院作出的驳回申请或者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为终审裁定。定为终审裁定。375、一裁终局的执行、一裁终局的执行v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38案例分
38、析案例分析v案情案情:v 黄女士、薛女士是某台资企业员工。黄女士、薛女士是某台资企业员工。2009年年7月,二人以单位未依法月,二人以单位未依法支付加班费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黄女士要求支付加支付加班费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黄女士要求支付加班费班费56000元,薛女士要求支付加班费元,薛女士要求支付加班费38000元。仲裁合并审理后,元。仲裁合并审理后,2009年年9月月10于作出裁决,要求单位向黄女士支付加班费于作出裁决,要求单位向黄女士支付加班费15700元,向元,向薛女士支付加班费薛女士支付加班费7800元。两份裁决中还明确:元。两份裁决中还明确:“如不服本裁
39、决,可于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日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不起诉,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注:北京市注:北京市2009年的最低工资为年的最低工资为800元。元。v 公司不服裁决,于公司不服裁决,于2009年年9月月20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黄女士一案,法院予以受理。但是,对于薛女士一案,法院认为这对于黄女士一案,法院予以受理。但是,对于薛女士一案,法院认为这属于一裁终局的范围,未予受理(不出示书面裁定)。属于一裁终局的范围,
40、未予受理(不出示书面裁定)。v 39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 2009年年9月月22日,公司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日,公司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效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已经载明:请求撤效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已经载明:如不服本裁决,应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也不予如不服本裁决,应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也不予受理(同样未出示书面裁定)。受理(同样未出示书面裁定)。v 2009年年9月月23日,公司找到作出裁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日,公司找到作出裁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对裁决内容作出改正。但是仲裁表示:以往无惯例,会,请求对裁决内容作出
41、改正。但是仲裁表示:以往无惯例,同样也没有作出更改。同样也没有作出更改。v 2009年年10月月10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出强制执行通知,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出强制执行通知,要求公司根据生效的仲裁裁决向薛女士支付加班费要求公司根据生效的仲裁裁决向薛女士支付加班费7800元。元。v请问:请问:1、本案的症结到底在哪?、本案的症结到底在哪?v 2、单位应当如何应对?、单位应当如何应对?40九、支付令九、支付令v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令
42、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411、支付令的法律依据、支付令的法律依据v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30条第条第2款规定:款规定:“用人单位拖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支付令。”v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第16条规定:条规定:“因支付拖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
43、内不履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422、发出支付令的条件、发出支付令的条件v(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的;v(二)支付令能够送达用人单位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用人单位的。433、支付令的执行程序、支付令的执行程序v(一)法院在(一)法院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日内决定是否受理;v(二)在受理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支付令;(二)在受理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用
44、人单位发出支付令;v(三)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者(三)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者履行金钱给付内容或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履行金钱给付内容或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v(四)用人单位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既不提出(四)用人单位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内容,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内容,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v(五)用人单位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五)用人单位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出了书面异议,法院无须审查用人单位的异议理由出了书面异议,法院无须审查用人单位的异议理
45、由是否成立,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是否成立,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44十、司法解释三给用工带来的十、司法解释三给用工带来的主要影响与对策主要影响与对策v1、社会保险待遇赔偿压力加重;、社会保险待遇赔偿压力加重;v对策:对策:A、及时办理社保登记;、及时办理社保登记;B、重视农民、重视农民工的参保问题。工的参保问题。v2、挂靠风险加大;、挂靠风险加大;v对策:对策:A、允许挂靠要慎重;、允许挂靠要慎重;B、收取风险抵、收取风险抵押金。押金。45十、司法解释三给用工带来的十、司法解释三给用工带来的主要影响与对策主要影响与对策v3、使用富余待岗人员风险加大;、使用富余待岗人员风险加大;v对策
46、对策:A、审查劳动者的离职证明;、审查劳动者的离职证明;B、避免使用富、避免使用富余待岗人员;余待岗人员;C、事先就劳动权利义务明确约定。、事先就劳动权利义务明确约定。v4、加班费举证压力减轻;、加班费举证压力减轻;v对策:对策:A、考勤记录妥善保管;、考勤记录妥善保管;B、采取加班申报审、采取加班申报审批制;批制;C、通过合同约定避免争议;、通过合同约定避免争议;D、明确值班、明确值班、出差、培训与加班的关系。出差、培训与加班的关系。46十、司法解释三给用工带来的十、司法解释三给用工带来的主要影响与对策主要影响与对策v5、协商解除隐患加大;、协商解除隐患加大;v对策:对策:A、协议条款要全
47、面而严禁;、协议条款要全面而严禁;B、避免、避免触犯强制性规定。触犯强制性规定。47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 赵女士系某医院的一名员工,赵女士系某医院的一名员工,2006年年11月月15日到医院工日到医院工作。作。2008年年1月月1日,单位与赵女士订立了为期日,单位与赵女士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同,合同期限自2008年年1月月1日至日至2010年年12月月31日。根据合日。根据合同约定,赵女士在急内中心从事药房工作,月工资为同约定,赵女士在急内中心从事药房工作,月工资为1860元。元。v 2008年年9月月3日,赵女士因在工作中与患者家属吵架,医日,赵女士因在工作中与患者家
48、属吵架,医院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合同。院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合同。v 2008年年11月月3日,赵女士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日,赵女士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1、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2、恢复药房工作岗位;、恢复药房工作岗位;3、补、补发发2008年年9月、月、10月的工资月的工资3720元,元,并加发并加发25%的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4、支付夜班加班费支付夜班加班费29000元。元。48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 2009年年3月月25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撤销医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撤销医院的解除合同处理,补发院的解除合同处理,补发2008年年
49、9、10月的工资月的工资3720元,。元,。但是对于但是对于“恢复药房工作岗位与支付补偿金、夜班加班费恢复药房工作岗位与支付补偿金、夜班加班费“的请求未予支持。的请求未予支持。v 裁决送达后,医院未提起诉讼,但是赵女士因不满岗位恢裁决送达后,医院未提起诉讼,但是赵女士因不满岗位恢复与加班费支付的裁决,先后起诉至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复与加班费支付的裁决,先后起诉至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2009年年4月月16日,医院通知赵女士回单位报到,并称:由于日,医院通知赵女士回单位报到,并称:由于赵女士打官司期间,药房工作岗位已经被其他员工取代,决赵女士打官司期间,药房工作岗位已经被其他员工取代,决定将其岗位
50、调整为内勤服务,原工资待遇不变。赵女士当即定将其岗位调整为内勤服务,原工资待遇不变。赵女士当即表示,自己正在打官司,不同意变更岗位,也未去单位报到表示,自己正在打官司,不同意变更岗位,也未去单位报到上班。上班。49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 2009年年12月月15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维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维持了仲裁的结果。此后,赵女士仍未到单位持了仲裁的结果。此后,赵女士仍未到单位报到。报到。2010年年6月,赵女士再次向劳动争议月,赵女士再次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补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补发2008年年11月月以来的工资(以来的工资(201860元),支付元),支付25%的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