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款解读.ppt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款解读.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款解读.ppt(5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条款解读与风险应对条款解读与风险应对 1引子:新维权时代的启示引子:新维权时代的启示v1、农民工、农民工“卧底卧底”上演上演“无间道无间道”;v2、职业经理人天价索赔、职业经理人天价索赔2.56亿美元;亿美元;v3、职场诞生新职业;、职场诞生新职业;v4、劳动争议数量呈、劳动争议数量呈“井喷井喷”之势;之势;v5、企业败诉率居高不下。、企业败诉率居高不下。2思考:思考: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管理观对管理观念的冲击念的冲击v1、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整体意识与全局意识;、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整体意识与全局意
2、识;v2、加强日常管理的证据意识;、加强日常管理的证据意识;v3、强化学习意识;、强化学习意识;v4、注重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意识;、注重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意识;v5、提高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意识、提高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意识;v6、树立社会保险的依法缴纳意识。、树立社会保险的依法缴纳意识。3一、劳动争议的范围一、劳动争议的范围v1、社保待遇损失赔偿争议;、社保待遇损失赔偿争议;v2、改制争议;、改制争议;v3、赔偿金支付争议。、赔偿金支付争议。41、社会保险待遇损失赔偿争议、社会保险待遇损失赔偿争议v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劳动者以用人单位
3、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v法律构成要件:法律构成要件:A、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B、社保机构无法补办;、社保机构无法补办;C、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保待遇。、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保待遇。v问题探讨:因单位未足额交纳社保费导致职工损失的,应否问题探讨:因单位未足额交纳社保费导致职工损失的,应否受理?受理?52、改制争议、改制争议v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企业
4、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v法律构成要件:法律构成要件:A、企业改制是自主行为;、企业改制是自主行为;B、改制过程中就工龄连续、改制过程中就工龄连续、补偿金支付等劳动权益问题引发争议。补偿金支付等劳动权益问题引发争议。v问题:企业改制后,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职工,本单位工龄还连续吗?问题:企业改制后,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职工,本单位工龄还连续吗?63、赔偿金支付争议、赔偿金支付争议v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5、v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85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v(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
6、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73、赔偿金支付争议、赔偿金支付争议v 法律构成要件:法律构成要件:v1、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支付劳动者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支付劳动者待遇的情形;v2、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v3、监察部门出具书面的限期支付通知;、监察部门出具书面的限期支付通知;v
7、4、用人单位未于支付、用人单位未于支付。83、赔偿金支付争议、赔偿金支付争议v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v思考:思考:
8、1、行政申诉和劳动争议能同时进行吗?、行政申诉和劳动争议能同时进行吗?2、劳动部门在、劳动部门在单位拒付后,可以不作为吗?单位拒付后,可以不作为吗?3、不利于行政执法权威的建立。、不利于行政执法权威的建立。9二、劳动争议当事人二、劳动争议当事人v1、非法用工争议当事人;、非法用工争议当事人;v2、挂靠用工争议当事人;、挂靠用工争议当事人;v3、当事人追加、当事人追加101、非法用工争议当事人、非法用工争议当事人v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
9、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v问题:问题:A、出资人如何确定?、出资人如何确定?v B、社保费能否补缴?、社保费能否补缴?112、挂靠用工争议当事人、挂靠用工争议当事人v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方列为当事人。123、当事人追加、当事人追加v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
10、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当事人。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并处理。v 追加当事人的主要情形:追加当事人的主要情形:1、承包;、承包;2、劳务派遣;、劳务派遣;3、挂、挂靠;靠;4、企业分立;、企业分立;5、招用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招用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13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三、劳动关系与
11、劳务关系v1、劳务关系的表现形式;、劳务关系的表现形式;v2、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v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法律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法律区别;v4、界定劳务关系应遵循的原则。、界定劳务关系应遵循的原则。141、劳务关系、劳务关系v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v其他劳务关系对象;其他劳务关系对象;v使用劳务人员应注意的事项。使用劳务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12、152、劳动关系、劳动关系v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v按劳动关系引发的后果:按劳动关系引发的后果:1、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劳动合同;2、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参加社会保险;3、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4、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
13、劳动合同。、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6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 案情:案情:v 莫先生系黑龙江某金矿员工,由于该金矿资源枯竭,莫先生自莫先生系黑龙江某金矿员工,由于该金矿资源枯竭,莫先生自1999年年起,一直在家待岗。期间金矿向其支付基本生活费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起,一直在家待岗。期间金矿向其支付基本生活费并缴纳社会保险费。2001年年3月,莫先生被北京某公司招用为机修工,鉴于其属于待岗人员,月,莫先生被北京某公司招用为机修工,鉴于其属于待岗人员,莫公司一直与某先生签订劳务协议,并支付劳务费。莫公司一直与某先生签订劳务协议,并支付劳务费。2008年年6月月30日,日,莫先生与公司的劳务协议期满,
14、单位终止了双方的劳务关系。莫先生与公司的劳务协议期满,单位终止了双方的劳务关系。2008年年7月月1日,莫先生与北京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日,莫先生与北京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合同期限自2008年年7月月1日至日至2009年年6月月30日。合同订立后,北京某公司日。合同订立后,北京某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签订了借用协议,莫先生被借用至北京某公司,继续在原与下属子公司签订了借用协议,莫先生被借用至北京某公司,继续在原机修岗位工作。借用期间,下属子公司向莫先生按月支付工资,并依法机修岗位工作。借用期间,下属子公司向莫先生按月支付工资,并依法参加了社会
15、保险。参加了社会保险。v 17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 2009年年5月,北京某公司向莫先生发出通知:称双方的劳月,北京某公司向莫先生发出通知:称双方的劳动合同将于动合同将于2009年年6月月30日到期,单位不再续订劳动合同。日到期,单位不再续订劳动合同。收到通知后,莫先生称自己所在的金矿已经于收到通知后,莫先生称自己所在的金矿已经于2002年年12月月31日破产,并出示了当地劳动部门的破产补偿证明,证明显日破产,并出示了当地劳动部门的破产补偿证明,证明显示原金矿为莫先生缴纳社保并支付生活费至示原金矿为莫先生缴纳社保并支付生活费至2002年年12月月31日。日。v 2009年年7月,莫先生向北京某区
16、仲裁提出申请,要求:月,莫先生向北京某区仲裁提出申请,要求:1、确认自确认自2001年年3月起与北京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月起与北京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2、支付、支付自自2008年年2月至月至2009年年6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支付支付8个半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个半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4、补、补缴缴2001年年3月至月至2009年的社会保险费与住房公积金。年的社会保险费与住房公积金。18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 仲裁审理后,认定某先生自仲裁审理后,认定某先生自2003年年1月月1日至日至2008年年6月月30日与北京某公司存在劳
17、动关系。但是对于其他请求,未予日与北京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对于其他请求,未予支持。没先生不服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维持了裁决结果。支持。没先生不服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维持了裁决结果。v 莫先生再次不服,再次诉至二审。审理期间,司法解释莫先生再次不服,再次诉至二审。审理期间,司法解释3颁布。颁布。v 问题:问题:1、双方的劳动关系应如何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应如何认定?2、如何看待北京、如何看待北京某公司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的行为?某公司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的行为?3、莫先生提出的未、莫先生提出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请求成立吗?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请求成立吗?4、本案的经济补偿金、本案的
18、经济补偿金请求合法吗?请求合法吗?5、如果你二审法官,本案应如何判决?、如果你二审法官,本案应如何判决?19四、加班费争议四、加班费争议v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v加班费争议的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加班费争议的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201、加班费与工时制、加班费与工时制v1、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v2、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
19、作制;v3、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212、如何选择考勤方法、如何选择考勤方法v1、公司考勤员统一考勤;、公司考勤员统一考勤;v2、电脑、指纹考勤;、电脑、指纹考勤;v3、职工签到、签字方式。、职工签到、签字方式。223、加班费的计发基数、加班费的计发基数与计算方法与计算方法v1、地方规定标准;、地方规定标准;v2、基本工资;、基本工资;v3、合同约定标准、合同约定标准v4、应发工资。、应发工资。23五、协议的效力五、协议的效力v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
20、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应当认定有效。v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41、无效合同、无效合同v(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v“欺诈欺诈”是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当作
21、真实情况来表示,旨在使他人发生是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当作真实情况来表示,旨在使他人发生错误,并进而作出迎合性的意思表示;错误,并进而作出迎合性的意思表示;v胁迫是指以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为挟,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胁迫是指以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为挟,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的行为;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的行为;v乘人之危订立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乘人之危订立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与己订立合同。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与己订立合同。v(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
22、利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v(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52、合同的撤销、合同的撤销v1、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时,对合同主要内、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时,对合同主要内容等有关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容等有关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会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损失,或者根本达缺陷,其后果会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损失,或者根本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v2、显失公平:在实施某种民事行为时、显失公平:在实施某种民事行为时,
23、一方当事人利用己方一方当事人利用己方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从而导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从而导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失衡失衡,严重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情况。严重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情况。26如何理解显失公平如何理解显失公平v(1)客观要件。客观要件是指双务合同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明)客观要件。客观要件是指双务合同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一方得到的太多,付出的太少。这种情况也称为显不对等,一方得到的太多,付出的太少。这种情况也称为对价不充分。无偿合同没有对价,也就无所谓对价充分的问对价不充分。无偿合同没有对价,也就无所谓对价充分的问题。也就是说,显失公平的情形,一般
24、发生在有偿合同之中题。也就是说,显失公平的情形,一般发生在有偿合同之中(发生在交易之中)。(发生在交易之中)。v(2)主观要件。当合同对价不充分,但合同是建立在当事人)主观要件。当合同对价不充分,但合同是建立在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上,意思表示无瑕疵时,该合同不能认定是完全自愿的基础上,意思表示无瑕疵时,该合同不能认定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既然法律承认无偿合同,也就没有必要完显失公平的合同。既然法律承认无偿合同,也就没有必要完全否定带有恩惠性的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自愿的,可以全否定带有恩惠性的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自愿的,可以认为是公正的。或者说,在当事人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对价认为是公正的。或者说
25、在当事人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对价不充分的合同,也是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应当在对不充分的合同,也是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应当在对价不充分且意思表示有瑕疵时,才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才是价不充分且意思表示有瑕疵时,才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才是有失公平的合同。意思瑕疵的原因,有另一方的不正当影响、有失公平的合同。意思瑕疵的原因,有另一方的不正当影响、利用对方没有经验,也有己方的误解等。利用对方没有经验,也有己方的误解等。27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案情:案情:v 宋先生是某装修公司项目部经理,宋先生是某装修公司项目部经理,2006年年10月月15日到该公司工作,公日到该公司工作,公司未参加社会保险,也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审理 劳动 争议 案件 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 解释 条款 解读
